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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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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详情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2021-07-07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需要的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CG2021061 ;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13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4、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服务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6、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12月-2021年5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启截止时间前,到“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 7 月 28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1、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2、到政务中心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7 月 28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开标室(2)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513-68830773

2.公管办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13-8106984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幢14楼

联系人:崔隽 联系电话:18051668293

邮箱::1554928213@qq.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隽;

联系电话:18051668293

下载采购人信用承诺书2.pdf

下载招标文件-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doc



南通港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CG2021061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 月七 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崔隽

日 期:2021年 7月7 日

采购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1年7 月 7 日

南通市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项目需求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章 合同授予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章 合同授予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需要的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CG2021061 ;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13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4、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服务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6、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12月-2021年5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启截止时间前,到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栏内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 7 月 28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1、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2、到政务中心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7 月 28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开标室(2)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513-68830773

2.公管办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13-8106984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幢14楼

联系人:崔隽 联系电话:18051668293

邮箱::1554928213@qq.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隽;

联系电话:18051668293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组织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

4、投标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及期限届满之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询问或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投诉。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供应商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单位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供货及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标、③商务标共三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标”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之中。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投标供应商应准备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原件为一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分三册密封。第一册为 “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标”,第三册为“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

3、投标供应商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六、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包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八、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项目预算:13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5、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中内容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用品费、服装费、伙食费、加班费、培训费用;办公用品;同时包干承揽消防、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厨余清理、化粪池下水道疏通、清淤等、偷盗包干、日常考核、材料(保洁耗材由甲方指定品牌,其中洁纸费用由合同双方各半负担)、机械、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保险、利润、及因人员辞退、工伤事故等造成的赔偿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招标文件所列物业管理的全部经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6本报价执行南通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最新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并附分项明细(需明确相关工种人员的单价)。如报价明显过低,投标人需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附分项明细的;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一次报定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同时,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8、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费用

1、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供应商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请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在成本中自行考虑。

(1)收取标准以最终中标价为基数。

(2)本项目中标人须缴纳代理服务费: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00元的,以?2000.00元计收。

中标金额

服务招标代理收费费率

50万(含)以下

10.5‰

50-100万(含)以下

8‰

100-200万(含)以下

7‰

(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0360188000001761.

开户行:江苏银行海安支行.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单位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5%。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送达后的15日内,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凭证,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1.按照通财购[2020]3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第一条(九)款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预付款;

2.自乙方正式入驻后开始计算付款周期,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每月支付,付费时间为下一月的前20个工作日。服务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四、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请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技术响应及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办公场所(场地)

序号

单位

位 置

建筑层数

总建筑面积

1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一区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号

6

15000㎡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二区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481号

11

13000㎡

2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观音山人民法庭

南通市崇川区世伦路28号

2

2400㎡

3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港人民法庭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53号

3

2700㎡

4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唐闸人民法庭

南通市崇川区德生路26号

3

2700㎡

二、服务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基本内容

1、安保、安检服务

全面负责单位的门卫管理(24小时)、治安巡逻、车辆停放、突发事故处理、消防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配合法警做好安检工作,维护正常次序。

2、保洁服务

(1)外部场地的卫生保洁,含范围内厕所卫生保洁;

(2)所有楼宇内部公共区域的保洁(楼梯、电梯、大厅、走廊、卫生间等);

(3)会议室等活动场所和办公区域的管理及保洁。

3、食堂服务

(1)做好食堂工作餐;

(2)做好食堂的管理、清洁等各项服务。

4、设施维护服务:主要包括高低压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智能监控系统、人防设施等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要求:

(1)高低压配电系统维护:

对所有高低压配电设备每月2次巡检,每年检修一次。

(2)弱电系统维护:

日常会议维护,网络维护、电脑及日常应用维护。

(3)给排水系统维护:

