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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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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 服务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 :2021-07-07】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所需的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JKP2021YW220G

2、采购内容及数量: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供货期限:两年。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为191万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预算价。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配送能力。

(2)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潜在的投标人仍可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时必须使用公对公账号,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

报名费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3001676248059000088

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

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编号)报名费”字样。

(2)报名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jkpemc@vip.163.com。报名时必须留下报名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因代理机构联系不上投标人而出现差错,采购方概不负责。

(3)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9-85321863。

7、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投标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钉钉号、邮箱等)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3日09:30。

本项目开标程序按照“不见面开标”的要求,于2021年8月3日09:30前送达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A、投标文件采用邮寄的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后送达的或破损包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快递退回。

B、投标人当面递交的,开标当天统一接收模式:在开标前1小时内,投标人直接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收件人:赵棋明 联系方式:0579-85328516、13867936806

(2)投标文件采用两层包装,即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后再进行外包装,外包装封格式详见邮寄附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招标、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zjkpemc@vip.163.com。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钉钉号。

9、开标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10、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楼老师 联系电话:1825788699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邮编:322000

联系人:徐玲英

电话:0579—85328516、85317081

传真:0579—85321521

财务及报名热线:0579—85321863


附件: 220G机电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招标文件.doc

义乌市八方电气承装有限公司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

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ZJKP2021YW220G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七月


招标文件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所需的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JKP2021YW220G

2、采购内容及数量: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供货期限:两年。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为191万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预算价。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配送能力。

(2)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潜在的投标人仍可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时必须使用公对公账号,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

报名费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3001676248059000088

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

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编号)报名费”字样。

(2)报名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jkpemc@vip.163.com报名时必须留下报名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因代理机构联系不上投标人而出现差错,采购方概不负责。

(3)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9-85321863。

7、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投标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钉钉号、邮箱等)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3日09:30。

本项目开标程序按照“不见面开标”的要求,于2021年8月3日09:30前送达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A、投标文件采用邮寄的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后送达的或破损包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快递退回。

B、投标人当面递交的,开标当天统一接收模式:在开标前1小时内,投标人直接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收件人:赵棋明 联系方式:0579-85328516、13867936806

(2)投标文件采用两层包装,即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后再进行外包装,外包装封格式详见邮寄附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招标、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zjkpemc@vip.163.com。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钉钉号。

9、开标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10、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楼老师 联系电话:1825788699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邮编:322000

联系人:徐玲英

电话:0579—85328516、85317081

传真:0579—85321521

财务及报名热线:0579—8532186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大米、面粉、食用油配送服务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单位

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4

供货期限

两年,学院实行扶贫政策任务除外。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6

现场踏勘时间

采购方不统一组织投标方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投标方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探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资料,如投标方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

7

招标答疑

截止时间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报名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报名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本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要求招标方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和书面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8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

9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开标室

10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日09:30止,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12

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3日09:30

开标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开标室

14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15

付款方式

供方每月25日(节假日提前)将结算清单(两份盖公章)交需方确认无误后,供方开发票,于月底结账。

16

其他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17

失信行为处理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除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外,还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

(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者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5)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

(6)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投标供应商。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货物、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6需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2.7供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2.9“★”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配送能力。

3.2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

4、投标资料和数据的保证

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5、招标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6、现场勘察

6.1采购方不统一组织投标方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投标方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探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资料,如投标方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

6.2投标人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3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己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网站发布)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书面文件为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8.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传真)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9.2无论是采购方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方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9.3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9.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答复或电话通知一律无效。

9.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不署名书面或传真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11.2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须逐项逐条作出实质性回答,若有偏离的均应在规范偏离表中提出。顺序编号清楚,可用描述性文字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章)。

11.3 在招标文件对技术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废标。

11.4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5货物简要说明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应有原产地证书证明,进口货物必须有进口产品的商检证明、报关单等资料。

11.6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2.2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2.3技术标:

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情况介绍;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会的不须提供);

对本招标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拟投货物说明(包括产地、材质、性能指标等);

执行的技术标准说明;

