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惠州仲恺第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银岭路三横街37号嘉泰中心办公楼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012[2021]
项目名称:惠州仲恺第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七)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 至 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银岭路三横街37号嘉泰中心办公楼4楼
方式:到广东建众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银岭路三横街37号嘉泰中心办公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银岭路三横街37号嘉泰中心办公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核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仲恺第七学校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横一路光耀﹒荷兰小城东北侧约90米
联系方式:叶先生:0752-2380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众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银岭路三横街37号嘉泰中心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钟先生:0752-215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 0752-2158599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JZCG012[2021]
采 购 人:惠州仲恺第七学校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仲恺第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广东建众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521571547"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4
HYPERLINK \l "_Toc52157154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6
HYPERLINK \l "_Toc521571550" 一、说明 17
9
HYPERLINK \l "_Toc52157155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9
HYPERLINK \l "_Toc52157155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HYPERLINK \l "_Toc521571554" 五、开标、评标定标 23
HYPERLINK \l "_Toc521571555" 六、招标失败 26
HYPERLINK \l "_Toc521571556" 七、质疑 26
8
8
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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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建众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仲恺第七学校的委托,对惠州仲恺第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JZCG012[2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仲恺第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年
四、项目周期:自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七)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核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7月07日起至2021年07月14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众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银岭路三横街37号嘉泰中心办公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银岭路三横街37号嘉泰中心办公楼4楼
十、开评标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时30分
十一、开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银岭路三横街37号嘉泰中心办公楼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07月07日起至2021年07月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仲恺第七学校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横一路光耀·荷兰小城东北侧约90米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2-238086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众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银岭路三横街37号嘉泰中心办公楼4楼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2-2158599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七)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此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为惠州仲恺第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预算为150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如合作圆满,双方可续签1-2年)。
中标人负责惠州仲恺第七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及加班和会议、培训、招待用餐的食材配送服务。就餐人数存在上下浮动,为500人左右。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食材种类包括:鲜肉(猪、牛、羊等肉类)、水产品、大米、食用调和油、面、奶及奶制品、其它肉类、禽类、蔬菜、水果、调料及干货等。
(二)配送要求
1、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 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 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 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 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 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需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 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油类质量检验标准: 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 粮色泽、气味需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5μg/kg~20μ 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 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mg/kg~0.2mg/kg)、汞(0.02mg/kg)、无机砷(0.1mg/kg~0.2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 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 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 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 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米糠油:GB 19112-2003
(3)稻米的质量检验标准 :大米的品质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主要从大米的品种,成熟情况,含水量等来检验,主要的方法和标准是看大米的存放时间长短的功能,综合上述因素,检验大米的品质,以其粒形、腹白、硬度及其新鲜度来确定。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GB2715-2005。
①米的粒形:米粒形均匀、整齐、重量大没有碎米和爆腰米的品质较好,相反则差;(碎米是指米的体积在整粒的 2/3 以下的米;爆腰米为米粒上有裂纹的米,易碎、品味较差);
②米的腹白:米粒上呈乳白色的部分叫腹白,没有腹白的米,体积小、硬度低、易碎、蛋白质含量低,品质差;
③米的硬度:米能承担机械力的程度叫米的硬度,凡是硬度大的米品质就高;硬度小的米,品质就差,易手成碎米;
④米的新鲜度:米的品质检验除上述三种外,对其新鲜度和卫生状况的检查是最主要的方面。新鲜的米有清香味和光泽,无米糠和其它杂质、无虫草害、无异味、无霉味,用手摸时滑爽、干燥;而陈米则颜色暗淡无光、染有虫害痕迹,甚至发霉、粘连占块,煮熟食用质感粗糙、口味差。
(4)面粉的品质检验标准: 面粉的品质好坏有较明显的区别,主要从含水量、颜色、面筋质和新鲜度等几个方面进行品质检验。
①水分:国家规定面粉含水量在 12—13%之间,含水量正常的面粉用手捏有滑爽的感 觉;如捏而有形无散,则含水量过多,不易存放;
②颜色:面粉的颜色随着面粉的加工精度不同而不同,颜色越白精度越高,但其维生素含量低,如果保管时间越长或保管条件潮湿,面粉的颜色就会加深,品质降低;
③面筋质:面筋质决定面粉品质,面筋质含量高,品质就好,但也有一点的含量标准,如果过高其它成分就相应减少,品质就不一定好;
④新鲜度:新鲜的面粉有正常气味,颜色较淡,如果带有腐败味,霉味,颜色发深的面粉则是陈面粉;如因水分过多、产生发霉、结块现像,表明已变质;新鲜程度是鉴定面粉品质的基本标准和方法。
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需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需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需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2)具体感观要求:
1)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2)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3)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4)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 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①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 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 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②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③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④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需根;
⑤薯芋类:马铃薯、番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需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⑥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需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⑦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⑧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⑨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⑩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投标人满足自有种养殖合作社,最好自己建设或租赁的蔬菜基地,从食品的源头开始把控整个食品供应链,务必让食品健康可控,所有食品的来源需清晰可溯源。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每批次产品需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批次检测合格报方可供应。
肉类:
(1)肉类供应情况要求
1)鸡、鸭、鹅等禽类: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根据品种的 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自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手。家禽的品质检验,主要是对新鲜度进行检验,一般根据家禽体外部特征变化,以感官检验方法从家禽的嘴部、眼部、皮肤组织及脂肪状况等方面判别品质好坏:
①嘴部:新鲜的家信嘴部有光泽、干燥、有弹性、无异味;
②眼部:新鲜家禽的眼部,眼珠充满整个眼窝,角膜有光泽;
③皮肤:皮肤呈淡白色,表面干燥,具有该家禽特有的气味;脂肪:新鲜家禽的脂 肪色白、稍带淡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④肌肉:新鲜家离的肌肉结实而有弹性,有特殊香味。
2)猪、牛、羊等肉类: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肉类来源于项目所在地正规肉联厂,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注水。
①五花肉:要新鲜、皮簿、肉质好,并切除腩头腩尾的纯肥肉,无注水;
②前上肉:不能有淋巴瘤,不带前腿,颜色要好,不能有淤血,猪毛,无注水;扒肉:不能太簿,用手感要有沾性,肉红色,重量每条 4—6 斤左右,不要有淤血,白色为 注水肉,无注水;
③后上肉:不能太肥,要瘦肉多,无淋巴瘤,皮无斑点,无注水;
④后瘦肉:肉色要好,不能有淤血,不能有肥肉、碎骨,表面上不能有发白积水,无注水;
⑤肥肉:厚度为 3 厘米,3 厘米宽,不要有瘦肉,无注水;
⑥前梅肉:每条半斤左右,不能有猪油存在,无注水;
⑦猪肝:最好为粉红色;猪脚:净毛,斩块均匀,每块 3 厘米左右;
⑧排骨:斩块均匀,每块 2 厘米左右,无注水;
⑨牛肉:瘦肉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
⑩牛腩:色泽新鲜、无杂质、无异味、无注水。
3)鲜鱼:鱼体健康,体态均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 鳍条完好。鲜鱼类质量的好坏主要通过感官来鉴别,其主要方法有:
①眼睛:鲜鱼眼睛凸起,澄清有光泽,不新鲜的鱼眼睛凹陷,色泽浑浊不清,呈微蓝色;
②锶:鲜鱼的锶紧闭,锶片呈鲜红色,无黏液和污物,不新鲜的鱼锶发暗,呈灰红,灰紫或灰色,有污垢;
③鳞:新鲜的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黏液和光泽,轮层明显;不新鲜的鱼鳞片松弛,没有光泽,轮层不明显,腐败的鱼鳞片不仅松弛,并有大片脱落现象。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需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干货及腊味: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 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 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①肉皮: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刺味,即已变质;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
②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 17cm 的为最好,肉蒲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③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④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⑤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概况大而发硬;
⑥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基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⑦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
⑧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⑨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⑩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级品:颜色较一级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手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色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型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海蛰:海蛰是出水母加式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海参:检验标准主要是以体型的大小,肉质的厚薄及体内有无沙粒来鉴别;体型大、肉质厚、体内无沙者为上品;体形小、肉质薄、原体没剖开,体内不沙粒者较差;
?紫菜: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2、食材配送要求
(1)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惠州市内)有设立分公司或相应的服务机构,中标单位首次供应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多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给采购人备案。
(2)采购人以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提前向中标人提出需配送物品订单,订单上应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订货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对应急食品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单位和本项目制约。
★(3)送货时间和地点:中标单位需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6:30点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①中标单位配送的蔬菜应为24小时内采收、分拣、货、配送的新鲜食材,肉类食材在正规肉联厂加工完毕后应6小时内配送给采购人,综合考虑到食品食材的特殊性质,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半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②中标单位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数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最终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单位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中标单位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食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5)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 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应使用冷链车进行送货,并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7)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中标单位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以下浮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采购人关于下浮率解释:以最新食品市场价单价结合投标人对物价水平的预期,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物品食品的物价变动而作出的报价,而中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期间购买货物的款项计算依据。例如: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1000斤,依据相关市场的价格,以3元/斤为例,若中标下浮率为:10%,则需要付给中标人的款项计算如下:1000 斤×3元/斤×(1-10%下浮率)=2700元。
(2)为避免恶意下浮,本项目有效下浮范围为0%-20%,超出有效下浮率不得分。
(3)本项目投标报价含运费、保险费、卸车费、搬运费、人工费、税费、投标费用、中标服务费及评审专家劳务费等工作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2、结算方式
(1)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
(2)双方应本着长期合作、诚实守信的原则,将共同协商后的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市场同期价格水平,不得超出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重要商品价格公示中所列示价格。基准价双方每月确定一次。
3、付款方式
(1)中标单位每月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具国家正式发票,结算时,双方对本月供应货款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依据相关的支付程序向中标单位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2)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分别在每月10日前双方核对上个月的配送结算清单及货款,核对无误后采购人分别在 10个工作日内依照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个月货款。
4、售后服务
(1)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供货合同的事宜。
(2)中标单位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单位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3)所提供的物品、食品需是合格的、有生产许可证、在保质期内的,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
(4)因产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采购人或中标单位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惠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符合规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投标人需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
(6)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每辆配送车需至少配备一位物流人员,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购买社会养老院险、工伤保险等,并领取健康证。并提供一条可即时反应的服务热线。
(8)供货单位需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晨检工作,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患病或有体外损伤,危及食品安全的,需更换健康的工作人员。
(9)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10)中标人需承诺负责在校内完善学校食堂设施,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5、终止条款
(1)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配送食材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不明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则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 50%支付违约金,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合同即行终止;
(3)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每逾期一次,按当月结算价格的 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 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出现食物中毒,查明原因是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造成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
(5)中标人虚报价格、虚报数量、货不对板或与食堂监管人员相互串通,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一经发现,合同即行终止。
备注:以上所列★号条款(如有)必须逐条完全响应,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无效投标。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特别提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供应商参与我单位采购活动,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2.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采购人合法权益;
3.严格保守采购活动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4.依法履行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优良的售后服务;