1)对消防泵及喷淋泵作自动联动运行。

2)检查水泵运转时声音及振动,轴承温度。

3)检查水泵及附属管路是否漏水,止回阀是的回水,水箱浮球有无异常。

4)对所有潜水泵进行手动及自动运行,并检查浮球等,以防锈住。

5)对所有水泵控制柜进行检查。

(4)消防系统维护:

消防供配电实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栓(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细水雾灭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灭火器、其他建筑消防实施的维护、保养、测试等服务。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

三、人员配置要求及职责

项目岗位需求说明及工作内容:

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77人

1)物业管理经理要求(1人)

男性,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 大专以上学历,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分工、管理、考勤、考核等;加强与业主内部协调、沟通;及时征求业主的意见、建议要求,并归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向业主汇报。

(2)安保、安检组要求(41人)

1、保安 34人(其中保安正、副队长各一名):男性,年龄 50 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高 170cm 以上,身体健康,保安队长需五年以上保安服务经验。负责区域内24小时安保及消防相关工作;保安人员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其中有消防资格17人,负责消防设施和安全等智能化系统全天候24小时的监控工作,确保区域内运行秩序良好、安全;需持负责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管理员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2、安检7人(至少需5名女性安检人员,)男,年龄 45 周岁以下,女,年龄35周岁以下, 负责对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和及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

(3)保洁组要求(18人)

1、保洁18人(兼会务2人):女性,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过类似项目保洁经验,接受过专门的保洁服务培训,良好的沟通能力。(其中兼职会务两区各一人,年龄40周岁以下,身高160cm-170cm,形象气质佳。)

(4)运维组要求(8人)

1、设备维护6人:男性,55 周岁以下。其中至少4人持高压电工作业证;至少4人持低压电工作业证。负责做好高、低压室24小时值班、调度;高、低压电气设备系统、设备系统日常保养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供电公司、特约维保单位联系,并协助、监督维修。

2水暖工1人,男性,55 周岁以下。有水暖工作经验,会简单木工、瓦工技术,能做好办公家具和桌椅维修、搬移等工作,做好水暖管、水泵日常保养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供水、供气公司、特约维保单位联系,并协助、监督维修。

3、弱电维管1人: 男性,年龄40 周岁以下,需具有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需为计算机大类等专业。

(5)餐饮组要求(6人)

1、厨师1人,男女不限,55周岁以下,具有有效的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

2、食堂帮厨5人(兼保洁3人),男女不限,55周岁以下,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6)文员(3人)

男,年龄 50 周岁以下,女,年龄45周岁以下,会电脑,有文字编撰能力;身体健康;会驾驶小型汽车,有汽车驾驶证。

注:以上人员配置为不可负偏离项,人员及岗位信息报甲方审核备案。

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上岗资格证。 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负责所属人员的招聘、用工手续、用工合同、相关费用、责任及日常管理,确保人员稳定。并依法与项目组所有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按劳动法规定负责所有的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和用工人员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工作中产生矛盾、纠纷,责任在用工人员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律不得更换,如有充分理由且经采购人同意可以更换,但更换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经理不得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具体如下表:

序号

单位

职位

人数

1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一区

物业主管经理

1

保安(含保安正队长1名,有消防资格4人)

11

保洁(兼会务1人)

9

安检

4

设备维护(高低电压值班、)

3

水暖工

1

食堂帮厨

1

文员

2

2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二区

保安(含保安副队长1名,有消防资格4人)

9

保洁(兼会务1人)

6

安检

3

设备维护(高低电压值班)

3

弱电维管

1

食堂帮厨

1

文员

1

3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观音山人民法庭

保安兼安检(其中3人有消防资格)

4

保洁

1

食堂帮厨(兼保洁1人)

1

4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港人民法庭

保安兼安检(其中3人有消防资格)

5

保洁

1

食堂帮厨(兼保洁1人)

1

5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唐闸人民法庭

保安(其中3人有消防资格)

5

厨师

1

保洁

1

食堂帮厨(兼保洁1人)

1

合计:

