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木兰县教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木兰县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项目
木兰县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木兰县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08 10:04

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木兰县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L(ZF)2021020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万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时代广场小区A栋

成交金额:0元,本项目中标后,由有配餐意愿的中小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另行商定。

服务期:

(1)合同有效期5年。

(2)合同有效期内,需求学校每年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到80%且供应方没有相应改进方案的,需求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3)满意度测评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主要标的信息

餐饮企业自行投资中央厨房建设,并提供高质量营养餐加工配送及食品安全管理,完全符合国家监管部门针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场地的建设标准。

餐饮企业自行投入配餐所必备的加工设备、运输车辆、保温设施、餐具、消毒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范标准。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参见招标文件正文。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木兰县

五、评审专家名单:宫丹晟、崔永红、霍志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木兰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085417

地 址:黑龙江省木兰县

招标代理: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康顺街2号5楼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451-81359888

邮 箱:1193959500@qq.com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451-81359888

[附件下载]
  • 木兰营养餐招标文件0625.pdf
0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木兰县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L(ZF)2021020 采购单位:木兰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六月 0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供应商须知正文........................................................................................17 A 委托..................................................................................................17 B 响应文件..........................................................................................17 C 磋商及确定成交办法..................................................................... 20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30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35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1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木兰县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康顺街2号5楼文件领取处)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7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F)2021020 2、项目名称:木兰县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自筹资金 0元,本项目中标后,由有配餐意愿的中小学校与中标 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另行商定。 6、服务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餐饮企业自行投资中央厨房建设,并提供高质量营养餐加工配送及食品安全管 理,完全符合国家监管部门针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场地的建设标准。 餐饮企业自行投入配餐所必备的加工设备、运输车辆、保温设施、餐具、消毒 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范标准。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参见招标文件正文。 7、服 务 期: (1)合同有效期 5年。 (2)合同有效期内,需求学校每年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到 80%且供应 方没有相应改进方案的,需求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3)满意度测评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服务地点:黑龙江省木兰县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 2021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 2021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 单 。 ( 由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于 投 标 截 止 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每天 08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黑龙江宏略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康顺街 2号 5楼文件领取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 2、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注:在代理机构获取文件未成功的,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 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康顺街 2 号 4 楼开标大 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地 点: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康顺街 2号 4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7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康顺街 2号 4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贫困地区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木兰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085417 地 址:黑龙江省木兰县 招标代理: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康顺街 2号 5楼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唐先生 5 电 话:0451-81359888 邮 箱:1193959500@qq.com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451-81359888 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单位:木兰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085417 地 址:黑龙江省木兰县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康顺街 2 号 5 楼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451-81359888 邮 箱:1193959500@qq.com 3 项目名称 木兰县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项目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 合同履行期限 (1)合同有效期 5 年。 (2)合同有效期内,需求学校每年进行满意度测评,满 意度低于到 80%且供应方没有相应改进方案的,需求学 校有权终止合同。 (3)满意度测评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 采购预算 自筹资金 0 元,本项目中标后,由有配餐意愿的中小学 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另行商定。 8 出资比例 / 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 服务内容 餐饮企业自行投资中央厨房建设,并提供高质量营养餐 加工配送及食品安全管理,完全符合国家监管部门针对 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场地的建设标准。 餐饮企业自行投入配餐所必备的加工设备、运输车辆、 8 保温设施、餐具、消毒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 规范标准。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参见招标文件正文。 11 质量标准 合格 1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 明。 提供 2021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 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 2021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 明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 4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 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由采购代 9 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 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 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 档)。 4、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5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16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 磋商截止日期 5日前 17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 18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 19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 他材料 采购人在磋商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 件、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0 供应商要求澄清或修改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期 5 日前 2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22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 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 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10 24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所认为准备的其他业绩或对自己有利的证明材料 25 磋商有效期 90 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26 磋商保证金 形式:电汇(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 代理公司基本账户) 金额(人民币):30000.00 元 到账时间:2021 年 7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前(北京时间, 下同) 递交方式:电汇形式,须由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 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 用账户,且磋商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供应商的名称必须 一致。电汇凭证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 因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 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全称无法全标注时需写项目简 称)。 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305 0186 7051 0000 115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垦分行 行号:105261090514 注意事项: 1、电汇凭证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字样。(如因未注明项目 名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各投标单位汇款后,应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 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3.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时间为准。 4. 开标当日以投标保证金缴纳及核对情况明细表为查 验依据。投标保证金只接纳各投标人从企业基本户缴纳 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投标人由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 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投标人基本账户 11 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 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评标委员会 将否决其评标处理。 