供货配送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质量保证承诺书;

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规定需要投标人作出说明或描述的;

近三年业绩表;

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12.4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

13、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证明资料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14、报价要求

14.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货款须包括货物费、途中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货物更换及技术服务费、税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

1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3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4.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4.5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也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

14.6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14.7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14.8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

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6.1投标人应按第12条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顺序用标准A4纸分别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A3纸),标书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商务(技术)标、正(副)本、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商务标和技术标须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中不得包含商务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6.4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16.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17、投标保证金:

18、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

(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者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5)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

(6)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

19、采购代理服务费

19.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标准的80%收取。

19.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缴纳,可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现金等方式支付,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代理服务费的,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3001676248059000088

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

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代理服务费”字样。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0.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标包装袋内装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包装袋内装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于2021年8月3日上午09:3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

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2.1、本项目开标程序按照“不见面开标”的要求,于2021年8月3日上午09:30前送达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A、投标文件采用邮寄的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后送达的或破损包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快递退回。

B、投标人当面递交的,开标当天统一接收模式:在开标前1小时内,投标人直接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收件人:赵棋明 联系方式:0579-85328516、13867936806

(2)投标文件采用两层包装,即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后再进行外包装,外包装封格式详见邮寄附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招标、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zjkpemc@vip.163.com。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钉钉号。

23、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投标文件。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按规定提交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24.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4.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其它

25、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招标货物及供货要求:

1、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商

1

大米

25KG/包

10400包

盘锦红光米业有限公司(博奇)、

吉林实盈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君有福秋田小町)、稻花香集团(稻花香)

2

面粉

25KG/包

2000包

杭州牡丹面粉(牡丹)、

五得利面粉集团有限公司(五得利馒头王)、

商丘双龙粉业有限公司(雪花粉)

3

食用油

5升×4瓶/箱

2000箱

中粮集团(福临门压榨玉米油 非转基因)、

丰益贸易(中国)私人有限公司(金龙鱼非转基因玉米油)、

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鲁花花生油)

特别提醒:

(1)以上表中数量为预算数量,具体以实际使用量进行配送并结算。

(2)采购人不保证最低使用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人须用表中生产商提供的品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服务要求

2.1配送单位按需方通知要求配送;

2.2配送的货物必须保证卫生、安全、健康,对因货物质量、食品安全原因造成食物安全事故(中毒事件),由配送方全部承担经济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2.3配送的货物必须在保质期内;

2.4需方在货物的使用过程中对质保期已过或质量有问题的货物需方随时可以要求配送方收回,配送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配送方自行承担。

2.5配送的货物必须经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

2.6供应商承诺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配送服务;

2.7供应商应注重员工的安全教育。采购人对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二、采购预算:191万

三、供货期限:2,学院实行扶贫政策任务除外

四、供货质量要求

1、供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必须保证无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现象,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需方的要求。

2、供方所供货物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仿造或假冒,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3、供方在每次供货时,必须出具该批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包装。包装内附上出厂合格证,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承诺向需方供应的以上货物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货款须包括货物费、途中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货物更换及技术服务费、税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

2、配送要求和交货地点

配送时间:按采购方要求准时配送;若出现退换货情况,应在2小时内完成退换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由学校组织人员验收。

4、付款方式:供方每月25日(节假日提前)将结算清单(两份盖公章)交需方确认无误后,供方开发票,于月底结账。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一、开标(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方式远程参与)。

本项目开标程序按照“不见面开标”的要求组织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开标程序:

2.1开标由采购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2.2开标前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共同检查投标书受理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开评标管理人员和采购人监督人员一起负责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2.3待技术标评标结束,进行商务标开标。在商务标开标时,由采购单位监督人现场检查商务标密封情况和监督唱标情况。开评标管理人员在开标室内拆封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并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宣读投标人名称、供货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由记录人、采购单位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2.4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并由记录人、采购人当场签字确认。

二、评标

3、评标小组

3.1 评审专家。进入评标现场的评审专家在进入评标室前均须测量体温,经酒精消毒,领取并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手套,需如实填写评标专家个人健康信息登记表,承诺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史,近14天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

