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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盛高级中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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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盛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淄博齐盛高级中学淄博齐盛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208028202100008_001

二、合同名称:淄博齐盛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00202102000332

四、采购项目名称:淄博齐盛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淄博齐盛高级中学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天津路以东鲁泰大道以北

联系方式:0533-2861559

供应商(乙方):山东鲁信厨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曹王镇曹纯路99号

联系方式:189054360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炊事机械 食堂设备采购 1.0 101.7 101.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运费和安装费由乙方承担。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7-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7-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文本:『淄博齐盛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项目名称:淄博齐盛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方:淄博齐盛高级中学 

   方:山东鲁信厨业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DGP370300202102000332

签订地点淄博齐盛高级中学

签订时间:2021年   月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文件                   (见投标文件)

C.投标报价表                 (见投标文件)

D.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E. 其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补充协议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

三、产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大写): 壹佰零壹万柒仟元整

(小写): 1017000.00 (元)。

五、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一)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加强人员培训,乙方历来重视对职工的教育培训,业已造就出一只训练有素的施工队伍。为使本工程建成样板工程,除安排有资质和岗位证书的人员上岗外,还将立即分批对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各类针对性、是硬性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进驻施工点,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2、确保完好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

①乙方保证所用的施工机械和机具、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等处于受控状态,均在规定的检定或检验周期内,并由具有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符合使用要求的检定合格证书。

本工程开工前,乙方保证对进驻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机具将完成定期保养、阶段性修理及技术鉴定,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完成计量鉴定,工器具完成保修保养和计量鉴定,以完好的施工机械和设备来保证施工质量。

3乙方保证物资管理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质量和各类参数与设计技术文件的一致性是确保工程施工后符合设计要求、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以及环境要求的主要因素之一,方对设备、材料等物资的质量控制都有经第三方认证的管理程序,具有设备、材料等物资的质量严格受控能力。乙方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管理模式,完善和建立适合本工程施工要求的设备、材料等物资的质量管理程序。

(二)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各项设备实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3年及上门服务,所有产品实行终身维修,成套产品全国联保及上门服务;在质保期内对所投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零配件磨损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乙方提供所报设备的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须为正版软件,产品及相关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甲方使用该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产品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乙方对销售的设备严格依照厂家保修卡保修条例执行。

2、质保期内:

①乙方承诺在质保期内将为甲方免费提供设备的易损耗零部件,安装调试合格后,为甲方免费提供系统的操作指导书(包括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和质检手续证明),并随时为甲方提供免费技术咨询。

②乙方承诺维修人员会定期对所属设备进行巡回检视和常规维护保养。保养具体程序: 预先与甲方协商时间—设备停运—系统检查—润滑—加压试漏—通电监察运行—设备正常运行—保养完毕。检查用户设备的运行情况,清除故障隐患,并向甲方通告设备运行情况,同时听取甲方的意见,以做到对甲方尽善的服务。

③乙方承诺在使用期一个月内乙方特派专职技术维修人员到现场检查确保产品设备的正常运作。在保修期结束前将对整套设备进行一次检验测试,并做好检验测试报告一式两份交 使用方。

3、保修期后:

①质保期满后,乙方承诺对所有硬件设备终身维护,售后服务期过后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不收人工费。

②甲方可与乙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 内容,服务费用等

4、响应时间:

①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保证每年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乙方在接甲方维修通知后0.1小时作出响应,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维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维修完毕的乙方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②假如某设备、部件、线路在质保期内失灵并且必须更换,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部件配置的产品,并相应地延长该设备、部件的保修期,更换主要设备的质保期仍按照原产品的质保期执行。

③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完成。

5、售后服务承诺内容:

①乙方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专业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并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全天候服务人员及电话。服务网点、人员及电话真实存在,如在售后服务期间发现提供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将做出列入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②乙方承诺在售后服务中,不存在未满足甲方要求、未按承诺履行义务、被投诉的情况。

③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应急生产任务,并提供完整应急保障措施。

六、交货验收

1)货物验收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乙方交货时,每批货物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检验报告。

3)乙方交货后7日内,甲方必须对其供货情况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如发现产品非招标文件确定的规格型号,材料配件或产品达不到使用要求以及其他质量问题时,乙方无条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对其产品进行抽检,送有关部门检验(抽检的试验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抽检复试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的验收意见,不能免除乙方应当承担对质保责任。

七、交货地点、时间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供货通知 30 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运费和安装费由乙方承担。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八、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至70%,剩余金额按资金到位情况分年度无息支付。          

本项目质保期为 3 年,乙方在最后一年质保期开始前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5%为保证质保服务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保证金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实际供货、安装的产品数量据实结算,但由于供货数量增加引起合同价款增加时的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出原合同签订金额的10%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取低值)。

以上款项由淄博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或由甲方自行支付。

九、违约条款

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

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做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4.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

5.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十、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壹份。

 

     方:(公章)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人(签章):                 或其委托人(签章):

     址:                               址:

     话: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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