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北监狱襄北监狱2021-2022年度狱内食堂蔬菜采购与配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JZY-XY-2021060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采计[2021]-07021号
三、项目名称
襄北监狱2021-2022年度狱内食堂蔬菜采购与配送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城市国强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城市南营办事处官庄
中标(成交)金额:213.6(万元)
货物类 |
名称:襄北监狱2021-2022年度狱内食堂蔬菜采购与配送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怀双,徐洪进,闫柳娜,朱万玲,曾红玉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7-02
2、评审地点: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号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2.7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襄北监狱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团山镇长虹北路133号
联系方式:13871616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路北京公馆
联系方式:15271063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摆恒
电 话:15271063688
- 襄北监狱2021-2022年度狱内食堂蔬菜采购与配送.pdf
1
2
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2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9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襄北监狱2021-2022年度狱内食堂蔬菜采购与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zx.xiang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02日 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SZ-ZFCG202106HW-042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07021号
3、项目名称:襄北监狱2021-2022年度狱内食堂蔬菜采购与配送
4、预算金额:233.42万元
5、最高限价:233.42万元
6、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襄北监狱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共17个月狱内食堂蔬菜采购与配送,具体
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7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6.3、供应商未违犯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的第四不准“不准
人民警察亲属在本系统内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的承诺书;
6.4、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依法缴
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近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近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6.5、(1)信誉良好,未有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况(供应商应
就上述情况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2)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
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0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06 月17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19.36.80.62:8081/TPBidder/login.aspx),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
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19.36.80.62:8081/TPBidder/login.aspx),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
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
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②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1 年 06 月 10 日 09:00 时至 2021 年 06 月 17 日 18:00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
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
时间:2021年 07 月 02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2、说明: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满一年度不足两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
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
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
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
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省襄北监狱
地址: 襄阳市高新区团山镇长虹北路133号
联系方式: 13871616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路北京公馆
联系方式: 15271063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摆恒
电 话: 15271063688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湖北省襄北监狱
联系人:胡安圣
联系电话:1387161612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路北京公馆
联系人:摆恒
联系电话:15271063688
1.1.4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
号、标段
招标项目名称:襄北监狱2021-2022年度狱内食堂蔬菜采购与配送
招标编号:XYSZ-ZFCG202106HW-042001
1.2.1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3
合同履行期及质保期、
质量标准
详见招标公告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
8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
证;
6.3、供应商未违犯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湖北省监狱人民警
察“七不准”规定》的第四不准“不准人民警察亲属在本系统内经
商、办企业、承揽工程”,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4、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前近3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
前近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6.5、(1)信誉良好,未有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况(供应商应就上述情况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2)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2021 年 06 月 18 日 12 时 00 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2.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答疑澄清(如有))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06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通知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9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通知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电子档( U 盘)( U 盘装在“投
标文件”档案袋中)
3.2.3 其他伴随服务费用 无
3.2.7 最高投标限价 233.42万(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8 是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不允许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无
3.4.3 退还投标保证金
计息标准: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退还办法:按照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2019 和 2020年度
3.5.3
近年同类货物供给表年
份时间要求(新产品除
外)
\
同类货物是指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产品
3.5.4
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时
间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4 证明文件 \
3.7.4(3)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3.7.5
“★”号条款定义及处
置
“★”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一般条款偏离范围和幅
度
\
3.7.6 货物样品 不提供
3.7.7
签字和(或)
盖单位章要求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8 投标文件份数 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一份;
10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4.1.1 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供应商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电子版(U 盘)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07 月 02 日 9 时 00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 16 号
六楼)
4.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
路 16 号六楼)
5.2 开标顺序
(1)由监督人或采购人核查供应商代表是否出席开标会并核查其
身份是否有效;
(2)由各供应商自检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按投标文件送达的先后逆次序开启投标文件并唱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 1 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4 人组
成。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
标候选人
7.2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7.5.1 履约保证金 合同中约定
9.5 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所管辖权的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 投标补充规定 /
11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发改
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及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交易平台信息服
务费参照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件按照工程中标金额计取后支
付相关费用。评审费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垫付,开标后由中标
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超
过期限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3.1 原件 √不提交
10.3.2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会议通过腾讯视频会议方式
进行直播)。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
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
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请各供应商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
腾讯会议室。腾讯会议室号和入会密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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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财务和信誉等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标处理):