3.2 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其成员由技术等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4、评标原则

4.1评标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4.2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

4.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标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4有利于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

4.5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5、评标过程的保密

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2在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3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全部情况。

5.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5.5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认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文件的澄清

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9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7.2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授权代表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标

8.1开标后,采购人应将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小组进行初步评标,初步评标内容为:

8.1.1是否出现第五章规定的内容;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者,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初步评标不予通过,不列入商务标详细评标。

8.2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9.1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9.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9.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9.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9.1.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10、投标文件的评标、比较和否决

10.1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0.2在评标过程后,评标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10.3评标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0.3.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10.3.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10.3.3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废标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注明)。

10.4评标小组经评标,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1、评标办法

11.1本项目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见后)。

12、决标

评标小组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

13、中标通知

13.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体为: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wjypt.yw.gov.cn/。

13.2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中标(成交)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中标公告期结束前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经查实,中标人有前述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3.3评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人和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方凭有效说明到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3.4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视频会议当中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对异常情况作记录。

13.5开评标结束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若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在收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投诉。

13.6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

(一)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

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7. 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有关规定的质疑投诉。

14、合同签订

14.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同时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4.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通知落选投标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14.5采购人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要求及招标范围”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义乌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采购代理机构开评标管理人员和采购人监督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现场对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提交评标小组作废标处理,均不列入商务标评标。

2.1投标文件包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

2.3报价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2.4一份投标书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在投标书中声明哪个有效的;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但未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说明、身份申明等;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3投标方的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3.4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方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列为异常报价,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

3.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内容自相矛盾的;

3.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7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

3.8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投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9有影响评标公正性或不正当行为的投标;

3.10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11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12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

3.13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14技术标中体现或包含商务报价。

3.15若发现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说明材料者;

3.16评标小组认为技术或商务与招标文件偏离的部分过多,或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3.17未提交《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4、评标过程中,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标(废标)处理。


第六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小组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招标项目作出评标结论。

一、评标程序

1、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对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标,确定技术标有效单位;

3、对技术标有效的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4、对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商务文件进行详细评标

5、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以开标、评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分技术部分、商务报价二个部分进行分析、评议,先评技术标,技术标有效单位进行商务报价评标,商务标在开标室进行开封、唱标并作记录;对技术无效供应商不再进行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办法

1、技术标评标

1.1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的规定,是否属于无效标或废标;

1.2检查投标文件中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1.3检查标书的完整性,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1.4检查拟供货物的规格参数、材质、结构的牢固性、防锈处理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的要求;

1.5检查供货计划是否提供;是否具体、完整、可行;

1.6检查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是否提供,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有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商务标评审

2.1)甄别异常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报价不进入商务分计算环节:

技术标未入围单位的投标报价;

报价高于预算价;

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方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列为异常报价,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

4、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

(1)确定中标候选人

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采购人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经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中评标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价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评标价相同的情况,则由投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序。

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直接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出现服务响应时间或产品质量达不到学校要求的情况,学校可单方面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选择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2)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对比分析、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基本结论、存在的问题和评标专家的不同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会所有专家签字,在评标结束时当场提交给采购人。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___ 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中标结果和投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组成:本采购合同、合同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补充文件及招标文件、询标承诺、询疑答复、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金额

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货款须包括货物费、途中搬运费、装卸车费、包装费、货物更换及技术服务费、税费、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商

单价(元)

总价(元)

1

大米

25KG/包

10400包

2

面粉

25KG/包

2000包

3

食用油

5升×4瓶/箱

2000箱

合 计

人民币(大写): ¥:

1、表中数量为预算数量,具体以实际使用量进行配送并结算。

2、采购人不保证最低使用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货时间:2年, 日始至 日止。

四、供货质量要求

1、供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必须保证无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现象,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需方的要求。

2、供方所供货物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仿造或假冒,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3、供方在每次供货时,必须出具该批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包装。包装内附上出厂合格证,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承诺向需方供应的以上货物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服务要求

