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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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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智慧餐厅设备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智慧餐厅设备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7-07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智慧餐厅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1-1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提升东阳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搬迁改造后的服务水平,推进食堂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智慧餐厅设备项目进行采购,预计费用10.35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报价要求

(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含税),元

1

智慧系统服务平台(含软件)

1

≤11000元/套

11000

2

多媒体自助结算台

1

≤46000元/台

46000

3

人脸识别消费机

1

≤5000元/台

5000

4

读卡器

1

≤800元/只

800

5

服务器

1

≤7500元/台

7500

6

IC卡

100

≤9元/张

900

7

简欧深圆盘

800

≤8元/个

6400

8

浅盘

500

≤5.5元/个

2750

9

翘脚盘

400

≤5.5元/个

2200

10

中腰盘

300

≤6.5元/个

1950

11

4.5吋直碗

500

≤5.5元/个

2750

12

圆深盘

600

≤7.5元/个

4500

13

鱼盘

200

≤8元/个

1600

14

磨砂托盘

400

≤11元/个

4400

15

小菜碟

400

≤3元/个

1200

16

中碗

650

≤7元/个

4550

合计

103500

注: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产品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上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1.2采购金额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取1家成交供应商。

1.3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货物)提报品牌的正品,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1.4质保期:至少1年,若产品保修卡高于一年的,则按产品保修卡。

1.5配送时限: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能正常使用。

1.6报价:产品价格含材料费、运输、安装、装卸、调试、人工、增值税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

1.7配送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228号。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2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标书费缴款凭证。至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同时也可网上报名由应答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人邮箱。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应答保证金:1000元。

3.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500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5日上午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0579-82360578

电子邮件:1092573472@qq.com

采购人账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0801101920001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