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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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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1年07月07日 14: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7日 14: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瑞芬、张倩、孙金荣
总成交金额¥54.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仁杰
项目联系电话025-83581356
采购单位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穆主任;18963609157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仁杰;025-83581356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磋商定稿6.21.pdf

一、项目编号:SZZC-JC-2021030(招标文件编号:SZZC-JC-2021030)

二、项目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襄水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4号3008室

中标(成交)金额:54.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襄水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膳食餐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轮训大队三餐伙食供应、内部接待、民警职工打包外卖、食堂服务保障与食堂区域清洁卫生等工作。 详见磋商文件 本采购项目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能达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在服务期间每年可续签合同,不再进行招标。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瑞芬、张倩、孙金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费用计取的8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9号

联系方式:穆主任;18963609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302室

联系方式:何仁杰;025-83581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仁杰

电 话: 025-83581356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ZZC-JC-2021030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4 第三章 评标标准........................................................................................................13 第四章 采购需求........................................................................................................1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19 第六章 附件................................................................................................................23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公开 出售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JC-2021030 项目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管理费 55 万元/年 采购需求: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膳食餐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轮 训大队三餐伙食供应、内部接待、民警职工打包外卖、食堂服务保障与食堂区域清洁卫生等 工作。大队培训食堂分上下 2 层,建筑面积约 1300 ㎡,每层容纳约 120 人同时就餐,设就 餐区、后厨操作区、面点间、明档、主副食品库、自动洗碗间等功能场所。大队日常就餐人 数 40 人,培训期间人员不固定,平均按 120 人就餐保障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项目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能 达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在服务期间每年可续签合同,不再进行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 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1)第 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2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 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 明文件复印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审核通过 并缴费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 285 号江苏电子大厦 302 办公室 出售方式:公开出售; 售价:500 元人民币(现金)/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 285 号江苏电子大厦 304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2021 年 7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 285 号江苏电子大厦 304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交纳办法:响 应单位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 保证金账户 户名: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京挹江门支行 账号:10366000000545879 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标书一份,光盘或 U 盘;响 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 PDF 格式 或 WORD 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 9 号 联系方式:穆主任;18963609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 285 号 302 室 联系方式: 025-83581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仁杰 电 话: 025-83581356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 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021 年 6 月 22 日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3“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 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 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 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给予 6%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5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 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 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三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 进口产品政策 (1)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 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 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4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4.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 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 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4.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 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4.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 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4.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 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 电话、传真等。 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 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5.