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 字体:小 大
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西政采(2021)GK-007号
二、项目名称
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兰州民生早餐食品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东环路主食厨房工业园区C2-2 | 37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兰州民生早餐食品有限公司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一年 | 依照采购人需求 | 依照采购人需求 | 依照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新国,黄中生,翟春霞,武益,张伟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
地 址:西固中路105号
联系方式:0931-7557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银泰逸翠园龙腾火锅22楼
联系方式:0931-84576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祯
电 话:13893344464
附件下载 |
中小企业申明函和报价表明细.pdf GK-007招标文件.pdf |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西政采(2021)GK-007 号
项目单位: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
2021 年 6 月
目 录
投标邀请函......................................................- 3 -
投标须知前附表....................................................................................................- 3 -
1、总则.................................................................................................................- 6 -
2、投标须知.........................................................................................................- 8 -
3、澄清和质疑...................................................................................................- 15 -
4、评标原则及办法...........................................................................................- 18 -
5、项目具体需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27 -
6、附件...............................................................................................................- 28 -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29 -
附件 2:投标函..................................................................................................- 29 -
附件 3:法人授权函..........................................................................................- 43 -
附件 4:投标报价表.............................................- 43 -
附件 5:投标报价明细表..................................................................................- 45 -
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 46 -
附件 7:其他部分..............................................................................................- 47 -
西固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案.......48
- 1 -
投 标 邀 请 函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受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的委托,现对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
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西政采(2021)GK-007 号
二、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三、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72 万元
四、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时,可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
托代理人,并只允许委派一人到场参加投标(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须提
供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
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委托代理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将被拒
绝进入开标室,投标文件也将被拒绝。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 00:00-23:59。
2 、 获 取 方 式 : 通 过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
易 活 动 的 , 请 点 击 “ 我 要 投 标 ” 按 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 年 7 月 6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之前,
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开标一室(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 60 号银泰逸
翠园临街东侧办公楼 22 楼),逾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 年 7 月 6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在兰州市公共资
- 2 -
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开标一室(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 60 号银泰逸翠园临街东侧办
公楼 22 楼)。
八、其他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或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
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项目经办人:李佳 联系电话:0931-8457642/8457691
邮 编:730060
地 址: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 60 号银泰
逸翠园临街东侧办公楼 22 楼)
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 址: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http://www.gszfcg.gansu.gov.cn/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
2021 年 6 月
- 3 -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2)完工时间:根据合同具体确定时间
2
需方:
1)单位名称: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
2) 联系人:张伟祯 联系电话:13893344464
3
集中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
2)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0931-8457642/8457691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2020 年度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
提供该报告);
7)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8)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必
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原件装订于正本内);
- 4 -
9)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复印件);
10)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
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甘肃兰州)( http://credit.lanzhou.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的信用信息须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情
况一致)。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
不提供第 2)、3)项),且相应条款项应按规定通过上年度年检或复审;所有证书复印
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 4 项,若
法人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 5 项;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
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时,可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
委托代理人,并只允许委派一人到场参加投标(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格式自
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委托代理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将被拒绝进入开标室,投标文件也将被拒绝。
- 5 -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1 份。装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或签署密封字样。
6 本项目控制价为 372 万元,超过采购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7 投标保证金:无。
8 履约保证金:无。
9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由招标人代表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
资格被取消。
10 投标有效期为: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书面质疑,书面答疑。
12 服务期限:一年。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公示期
满后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不
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6 -
1、总 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
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
3)“集中代理机构”是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
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
议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
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
文件、资料。
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
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
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
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
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
其它义务。
- 7 -
12)“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
除、修缮等。
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节能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的货物。
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15)“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原件,不包括电传、电报、
传真、电子邮件。
- 8 -
2、投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
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
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
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
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招标文件的修改将
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
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
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
确认者自行承担。
- 9 -
2.2 投标
2.2.1 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
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
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
兰州) ( http://credit.lanzhou.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一个投标人只能针对一个包段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2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包段进行投标,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报价
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时,投标文件既可按包段分装,也可将各包段汇总
- 10 -
于一个总标书中。