27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 份要求 2018 年 1 月-投标截止日 28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 案 ■不允许 □允许 29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0 响应文件份数 3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份)电子 U 盘 1 份 31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左侧书本方式装订或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 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2 响应文件包装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副本密封在 一个内包封中,然后将两个内层包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 层包封中,且响应文件不得破损。 2.外包封上应标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并注明磋商时间 前不得开封。 33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康顺街 2 号 4 楼开 标大厅) 34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公示期后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35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1 年 7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 磋商地点: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康顺街 2 号 4 楼开标大厅) 36 磋商程序 1.接受响应文件; 2.密封情况检查; 3.响应文件开启; 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 5.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 6.进行磋商,磋商后进行最后报价; 7.评审结束出具评标报告; 12 8.公示,本次磋商结束。 37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单位负责人在政府采购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专家大于等于 2/3。 38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 交供应商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39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已在省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并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40 全权代表 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则指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 41 价款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42 是否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 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 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供项目备案使用) 电子版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并保证 评标过程中数据可以自由读取。 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 U盘一份 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方式: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与响 应文件同时递交,包封无特殊要求 43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是,供应商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 附表一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 电子响应文件。 44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 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 参加磋商会议,并在采购人按磋商程序进行点名时,向 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 应文件将被否决。 45 成交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 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并由采购 13 代理机构 2 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 介公告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 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示期 1 个工作 日。 46 知识产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 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 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 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 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4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磋商有效期内同意延长磋 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48 同义词语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 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 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 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49 监督 本项目的磋商评审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 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50 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 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 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 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 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 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 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 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51 评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磋商采购方式,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推荐 预成交供应商。 52 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 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 14 分法) 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评审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 成交供应商,但最后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 相等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 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采购人会根据 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 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 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竞 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3 重新评标 依法必须进行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实 施条例的规定,对成交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依法组织重新评审: 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2.磋商小组成员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所列的行 为,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3.磋商小组成员存在评审有误,未能按照同一标准评审 等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且在成交通知书发 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54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磋商保证 金将不予退还。 55 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下列事项进行投诉的,应 当在规定时限内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质疑,采购人应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磋商活动。 1.对磋商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现场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作记录;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 15 采购人提出;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 出异议或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完全按照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相关内容编写方为有效; 4.超出本条第 1-3 款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视为供应商 无异议或异议无效,采购人将不再受理; 5.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只允许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一次性提出质疑。 56 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 诉。投诉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按前述异议规定应当先向 采购人提出异议的,在收到采购人答复前,供应商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就相关事项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除外;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通过捏造事实、伪造 证明材料等方式,或者以非法手段或者非法渠道获取的 证据材料提出投诉,也不得以阻碍磋商活动正常进行为 目的进行恶意投诉; 4.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 政府采购活动投诉管理办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 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并附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合法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诉人 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 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000.00 元,由中标人支付。 16 58 关于二次报价 由于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零元,故本文件中有关二次报价 的条款均不适用。 17 供应商须知正文 A 委托 一、委托 1、磋商代表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2、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 部费用。 B 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 为元。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报价书 (2)报价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范偏离表 (5)商务规范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响应文件附件 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磋商代表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8 ★(7)失信及无行贿记录查询 ★(8)磋商保证金 注:任意一条★号条款未满足,响应文件无效; 各供应商须承诺本次采购活动所提供材料及编制文件不存在虚假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 3、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与响应文件书面材料一致的全部原件。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 (1)资格审查时未提供原件的; (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不一致的;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保证金汇款人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4)汇款账号与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不一致的。 五、响应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 编码装订。 2、响应文件附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明细表; (2)服务方案; (3)服务工作的组织结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4)售后供货体系及措施。(要求有详细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及相关承诺; 包括响应时间、本地化服务措施、服务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5)其他能证明供应商资格符合招标要求的技术材料。 六、报价 1、供应商必须整包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2、报价分两次,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的初始报价和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如供应商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则视为放弃本项目磋商资格,其初始报价将视为最后报价。 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4、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最后报价将被拒绝。 