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6 5.3 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 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5.4 响应文件中应该包含以下内容:评分目录、索引、相关人员或业绩证明资料 5.5 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 A4 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 目录及评分索引,以及方便评审委员会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 3.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5.6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 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 -(5)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供应商 的投标): (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第二条第 1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 格条件证明文件(所提供证明文件要求见附件); (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 件(如果有); (5)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如果有); (7)分项报价表(如果有);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5.7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 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 (2)《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5.8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 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 7 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 总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须在《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中注明;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 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5)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过磋商文件 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 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5.9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 他相关文件组成。 6、磋商保证金 6.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交纳办法: 响应单位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 绝。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账户 户名: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京挹江门支行 账号:10366000000545879 6.2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 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 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等。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 7.1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件中注明 须加盖公章、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为授权 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 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 供核对。 8 7.2 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7.3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 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8、诚实信用 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 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8.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成交。 四、磋商 9、磋商组织 9.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 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9.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0、磋商程序 10.1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 商程序。 10.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 价格进行磋商。 10.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 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10.6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 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 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 10.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2)不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之规定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 (“*”)、“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 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10.9 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 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11、评分方法和标准 1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 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11.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业绩、投标响应性等。 11.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12、确定成交供应商 12.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 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 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2.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 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磋商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 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 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 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2.6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2.7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0 13、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4、签订合同 14.1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预 算金额的5%)一次性足额汇入采购人账户,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14.2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 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 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4.5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百分之十。 14.6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14.7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4.8履约保证金扣除采购人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 供应商。 五、质疑与投诉 15、质疑 1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15.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 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 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5.