1.4.3.1 为采购人不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3.2 为本项目代建人;
1.4.3.3 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1.4.3.4 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3.5 被责令停业的;
1.4.3.6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3.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3.8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本项目资料、数据等涉密内
容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不适用本项目)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
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澄清,按照前附表第2.2.3款规定的方式发布。
2.2.3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以按前附表第2.3.2款规定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
14
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如果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且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修改的发布方式见前附表第2.3.2款。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格式,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若有)
六、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
七、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
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3.2.3 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按下
列要求填写:(1)“单价”指在货物所在地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制造、组装该货物所
使用的 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应付或已付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2)“运费、保险费”指货
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3)供应商须知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
费用(若有)。
3.2.4 每标段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
受,供应商须知第 3.6 款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2.5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不能仅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供应商对招标人的任何
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单价(总价)中。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
拒绝。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评标
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5
3.2.6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投标一览表”及“投
标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总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
求。
3.2.7 招标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中载明。供应商投标
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8 除供应商须知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2.9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评
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
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
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3.4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本项目)
3.4.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内容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
证件及证明材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
16
应。
3.7.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投标文件在规定的地方应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副本除封面外,其余为正本复印
件,在正本签字盖章后复印装订。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修改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 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
码、密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7.6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3.7.7 如果因为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
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所有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
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17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是否在场;
(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如有)的递交情
况、投标报价、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6)主持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政府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
18
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
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书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供应商损失。
7.4.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
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4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其他协议。
7.4.5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一份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8、重新采购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若本项目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
该标段停止开标,并应当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及原则处理。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处理供应商与公开招标有关的事宜(退还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后,
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采购方式重新组织采购。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
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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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
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3.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公告、质疑
9.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
程序中所有信息。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9.5.2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
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质疑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质疑情况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9.5.3公告期内如有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10、政府采购政策
10.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提供。
20
10.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
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
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
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
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0.3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有效证明
材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采购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要求采购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
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
并发出。
22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
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四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编号:
(采购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送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问题
(澄清通知/修改通知),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年 月 日, (文件名称及编号),共 (页码
总数) (条款总数);
……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投标授权函一致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章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7项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7.8项规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后审﹚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合同履行期及
质保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投标价格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2.7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1) 价 格 部 分 30 分
(2) 技 术 部 分 5 0 分
(3) 综 合 部 分 2 0 分
条款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2.2.3评
分
标准
(1)
价格部分
(30分)
一、投标单位的无效报价确定(按无效投标处理)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经政策优惠后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投标报价得分为满分30分。
三、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
技术部分
食材来源及品质
(3分)
品来源说明完整且食品货源稳定、渠道正规、品质有保障的得3分,食品来源说
明比较完整且食品货源稳定、渠道正规、品质有一定保障的得2分;食品来源说
明有缺陷且食品货源有一定稳定性、渠道正规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50分)
综合管理服务能
力(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综合管理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运作流程,安