5.依法诚信进行质疑与投诉活动;
6.主动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时,应当客观评估自身的综合实力、履约能力等因素,并结合市场实际合理报价,以避免中标后因不能履约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惠州仲恺第七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建众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2.3 “监管部门”是指:惠州仲恺第七学校监管部门。
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3)已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 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4.2.2 中标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
4.2.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4.2.4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4.2.5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现金递交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支付。
开户名称:广东建众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惠州金田苑支行(惠城支行)
银行账号:2008 0304 1900 0055 424
采取转账形式的,报价人应在进帐单或汇款单合适的地方注明该款项用途及项目编号。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1.1 投标邀请函
5.1.2 采购项目内容
5.1.3 投标人须知
5.1.4 合同书格式
5.1.5 投标文件格式
5.1.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如有)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 《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1.3.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11.3.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1.3.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4.1.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及资格证明文件;
14.1.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4.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1.4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14.1.5 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及服务支持的证明文件。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配置、技术参数证明材料。
15.2如涉及到国家或者有关部门或行业强制要求的认证、许可等,不论本招标文件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必须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15.3标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金金额:¥15,000.00(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2)收款人:广东建众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城市时代支行
(4)银行账号:4405 0110 3084 0000 0152
(5)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6.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以合同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为准)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已在投标邀请函中明确说明,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7.2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3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相应电子文档壹份(电子文档应是全套投标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WORD、EXCEL软件编写,并以U盘为载体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明示处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严重影响评审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如出现偏离或不满足,将可能导致废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号(如有)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资格审查
22.1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1.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确定为不符合投标资格: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
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符合性审查
24.1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达到3家或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指标等实质性要求、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4.1.1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有效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带“★”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2在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4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
24.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4.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4.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审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投标的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7.授标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前两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以此类推。
27.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8.1 在合同签订前,招标采购单位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或供货范围有缺漏、实际应标产品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有理由取消中标人资格,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三、四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六、招标失败
29.本项目招标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招标方将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七、质疑
30.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并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
31.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3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33.投标人的质疑书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
34.质疑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质疑的质疑人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由投标人的授权工作人员办理时,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载明授权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5.1 质疑人名称、地址、电话等;
35.2 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姓名、其他组织的名称;
35.3 所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采购编号;
35.4 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依据和依据的来源正当合法;
35.5 质疑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条款;
35.6 有效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和传真;
35.7 提起质疑的日期;
35.8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招标采购单位收到符合要求的质疑书后,当场发出受理回执;对不符合要求的质疑书,向质疑人告知不予受理和不予受理的原因。逾期不提交符合要求的质疑书,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申请。
37.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不良行为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9.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40.合同的订立
40.1 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1.合同的履行
41.1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1.2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40.2的规定备案。
九、适用法律
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43.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通过初审的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技术服务进行评审、比较,并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各项得分之和(其中商务、技术服务评分占80分,价格评分占20分)计算出通过初审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排名前两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4.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性检查;
2.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检查;
(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技术服务评价(80分):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评价打分内容详见评审标准);所有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价得分。
2.价格评估(2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大的有效投标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价格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评标基准下浮率)/(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20。
3.综合比较与评价:
将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价得分和价格评估得分相加,计算得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推荐排名前两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标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3)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附表1:初步审查表