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 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5.4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 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5.5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 11 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5.6 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5.7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 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8 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提 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16、投诉 16.1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6.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 质疑事项的范围。 16.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6.4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 16.5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 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六、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 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 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7.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 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 以处罚。 17.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2 七、磋商费用 18.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2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 价格[2002]1980 号)中规定费用的 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3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磋商小组成 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 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3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 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30 30 2 综 合 实 力 (70) 项目实 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整体设想和增值服务; 2、根据招标要求确定的人员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3、食堂餐厅服务管理方案; 4、食堂餐厅服务管理制度; 5、根据招标要求制定的工作标准; 6、前期接管方案及合同到期时的交接方案; 7、项目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 8、应急预案。 评分:项目实施方案上述 8 项内容,每项最高得 2 分/项; 满分。 (每项内容全面完善、详尽可行、操作性强得 2 分; 每项内容较全面较完善、可行、可操作得 1.5 分; 每项内容简单、尚可行可操作得 1 分; 每项内容缺少或未提供得 0 分。) 16 食 谱 菜 品情况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周期食谱菜品的质量、营养、风味及成本情 况打分。 质量可靠、营养均衡、风味多样、成本合理方面优得 10 分;质 量可靠、营养均衡、风味多样、成本合理方面较好 7 分;质量 可靠、营养均衡、风味多样、成本合理方面良 5 分;质量可靠、 营养均衡、风味多样、成本合理方面一般 2 分。 10 人 员 配 置 为本项目配备相关劳动技能人员。 炉灶厨师: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级别每提供 1 名得 3.5 分, 最多得 7 分; 面点厨师:中式面点师四级及以上级别每提供 1 名得 3 分,最 多得 6 分; 餐厅服务员: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每提供 1 名得 2 分,最多 得 4 分(需提供身份证明); 除上述人员以外,卫生监督机构签发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健康体 检合格证的其他服务人员,每提供 1 名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需提供所有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卫生监督 机构签发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以上人员证书不 可重复计分,一人多证只按归属岗位的一个证书计分,提供相 关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项不得分。 20 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①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的,得 6分;②持 有中式烹调师三级证书的,得 2 分;持有中式烹调师二级证书 18 14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的,得 4 分;持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的,得 6 分③具有 5 年 以上厨师岗位工作经验或 2 年以上餐饮行业主厨岗位工作经验 的得 6 分 投标人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身份证明 ②中式烹调 师证书 ③工作经验证明(以用人单位业主证明或劳动合同为 准) 供应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军 队餐饮服务项目经验,且每日就餐不少于 120 人次(以合同签 订时间或结算清单、银行转账凭证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应复印 件;业绩相关数据合同或结算清单、银行转账凭证上不能反映 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本项每有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6 说明: 1、 所有认证、资质、证明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拟配置人员,均需提供评分细则所要求时限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无证明材料的不纳入评分流程。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扣除(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15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报价要求: 1、管理费 55 万元/年(伙食费按标准另计)。按一年服务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 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管理、劳务、服装、易消耗品、培训、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 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重大活动、临时性活动、突发性活动需供应商单位人员加班的,成交单位需无条件 配合,加班时间将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安排和确定。 二、项目服务需求 1、食堂服务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膳食餐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轮训大队三餐 伙食供应、内部接待、民警职工打包外卖、食堂服务保障与食堂区域清洁卫生等工作。大队 培训食堂分上下 2层,建筑面积约 1300 ㎡,每层容纳约 120 人同时就餐,设就餐区、后厨 操作区、面点间、明档、主副食品库、自动洗碗间等功能场所。大队日常就餐人数 40 人, 培训期间人员不固定,平均按 120 人就餐保障标准。 2、人员配置标准 工种 工作地点 工作岗位 人数 食堂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 站轮训大队 厨师长 1 炉灶厨师 2 面点师(中式) 1 副点师(中式) 1 服务员 2 厨务 3 从事保洁、食堂服务工作的,年龄须在 55 周岁以下,餐厅服务员年龄须在 40 周岁以下。 食堂从业人员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卫生证明,厨师要有上岗资格;乙方配备的人员 若少于 10 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1000 元/次),累计超过 3 次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乙方配备的 10 名人员应当形象良好,若甲方认为乙方配备人员不符合要求,有权要 求乙方调换,乙方应当满足。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配置不得擅自更换;如擅自更换,采购人有权解除 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食堂供餐形式:自助餐 4、食堂开餐时间和就餐人数: 周一至周五供应时间: 早餐:7:30-8:30,午餐:11:30-12:30 晚餐:冬令时 17:30-18:30,夏令时 18:00-19:00 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 16 大队日常就餐人数 40 人,培训期间人员不固定,平均按 120 人就餐保障标准。 