全管理、质量保证等制度)进行评审:
1、食材选择、仓储、配送管理运作流程设置科学合理得3分,管理运作流程设
置基本合理得2分,管理运作流程设置有明显缺陷得1分,无管理动作流程得0分
2、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得3分,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得2分,安全管理制度有明
显漏洞得1分,无安全管理制度得0分
配送方案
(4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及用户特点的分析,提供合理、可行的配送方案,
方案详细,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完备、可行得2分,内容欠
完备、基本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人员配置
(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团队配置方案评分:人员配置方案全面、科学、有针对
性的,得3分;人员配置方案合理可行的,得2分;人员配置方案基本可行得1
分;无人员配置方案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运输能力
(4分)
自有冷链车辆得4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及等级证明材料,资料
不全或非本公司自有不得分。
仓储场所
(4分)
根据仓储、配送场所规模、配置、卫生情况进行打分:
仓储、配送场所规模能满足本项目供货需求,且分区合理、配置科学、卫生情
况符合食品存储要求得4分;
仓储、配送场所规模基本能满足本项目供货需求,有功能分区,卫生情况基本
符合食品存储要求得2分;
仓储、配送场所规模小、功能分区不明显、卫生情况差1分;
其它不得分。
注:须提供加工场所照片及权属证明,否则不得分。
交货时间
(2分)
有保证每日按时交货的具体措施得2分;承诺每日按时交货,但无具体措施得1
分,其它得0分
食品检测
(8分)
1.具有自有检测室和自检及检测设施设备,提供检测室及检测设备图片及发票
等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得2分。
2.具有2名及以上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提供资格
证书、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
3.提供专业的第三方检测出具的当月食材检测报告,一个类别食材至少提供一
份食物检疫报告,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满分为 4分。(注:须提供与CNAS认
证机构的合作合同,以及合格的检测报告并盖供应商公章,无或未按要求递交
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配送人员
(2分)
有2名及以上专职人员负责食品配送的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配送人员相关资料。(每个相关人员须提供驾驶证、健康
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应急保障方案
(2分)
对突发故障的预判措施进行评审:认识到位,有应急预案的,且承诺提供7*24
小时服务的,得2分;对突发故障有一定预见性,且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的,
得1分;缺乏认知,得0分。提供承诺函,否则本项不得分。
质量保障措施
(3分)
1.承诺对质量有问题的食品立即退货并按时更换的得1分。
2.因退货、更换不及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根据赔偿承诺情况进行打分:赔偿承
25
诺科学、针对性强2分;赔偿承诺合理、有一定针对性的得1分;有赔偿承诺,无
针对性得0.5分;其它得0分。
食品安全风险承
担(3分)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保单,保额≥2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得3分,1500万元
≤保额<2000万元得2分,800万元≤保额<1500万元得1分,保额<800万元的
不得分。提供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
特色服务
(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采购人的特色服务方案(针对性、可行性)进行打
分,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2分,特色服务方案不合理或可行性较
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社会责任
(4分)
1、供应商提供疫情期间进行有效服务并得到好评的证明材料,5个(不含)以
上得2分,2-5(含)得1分,其它不得分;
2、参与对社会的爱心捐赠活动,提供证明材料,1个1分,最多2分。
(3)
综合部分
(20分)
类似业绩
(12分)
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今)以来承担过同类型食材采购配送业绩,且
经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每个得2分,最高得12分。
注: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网站中标公示信息网络截图、网址、中标通知书及合
同、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总体履约评价结果等资料,未提供或不齐全不得
分)。
企业实力
(8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HACCP
认证,拥有5种认证体系得6分,差一个扣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扫描
件及网上查询截图)
供应商具有商品溯源系统证书得2分,需提供证书及相关操作系统界面截图证
明,没有不得分。
3.2.5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1.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澄清和修正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否决其投标:
(1) 供应商拒绝确认修正后的报价;
(2)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1.4 发现投标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误,使得投标报价校核无法进行的,否决其投标。
3.1.5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 号),评标委
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6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
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
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
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1)价格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价及评标基准价计算
(1)评标价确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1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7
⑤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⑦所有供应商均未提供货物样品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
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如有),评
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1.3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1.3 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
误,使得投标报价校核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4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
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
决全部投标。
3.3详细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3.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价格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供应商得分=A+B+C。
3.3.5各供应商最终得分的确定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8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
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
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
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
3.5.2招标文件允许多包投标、多包中标的,各包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供应商须知”第 10.1 项规定执
行,对某些标段由此产生的空缺由排序在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
3.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9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此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合同书
(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书;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备忘录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7)中标人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其他资料;
2.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在“分项报价表”中有规定。
3.交付时间
交货时间:
4.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5.验收标准
以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验收标准为原则,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5.合同承诺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
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虑到卖方将按照本合同提供货物和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向卖
方支付。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证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
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30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31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本章标“★”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为襄北监狱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共17个月狱内食堂蔬菜采购与配送,具体采购清
单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玉米 个 14000. 00
2021年8月
至
2022年12月
共
17个月
2 大白菜 千克 350000. 00
3 白萝卜 千克 280000.00
4 西葫芦 千克 70000. 0()
5 胡萝卜 千克 28000. 00
6 青椒 千克 12000. 00
7 西红柿 千克 7000. 00
8 冬瓜 千克 280000. 00
9 黄瓜 千克 14000. 00
10 茄子 千克 28000. 00
11 I豇豆 千克 7000. 00
12 包菜 千克 430000. 00
13 蒜苔 千克 7000.00
14 莴笋 千克 14000. 00
15 洋葱 千克 14000. 00
16 葱 千克 6000. 00
17 土豆 千克 120000. 00
18 芹菜 千克 28000. 00
19 藕 千克 6000. 00
20 花菜 千克 35000. 00
21 精品黄瓜 千克 14000.00
32
22 精品西红柿 千克 7000. 00
注明:份数不得更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预算:人民币 233.42 万元。
二、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付款方式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17个月。
2.服务地点:襄北监狱狱内食堂。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经采购人考核后支付当月费用。
(二)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1、中标人能够在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 分包本项目。如发
现中标人以转包、分包等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应急事项并作出响应解决措施。
3、做好配送台账、索证索票工作。
★4、随时掌握食品物质市场价格并直接与上游供货商协商价格,当月市场价格波动在±20%(含本
数)不予调整,超过此波动范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配送时间:一次配送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以及订单内容要求准时送达,供应商须有专人专车
负责该项目的配送工作,且专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6、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承诺开具的发票必须注明金额和税款。
7、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