初步审查表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资格性检查 |
投标人资质是否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
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
投标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
|
没有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带“★”条款)条款 |
|
没有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结论 |
注:1、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2、评委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附表2: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名称 |
评审细则 |
对应分数 |
---|---|---|
1、价格部分(累计20分) |
||
1.1、投标价格得分(2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大的有效投标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价格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评标基准下浮率)/(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20。 2、为避免恶意下浮,本项目有效下浮范围为0-20%,超出有效下浮率不得分。 |
满分:20分 |
2、商务部分(累计25分) |
||
2.1、纳税信用等级情况(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20年度的税务行政部门的“纳税信用等 级”证明材料进行评分:M 级及以上得5分;C级得3分,D及或以下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关于纳税信用等级的情况说明:2018 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 8 号《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新增M级。增设M 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 A、B、C、D 四级变更为 A、B、M、C、D 五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 供自我查询服务。) |
满分:5分 |
2.2、获得信用信用(5分) |
投标人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投标文件无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不得分。 |
有:5分 无:0分 |
2.3、食品安全责任险(5分) |
考察投标人购买的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1)年总保险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得5分; (2)年总保险金额8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 (3)年总保险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得1分; (4)年总保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提供保险发票及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满分:5分 |
2.8、同类业绩情况(10分) |
评委会根据近三年从2018年至今单位业绩进行评分,投标文件提供一项业绩即得10分,满分为10分。投标人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业绩不计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1. 合同关键页(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等)(投标文件无提供这些证明文件不得分,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 |
满分:10分 无: 0分 |
3、技术部分(累计55分) |
||
3.1、质量保障及配送方案(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包括原材料选定,包 装、服务队伍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方案完善、合理、针对性强的,最高得 10 分; 良:方案较完善、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最高得 6 分; 一般:方案基本完善、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最高得 4 分; 差:方案不够完善、不够合理、针对性较差的,最高得 2 分。 注:没有提供质量保障方案不得分。 |
优:10分 良:6分 一般:4分 差:2分 |
3.2、应急方案 (12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分: 优:投标人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科学合理,应急措施得 力的,最高得 12 分; 良:投标人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比较合理,应急措施较 好的,最高得 9 分; 一般:投标人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一般,应急措施一般 的,最高得 6分; 差:方案不够完善、不够合理、最高得 3 分。 注:没有提供项目应急方案不得分。 |
优:12分 良:9分 一般:6分 差:3分 |
3.3、配送方案 (1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分: 优:方案完善、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最高得 15 分; 良:方案较完善、较全面、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最高得 10 分; 一般:方案基本完善、基本全面、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 最高得 5 分; 差:方案不够完善、不够合理、针对性较差的,最高得 2 分。 注:没有提供项目服务方案不得分。 |
优:15分 良:10分 一般:5分 差:2分 |
3.4、配送 车辆(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分: 1.每提供 1 辆自有或租赁的车辆(货车)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2.每提供 1 辆自有或租赁的冷藏车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须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合同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 复印件;车辆整体(车牌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一致)的图片等相关 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满分:5分 |
3.5、服务便利性(5分) |
对比投标人的服务便利性: 投标人食品配送中心至采购人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中标单位配送的蔬菜应为24小时内采收、分拣、配货、配送的新鲜食材,肉类食材在正规肉联厂加工完毕后应6小时内配送给采购人,综合考虑到食品食材的特殊性质,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根据投标人注册地到采购人的最短距离远近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1)1小时以内到达得5分; (2)1.5小时以内到达得3分; (3)1.5小时以上到达得1分;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文件并附高德地图截图,原件核查) |
满分:5分 |
3.6、食品检测报告(5分) |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半年内具备CMA 和 CNAS标志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粮油类报告,否则不得分)每提供一类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5分。 (须提供与CNAS认证机构合作的证明文件及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核查。) |
满分:5分 |
5、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累计2分) |
||
5.1、响应程度情况(3分) |
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对比所有投标人的响应程度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文件最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为优,其次为一般。 |
优:3分 一般:1分 |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采购合同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四、 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六、保密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八、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 自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六、 投标其余证明文件
注:1、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1)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投标/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
||||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检查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等)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有提供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响应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没有金额不足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有效期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
招标文件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技术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
其它 |
没有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
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一般投标格式文件
2.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文件
2.1.1 关于资格响应的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关于贵方组织招标的×××项目(采购编号:×××)投标邀请,我方愿意参加采购活动。
我方特此声明:本企业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本企业声明提交的下列相关文件是准确和真实的。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3、...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1.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证明资料
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交以下资料:
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请提供2019 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一年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请提供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可按下列格式提供)
2.1.3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项目”(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以上承诺均为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说明:
1、投标人投标时须进行自身没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提供信用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时,请访问“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