2)代理机构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当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视为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
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项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的报价中。
5)代理机构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规定的,
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
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代理机构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代
理机构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代理机构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如技术参数具有特指性将不作为评判依据。
2.2.3 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
投标人须制作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制作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
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
1)目录
2)投标函(见附件 2)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及参数中要求的必要资质文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职工人数、
- 11 -
工程技术人员、资信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近 3年销售额与净利
润及纳税)
5)法人授权函(见附件 3)
6)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4)
7)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5)
8)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6)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附件 7)
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2.4 投标报价
此次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
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用料、人工、机械安装、检测、调
试、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
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2.2.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 90 日内有效。
2.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编制正本(1 份)、副本(1 份)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 12 -
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
其他每页也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
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代理机构的变更公告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
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证明。
2.2.7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装于密封袋内密封,加盖密封章或签署密封字样,并
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和“请勿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之前启封!”的提示警句等。如果
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
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投标人请另做一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投标
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在该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盖
章)、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表”字样。密封的信封及报价表,未按上述要求签字、盖章
的,密封、封装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2.2.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开标一
室,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2.9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6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 13 -
2.2.1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代
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
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按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2.3 开标
代理机构将于“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外,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开标后,将由代理机构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宣读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表所有内容,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
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
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 合同的授予
2.4.1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14 -
发布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
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要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2 合同授予原则
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
2.4.3 合同的签署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自愿的
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
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要以书面形式。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
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否则依法承担律法
责任。
2.4.4 其他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15 -
3、澄清和质疑
3.1 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
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
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
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
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
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
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
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获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前 7
个工作日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
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
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
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
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
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
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XXX
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 16 -
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 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答复内
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的将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
关投标人,或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
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
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
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兰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
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
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
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
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
的投标人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的通知递交质疑
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
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
- 17 -
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
默认。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 18 -
4、评标原则及办法
4.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4.1.1 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代理机构从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1.2 组织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不少于 5人的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
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代理机构: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
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投标资料、投标文件;
做好投标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
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3)监督部门:为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
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4.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4.2.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19 -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2.2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4.3 评标内容及标准
4.3.1 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
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评估投标人的财务、
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4.3.2 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的标准如下:
- 20 -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
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
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
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4)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
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如技术参数具有特指性将不作为评判依据。
4.4 评标的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不符合符合性检
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2)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
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3)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须按顺序
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 21 -
4)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
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
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5 评标方法
4.5.1 评标方法
此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审标情况为基本
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商
