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XKD-ZB-2021-031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厨房设备)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汇泉厨具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新兴北路一号院
中标 金额 : 309,8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厨房设备)陕西汇泉厨具工程有限公司_5.jpg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厨房设备) | 靳文清、李亚梅、邵君利、张应斌 | 田岭森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第一保育院
联系人:西安市第一保育院经办张凌
联系地址:建西街69号
联系电话:8785709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育娟
电话:029-88211816-609
传真:029-88211816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层锦业时代B3栋12层1201、1202室
联系方式:029-88211816-609
十、附件: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厨房设备)招标文件6.15.doc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8日
招标编号:SXKD-ZB-2021-031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厨房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HYPERLINK \l _Toc538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厨房设备)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3座1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7-06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KD-ZB-2021-031
2、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厨房设备)
3、预算金额:31501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招标需求: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厨房设备)采购,1项,采购预算: 315000.00元,项目概况:厨房设备采购,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厨房设备,学校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09 00:00:00 至 2021-07-2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6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层锦业时代B3栋12层1201、12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请符合以上资质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谢绝邮寄);(2)投标人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06 9: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层锦业时代B3栋12层1201、1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西安市第一保育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建西街69号
联系人:赵欣
电话:029-8785709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育娟
电话:029-88211816-619
传真:029-88211816
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层锦业时代B3栋12层1201、1202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名称:西安市第一保育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建西街69号 联系人:赵欣 电话:029-87857090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层锦业时代B3栋12层1201、1202室 联系人:孙育娟 电话:029-88211816-619 传真:029-88211816 |
3 |
项目名称 |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厨房设备) |
4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6 |
项目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7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 |
9 |
分包 |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10 |
偏差 |
? 不允许 □ 允许, 偏差范围: |
11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 |
形式: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12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15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 |
16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 |
17 |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18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9 |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3栋1201、1202室 |
20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21 |
投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2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组建:依法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前24小时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
2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个 |
24 |
中标公告媒介和期限 |
公告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25 |
履约保证金 |
? 无 □ 有,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 |
26 |
踏勘 |
/ |
二、名词解释
1. 说明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是指:西安市第一保育院
1.1.3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 “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自愿欲向招标人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5 “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1.6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1.7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
1.2 投标人
1.2.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3. 合格的投标人和合格的服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资金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三、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3.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向投标人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2 投标人应及时登录相应网站查看本项目的招标变更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等内容均以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5. 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得提供备选方案。
四、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 投标文件的组成
7.1 投标文件的组成包含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授权委托书、相关证明资料、技术证明文件、商务证明文件、承诺书等内容。