5、食堂供餐品种: (1)大队日常伙食保障标准: 早餐:三个小菜,1 粥、3 早点(中式面点和西点,以中式点心为主),1 杂粮,1牛奶, 1鸡蛋,1主食(面条,水饺,馄饨等,可明档区域自助点餐)。 午餐:3 荤菜、2 半荤菜、1素菜、2 主食(米饭,面食等)、1 汤、1水果、1酸奶。 晚餐:2荤菜、2 半荤菜、1 素菜、2 主食(米饭,面食等)、1 汤、1 水果,具体可根 据就餐人数,对菜品进行调整,合理利用明档区域提高伙食保障质量。 (2)培训班期间伙食保障标准: 早餐:三小菜,一个炒菜,1粥,4 早点(中式面点和西点,以中式面点为主),1 杂粮, 1牛奶,1鸡蛋,1主食(面条,水饺,馄饨,炒饭等,可明档区域自助点餐)。 午餐:4 荤菜,2小荤菜,2 素菜,2凉菜,2 汤(荤汤素汤,甜汤和咸汤等)2 主食(米 饭,面食等),1 水果,1 酸奶。 晚餐:4 荤菜,2 小荤菜,2 素菜,2 凉菜,1 汤,2 主食(米饭,面食等)1 水果,1 牛奶。因大队承办培训任务、班次不同,伙食标准不同,暂定为以上标准,后期可根据具体 班次情况进行调整。 6、总体要求:食品安全、搭配合理、新鲜营养、美味可口、品种丰富、职工满意。 三、其他要求 餐饮管理按酒店化管理模式运行,按要求着装佩戴口罩,时刻保持干净整洁,服务热情, 周到大方。规范食堂设置、物品摆放,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明亮,落实每餐留验制度, 确保饮食安全。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每半年轮换厨师队伍调剂口味,厨师长负责人员管 理、工作协调、制定食谱、调剂伙食和饮食安全等,大队提供员工工作餐和临时休息更衣场 所,不提供住宿。 四、食堂服务人员作业要求 1、负责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对餐桌、椅以及设备表面浮灰进行清抹,对地面进行保洁、 清除油污,检查餐厅餐具、卷纸盒内纸巾、洗手液盒,对不足的进行补充,确保用餐时间段 正常使用。 2、开餐时安排专人对餐厅区域进行巡视保洁,及时清理餐桌表面的食品残渣;打饭、 打汤区域要保持清洁,确保无水、无油、无异物; 3、开餐时安排专人巡视打餐区,发现菜品缺少及时添加。 4、开餐后的工作:对餐厅的地面和餐桌、椅进行去油污保洁;对打餐区域的餐台和其 他设施进行保洁;确保餐厅区域无水、无油、无污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 5、供应商应保证制作的菜肴品种每日翻新,大、小荤品种一个月内不重复,保证销售 的食品新鲜、卫生,隔日的剩余食品不得重新加工。供应商需在每周四下午 14 点前将下一 17 周菜单交给采购人审核。 6、供应商应提高就餐人员喜爱的菜肴品种出品率,确保就餐满意率达到 75%以上,每 下降 1%,采购人有权扣除 5%委托管理服务费作为供应商违约金。连续 3 次满意率低于 70%, 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卫生状况,对检查中发现 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立即整改。每周做好排班表,每日及时组织班前例 会、晨检等相关工作,及时填写各项检查记录并保存各类检查培训记录,不断完善本岗点的 经营运作。 8、会议及工作餐服务保障。 五、食堂后场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1、餐厅后场操作区域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严禁进入。 2、洗碗间、摘菜间、洗菜间在工作结束后要求做到洗菜池、地面瓷砖、下水道无油渍、 无异物、无异味、无水渍。 3、操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要将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区域打扫干净,做到无油渍、 无异物、无异味、无水渍。 4、下班前安排专人检查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关好门窗等,确保无误后做好记录方可 离开。 5、采购人对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供应商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供应商 应保证普通员工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管理人员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六、其它说明 1、食堂物品采购及入库由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负责。 2、供应商负责膳食餐饮的加工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提供安全、营养、新鲜、美味可口 的膳食。 3、供应商负责食堂、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4、供应商负责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5、如遇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根据需求提供小炒或工作餐类服务。 6、供应商每半年需轮换厨师队伍调剂口味。 7、根据轮训大队民警职工需求,提供中西式面点、卤菜外卖及餐食打包外卖服务。 8、食堂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整齐大方,参照餐饮人员从业人员的服装。 9、供应商应安排好周末及节假日各岗位在岗值班人员,如遇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须全 员到岗。供应商每月编制各岗位值班表报轮训大队备案。 10.采购人按季度向供应商结算经费。经费结算时,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人员的考勤记录。 11、供应商人员住宿自理。 七、工具、设备、物耗费 1、食堂服务所需的制服及易耗品由采购人负责,易耗品包括卫生保洁用品、餐具洗涤 剂、一次性用品(抽纸、洗手液、牙签等)。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配置工具,提供各项物耗 明细表。 2、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保管和日常保养工作,注意设施设备的 18 安全操作,提高设备利用率。 八、投标人承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令《物 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等相关规定。 2、供应商必须接受边检总站轮训大队的管理,接受大队职能部门验收方式、奖励与处 罚规定。(详见附件) 3、特殊岗位,成交后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致轮训大队备案。 1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下简称乙方)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 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 甲 乙 双 方 就 甲 方 轮训大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将轮训大队食堂委托给乙方管理,由乙方为甲方职工及有关人员提供用餐服务,乙方 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明细见本协议第三条约定。 甲方食堂的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均由乙方使用管理。 二、人员配置标准 工种 工作地点 工作岗位 人数 食堂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 站轮训大队 厨师长 1 炉灶厨师 2 面点师(中式) 1 副点师(中式) 1 服务员 2 厨务 3 从事保洁、食堂服务工作的,年龄须在 55 周岁以下,餐厅服务员年龄须在 40 周岁以下。 食堂从业人员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卫生证明,厨师要有上岗资格;乙方配备的人员 若少于 10 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1000 元/次),累计超过 3 次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乙方配备的 10 名人员应当形象良好,若甲方认为乙方配备人员不符合要求,有权要 求乙方调换,乙方应当满足。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配置不得擅自更换;如擅自更换,采购人有权解除 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堂供餐形式:自助餐 (二)食堂开餐时间和就餐人数: 周一至周五供应时间: 早餐:7:30-8:30,午餐:11:30-12:30 晚餐:冬令时 17:30-18:30,夏令时 18:00-19:00 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 大队日常就餐人数 40 人,培训期间人员不固定,平均按 120 人就餐保障标准。 (三)食堂供餐品种 20 (1)大队日常伙食保障标准: 早餐:三个小菜,1 粥、3 早点(中式面点和西点,以中式点心为主),1 杂粮,1牛奶, 1鸡蛋,1主食(面条,水饺,馄饨等,可明档区域自助点餐)。 午餐:3 荤菜、2 半荤菜、1素菜、2 主食(米饭,面食等)、1 汤、1水果、1酸奶。 晚餐:2荤菜、2 半荤菜、1 素菜、2 主食(米饭,面食等)、1 汤、1 水果,具体可根 据就餐人数,对菜品进行调整,合理利用明档区域提高伙食保障质量。 (2)培训班期间伙食保障标准: 早餐:三小菜,一个炒菜,1粥,4 早点(中式面点和西点,以中式面点为主),1 杂粮, 1牛奶,1鸡蛋,1主食(面条,水饺,馄饨,炒饭等,可明档区域自助点餐)。 午餐:4 荤菜,2小荤菜,2 素菜,2凉菜,2 汤(荤汤素汤,甜汤和咸汤等)2 主食(米 饭,面食等),1 水果,1 酸奶。 晚餐:4 荤菜,2 小荤菜,2 素菜,2 凉菜,1 汤,2 主食(米饭,面食等)1 水果,1 牛奶。因大队承办培训任务、班次不同,伙食标准不同,暂定为以上标准,后期可根据具体 班次情况进行调整。 (四)总体要求 食品安全、搭配合理、新鲜营养、美味可口、品种丰富、职工满意。 (五)餐厅服务人员作业要求: 1、负责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对餐桌、椅以及设备表面浮灰进行清抹,对地面进行保洁、 清除油污,检查餐厅餐具、卷纸盒内纸巾、洗手液盒,对不足的进行补充,确保用餐时间段 正常使用。 2、开餐时安排专人对餐厅区域进行巡视保洁,及时清理餐桌表面的食品残渣;打饭、 打汤区域要保持清洁,确保无水、无油、无异物。 3、开餐时安排专人巡视打餐区,发现菜品缺少及时添加。 4、开餐后的工作:对餐厅的地面和餐桌、椅进行去油污保洁;对打餐区域的餐台和其 他设施进行保洁;确保餐厅区域无水、无油、无污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 5、会议及工作餐服务保障。 (六)食堂后场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1、食堂后场操作区域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严禁进入。 2、洗碗间、摘菜间、洗菜间在工作结束后要求做到洗菜池、地面瓷砖、下水道无油渍、 无异物、无异味、无水渍。 3、操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要将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区域打扫干净,做到无油渍、 无异物、无异味、无水渍。 4、下班前安排专人检查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锁好门窗等,确保无误后做好记录方可 离开。 (七)其它说明 1、食堂物品采购及入库由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负责。 21 2、供应商负责膳食餐饮的加工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提供安全、营养、新鲜、美味可口 的膳食。 3、供应商负责食堂、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4、供应商负责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5、如遇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根据需求提供小炒或工作餐类服务。 6、供应商每半年需轮换厨师队伍调剂口味。 7、根据轮训大队民警职工需求,提供中西式面点、卤菜外卖及餐食打包服务。 8、食堂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整齐大方,参照餐饮人员从业人员的服装。 9、供应商应安排好周末及节假日各岗位在岗值班人员,如遇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须全 员到岗。供应商每月编制各岗位值班表报轮训大队备案。 10、供应商人员住宿自理。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做好主、 副食品的集中采购和管理工作,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食品出 入库管理工作,每日菜品进场需甲乙双方共同过称、检查质量,如乙方签收后出现食品安全 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生产、餐饮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 乙方进行整改。 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甲方工作人员的人数及相关资质,对无资质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4、甲方为乙方服务经营提供房屋、水、电、气、厨具等基本设施,负责房屋、水、电、 气、电梯的维修。厨具维修和油烟管道清洗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日常卫生及维护由 乙方负责。 5、甲方有权派员随时抽查当餐菜肴的质量,当发现甲方职工反映意见较大,质量、价 格存在不符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周内未解决问题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一周后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 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6、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内开餐,超过 15 分钟未开餐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作为违约金;乙方发生三次超过 15 分钟未开餐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 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甲方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和评议乙方履行合同 条款的完成情况,维护轮训大队和就餐民警、职工利益不受损害。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职工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包括人事安排、提供每日餐食、针对甲 方员工的外卖服务、泔水处理等,每日服务时间依据甲方要求制定。 2、乙方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人事、岗位责任、饮食、环境卫生、 消防安全、安全防范等制度。乙方的工作人员发生劳资、工伤纠纷、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 全事故等与甲方无关。 22 3、 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指示,文明经营,讲究个人 及公共卫生,保证安全生产。 4、乙方每餐制作的菜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 定进行经营,并做到菜肴新鲜可口,品种不断翻新,注重营养搭配,价格合理,数量适中, 质量上乘。 5、对于甲方的房屋和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处理,不得改变房屋结 构和损坏设备设施,否则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损失。乙方不得因任何理由将食堂转包或变相 转包或与第三方联营。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可利用甲方提供之场所、设备和厨房设施,从事 与甲方无关的对外服务,一旦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甲方的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并对甲方的厨房设备做常规 的维护和保养,在合同期内,必须对甲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做好清点、登记、保管、维护等工 作,建立台账。一旦发生非正常使用之损坏、丢失等现象,必须由乙方按价赔偿,赔偿款可 从结算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乙方应加强对服务人员各方面技能的培训和教育,自觉维护甲方设备、设施,遵守 甲方职工食堂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提高对甲方用餐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态度。 8、乙方应结合大队食堂实际建立健全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食品留 样、人员考勤、卫生安全、防疫消毒等相关食堂工作台账记录并留存备查。 9、服务期内所有安全生产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一切费用均由乙 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安全生产问题发生后,乙方未妥善处理,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财产 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承包服务的场所内,由于地面潮湿等原因 造成的跌倒摔伤等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10、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承包经营场所节能降耗,按甲方要求按时关灯、调控空调温度等, 并及时清场,严禁在公共餐区打牌等活动,一旦发现乙方没有按要求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一 经查实,一次罚款履约保证金壹仟元整。 五、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预算金额的 5%)一次性足额汇入采购人账户,约定期满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服务期间,如乙 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如因此 导致履约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扣除的,乙方 10 日内应予以补足,逾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项下壹年综合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整。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管理、劳务、服装、易消耗品、培训、风险及政策性文 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 关费用。 3、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个付款周期结束前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 向甲方开具服务费发票,甲方在每次收到服务费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三个月的服 务费用。 4、合同期间服务费用不因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上调。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编制 人员到岗,甲方有权按约定工资标准进行相关费用扣除,及处罚。 23 5、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外,本协议期内乙方进行服务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 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总额中(除额外加班费),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收费要求。 六、工具、设备、物耗费 食堂服务所需的制服及易耗品由甲方负责,易耗品包括卫生保洁用品、餐具洗涤剂、一 次性用品(抽纸、洗手液、牙签等), 易消耗品应按照甲方要求品牌、规格提供。 