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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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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医院购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大竹县人民医院购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08 10:26

一、项目编号
511724202100075
二、项目名称
大竹县人民医院购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铭拓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白塔街道北城新区北城大道美宇白塔水街7幢1单元6楼5号
中标(成交)金额 1498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大竹县人民医院购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名称:大竹县人民医院购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范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一年;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赵铭理(SC1712939)、何江华(SC1709007)、甘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189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竹县人民医院
地址: 达州市大竹县竹阳镇青年路99号
联系方式: 13982873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升华街110号附二层4号
联系方式: 0818-2377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甘先生
电话: 1588370385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项目编号:511724202100075 项目名称:大竹县人民医院购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大竹县人民医院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 年 6 月 政府采购阳光宣言 四川亿达利践行公平竞争、诚信的核心价值观,诚信于服务对象、诚信于社会。 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守商业道德,履行“三公一诚”的招标原则, 努力提供优质、细心、专业的服务,为采购人创造价值,与采购人共同成长。坚持不懈 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求真务实,克已奉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以出 色的采购效率回报采购人,回报社会。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员工追逐阳光下的个人价值,以廉为荣、以贪 为耻,忠于职责,恪守《廉洁从业规定》,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四川亿达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程序组 织采购活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2.四川亿达利不以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合作关系; 3.四川亿达利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4.四川亿达利不向采购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 物; 5.四川亿达利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 6.四川亿达利不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 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 7. 四川亿达利不与供应商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 价格、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8. 四川亿达利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①亿达利员工有行贿倾向行为; ②亿达利员工有索贿、受贿等行为。 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请及时向四川亿达利纪律部投诉或举报,经核查属实的,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各采购人及供应商积 极宣传本宣言,了解并自觉践行宣言,共同营造廉洁、公正、诚实信用的政采环境,共 同推动政府采购阳光公开。 纪律部投诉及举报电话: 0818-2377771 纪律部投诉及举报邮箱: 476072039@qq.com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 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的通知精神,为解决政府采购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金融需求 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 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 知书及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 ﹝2018﹞123 号文件)。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雅安市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乐山市商业银行 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绵阳市商业银行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四川天府银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银行 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1 第二章 磋商须知?????????????????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24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6 第五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4 第七章 评审方法?????????????????65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79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竹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大竹县 人民医院购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 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511724202100075 2.采购项目名称:大竹县人民医院购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人:大竹县人民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153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政府采购大竹县人民医院购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有关具体采购 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1 年 6月 22日至 2021 年 6月 28日 9:00- 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升华街 110号附二层 4号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磋商文件售 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 身份证明。 远程获取磋商文件的详询电话:0818-2377771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2日 14: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1年 7月 2日 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 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 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7月 2日 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 启。 十一、磋商地点: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升华街 110号附二层 4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竹县人民医院 地 址:达州市大竹县竹阳镇青年路 99号 联 系 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1588370385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升华街 110号附二层 4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818-2377771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53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53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 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 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 小微企业规定和失信 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规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 3、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件。 