77

四、服务标准:

1、安保安检服务

(1)保安人员要求挂牌上岗,标志符号配戴齐全,仪表仪容整洁卫生,文明执勤,用语规范。自行配备保安人员所需的器材和通讯设备

(2)门卫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和下班后确保大楼安全,并维护日常管理,做到出入有登记,来访有电话,处事有节奏,确保大楼治安秩序正常有序;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车辆出入与停放管理;夜间照明管理及周界报警监视工作;突发性事件及涉外保卫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制度完善,有交接班记录,遇警能及时报警、协助公安处警和保护财物;

(4)配合法警负责对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和及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

(5)维护区内交通秩序,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停放进行指挥,按序停放,遇单位有重大活动时,保障活动车辆优先停放;

(6)消防报警系统昼夜开通,设立24小时监控值班岗,全面了解和密切监视大楼辖区内的安全状况,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业主,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要对大楼各楼层和院内监控有力、协调得当,能及时发现可疑情况,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安防监控系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好值班记录。

(7)大楼工作人员下班后,保安人员对服务场地进行巡查,确认无外来人员滞留后关闭消防通道,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检查和巡逻并进行登记;

(8)定期进行消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每月一次巡查消防栓、箱、水阀和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好用,有巡查记录。

2、卫生保洁、会务及文员服务

(1)保洁人员思想素质、职业素养、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一律统一着工作服、佩戴胸卡上岗,衣冠整洁;

(2)实行卫生责任区包干,确保区域内公共部位全天候整洁,楼梯日清扫擦拭一次、月清洗一次,楼道、扶手及公共通道每天用干净拖把、抹布拖抹一次,各卫生间每天拖抹上午、下午各一次,中间至少巡视两次;

(3)所辖区域全天候保持清洁,做到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

(4)防火门、消防栓、灯具、地脚线、指示牌、宣传牌等公共设施每周循环一次,楼梯间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污迹;

(5)确保地面、楼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画、乱堆放,扶手护栏干净、光亮,楼梯间顶面无蜘蛛、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地砖目视无杂物、污迹,玻璃、墙面、门窗保持干净;

(6)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垃圾桶无明显污迹、油迹,无明显异味,垃圾 桶四周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日产日清;

(7)根据业主会议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会场布置,桌椅、会标、台签、茶具茶水、鲜花的摆放,视频、音频设备的开关、调试等;

(8)会议期间根据会议要求提供规范的服务保障工作,发现问题立刻解决或排除。

(9)会议结束后负责会议室、接待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和电器设备的关闭等工作;

(10)协助甲方完成创卫、创建的有关工作;

(11)文员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相关文章撰写,整理、打印及装订工作。

(12)文员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相关文章撰写,整理、打印、签章、装订及会务、驾驶工作。

3、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1)负责做好服务区域内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熟悉各类设备设施的特点、使用要求以及管理维护方法;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业主,协助业主做好维修、保养计划,联系保修单位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并负责大楼内水、电的小修、急修任务;

(2)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电器与电气线路的维修和安装,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对大楼所有的照明灯具、电器、开关、插座、泛光照明、的巡视与维修。

(3)负责服务区域内照明、动力开关箱、开关柜及供电线路桥架(母线管路)的检查与维修。

(4)做好强弱电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消防措施,随时检查电器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准确无误地完成当天的维修单任务,对无法完成的工作必须及时汇报。

(6)熟悉服务区域内的电视、音响、通讯弱电系统的设备装置设施。

(7)负责对电视系统、音响系统、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对该设备作好维护保养工作。

(8)负责会议所需音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9)熟悉大楼的供排水系统,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保证维修质量及时完成维修任务。

(10)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卫生洁具、水嘴、供排水设备及管路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11)负责开水炉的清洗与保养,净化设备的维护保养。

(12)负责大楼内的机房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13)加强对楼层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