1、配送单位按需方通知要求配送;

2、配送的货物必须保证卫生、安全、健康,对因货物质量、食品安全原因造成食物安全事故(中毒事件),由配送方全部承担经济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3、配送的货物必须在保质期内;

4、需方在货物的使用过程中对质保期已过或质量有问题的货物需方随时可以要求配送方收回,配送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配送方自行承担。

5、配送的货物必须经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

6、供应商承诺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配送服务;

7、供应商应注重员工的安全教育。采购人对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六、交货及验收

1、配送时间:按采购方要求准时配送;若出现退换货情况,应在2小时内完成退换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由学校组织人员验收。

七、付款方式

供方每月25日(节假日提前)将结算清单(两份盖公章)交需方确认无误后,供方开发票,于月底结账。

八、双方责任

1、由供方所供货源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不良反应的,需方除保留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外,还将要求供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供货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第一次警告并退货;第二次取消供方的供货资格,并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如因质量问题或供应不足造成需方损失,供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并且需方有权因此提前终止本协议。

3、供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预先称重或清点好数量的,需方验收时再次过秤和清点。

4、需方应为供方及时提供采购计划,并为供方送货上门提供方便。

5、供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果供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使需方受到损失的,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

6、供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需方验收时抽样5%检查,如发现有不满足要求的供货,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以后各批次货物若出现不足秤的,按该批货物价值的2倍扣款。

7、供方所送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必须给予退货,并于2小时内给予更换符合合同规定的同等数量的货物,否则每次向需方偿付壹仟元整的违约金。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每一个月内出现异常退货2次及以上的(以每批次为单位计算退货次数,即该批次出现退货即计算为一次退货),则供方需向需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供货期(半年)内累计出现异常退货4次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8、供方未能按照需方订单规定时间送货,或者送货数量不足的,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则每次供方需向需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超过规定时间12小时不送货的,则供方已经够成严重违约,需方有权取消供方供货资格,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并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9、需方拒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物,需方每次向供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

10、由于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需方所在单位——浙江机电技师学院职工、家属、陪客及其它食用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供方除赔偿需方损失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1、供需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使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须向被违约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12、任何由于供方原因致使需方与其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需方有权选择备标候选人重新签约合同。

九、争端的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订、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除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需提出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技术标部分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二、商务标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1、投标函格式

2、报价一览表格式


封面格式1

项目

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人(签字):

封面格式2

项目

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 。为 项目的投标、开标等事宜,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采购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本人 (授权人姓名)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特授权本单位的(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就 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名: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明即可。

质量保证承诺书

致:

我公司在此声明,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和准确的,同时郑重承诺:我方若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配备好设备和服务人员,并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配送优质的食堂物资,并承担相应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函(格式)

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招标、投标等有关活动,为此提交下述文件:

1、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

3、其他:

4、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 _, 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其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____个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投标方代表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商

单价(元)

总价(元)

1

大米

25KG/包

10400包

2

面粉

25KG/包

2000包

3

食用油

5升×4瓶/箱

2000箱

合 计

人民币(大写): ¥: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

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自报成本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此表在不改变表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图纸、招标补充(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接受其全部内容及要求,承诺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已经完全响应并符合其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并愿意中标;

2、自愿接受义乌市财政局的管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

3、我单位承诺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积极主动配合市财政局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市财政局提出的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

5、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本人)名义承接业务。

6、不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在备案、招标、投标、报名、开标、评标、询标、中标、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等招投标预备和进行的全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9、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接受这一结果。 

1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12、不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不恶意过高报价,不扰乱招投标的正常秩序。

13、严格遵守开标会议纪律,不在开标会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14、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不无理投诉。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并对该项目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局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快递邮寄面单格式

寄件人: XXX

手机:XXXXXXXXXXX

寄件单位:(不得填写,快递外壳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

寄件地址:XXXXXXXXXXXXX

收件人:赵棋明

手机:13867936806

收件单位: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地址: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备注:义乌市XXXX项目投标,请送至收件人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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