5、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 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 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5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 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 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7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收款单位:大竹县人民医院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8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0818-2377771 9 磋商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0818-2377771 10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 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18-2377771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 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结 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818-237777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 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大竹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6224538 联系地址:大竹县体育大道 32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即大竹县财政局备案。 1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5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 求)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 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 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本项目不涉及) 18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 范围内产品评审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 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如涉及强制采购产品,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优先采 购范围内的产品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本项目不涉及) 19 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 购代理机构支付。 8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大竹县人民医院。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9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0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 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 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11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 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 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 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 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 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 12 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 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 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 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 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11.4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在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 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 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 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 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3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 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 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 分,分册装订。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其他响应文件: 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 “报价表”。 2、 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 应答。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 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 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投 14 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2)商务应答表; (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其他部分 1、报价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4、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综合评分所需资料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 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5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 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 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 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 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 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 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资格与其他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光盘或 U盘。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 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 章代替。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6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 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 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0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 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 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7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 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18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 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 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 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19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 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 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 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 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 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 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 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21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证件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22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 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 诚信档案。 八、磋商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23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序 号 投标人、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注:对于 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 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 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 详见:格式 1-4); 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公司财务制度; 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管 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格式 1-4。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 25 (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 函。(见格式 1-7)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 (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 诺函。(见格式 1-7)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格式 1-8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 供其他证明材料。 7、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 其 他 要 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原件,见格式 1-2)。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原件,见格式 1-3)。 3、投标人的诚信行为声明函 (原件,见格式 1-5)。 4、投标人的廉政承诺书 (原件,见格式 1-6)。 注:1、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 服务期(年) 最高限价 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1 年 153 万元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采购人职工食堂设计能同时容纳近 234人就餐,就餐人员以采购人职 工为主体(共 1200 余人),需要供应商为采购人全院职工就餐提供职工食堂运营 服务。 (二)采购人向供应商按月支付服务费,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职工食堂运 营服务,运营服务内容为: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职工食堂餐 饮服务,负责采购人的职工工作餐、接待餐、会议供餐服务,负责为手术室工作 人员,值班、加班的工作人员提供送餐服务;供应商负责保证每日菜品轮转率和 质量;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对食材进行入库验收、供应商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职工食 堂的菜单和食品原材料采购计划、菜单及成本分析报告;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食品 安全、消防安全、清洁卫生管理(职工食堂范围内所有卫生清洁打扫均由供应商 负责);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如 接待餐工作、迎接行政机关监督检查工作等)。 (三)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职工食堂全部收入归采购人所有。 (四)职工食堂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水、电、气费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负 责提供职工食堂的经营场所及厨房的设备设施供供应商管理使用。供应商不得对 采购人的食堂环境设施进行改造,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7 (五)职工食堂经营期间,采购人负责餐具、厨具、座椅等厨房设备的添 置,合同期间的厨房设备保养工作由供应商负责。 (六)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流程以减少各类成本支 出,有责任和义务为采购人节约水电气和物资、耗材,并爱护采购人的设施、设 备,不得私自拿走食堂财物。如因供应商员工造成的损失,则由供应商负责照价 赔偿,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给予扣款。 (七)采购人负责职工食堂经营所需的办公用品支出。如:打印复印菜单、 餐巾纸等;供应商负责自身经营管理所需办公用品支出。如工装、防护用品、 电脑、打印机、墨盒、打印纸、笔、复印健康证、社保资料、入职资料等。 (八)供应商员工考勤采取人脸考勤机进行考勤,由供应商提供人脸考勤 机,月末打印考勤机的考勤表,采购人不定期抽查(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九)采购人指定财务人员,按照医院的财务管理要求进行统一的财务管 理工作,供应商必须给予积极地配合和协作。 (十)供应商员工资标准、劳保、福利等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 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最低标准。 (十一)供应商须对食堂服务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 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员工发生的工伤及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 负责处理。 (十二)供应商认真做好员工的体检工作,杜绝带病上岗,食堂服务人员必 须持有效健康证上班,上岗前进行一次体检。证件及体检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十三)服务期内,供应商服务人员构成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人员配置方案优 化并实施。同时供应商为其聘用的服务人员办理用工手续并支付一切费用,供应 28 商聘用的服务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十四)供应商提供的职工食堂运营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供应商在医院提供职工食堂运营服务期间,应遵纪守 法,遵守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供应商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职 能部门有权对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内容、临时任务、应急处置等提出意见 与管理措施。如供应商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 应商立即整改、更换服务人员、给予扣款、没收合同履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十五)供应商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 法》,必须与员工建立合法的劳务用工关系,认真履行各项义务,确保员工的合 法利益。供应商配置的员工必须报采购人进行备案。供应商不得违规使用不具备 法定劳动年龄人员。 (十六)供应商雇用工作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得因供应商频繁调换工 作人员影响职工食堂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 (十七)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确 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卫生。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就餐人员疾病、中毒及其他食品安 全事故,后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等所有法律责任; (十八)供应商须对食堂服务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 其按规范进行操作;供应商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和预案,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记录完整准确,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 失。