7.2 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8.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编制,对投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扩展。
9. 投标报价
9.1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总报价应是投标人正确、全面完成投标文件所述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为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以及利润等都应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投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人在报价之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费率调整和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9.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需求,报出合理唯一的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9.4 报价货币:人民币。
9.5中标后所确定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9.6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10.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果中标,则延期到合同期满,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视为响应无效。
1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
12.2 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的地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需盖章的地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
12.3 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电子版壹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正、副本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并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各自装订成册。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5 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 踏勘和招标预备会
13.1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
13.2 本项目不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及递交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口处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4.2 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5. 开标时间
15.1招标人推迟开标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招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开标时间约束。
15.2 开标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新旧该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要求编写、密封,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投标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6.3 投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六、开标及评审
17. 开标
17.1 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17.2 开标大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代表、投标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17.3 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开标结果。
17.4 开标大会程序:
(1)宣布开标大会现场纪律。
(2)公布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名称。
(3)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启投标文件,公开唱出投标单位名称、递交文件份数。
17.5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案。
17.6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出现任何一项不符合,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合法有效 |
2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合法有效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合法有效 |
4 |
近1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证明资料) |
合法有效 |
5 |
近1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提供证明资料) |
合法有效 |
6 |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合法有效 |
7 |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合格 |
注: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文件中所附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经评审小组评审,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结论为 “合格”和“不合格”;上表所列所有评审项目均符合要求的结论为“合格”,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结论为“不合格”。
18. 评审小组
18.1 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招标人及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不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在财政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8.2 评审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漏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3 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8.4 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收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8.5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9.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19.1 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下列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出现任何一项不符合,按无效处理: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一致 |
2 |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的地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需盖章的地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其中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其格式应符合第六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3 |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报价 |
唯一报价,并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评定结果: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初步审查评定为不合格。 |
19.2 评审中,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一)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五)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六)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19.3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同意后,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9.4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所列内容,不依靠任何外来证明。
