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07 17:52:16 【字号 大 中 小】
一、项目编号: ZYXC2021025(FS)
二、项目名称: 新昌县鼓山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489692.00(元) | 宁波爱斯凯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新昌县鼓山中学新昌县鼓山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新昌县鼓山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合同 | 不限 | 489692 | 详见合同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孝刚,张林春,吕正新,钱亚明,徐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4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鼓山中学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上石演10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86031850
质疑联系人:俞最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38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楼
传 真:0575-86270111
项目联系人(询问):裘小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270111
质疑联系人:蒋明灿
质疑联系方式:180420307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662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