因供应商及员工原因在采购人区域内造成火灾等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 亡事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有权给予扣款,要 求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29 (十九)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可行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和食物中 毒应处置预案;停水、停电、停气等应急预案;紧急接待任务处理预案;提供食 品留样制度;提供食品溯源制度;提供投诉处理流程等。 (二十)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职工食堂 运营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包括且不限于:供应商管理费、供应商员工费用 (工资、加班费、特殊津贴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且员工费 用不得低于国家、地方相关标准),防护用品费、服装费、办公费、税费等满足 医院职工食堂服务需求的全部费用。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就餐人数将发生浮动, 供应商报价时须充分考虑由此导致的费用变动。服务期限内不得要求采购人增加 费用支出。 三、本项目服务要求 ★(一)食堂服务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职工食堂运营服务总人数不低于 24 人(含 24 人),要 求: 项目经理 1 名,50 岁以下,具有 3 年以上类似职工食堂餐饮管理经验。项 目经理在采购人全职驻点服务,工作天数不少于法定工作天数,在医院驻点期间 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 厨师长 1名,50 岁以下男性,具有中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 担任类似职工食堂厨师长经验,会菜品摆盘。 前厅主管 1名,45岁以下女性,身高 1.6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具有 3 年以上类似职工食堂管理经验。 炉灶师傅含风味厨师(主厨)4人,50 岁以下具有 5年以上炒菜经验。 30 凉菜师傅 1人,50岁以下,具有 5年以上从事凉菜、卤菜工作经验。 面点师傅 2人,50岁以下,具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 面点中工 1人,50岁以下,具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 砧板师傅 2人,45岁以下,具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 蒸锅师傅 2人,50岁以下,具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 粗加工(含开餐、收餐),45岁以下,3 人,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洗消保洁 2人,女性 40岁以下,身高 1.55米以上,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传菜员、服务员(含保洁、送餐)3人,女性 40岁以下,身高 1.55 米以上,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收银员 1人,女性 40岁以下,会结算餐台、简单电脑软件操作。 上述人员要求形象好、能熟练运用服务用语,礼貌用语。 上述人员由供应商负责管理。 供应商必须要求所有派驻服务人员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采购 人的规章制度及工作内容,并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指派的各项餐饮工作任务。 注:1、供应商提供以上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必须属实,成交后采购人 有权进行查实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与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厨师长、前厅主管、 炉灶师傅含风味厨师(主厨)、面点师傅签订有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了社保, 承诺内容必须属实,成交后采购人有权进行查实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食堂服务时间要求 1、供应商对采购人职工食堂全年 365 天每天按时经营。 2、供餐时间:早餐7:00-9:00、午餐 11:00-13:30、晚餐 17:00-19:00, 31 如需更改供餐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各种临时用餐、接待餐、会议餐 等采购人须提前1小时通知供应商现场负责人。 (三)食堂服务菜品要求 1、供餐形式: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职工餐、接待餐、会议供餐、手术室 工作人员餐、值班医护人员餐等。 2、职工餐工作日早餐 7:00-9:00:早餐每日含配餐小菜提供不少于 9 个品 种供职工选择,包含面条、包子、馒头、花卷、鸡蛋、稀饭(2 种)、粗粮、配 餐小菜(3种)、油条、豆浆、牛奶等。 3、午餐 11:00-13:30:每餐提供不少于六荤四素两汤供职工选择,品种包 含面食(蒸、煮类)、热菜、凉菜、蒸菜、烧菜、粗粮、米饭等,并提供水果。 4、晚餐 17:00-19:00:每餐提供不少于四荤三素一汤供职工选择、品种包 含主食、热菜、凉菜、蒸菜、烧菜、面点、拌菜等,并提供水果。 5、供应商每天对菜品更换比例 60%以上,职工餐每周 1 套菜单。注重新菜 创新,每月推出新菜 2个以上。逢星期二更换菜单,每周需提前一周做好下周菜 单的品种、试做、试尝及成本分析报告交采购人职能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6、接待餐、会议餐,就餐量约30人以内,由供应商委派公司内具有服务高 水平或中级职称以上厨师制作,保证菜品质量,要求会四川地方特色菜,会雕 刻摆盘。 (四)食堂服务管理质量要求 (一)职工食堂管理目标 1、供应商按照服务管理标准,要求服务团队全体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牌、 戴清洁帽、穿防滑水鞋/胶鞋上岗,并保持干净整洁。(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 2、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实施条例》、《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 添加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政策,通过规范的管理流程和严格 的内部监察机制确保高标准的食品卫生安全。 3、供应商通过完善的管理体制和专业的人员,减少采购人在餐饮方面的管 理精力投入。 4、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食堂目标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各环 节岗位责任制、优质文明服务、内部员工管理等制度,并与采购人签订食品安全 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供应商运营食堂期间不能达到约定的标准,采购人 有权给予扣款,要求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二)食堂管理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求标准为采购人的职工餐、接待餐、会议供餐提供 制作、服务。供应商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标准及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同意。经 采购人审核同意的服务标准及方案作为合同附件和考核标准,如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采购人发现原有服务标准及方案不能达到合同目的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 要求供应商调整,供应商拒绝调整的或调整后的方案仍不能达到合同目的和要 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供应商全部员工按服务标准要求进行专业素质培训,以优质的服务进行 规范化管理,做到礼貌待客,微笑服务,对饮食要求做好跟踪服务,将优质服 务和爱心融为一体。 3、供应商确保采购人早、中、晚餐的正常膳食供应,并根据需要提供送餐 33 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接待餐、会议供餐、手术餐等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按 质完成,保证饭热菜香。 4、供应商每日菜式不得少于12款、晚餐不得少于8款,每7天全面更换一次 菜式。供应商需提前1周做好菜肴款式、试做、试尝、成本分析、定价等提交给 采购人职能部门审核后执行。 5、供应商厨师长需每月推出2款以上新品菜,每周厨师长出具菜单及成本 分析报告,并递交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给采购人。 6、供应商每天须填写当日职工餐的收支日报表,并经采购人核对。 7、供应商须定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采购人管理要求做 好相关记录,详见《膳食资料登记表》。 《膳食资料登记表》 序号 登记内容 备注 1 食品留样登记本 2 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本 3 餐具消毒登记本 4 每月餐具盘点记录本 5 鲜肉进货查验索票登记本 6 食品进货查验索票登记本 7 每日收货质量登记本 8 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票登记本 9 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本 10 控烟巡查、劝导登记本 34 11 防火安全登记本 12 设备检查维修登记本 13 每日收支表 14 投诉及建议登记本 15 培训记录本 16 会议记录本 17 员工入职、离职登记本 18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登记本 8、供应商在清洁餐具时,保证餐具干净卫生,卫生标准由采购人负责监督 检查。 9、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厨房设施、设备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和维护。 10、供应商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加工、 销售、饮食卫生相关规章制度和有关部门对餐饮业的有关规定,合理经营和守 法经营。