4、餐饮服务

(1)食堂服务应满足日常工作标准用餐需求及接待用餐需求。工作餐应注重营养搭配。午餐、晚餐要求确保营养搭配合理,菜式丰富,并配以水果粗粮。保障色香味俱佳的工作餐。

(2)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根据季节要注意保热、保洁。

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主厨进行协调。主厨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应。

(3)负责食堂卫生,包括菜肴清洗、餐厅卫生、操作间卫生,餐具清洗消毒,厨房、餐厅要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油垢,保持炉灶、炊具、案板、餐桌等清洁卫生,摆放整齐,地面无油垢、污迹、杂物。

(4)餐厅厨房设备、桌椅盘碟等物品由业主方提供,物业入驻前进行清点,做好台帐。中标单位须按规范使用相关物品,对厨房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修,完好率达100%。

(5)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告业主,对体检不合格者不准上岗。食堂人员工作时间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各类蔬菜、肉、鱼等必须先洗后切,做到无泥沙杂物、无腐烂变质,杜绝食物中毒。

(6)按规定的时间提供员工的用餐。

(7)定期请卫生防疫站进行检测。

五、其他要求:

(1)物业衔接要求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与采购单位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尽快做好接管原物业的相关图纸、资料,并对设施、设备逐项进行交接前的调试和测定;

(2)制定安全防范预案(水、火灾、电、各类设备、重大疫情、异常天气、刑事案件等其他突发性事件)

(3)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建立技术资料、日常管理资料、各类台帐资料等;

2.档案保管专人负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安全和保密;

3.提供档案资料服务;

4.合同履约期满后,将所完成全部结算资料移交给甲方。

六、考核管理

1、物业公司在开展以上各类服务管理时,必须接受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每月度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负责人提供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并作为结算依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也可通过进行各部门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了解物业服务质量并作为结算依据。

2、考核办法:

1、采购人组成考核小组随时检查中标人派驻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进行考核。

2、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标价作为考核标的,由考核小组每月度实行一次考核,具体详见“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

3、当90分≤考核得分≤100分,全额支付服务费;80分≤考核得分<90分,扣除本月度服务费的2%,剩余部分予以支付;70分≤考核得分<80,扣除本月度服务费的5%,剩余部分予以支付;达到60分≤考核得分<70,扣除本月度服务费的10%,剩余部分予以支付;考核得分<60分以下扣除本月度服务费的50%,剩余部分予以支付。

4、中标人一年内有两次月度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的,或因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下次招标时,该中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5、物业公司必须支持和配合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6、保安、消防控制、保洁及等设施、设备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

7如果发生因物业管理单位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该物业公司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8、物业公司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该物业公司自行负责,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概不负责。

七、服务期限和合同签订:

1、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实行每月度考核。有两次月度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的;或因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下次招标时,该中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物业公司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2、考核服务期满后,如经过年度平均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根据服务情况按本次采购的价格可考虑续订下一年度合同,续定期为一年(一年一签订,如有人员增减,参照各类人员报价明细)。

3、服务的其他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八、报价说明

为合同期内费用,应包含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用品费、服装费、伙食费、加班费、培训费用;办公用品;同时包干承揽消防、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厨余清理、化粪池下水道疏通、清淤等、偷盗包干、日常考核、材料(保洁耗材由甲方指定品牌,其中洁纸费用由合同双方各半负担)、机械、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保险、利润、及因人员辞退、工伤事故等造成的赔偿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招标文件所列物业管理的全部经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本报价执行南通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最新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并附分项明细(需明确相关工种人员的单价)。如报价明显过低,投标人需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附分项明细的;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1.按照通财购[2020]3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第一条(九)款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预付款;

2.自乙方正式入驻后开始计算付款周期,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每月支付,付费时间为下一月的前20个工作日。服务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附件:

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应得分

实得分

保洁卫生

1

有工作职责等管理制度、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无迟到、早退、工作时不擅离岗位、不聚众闲谈、做私活