七、乙方承诺: (一)经营资质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确保具备国家食品生产经营资质,乙方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资质 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二)食品安全 乙方承诺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生产制作的各类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持生产经营环境清洁、卫生,确保菜肴的安 全、卫生和质量。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不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中毒人员的医 药、护理、误工、交通等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 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三)食品营养 乙方保证制作的菜肴品种每日翻新,大、小荤品种一个月内不重复,乙方保证销售的食 品新鲜、卫生,隔日的剩余食品不得重新加工。乙方需在每周四下午 14 点前将下一周菜单 交给甲方审核。 (四)服务质量 1、乙方提高就餐人员喜爱的菜肴品种出品率,确保就餐满意率达到 75%以上,每下降 1%,甲方有权扣除 5%委托管理服务费作为乙方违约金。连续 3 次满意率低于 70%,甲方有权 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乙方保证普通 员工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管理人员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八、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协议,任何一方提前 终止协议需向对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甲方需按时支付乙方费用,逾期不付的,每天按当期应付费用总额的 1%支付滞纳金 (特殊情况除外)。 九、协议期限 协议服务期限为两年,一年一签。自 2021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本合同需终 止或续签应在合同到期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就合同续签问题进行磋商, 协商一致时重新签定委托管理协议,本协议到期前未达成新协议的,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合同,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 合同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就合同续签问题进行磋商,协商一致时重 新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本合同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合同到期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24 本合同到期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应及时退场并清空乙方自有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据 甲方场所。双方之间权责应另行依法解决。 十、协议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时,双方应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 讼解决。 十一、备注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厨房设备、用品用具及其他设备设施须列出清单,经双方核定签名盖 章后各持一份。本协议解除时,乙方必须按照清单内容归还甲方。乙方归还甲方物件时,必 须保持物件完整和清洁卫生,如有损坏和遗失(正常使用耗损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照市场价格或同等价格的实物进行赔偿。 十二、附件:常规质量考核标准 食堂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服务内容 验收标准 扣除履约保证金 (元)每次 人员配备 因人员离职、更换等情况,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500 食品安全 严格遵守食品加工要求,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杜绝食品安全事 故发生 扣除全部履约保 证金 菜肴口味 按总站要求及时调整菜肴花色品种,做到健康、营养科学搭配 100 食品留样 每日每餐每样食品按照要求进行留样 100 安全检查 每日每餐后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 100 环境卫生 每餐结束供应后,及时清扫食堂内及周围环境。做到天天一小 扫,每周一大扫 100 保持厨房地面干爽,无油腻、垃圾,墙面干净 100 工作结束后,要做到灶面、操作台整洁,水池内无杂物,冰箱、 消毒柜等设备内、外清洁无油腻 100 十四、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25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6 第六章 附件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7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评分索引 28 附件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SZZC-JC-2021030 ( 项 目 编 号 )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 正 式 授 权 下 述 签 字 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总报价为(大写) 万元/年。 3、我们的报价产品中 无 (有或无)进口产品(服务)。 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 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 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 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 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9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 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 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项 目编号: SZZC-JC-2021030 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0 附件三、报价表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ZC-JC-2021030 投标总价 合计 小写:人民币/年 大写:人民币/年 服务时间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人是否属于 小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 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 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31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如果有,格式自拟)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未注明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2 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ZC-JC-2021030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说明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格式 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SZZC-JC-2021030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说明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3 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SZZC-JC-2021030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及 专业 执业 资格及 证书号 技术 职称 相关工作 年限及工 作经历 拟担任本项目 何种工作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 方式 工作主要 内容 合同 金额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4 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5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 36 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37 附件十一、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 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附件十二、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 1、食堂服务 5、食堂供餐品种: 6、总体要求:食品安全、搭配合理、新鲜营养、美味可口、品种丰富、职工满意。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卫生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 1、食堂物品采购及入库由边检总站轮训大队负责。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三、报价表 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附件八、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