经营期间,确保无事故发生。 11、供应商要加强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所有原材 料入库、存放与制成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检疫标准。同时,必须接受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12、供应商要加强节能管理,做到人离关水、关电、关气,杜绝长流水、 长明灯、漏气等现象。爱护餐具、厨具、设备等,尽最大努力减少人为损耗。 供应商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清点餐具、厨具并做好记录,采购人负责监督管理。 如损耗过大需书面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发现浪费现象或管理不当导致的损耗过 大,根据质量考核表予以酌情扣分。 35 13、供应商管理团队需及时解决营运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经理每月定期巡 查采购人现场,对人员、质量、环境、卫生、安全情况每次巡查需出具书面报 告给采购人。 14、供应商现场管理关键岗位(项目经理、厨师长、前厅主管等)每周召 开工作例会,进行工作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制定工作计划及需要采 购人协调的问题等。 15、供应商需每月对员工进行1次以上的培训,并有书面培训资料及培训记 录。供应商每年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4次以上岗位相关工作培训,并提交培训记 录给采购人确认。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双方采购合同约定服务履约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期起止日 期由采购人根据医院职工食堂硬件建设完毕和食材招标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完毕 后确认。(例如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合同履约日期可约定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设 备需求清单和食材采购计划(含食材种类、数量、参考价格)给采购人审核,并 给予采购人食堂设施设备和食材的筹备时间)。 (二)服务地点:大竹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 (三)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购买保额1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 及购买保额1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由于原料加工、 烹调过程中引发的食品安全、消防、人员伤亡等大小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及 费用。 (四)合同期满或解约相关要求 36 1、因国家政策原因或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导致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无法继续履 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并另外赔偿 成交供应商伍万元。 2、成交供应商服务期满或解约,退场前要与采购人及采购人确定的新服务 公司完成交接工作等。如成交供应商交接不合作需支付由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 损失及承担全部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服务期满或解约,采购人由于各方面原因不能及时明确下一 合同成交供应商之前,成交供应商继续按合同价格原岗位人数续约1个月,否则 需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全部责任。 (五)履约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2、采购人按照国家和四川省财政厅相关政策的要求组织验收。 3、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到采购人指定地 点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 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有权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 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六)付款方式 1、采购人支付服务费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采购人通过职工满意 度测评和月度服务质量考核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绩效评分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 付成交供应商职工食堂运营服务费。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 出具有效的国家正式发票。 37 2、成交供应商职工食堂运营服务费,采购人按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每月 成交供应商完成当月职工食堂运营服务后,采购人于次月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 核,成交供应商根据双方确认的绩效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金额,采购人在收到 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成交供应商当月服务费。 3、采购人职工满意度测评考核:采购人每月定期向在职工食堂就餐的职工 随机发放100份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以成交供应商达到采购人职工满意度测评 考核80%为标准。本月成交供应商达到采购人职工满意度测评考核80%(含80%) 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本月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本月职工满意度测 评考核没达到80%的,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月10%服务费不予支付。成交供 应商连续两个月职工满意度测评考核未达到80%,或一年累计三个月职工满意度 测评考核未达到80%,采购人有权在次月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 承担,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交接手续,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不予 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4、采购人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见下表,每月服务质量考核为百分制,每扣1 分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月服务费200元。在服务期中,成交供应商可提出书 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对《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表》内容和分值进行变 更):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考核,成交供应商每月服务质量考核分 数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成交供应商每月服务质量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 为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供书面分析报告及整 改措施。若成交供应商1年内累计3次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低于80分或1年内2 次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低于60分,采购人有权在次月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由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交接手续,否则采购 38 人有权要求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_____年____月职工食堂服务质量考核表(暂定) 项目 次数 扣分 值 备注 迟到或早退,每人每次扣 0.5分。 服务态度恶劣,同服务对象争吵,每次扣 2分。 收现金出售食品,每次扣 5分。 拾获职工饭卡盗刷每次扣 5分。 每月定期巡查采购人现场,每次巡查需出具书面报告给采 购人。每少一次扣 2 分。 项目经理、厨师长、主管等每月需进行一次以上的科室拜 访(保证每个科室一年内拜访 2次以上),每少 1次扣 1分。 关键岗位每月总结及计划。每人每少 1次扣 1 分。 每月 1次以上培训,1 季度至少 1次以上消防、食品安全培 训。每少 1次培训扣 1分。 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食堂设施设 备及各类餐具用具,其中各类杯具、碗碟等易损易耗品每 半年损毁率控制在 10%(含)以内,每超过 1%扣 3分 环境、厨具、餐具卫生不及格,每次扣 1分。 工作服有明显污渍或穿戴不整洁,每人每次扣 1分。 工作场所抽烟,每人每次扣 1分。 39 项目 次数 扣分 值 备注 每日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有严重发热、腹泻、皮肤伤口当 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岗位,治愈后方可 重新上岗。如有未调离,每人每次扣 2分。 生熟食物不分,半成品食品与成品食品不分,或违规生产 每次扣 3分。 需冷藏保存的食品未按要求保存,每次扣 2分。 直接用手拿食物,每人每次扣 1分。 原材料及食品未按要求离地 10cm放置,每次扣 1分。 不按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使用,每次扣 5分。 熟制加工的食品,如出现夹生、不熟等情况,每次扣 2分。 