8、运输、搬运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运输、搬运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中
标人承担完全责任。使用人使用过程中,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设计缺陷、安装质量所引发的
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中标人提供产品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及招标文件(含磋商承诺事项)要求,本项目中标人需按
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供货、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整体验收等所用相关费用均应含投标单价中,采
购人将不再因此而增补合同价款。
10、如招标文件中有描述未尽的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三、项目技术需求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预算经费2021年7月至2022年 12月 狱内食堂罪犯伙食物资用,采购预算金额为2020
年4月30日询价小组摸底的市综合价为参考。
33
2、配送时间:
①采购人每天(周一至周五)17:00 前列出采购清单,交给供应商确定第二天菜品确定食材内
容,经审核后的菜品原则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需更改货品的,必须于当晚 22:00 前告
知采购人对接人,经过同意方可配送。
②早餐食材配送时间要求在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6:00 之前完成。中餐食材配送时间要求在
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7:00 点之前完成。
5、配送人员:配送人员要求 1 辆车至少配备 2-3 人,至少要包含驾驶司机,卸货人员,交
接人员。且前来交接及送货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驾驶证、健康证),并着公司统一衣帽制服,
统 一佩戴公司发放的个人工牌,名字必须清晰可见,落实责任到个人。 配送人员必须都有签
字及联系电话证明留存,且各接收单位指定收货人必须都有签字证明(至少 2 人签署且注明联系
电话)。
6、配送标准:
1)配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执
行。
2)整理加工标准:蔬菜整理加工后,利用率大于 95%,整理加工食品时,离地放置。
3)配送检测标准:供应商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有 CMA 食品类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实施批次检
测,确保食品安全,采购人会不定期对所供货品进行抽检检查。
4)配送操作标准:
①分类装筐,按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干湿不混、上轻下重、先下后上的原则,合理堆放,
合理 装车,避免交叉污染。
②配菜车间及时清洁,定期消毒,没有卫生死角。
③筐具及加工设施设备每天清洗消毒。
④配送运输车辆内部存放区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染物、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每天
清洗 消毒。各点位配送信息在配送区域用显眼标志标识,不得出现送错、多送、送杂等情形,
一经发现延误采购人日常工作开展,采购人可对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处罚。
⑤供货商每天向客户提供一式三联送货单,相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检疫证明。
5)配送质量控制:
①加工配送过程中员工进行质量自检。
②品管员按比例抽查把关,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34
③品管员按照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要求,每天严格监控各操作环节的卫生执行情况。
④每月进行至少 2 课时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质量知识培训。
6)、人员管理:供应商务必对配送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配合采购人完成日常的
食堂 服务工作。
7)、配送形式
(1) 配送菜品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清单要求配送,每日做好留样记录,严格执行存储流
程, 不得出现因为配送食材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杜绝配送当天不得同食的菜品,至少连续
1 周菜品不得重复。
(2) 如遇大型活动、临时性接待任务等,采购人下达配送任务,供应商不得拒绝,必须按采
购人要求及时完成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违约处罚或终止合同。
(三)质量标准
从蔬菜的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
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
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味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
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
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来看, 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
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 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四、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要求
1、每年进行一次年检,签订配送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保险。
2、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送货及时,服务周到,不得擅自采购配送范围以外的食
品,一旦发现没有食品准入单的食品,取消配送资格。
3、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情况,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
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腐败变质、霉变、污秽不
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
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配送食品必须符合《质量法》、《计量法》、《专利法》、《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严禁假冒伪劣商品及质量、计量、违建等不合格的产品进入食堂。
35
5、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
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6、食品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
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 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
受采购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7、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8、相关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服务规范;
9、质量:优良;
14、提供所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15、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行。
36
正/副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
投标文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7
资格自查表
序
号
资格要求 须提供的资料
对应
页码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
提供成立之后所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
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
术能力
提供证明材料(不限于类似业绩合同、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书面声明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书面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格要求
/
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
卫生许可证
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
生许可证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
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
......
40
评标导航表
评审
项目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供应商响应
投标文件
对应页码
报价
部分
综合
部分
技术
部分
备注:为方便评委评标,供应商可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分标准》,将具体响应情况及投标文
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
41
投标文件目录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若有)
六、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
七、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其他材料
42
6.1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
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接受你方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条件。我方愿意以人民
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价,按照合同的约定提
供、交付货物及服务,并修补其缺陷。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并交付货物及服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我方同意按照你方要求提供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你方不一
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网址:
年 月 日
43
6.2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1 项目名称
2 投标总报价
3 投标保证金
4 合同履行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4
6.3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标段: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总计(列入投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5
6.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6
6.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
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7
6.5投标保证金格式(若有)
48
6.6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9
6.7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50
6.8 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许可证及级别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
技工
基本账户账号 其他人员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
备注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1
(二)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6.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公司
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統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5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
日期:
55
6.10 其他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不适用本项目)
1.12 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本项目)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成交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8、重新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公告、质疑
10、政府采购政策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附件四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3.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3详细评审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