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剔除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商,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商进行下一轮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选择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供相
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
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报价最低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22 -
注:所有外供的牛奶和应当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
供应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不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部分
(65 分)
10
投标人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原件备查)200 平米以下得 2分,200-500 平米得 3分,500-2000
平米得 5 分,2000-3000 平米得 7 分,3000 平米以上得 10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10
提供现职 5 人以上食品加工工作人员健康证和所属单位缴
纳的社保证明得 5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提供法人及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证明得 5 分,未提供者不得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提供复印件)
10
投标人提供 1000 人以下集体供餐业绩,得 2 分,提供
1000-2000 人以下集体供餐业绩,得 5分,提供 2000-3000 人以
下集体供餐业绩,得 8分,提供 3000 人以上集体供餐业绩,得
10 分,(业绩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集体供餐合同复印件),未
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15
投标人提供鸡蛋外供食品的《供货协议书》,供货时间半
年以下得 2 分,半年以上一年以下得 4 分,一年以上得 7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提供牛奶外供食品的《供货协议书》,供货时间半年以下
得 3 分,半年以上一年以下得 5 分,一年以上得 8 分,未提供
者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15 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8
投标人提供鲜鸡蛋供应商家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得 4分;
提供鲜鸡蛋供应商家的《畜禽产品检疫证》得 4 分,未提供者
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8分。(提供复印件)
- 23 -
12
投标人提供鲜牛奶供应商家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
证书》得 3 分;提供鲜牛奶供应商家的《准予使用学生饮用奶
标志资格证》得 3 分;提供鲜牛奶供应商家的《行业生产许可
证》得 3 分;提供鲜牛奶供应商家的《卫生许可证》得 3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提供复印件)
2
技术部分
(35 分)
12
投标人对采购、贮存、加工、配送等环节食品安全卫生措
施齐全的,每项得 3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
5 投标人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措施得 5分,没有不得分。
5
投标人提供每日配餐方案(一个月的日供食谱),得 5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5
提供自有或租赁供餐配送车辆证明得 3 分;提供送货司机
健康证明得 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分。
5
提供 4 名以下食品配送人员名单得 2 分;提供 4 名及以上
食品配送人员名单得 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3
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食品安全应急
预案,优得 3分,良得 2分,一般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如出现下列情况,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相应规定进行评审:
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对采购预算中预留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只能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中小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规
定,对采购预算中非预留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制造产品的报价
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
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
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
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
- 24 -
除优惠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提供原件
扫描件)。
4.6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代理机构授权评标
委员会直接确定拟中标供应商。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代理机构以公告的方式向拟中标供应商以及其他采购当事
人公布,拟中标公示届满后,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
审查的投标人,可通过电话方式询问未通过的原因以及评审得分与排序。
4.7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25 -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4.8 无效投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 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
6)投标函、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
7)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8)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
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的;
9)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
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 90 天的;
1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代
- 26 -
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的;
1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
式投标的;
14)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1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的投标;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 27 -
5、项目具体需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5.1 项目具体参数附后
5.2 售后服务要求:双方合同约定
- 28 -
6、附件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附件 2:投标函
附件 3:法人授权函
附件 4:投标报价表
附件 5: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7:其他部分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后附件)
注:未给出的表格形式请根据行业自身特点自行设计
- 29 -
附件 1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参考样本)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3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
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
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兰州市西固区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
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
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
- 31 -
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
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
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
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
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
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
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
甲方指定。
如采购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
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
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
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
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
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
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
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 32 -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
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
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
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
安排。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 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
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 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
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
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8:00)为
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8 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免费提供
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
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 33 -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
验收单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乙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由兰州市西
固区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 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
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 2 或第 3 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余款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
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
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
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
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
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
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
部货款,并按第 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
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
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
- 34 -
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 4-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
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
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
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
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
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供方全称(盖章): 需方全称(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 35 -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特别说明:
1.本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
条款,在本范本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
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
相一致。
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