3

2

地面、道路、绿地、车库内外等无垃圾杂物、污迹、无积水、地上无泡泡糖、缝隙内无杂草、无死角等

3

3

垃圾箱按规定地点摆放、外观无污迹、灰尘、垃圾日产日清、无过夜垃圾、内胆干净等

3

4

区域内设施(包括指示牌、灯具等)无污物、污迹 、无粘贴物、无蛛网、灰尘、无乱涂乱划,无斑剥等

3

5

门窗玻璃透明锃亮、无污迹

2

6

厕所通风无异味、无堵塞、无积水,便器清洁、无便迹、无尿垢等、墙体整洁

3

7

保洁人员培训、管理到位,作业操作规范,遵章守纪,无盗窃等行为

3

保安管理

1

有工作职责、传达室门卫等管理制度、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无迟到、早退、工作时不擅离岗位、不聚众闲谈、做私活

4

2

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引导服务

4

3

做好详细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等

4

4

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通宵值班制度、认真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履行巡视、巡视时认真检查全园各方位区域,并采好巡梗点、巡视时发现可疑人员须盘查,并做好笔录,嫌疑重大者及时与派出所联系或报警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汇总

4

5

严格检查进出物品,严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

4

6

监控、消控业务熟悉并能熟练操作设备;对控制设备做好维护保养确保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各种记录齐全、专人负责;情况处理及时有效;保密及调取监控等制度齐全并严格落实;消控室保持整洁卫生

4

7

有火灾、水浸等应急预案,按计划组织应急预案演习

4

工程维护

1

工作时间内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

2

2

严守工作岗位,按时到岗,不串岗、离岗,落实高压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2

3

制定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及月度工作计划

2

4

做好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维修材料使用记录、报修处理记录

3

5

在检修、维修、保养、巡检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及时落实采购单位布置的工作

3

6

做好各机房和设施、设备的保养及卫生工作,达到整洁、无尘

3

7

熟悉各种电器设备、供水系统情况,按操作规程实施操作

3

8

按规定巡查电器设备、空调设备及系统、供水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9

做好电器设备、供水系统的预防试验、日常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

3

10

电器设备和周围环境(配电间、机房等)整洁、无垃圾、无尘;污水处理池清洗及时,排水系统畅通

3

11

每周巡查各类设备房,发现问题及时补修,达到各类用房无渗漏、无破损,设备正常运行

3

食堂服务

1

保持地面、下水道、明沟积无污水、污物,墙壁、门窗、天花板及相关设施设备无积尘、油污、蜘蛛网和涂层脱落,厨房内垃圾桶及时加盖,做好防虫、防鼠等措施

4

2

荤、素食品按要求做到分池(定位)清洗,配菜做到生熟分离,科学合理,色、香、味俱全,按序上菜,菜肴新鲜,色泽、口味良好

4

3

员工厨师证、健康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新上岗的员工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员工上班时间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员工上班时间按要求穿戴工作服、衣帽

4

4

食品出入库按要求由专人负责验收、登记

4

5

餐具使用前做好清洗、消毒工作,直接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没按要求存放在保洁柜里的,餐桌整洁光亮无油渍。

4

其他

1

项目负责人无迟到、早退、工作室不擅离岗位、配合完成业主的各项要求,严格要求下属

2

合计

100

考核人员 年 月 日

承包人签字: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采购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1、成立评标委员会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依法组成。

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

二、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并记录,及时处理投标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资格审查

1、开标后,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评标。

3、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4、信用信息审查

(1)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内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核对的依据。

四、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以后。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单位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单位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采购单位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单位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采购单位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核对评标结果,有下列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则予以书面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①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1)独立履行审查、评价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5)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7)配合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除采购单位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7、开标后直到公告项目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8、评审期间,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

9、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中标资格。

五、评审原则

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完整计划标的物的科学性、可行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及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