进入分餐间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应洗手并消毒, 配餐时用一次性手套,违者每人每次扣 1分。 操作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严格执行手的清洗及消 毒,如未执行,每人每次扣 1分。 未按食品留样要求进行留样,每次扣 2分。 每日紫外线消毒分餐间并记录,漏一次扣 1分。 不按标准及流程验货,每次扣 2分。 不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操作,每人每次扣 1分。 每日下班前必须检查未用完原材料有效期并妥善保存,如 40 项目 次数 扣分 值 备注 有过期原材料或保存不当每次扣 2分。 早餐、中餐、晚餐菜式每少 1款,每次扣 2分。 未能如期更换菜式,每次扣 3分。 厨师长需每月推出 2 款以上新菜,每周审核采购人现场厨 师长菜单及成本分析报告,并出具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给 采购人。每少一个菜或少审核一次菜单扣 1分。 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食品变质、浪费的,一经发现,每次 扣 5分。 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的厨房设备而影响生产及安全,每 次扣 5分。 无证上岗(健康证、身份证)每少一证,每人每证扣 5分。 虚报在岗员工每人扣 5分。 厨师及管理人员的资质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每人扣 5分。 提供虚假参保员工名单,每次扣 5分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集体中毒事故一次扣 100 分,并追 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按合同要求处理。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般火灾(未造成采购人经济损 失或不良影响)扣 20 分,重大消防事故一次扣 100分,并 追究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按合同要求处理。 41 项目 次数 扣分 值 备注 卫生监督机构检查不合格,每次扣 1-20分。 餐厅出品的食品价格应由供应商根据原材料价格协助采购 人定价,不能供应商单方面定价,供应商单方面定价视作 违规,每次扣 5分。 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将食堂物资(含食材)带出食堂以外 区域,发现一次扣 5 分 供应商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 成本控制不力或造成大量浪费酌情扣 5-10分 发现供应商与食材配送公司串通,虚报配送材料数量,一 经发现,每次扣 20分。 合计 备注:每扣 1分扣当月服务费 200元。 (七)、其他商务要求 1、如遇成交供应商违反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内容时,采购 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供应商须限期整改;当采购人第四次向 成交供应商发出整改书时,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期服务费人民币五万 元。 2、如上述第四次《整改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之日起的7天内仍未整改 或整改仍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则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再向供应 商支付任何费用,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并且要求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履 42 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终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 商赔偿损失,并且要求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4、发生以下任一情况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成交供 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且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若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全额赔偿采 购人损失或在餐饮服务费中抵扣。 (1)成交供应商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造成采购人重大经济损失; (2)成交供应商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 具有国家许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果或国家食品监管行政机关的责任调查处理 报告为准); (3)成交供应商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范,造成重大消防事故。 (4)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迎接行政机关检查(如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受 到主管部门处罚,成交供应商整改不力,导致采购人遭受行政部门处罚或严重 不利于采购人社会影响的; (5)成交供应商在运营中损害员工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引起群体性事件或给 采购人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6)成交供应商在运营中如在就餐场所或因就餐原因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 件经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确认需承担赔偿责任,而供应商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 拖延支付赔偿金的。 注:带“★”项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3 第五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四章、第八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 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 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45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1-1 (正本/副本)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 应 商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021 年 XX 月 XX 日 46 格式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声明: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 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 况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 证(复印件)。 47 格式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 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 只需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必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8 格式 1-4 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 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 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 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 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日 49 格式 1-5 诚信行为声明函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50 格式 1-6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 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 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51 格式 1-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作出如 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52 格式 1-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作出如 下承诺: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53 格式 1-9 其他资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 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54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2-1 (正本/副本) 其他响应文件 供 应 商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021 年 XX 月 XX 日 55 格式 2-2 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 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 人民币 XX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加盖鲜章的正本扫描件电子档一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日 56 格式 2-3 