5、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9 (1)企业成本的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财务报表; (3)企业近三年内类似项目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凭证; (4)企业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的供货合同; (5)其他能够证明报价合理、未低于成本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备查。 七、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遵守本条规定。 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使用复 印件。响应文件的编排应(包括表格)编制目录、并逐页编排页码。响应文件装订必须采用胶装, 严禁活页装订,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若供应 商属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响应文件中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部分,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执行,其 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8、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九十天。 八、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一)密封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副本三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然后将两个内 层包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外包封上不得有任何体现供应商信息相关标记,且响应文件 不得破损。 2、外包封上应标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并注明磋商时间前不得开封。 (二)递交 供应商在会议开始前先递交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评审后再组织磋商事宜,然后 由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递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正本一份与副本二份统一密封 在一个档案袋中。 九、磋商保证金 20 1、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形式交 纳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退回原账户: (1)未注明项目名称或注明错误的; (2)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的; (3)汇款人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4、磋商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 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个工 作日内予以退还。 (2)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 金清退手续; (3)磋商保证金清退时,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黑龙江 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磋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6、对磋商保证金的咨询请与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联系。 C 磋商及确定成交办法 十、磋商 1、磋商工作由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 人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方面的评审专家负责。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3、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4、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递交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响应文件是 21 否已按规定签署。 (2)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且 没有重大偏离。 (3)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 不规则的地方。 5、响应文件的澄清 (1)磋商小组将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 商澄清其报价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磋商小组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3)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 (4)此书面文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6、供应商若有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举动,将导致其最后报价被否决。 7、在磋商过程中,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有变动,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 8、响应文件初始报价中货物的内容和质量标准不得更改。 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后附统一模板)编制最后报价。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最后报价进行打分,最后对其进行综合打分。 十一、成交方法和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2、详细评审依据和分值详见《详细评审标准一览表》。 3、评标优惠政策 (一)根据财库[2006]47 号和[2007]30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 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货物和服务。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 扣除。 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在价格评标项 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6%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 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6%的加分。 (二)根据财库[2004]185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22 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 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三)根据财库[2006]90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 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四)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小型、微型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 扣除,根据黑财办[2020]9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价格给定 10%的扣除。 (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 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给予 10%的扣除。 (七)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否则不参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扣除评分。 4、最后报价的分值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 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分值统一按下列方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其磋商资格将被否决。 5、将合格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采购人会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 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 7、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 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以下材料提供原 23 件备查。 (1)企业成本的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财务报表; (3)企业近三年内类似项目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凭证; (4)企业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的服务合同; (5)其他能够证明报价合理、未低于成本的证明材料(不限于:类似项目合同价格的中标 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服务凭证等)。 8、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9、技术参数条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 (1)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未按实际技术参数作应答,而是完全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 要求相关内容作为其技术参数一部分的,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应如实填写,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逐项应答, 如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的,响应文件无效。 10、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报价时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材料原 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的; (2)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而响应文件中无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 (3)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 (4)磋商有效期没有或不足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而响应文件中无授权代表签字或未盖章的; (6)采用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参与磋商的; (7)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及其附件的; (8)未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做出承诺的; (9)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偏离经评审专家认定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 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 (11)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公司、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评审公平、公正 的; (12)报价书附件未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13)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 24 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 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1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它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1、供应商禁止行为: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评审结果产生后放弃成交; (3)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 应商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 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由供应商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后台合同管理处上传,经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审 核无误后提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5、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 合同履约及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25 附件 1: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证明材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中的营业 执照 2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正本中加 盖公章的书面声 明,格式自拟 3 提供 2021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投标文件中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复 印件或免税证明材 料。 4 提供 2021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 印件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 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正本中加 盖公章的书面声 明,格式自拟 6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投标文件正本中加 盖公章的书面声 明,格式自拟 7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 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投标文件中提供以 上要求的网上截 图,代理机构现场 核查。 26 附件 2:响应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1 合同履行期限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报价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4 磋商有效期 90 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5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7 附件 3:详细评审标准一览表 评分项目 满分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1、有感官质量控制方案的得 3 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性减 1 分,内 容不详细减 1分,没有针对性减 1 分。 