4、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任何外来证明文件。

六、评审方法

1、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标的开标。先开技术标,技术标打分结束后再开商务标。

2、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并进行评价和比较。

3、本次项目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80%(权重)(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20%(权重)(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5、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评标专家4人,业主评委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标得分是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开启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标,现场唱标后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

7、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评审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并与其技术标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8、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号)

9、评标结果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出具评审报告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七、政府采购政策

1.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第四条,本次采购项目属于服务项目,其投标单位提供的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的中小企业“物业管理”类的划型标准规定的,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物业管理”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第四条规定,投标单位符合中小企划型标准的该投标报价将给予评审时的价格调整,具体方法如下:

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苏财购[2020]19号及通财购[2020]6号文件规定,以10%执行。)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的评分,如果中标,则以其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须严格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文件要求,出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将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苏财购[2020]19号及通财购[2020]6号文件规定,以10%执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的评审,如果中标,则以其原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无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针对监狱企业的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无格式,请自拟。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将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苏财购[2020]19号及通财购[2020]6号文件规定,以10%执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的评审,如果中标,则以其原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无须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针对绿色采购的采购政策

(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需求产品属于“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八章

(2)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该产品报价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总价并参与投标报价的评审,如果中标,则以原产品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无须提供产品属于“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其他约定

(1)本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行为引发争议和影响本项目采购执行效率,应当按本项目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在10 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本项目全部货物产品 各个制造商出具的该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该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原件,用以核对,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作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且该情形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人的该行为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管的财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其中标无效。

(2)本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因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行为引发争议和影响本项目采购执行效率,应当按本项目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在10 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注:第四章第七条(三)款第2点(1)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以核对,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作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实,且该情形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人的该行为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管的财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其中标无效。

(3)本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因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行为引发争议和影响本项目采购执行效率,应当按本项目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在10 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本项目全部货物产品 产权为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企业的证明材料原件,用以核对,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作提供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内容不实,且该情形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供应商的该行为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管的财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其中标无效。

(4)本项目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因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行为引发争议和影响本项目采购执行效率,应当按本项目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在10 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属于“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全部货物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的原件,用以核对,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作提供的 “需求产品属于“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且该情形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供应商的该行为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管的财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其中标无效。

八、关于投标价格评审

1、针对相同品牌产品报价的评审

本次采购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签到顺序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2、针对投标价格实质响应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上响应 ,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针对投标价格合理性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评审评分项

(一)技术标评分(80分 )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综合实力 (15分)

管理体系认证(3分)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通过一个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最多得3分。

企业实力(8分)

提供企业所服务的类似非住宅类项目荣誉:获得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示范)物业服务项目的得2分;获得地级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示范)物业服务项目的得1分;获得先进集体的得1分;获得省(或)市行业协会授予的优秀物业服务项目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明: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荣誉的,以最高荣誉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原件备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企业资信等级证书,达到3A及以上的得3分,2A的得2分,A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项目经理实力(4分)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非住宅类物业经理工作经验、物业管理师、中级职称、高级保洁员证、清洁管理师、高级保安证、消防工程师证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管理服务理念

(12分)

根据本项目物业管理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目标,供应商的管理模式是否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优秀12-10分,良好 9-7分,一般6-1分,差得0分 。

管理组织架构(10分)

有比较完善、科学、详细的管理服务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物业管理标准。优秀10-8分,良好7-5分,一般4-1分,差得0分。

方案部分 (55)

人员安排(8分)

根据人员需求及职责,合理配备人员。拟定人员培训与管理方案、加强人员稳定性措施方案。优秀8-7分,良好 6-5分,一般4-1分,差得0分。

服务计划方案(15分)

各项服务计划和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安保、保洁、设施维护、食堂等服务)优秀15-12分,良好 11-9分,一般8-1分,差得0分

管理制度情况(10分)

有完善有效的、适合该项目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公众制度、物业管理制度,体现标准化服务,管理服务水平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优秀10-8分,良好7-5分,一般4-1分,差得0分