19.5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评审小组成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9.6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响应无效处理:
(一) 投标人未经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名称与领取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不符,且未出具有效证明的。
(二)投标文件没有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除外,但须提供身份证件)。
(三)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四)产品供货渠道不明确的,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的。
(五)提供虚假证明、虚假资质(包含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评审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七)投标人不按照评审小组要求进行澄清或说明。
(八)投标内容存在重大缺漏项,投标内容的技术要求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少报、漏报、降低产品档次或影响了性能、功能、采购目的实现的。
(九)附加了招标人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
(十)出现相关法律法规所不允许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19.7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7.1 评审小组有权就招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9.7.2 询标澄清时投标人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投标报价、服务期限、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
19.8 投标文件的详细审查
19.8.1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9.8.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9.8.3 评审小组各成员应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8.4 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9 评审内容、原则及标准(满分10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本次采购执行财库〔2011〕181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于按规定提供证明或真实声明的供应商,在价格评审时统一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 |
商务证明文件 (35分) |
业绩 (15分) |
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每份5分,满分3分)(合同内容须清晰可辨认,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
售后服务方案 (20分) |
1、具有详细、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7分。 |
||
2、免费为使用单位培训操作维护人员,并在标书中列出培训的内容及方式,得2-7分。 |
|||
3、具体的质保期,并明确保修期的保修范围和维护期的服务范围,售后服务条款具体、可行,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3-6分。 |
|||
3 |
技术证明文件 (55分) |
1、所投产品配置及资料齐全,数量准确;产品选型、功能、系统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总体方案可行且描述详细,层次清楚,得2-10分。 |
|
2、所投产品的环保性、耐用性、安全可靠性、操作性能、工艺、材质等,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参数说明、生产地、工艺流程等的技术资料比较,得2-10分。 |
|||
3、产品质量符合国际、国家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有可靠、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可确保产品质量及技术支持有保障,得2-10分。 |
|||
4、项目组织实施计划完整可行,具有明确的项目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备货、实施进度及保证措施、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方案、产品安装、调试等方面保证措施等),得2-10分。 |
|||
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有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得0-5分。 |
|||
6、确保文明、环保施工措施:有保证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得0-5分。 |
|||
7、施工机械配备情况:有施工机械配备投入计划,得0-5分。 |
|||
备注: 1、专家独立打分,对投标文件进行自主赋分。 2、专家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专家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 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由于投标文件内容模糊等情况,造成对投标单位不利的评审结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5、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由评审小组决定暂停评审,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6、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7、投标文件中缺少某分项时,该分项为0分。 8、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9、评审时,对于既属于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小微企业、同时又满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规定的投标人,其价格扣除仅适用一次。对于节能环保产品,在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节能环保产品。 10、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性评审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招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20. 评审过程保密
20.1 从开标之日到确定中标候选人止,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向中标单位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有关审查、澄清、评价等情况或授标意向。
20.2 任何人员如发生泄密现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3 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行为,将导致该投标人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确定中标
21. 中标通知
21.1在投标人表须知前附规定的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1.2在公示期内,未接到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未接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时,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相关机构备案。
21.3招标代理机构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1.4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 签订合同
22.1 中标单位应依据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在法定期限内签订供货合同。
22.2 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2.3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通报:
(1)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2、中标(或成交)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得出的金额下浮20%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最低4000元计取。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3、中标单位服务费交纳信息