2、有卫生质量控制方案的得 3 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性减 1 分,内 容不详细减 1分,没有针对性减 1 分。 3、有安全质量控制方案的得 3 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性减 1 分,内 容不详细减 1分,没有针对性减 1 分。 4、有技术质量控制方案的得 3 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性减 1 分,内 容不详细减 1分,没有针对性减 1 分。 5、有营养质量控制方案的得 3 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性减 1 分,内 容不详细减 1分,没有针对性减 1 分。 15 有卫生和消防控制实施方案的得 6 分,无此项不得分,卫生保证体系及 消防安全体系不完整、不可靠减 2 分,没有有明确的组织程序和责任人 减 2分,应急措施不科学、不合理减 2 分。 6 1、有针对性地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得 2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 性减 1 分,内容不详细减 1分。 2、有天然气漏气应急预案的得 2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性减 1分, 内容不详细减 1 分。 3、有停水、停电、停气应急预案的得 2 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性减 1 分,内容不详细减 1分。 4、有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得 2 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性减 1 分,内容不详细减 1 分。 5、有烧伤、烫伤应急预案的得 2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性减 1分, 内容不详细减 1 分。 6、有设备突然损坏应急预案的得 2 分,无此项不得分,无操作性减 1 分,内容不详细减 1 分。 12 有培训和考核制度的得 5 分,无此项不得分,培训的目标不明确减 2 分, 5 28 没有考核方式减 2分。 对实施“6T”等标准化管理做出切实可行方案的得 5 分;方案不可行减 2 分;没有的不得分。 5 提供服务及食品安全承诺每项 5分,没有不得分。 1、承诺自行投入 A5 以上标准的密胺餐具。 2、承诺承担并投入必要的饮食机械,同时做机械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3、承诺所提供的食品均符合国家检验检疫规定,均可保证物品来源的合 法性和可追溯性。 以上承诺格式自拟,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提供的承诺有歧义,文 字表述不清楚的,不得分。 (以上承诺内容,将记入配餐合同内,并细致约定相关内容) 15 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原件材料得 5 分。 不满足或未提供原件均不得分。 5 餐饮公司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餐饮行业从业资格的企 业: 1、持有工商局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 2、有与营业执照一致的对公账户,可进行对公账户转款。 3、可按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每项为 0.2 分。满分 0.6 分 4、炊事人员名册,需配备 50-70 名炊事人员入驻本服务项目,需体现 姓名,性别,年龄,岗位等信息。此名册中人员均需提供有效期内健康 证。未提供的不得分。50 人得基础分为 0 分,增加一人可增加 0.2 分。 本项满分 4.4 分。 此大项满分 5分。 5 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技术岗人员证书。 提供 2 个三级厨师证书得 0分,未提供的在总分中扣除 18 分。 面点师、公共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师(员)、团餐(餐饮)职业经理 人以上四类人员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3分,最多得 18 分。 18 提供可以为本项目使用的洗地机最少两台,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每台 2 分,不提供发票不得分。 4 提供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方案,提供得 10 分,不提供不得 10 29 分。 以上评审中所需证件等材料如未特殊注明需要 原件,则均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 30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31 32 33 34 35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36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合同模版只做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时为准许) 服务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 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一览表 序号 服务项目 单价 数量 金 额(元) 1 2 3 4 5 6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内的全部费用。如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及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7 第四条 每月的验收 1、验收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3、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 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 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 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 安装和培训(本项目不适用) 1、甲方应提供必要服务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 2、付款方式: 。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服务 期满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38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其它违约行为按本合同金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9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0 合 同 附 件 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 2、服务具体事项: 3、服务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41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内容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里有规定的,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 文件。如果格式里没有规定的,供应商可以自行拟定投标格式,文件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即可。 42 格式一:外包封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2021 年 0*月 0*日 0*时 00 分前不得启封 43 格式二:内包封及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公章) 全权代表: 联系电话: 编制日期: 44 格式三:报价书 报 价 书 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磋商活 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初始报价为: 0 元,本项目中标后,由有 配餐意愿的中小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另行商定。 2.我方愿意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并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规定,供应商所提交 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3.我方已详细审查理解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 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6.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磋商有效期: 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 期: 45 格式四: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全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 货币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 磋商声明 磋商保证金 备 注 1 本项目中标后,由有配餐意愿的中小 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合 同金额另行商定。 ... 报价合计: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 期: 46 格式五:技术规范偏离表 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 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相 关技术要求 响应采购项目的相关技术 要求 技术支持材料 (符合/正偏 离/负偏离) 1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页 ... 注: 1、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项。 2、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 管部门查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3、供应商应按磋商货物实际数据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4、“符合”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性能指标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负偏离”指性能指标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要求。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 期: 中共呼玛县委员会办公室_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格式六:商务规范偏离表 商务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 包 号: 序号 磋商文件商务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详细说明 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同(无偏离)或有不同时(包 括正、负偏离),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 48 格式七: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磋商代表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 ★(5)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失信及无行贿记录查询 ★(8)磋商保证金 ★(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 注:任意一条★号条款未满足,响应文件无效; 各供应商须承诺本次采购活动所提供材料及编制文件不存在虚假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 49 格式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为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特此 证明。 成立时间: 地址: 经营期限: ***此处放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请保证其清晰度)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名章): 日 期: 50 格式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磋商代表姓名), (职务)为 磋商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活动, 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若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活动,本表可不填写) ***此处放置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请务必保证其清晰度)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名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名章):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51 格式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 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如投标企业不是中小微企业此页不需盖章。 52 格式十一:其他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53 格式十二:最后报价包封和报价文件封面 (正/副本) 最后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公章) 全权代表: (签字) 联系电话: 编制日期: 54 格式十三:最后报价书 最后报价书 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 (磋商代表姓名) (职务)为 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 动,并对本项目进行最后报价。 1、提供最后报价书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2、最后报价: 3、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4、保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政府合同》,并承担《政府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技术资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 期: 55 格式十四: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全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 货币单位: 元 序号 货物名称 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 磋商声明 磋商保证金 备 注 1 ... 报价合计: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 期: 56 附件: 最后报价调整说明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正文 A 委托 B 响应文件 C 磋商及确定成交办法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