类似项目业绩(10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服务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年≥200万元/年的类似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每提供1个得3分;承担过服务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或100万元/年≤合同金额/年<200万元/年的类似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每提供一个得2分;承担过服务建筑面积在0.5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或50万元/年≤合同金额/年<100万元/年的类似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目最高得10分,同一合同同时具备面积及金额两项指标的,按一项指标计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合同中没有体现面积,须有甲方出具的面积证明。

注:技术响应评分中所涉及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如生产制造商投标则提供原件;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代理商的材料原件),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商务标评分:(20分)

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136万元。超过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标得分为满分20分。

3、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标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4、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要求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10%执行。)”的价格扣除调整,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参与报价评分;如果中标,则以其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

(三)评标争议

评标时评委对评标的细则若有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四)落标原因

评标委员会不对落标的投标供应商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二、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处理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十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十四、中标通知

1、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期限结束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且《中标通知书》是本项目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崇川区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采购单位(或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或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 (采购编号: )的采购结果、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作目标

1.1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管理体系、优势资源提升市场形象;以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市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及经营户的共赢局面。

二、项目概况

2.1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一区,建筑面积约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二区,建筑面积约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观音山人民法庭,建筑面积约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港人民法庭建筑面积约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唐闸人民法庭建筑面积约 ㎡。

三、服务期限

3.1 委托服务期限为 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 日至_______ 日止。自签订合同起,实行每月度考核。五个月内有两次月度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的;或因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下次招标时,该中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物业公司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3.2考核服务期满后,如经过年度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根据服务情况按本次采购的价格可考虑续订下一年度合同,续定期为一年(一年一签订,如有人员增减,参照报价明细)。

3.3服务的其他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四、管理回报

4.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_ 元,为五个月总费用,应包含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用品费、服装费、伙食费、加班费、培训费用;办公用品;同时包干承揽消防、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厨余清理、化粪池下水道疏通、清淤等、偷盗包干、日常考核、材料(保洁耗材由甲方指定品牌,其中洁纸费用由合同双方各半负担)、机械、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保险、利润、及因人员辞退、工伤事故等造成的赔偿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招标文件所列物业管理的全部经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2甲方提供乙方员工工作日午餐,费用甲方承担,但甲方安排的突发或者临时性加班,不再另行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调配人员。

4.3支付方式:

4.3.1按照通财购[2020]3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第一条(九)款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项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预付款;

4.3.2自乙方正式入驻后开始计算付款周期,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每月支付,付费时间为下一月的前20个工作日。服务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2根据甲方物业服务管理要求及乙方招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2、按照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对乙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打分,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5.2 委派人员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对乙方管理服务情况、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处理,指导乙方正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5.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乙方提出的各项维修申报计划;

5.4有权就设备设施的维修费、维修过程中各项材料费等费用提请第三方审计;

5.5依据乙方物业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在被证实的事件发生的基础上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奖惩建议及人员调换方案;

5.6 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

5.7 协调、处理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5.8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

5.9若乙方在物业服务管理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1)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队员,提供不符合岗位标准和数量要求的人员,经甲方警告后未在规定时间整改;

(4)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而影响甲方继续正常有效开展工作;

5.10 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并报甲方备案;派驻甲方执行服务人员是经过乙方岗位培训、政审合格并登记制册的人员,这些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必须同时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服务管理制度 。

6.2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更换服务人员必须通过书面说明原因,同时通过甲方的同意认可;

6.3 按照投标文件中的管理方案和管理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6.4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明确,建立惩罚条例及处理办法并报甲方备案;

6.5乙方在每月经验收考核后,按季领取服务费用,乙方按月发放人员工资;

6.6 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6.7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监督、考核;

6.8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可按双方确定的考核细则扣减服务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余款,保函中扣除并可提出索赔要求。

7.2因乙方管理不善或设施设备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权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7.3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总价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给对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另行给予相应赔偿。

八、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招标文件-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doc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