银行户名: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3700 0246 0920 0252 440
转账事由: 项目名称简写 代理服务费
咨询电话:029-88211816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的规定,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微、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单位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评审小组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省福利性企业享受我省规定的采购扶持政策。
福利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市级以上民政局、财政局、残联部门出具的福利性企业的证明文件。
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供的福利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对福利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招标人招标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标清单中的产品。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1 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预留比例,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在确保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重扶贫实际效果。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8.2 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各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数量等具体情况,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采购方式报批程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9)信用担保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及《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具体联系名单附后)。投标供应商在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政府采购网(www.xazfcg.gov.cn)重要通知专栏和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czj.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
(10)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开标过程和中标、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本章附件一)。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联系电话:029-88211816,联系人:孙育娟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附件一:
质疑函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附件二:
关于信用担保的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履约、融资等环节可自愿选择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
2、具体详见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财发〔2014〕167号)及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7〕4号)。联系方式如下:
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 |
||||||
序号 |
合作单位名称 |
主办单位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业务三部 |
夏靖颜 朱筠祥 |
88606038-6320 18591406320 18629282228 |
信用 担保 |
2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业务四部 |
王蓉 |
88480371 13110423743 |
信用 担保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胡涛 |
88360743 18629048822 |
信用 融资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
公司部 |
杨向晖 |
87281468 |
信用 融资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 |
小企业金融业务部 |
牛国群 |
87609569 18992851811 |
信用 融资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贾珊 |
87617245 13891957123 |
信用 融资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
个人贷款中心 |
李卫公 |
87297632 13991290525 |
信用 融资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 |
公司银行部 |
杨皓 |
62811553 15002905553 |
信用 融资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
城建金融部 |
李楠 |
88266088-8450 |
信用 融资 |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对公客户经理部 |
高艺瑄 |
15619006186 |
信用 融资 |
11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
机构投行部 |
韩天清 |
86978975 |
信用 融资 |
1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
业务发展七部 |
祝捷 |
18629505188 |
信用 融资 |
1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
营业部 |
范诗阳 |
13991945764 |
信用 融资 |
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
新城业务总部 |
徐常磊 |
15991623666 |
信用 融资 |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一、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二、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三、价 格:
1、中标单位负责完成产品及相关物件的运输、保管、安装和调试,直至其产品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与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2、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外汇汇率变化的影响,并作为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
3、结算方式:
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提供凭验收单、合同、成交通知书及发票原件办理结算手续。
付款方式:
A、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设备采购定金,待送货、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完毕,确认无异议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在甲方支付第二次合同款前,乙方需向甲方交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验收完毕正常使用起一年),质保期满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甲方全额退还质保金。
B、在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将质保金一次性返还。
运输和包装:根据产品特性,自行选择运输及包装方式,并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
4、运杂费:一次包死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生产厂到交货现场所需的装卸、二次倒运费、运输(含保险费)。
5、技术服务
5.1供货时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5.1.1装箱清单;
5.1.2产品合格证;
5.1.3安装使用说明书;
5.1.4安装调试时根据招标人要求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6、要求在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
7、开箱验收
在现场开箱验货,同时向最终用户提供产品原产地证明和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以及质量保修证书等和产品相关的证书。
8、延误罚款