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50 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
的媒体上公告。
- 36 -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参考样本)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3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的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
第二条 合同内容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
第三条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服务总金额:¥ 元。
大写: 元。
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
提下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
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
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
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
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
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38 -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
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
的 %,第 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余款 %作为质量保
证金于服务运行满 月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六条 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质量保证金 元(质量
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2.质量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 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
还。
第七条 验收
1.服务期限: 至 。
服务地点: 。
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2. 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
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
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
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
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
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
第八条 项目管理服务
- 39 -
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
后续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第九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
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 日(小
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 工
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 日(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
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
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
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
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 %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
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
乙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的 ‰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 40 -
5.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
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并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
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
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
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向兰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兰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
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
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 41 -
供方全称(盖章): 需方全称(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特别说明:
1.本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
条款,在本范本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
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
相一致。
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
4. 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50 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
的媒体上公告。
- 42 -
附件 2:
投 标 函
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兰州市
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
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
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
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
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
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90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
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43 -
附件 3:
法 人 授 权 函
致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人全称) 任命 (被授权人姓名、职
务) 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 的兰州市西固区
所需 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
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 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
- 44 -
附件 4:
投标报价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投标报价
1
2
3
合计: (大写)
(小写)
备注:本项目控制价为 372 万元/年,按照实际人数每生每年 800 元的标准核算,共需 93
万份营养餐来估算,付款时按照实际供餐份数为依据按月进行拨付。
注:1、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合计必须与
附件五服务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一致。
2、报价只能按一种方案报,否则视为无效。
3、报价大写和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报价大写错误,视为无效。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 45 -
附件 5: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本表为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表格内容自行编制。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 46 -
附件 6: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47 -
附件 7:
其他部分
(格式自拟)
- 48 -
西固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府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
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甘政办发〔2012〕27 号)精神,为
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结合
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招标内容
西固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93 万份,
合计:叁佰柒拾贰万元。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省、市、区财政拨款,按照实际人数每生每
年 800 元的标准核算,采购预算资金 372 万元/年。
三、服务的主要内容
1.供餐以袋装牛奶、鸡蛋、粥类、花卷、馒头、面包、桃酥、
水果、油饼等为主,食谱一周内不重复,科学合理搭配所需营
养成分,避免食品品种单一,确保所供食品达到食品卫生安
全标准,每生每天吃到 4 元的食品。
1—9 年级学生营养餐主要食品执行标准
鸡蛋(60g) 花卷、馒头(80 g) 牛奶(200 g)
油饼(110 g)面包(70 g) 桃酥(70 g)
蛋糕(70 g) 时令水果果径≥65mm 粥类(220 g)
发糕(70 g) 酸奶(100 g) 吐司(90 g)
2.学生营养餐主要食品执行标准:
3.中标企业要保证每周一至周五早上 8点之前按规定食
谱将学生营养餐送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供餐时
间。
4. 中标企业每天为每所供餐学校多送一份食品作为学
校陪餐食品,陪餐食品费用由供餐企业承担。
5.中标企业要对食品运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道
- 49 -
路安全行驶教育,送餐人员与涉餐学校营养餐负责人在食品
接收、抽检环节上认真负责,配合默契,不断优化供餐食谱
和配送程序,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有序运行。
四、供餐配送时限
本次采购的有效供餐配送时限为 2021 年8月—2022 年
7 月(实际供餐天数以供餐方与涉餐学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
字盖章的有效统计表为准)。
五、供餐配送流程
按照企业供餐配送、学校管理人员接收、留样 、加热、分餐、
就餐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
六、供餐配送区域划分和人数统计
根据我区地域特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
的配送分八个片区进行供餐。达川乡四所学校,达川中心校
学生 195 人,河嘴小学 94 人,吊庄小学 18 人,达川中学 165
人。河口镇四所学校,河口中心校 170 人,张家台小学 32
人,和平新村小学 74 人,石圈小学 36 人。新城镇四所学校,
青春小学 35 人,新冶路小学 37 人,兰州六十九中学 507 人,
国际陆港学校 219 人。东川镇四所学校,东川中心校 23 人,
新安路小学 174 人,梁家湾小学 46 人,东川中学 74 人。柳
泉乡一所学校,柳泉中学 191 人。四季青街道五所学校,月
牙桥中心校 342 人,张家大坪小学 9 人,柴家台小学 17 人,
杏胡台小学 28 人,马耳山小学 29 人。陈坪街道五所学校,
新滩小学 450 人,孟家山小学 9 人,小坪学校 138 人,范坪
学校 174 人,兰州二十一中学 918 人。金沟乡二所学校,杨
家咀小学 8 人,熊子湾小学 10 人。西柳沟街道二所,桃园
学校 274 人,钟家河小学 7 人,共计 4503 人,其中少数民
族学生 181 人(最后以实际学生数为准)。其中张家大坪小
学、柴家台小学、杏胡台小学、马耳山小学、孟家山小学、
杨家咀小学、熊子湾小学为一周三次配送。
七、结算方式
暂定为每月一结算,每月 1—3 日结算上月供餐费用,
结算时凭供餐方与涉餐学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的有效统
计表为依据。
- 50 -
八、服务期限
招标服务期限一年。
投标须知前附表
1、总 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2、投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2.2 投标
2.2.1合格的投标人
2.2.2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2.2.3 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
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2.4 投标报价
2.2.5 投标有效期
2.2.7 投标文件的密封
2.2.8 投标文件递交
2.2.9投标截止时间
2.2.1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 开标
2.4 合同的授予
2.4.1 中标通知书
2.4.2 合同授予原则
2.4.3 合同的签署
2.4.4 其他
3、澄清和质疑
3.1综合说明
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4、评标原则及办法
4.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4.1.1 原则
4.1.2 组织
4.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4.2.1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4.2.2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4.3评标内容及标准
4.3.1评标内容
4.3.2评标标准
4.4 评标的程序
4.5 评标方法
4.5.1 评标方法
4.6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4.7废标
4.8无效投标
5、项目具体需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5.1项目具体参数附后
5.2售后服务要求:双方合同约定
6、附件
附件1:合同格式及条款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法人授权函
附件4:投标报价表
附件5: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7:其他部分
附件1
附件3:
法 人 授 权 函
投标报价表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附件6:
附件7:
其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