由于卖方原因造成交货延误的,每延误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0.5%,罚款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若延迟交货晚于合同规定时间5周以上,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9、返修
保修期内,损坏部件的修理费、往返运保费等均由卖方承担。保修期外,只收取单程的运保费及已维修的元器件成本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0、售后服务
要求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良好的备品配件供应能力,高水平的技术维修人员以及高效的工作作风。售后服务期从终验合格日算起。
11、验收
安装完毕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一个月进行终验。请厂家提供验收方案,由最终用户确认。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厨房设备)
项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西街69号(西安市第一保育院院内)。
项目概况:我院食堂因所有设施设备已使用多年,频繁出现损坏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我院食堂的正常工作,并无法满足现实需要。为加强我院食堂卫生安全,提升我院整体形象,我院拟在2021年对食堂设备进行更新。
拟购置燃气大煮炉、高深环保推拉柜、电饼铛连柜座、双门蒸饭柜等厨房所需设备,食堂设备更新资金共计31.5010万元。
工作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工作要求:
1、所有的设备严格按照参数提供。
2、根据甲方需求按时供货、安装、调试,在合同中注明保质期及保质期内负责维修替换的各类配件。
3、保证后期的维护服务,能够保证及时配合甲方进行维修保养。
4、设备调试安装到位后要有试用期,试用期内设备如若出现问题,必须免费更换。
(二)具体验收标准:
1、提供的设备全部符合我方提出的参数要求。
2、所有设备按照甲方要求准备安装、调试到位,并经我方使用人员确认全部正常运行。
3、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清单
编号 |
设备名称 |
尺寸规格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一层厨房 |
|||||
主操作区 |
|||||
1 |
调料柜 |
350*1350*800 |
设备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柜体、门采用1.2mm不锈钢板,架板、后背采用1.0mm不锈钢板,柜脚采用Φ50㎜x150mmx1.2㎜厚不锈钢可调重力活动脚。 |
2 |
台 |
2 |
燃气节能大煮炉 |
1300*1350*1250 |
(1)设备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灶面采用1.5mm厚磨砂优质不锈钢板,灶围、后背板及其他辅助板采用1.2mm厚优质不锈钢腹膜磨砂板,内衬采用2mm厚Q235冷轧钢板。(2)燃烧器(炉头)采用黄伟节能燃气炉头,炉包、炉头等全部为冲压产品。(3)燃气系统阀门配置权威部门检测通过的气掣以及安全制,每个炉腔要配备安全卸压装置。支气管为GB1528D6.5mm拉制铜管;(4)炉架采用40*40国标碳素角钢,炉面垫板及锅桶采用2mm厚优质冷轧钢板。(5)炉围用2mm后冷轧钢板冲压成型。(6)炉脚采用直径50mm的无缝钢管,外套直径51mm的不锈钢管焊接而成。下部装M24可调节螺栓,调节高度为40mm左右。(7)优质风机,并符合CE-0694标准,(8)炉灶前板设观察孔,便于观察火势。配手动点火装置。(9)产品配置摇摆式水龙头,炉面板前落水槽设直径40mm落水口,加过滤槽盖,防残渣堵塞。(10)采用优质钢制天然气阀门。炉膛采用高级耐火棉隔热并做耐火砖。(11)炒灶:热效率86%以上;热负荷32千瓦以上;尾气CO含量0.020%以下;尾气氧含量10%以下;噪音≤60分贝;发热量30000Kcal/眼/h;耗气量2.2-3.5m?/眼/h;燃气压力2000-2500pa。(12)大锅灶:热效率大于85%;热负荷42千瓦以上;尾气CO含量≤0.20%;尾气氧含量10%以下;噪音≤60分贝 |
1 |
台 |
(1)设备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灶面采用1.5mm厚磨砂优质不锈钢板,灶围、后背板及其他辅助板采用1.2mm厚优质不锈钢腹膜磨砂板,内衬采用2mm厚Q235冷轧钢板。(2)燃烧器(炉头)采用黄伟节能燃气炉头,炉包、炉头等全部为冲压产品。(3)燃气系统阀门配置权威部门检测通过的气掣以及安全制,每个炉腔要配备安全卸压装置。支气管为GB1528D6.5mm拉制铜管;(4)炉架采用40*40国标碳素角钢,炉面垫板及锅桶采用2mm厚优质冷轧钢板。(5)炉围用2mm后冷轧钢板冲压成型。(6)炉脚采用直径50mm的无缝钢管,外套直径51mm的不锈钢管焊接而成。下部装M24可调节螺栓,调节高度为40mm左右。(7)优质风机,并符合CE-0694标准,(8)炉灶前板设观察孔,便于观察火势。配手动点火装置。(9)产品配置摇摆式水龙头,炉面板前落水槽设直径40mm落水口,加过滤槽盖,防残渣堵塞。(10)采用优质钢制天然气阀门。炉膛采用高级耐火棉隔热并做耐火砖。(11)炒灶:热效率86%以上;热负荷32千瓦以上;尾气CO含量0.020%以下;尾气氧含量10%以下;噪音≤60分贝;发热量30000Kcal/眼/h;耗气量2.2-3.5m?/眼/h;燃气压力2000-2500pa。(12)大锅灶:热效率大于85%;热负荷42千瓦以上;尾气CO含量≤0.20%;尾气氧含量10%以下;噪音≤60分贝;
2 |
台 |
||||
4 |
高身环保推拉门柜 |
1200*500*1800 |
设备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柜体、门采用1.2mm不锈钢板,架板、后背采用1.0mm不锈钢板,柜脚采用Φ50㎜x150mmx1.2㎜厚不锈钢可调重力活动脚;趟门吊架及导轨为上下滑轮,不锈钢制趟门轨;承受载荷100-150Kg;柜门需用双层静音门板。 |
1 |
台 |
5 |
菜墩不锈钢底座 |
1500*800*1500 |
设备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主材厚度δ=1.2mm. |
1 |
台 |
西饼房@面点间 |
|||||
1 |
电饼铛连柜座 |
YCD80-K |
5KW 380V采用了智能化程序控制,选用优质传感器,并设有蜂鸣报警装置;锅:采用优质铁锅; 上下铛双面加温,自动控温,并可上下铛面单独加热,单独调控,多用节能; |
1 |
台 |
2 |
循环风一体罩 |
2600*1300*800 |
设备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主材厚度δ=1.2mm.节能滤网。附有电子照明系统。 |
3.4 |
㎡ |
3 |
烟罩顶部封板 |
4000*1200*25 |
设备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主材厚度δ=1.2mm. |
4.8 |
㎡ |
4 |
不锈钢烟管 |
400*500 |
不锈钢材料1.2mm.机械接驳。 |
16.5 |
㎡ |
5 |
风柜固定架 |
配套风柜 |
支架全部用50*50mm国标角铁,钢架焊接结构,坚固耐用。防锈处理。 |
23 |
米 |
6 |
轴流风机 |
5# 220V |
柜身外壳采用SX54镀锌板组装,厚度S=∫1.0mm,骨架采用Q235-L50*50*5国标角铁;叶轮材料为优质低碳钢。叶片要求采用模具化机械一次成型,叶片倾角要按规范执行。叶片材料为国内知名生产厂家生产,平衡等级为G2.5。 |
1 |
台 |
7 |
豪华双门燃气蒸饭柜 |
24盘 |
板材:钢板及托盘架1.2mm不锈钢板材 ,柜体整体聚氨脂发泡填充,注塑一次成型,蒸饭盒1.0mm不锈钢,柜门配有不锈钢门铰、门锁及密封胶边。 |
1 |
台 |
8 |
烟罩顶部封板 |
3800*1200*25 |
设备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主材厚度δ=1.2mm. |
4.6 |
㎡ |
板材:选用不锈钢优级板;电机:选用名牌铜芯电机,且有CNC认证;刀具:随机配备2MM、4MM二种刀具,并选用45号碳结钢特制;辊子:φ120,L260;调节部位采用蜗轮蜗杆式;间隙可调到0.5MM-8MM;部件:选用优质球墨铸铁QT特制;功率:1.5kw/380V;效率:60kg/H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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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和面机 |
760*440*880 |
全自动;板材:整机选用不锈钢优级板,厚度为1.2mm;电机:选用名牌铜芯电机,且有CNC认证; 结构:可升降结构,搬运便利; 传动部件:选用优质球墨铸铁QT特制; |
1 |
台 |
11 |
打蛋机 |
1.5KW 380V |
料桶容量30L,搅拌轴转速403/188/108RPM,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额定输入功率1.1KW。 |
1 |
台 |
12 |
三层六盘电烤箱 |
1355*930*1650 |
箱体:正用采用不锈钢板材,箱内采用镀铝板材料,且采用满焊技术; 电器:采用微电脑控制脉动点米和火焰监测系统,并设耳光警告;控制:可分层结构,每层可独立控制;配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电热丝,国产高档品牌电器元件,食品硅橡胶门封条; |
1 |
台 |
13 |
高身环保推拉门柜 |
1200*500*1800 |
设备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柜体、门采用1.2mm不锈钢板,架板、后背采用1.0mm不锈钢板,柜脚采用Φ50㎜x150mmx1.2㎜厚不锈钢可调重力活动脚;趟门吊架及导轨为上下滑轮,不锈钢制趟门轨;承受载荷100-150Kg;柜门需用双层静音门板。 |
1 |
台 |
14 |
双门工作台柜 |
1800*800*800 |
设备主体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台面采用1.5mm不锈钢磨砂板,台架均采用38㎜*38mm*1.2㎜不锈钢方钢管作为支架,层板采用1.2mm磨砂不锈钢,板台脚采用Φ38㎜*38mm*1.2㎜厚不锈钢可调重力活动脚;柜门需用双层静音门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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