报价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合计: 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税金 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57 格式 2-4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备注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 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日 58 格式 2-5 商务应答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备注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 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月 XXX日 59 格式 2-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 月 XXX日 60 格式 2-7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用户名称 项目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61 格式 2-8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62 格式 2-9 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要求)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XX 人,营业收入为 XX 万元,资产总额为 XX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3 格式 2-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64 格式 2-11 综合评分所需资料 综合评分所需资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65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 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 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 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6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 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 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67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 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 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 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章 2.3.1 的情况除外),终止 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3.1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社会资本)只有 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 求进行评审。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 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68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 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 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 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 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本章 2.3.1 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 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 69 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 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章 2.3.1的情况除外)。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 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 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 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70 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 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 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 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71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 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 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 72 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本章 2.3.1 的情况除外)。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 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 73 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 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审因素 及权重 分值 (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经济类评审因素 1 报价 (20%) 20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 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 价)*20*100%(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共同类评审因素 1 业绩 (10%) 10 1、供应商提供 2017年以来与本项目类似 的职工餐厅运营项目,取得业主单位书面评价 为优良(满意)的业绩,每个业绩得 2分,最 高得 6分。同一业主单位下的多个合同,只视 为一个业绩。 2、供应商提供服务过的“明厨亮灶”示 范单位称号的项目业绩,得 4 分。(提供业主 单位称号证明材料和与获得称号的业主单位 的合同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包含: 1、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2、提供合同款项支付的发票或银行票据或收 款记录截图(如合同款项为分期付款的,至少 1、 74 提供一次支付合同款项的发票或银行票据或 收款记录截图)。 3、业主单位书面满意评价加盖业主单位 鲜章。 2 项目人员 配置 (7.5%) 7.5 1、供应商投入本项目厨师(不包括厨师 长)具有有效的中级中式烹调师证的,每有 1 个得 1.5分,最多得 4.5分。 2、供应商投入本项目面点师具有有效的 中式中级面点师证的,每有 1个得 1.5分,最 多得 3分。 注:1、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2、以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持证人与 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 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 地区 1.00 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县、乡)或不发达地区 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得 1分。 注: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以投标文件 为准。 二、技术类评分因素 1 服务 要求 (13.5% ) 13.5 1、起评分: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 13.5 分。 2、扣分条款: 有效供应商达不到磋商文件“三、本项目服务 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 0.5 分,直至本项起评分扣减至零分。 (例子:(二)食堂服务时间要求 1、供应商对 采购人职工食堂全年 365天每天按时经营。带 “1、”号三级标题的为一条评分内容。) (带“★”项参数不作为评分内容) 75 2 食材质 量控制 措施 (12%) 12 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食材质量控制措 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1、对采购人食材采 购方式的建议;2、食材价格把控的建议;3、 协助采购人对食材验收的措施;4、食材储存 的措施;每提供一项的得 3分(方案中每有一 项内容表述错误或内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 关或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明显无关的 文字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 12分,不提供不 得分。 3 管理 制度 (12%) 12 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方案,管 理制度内容包含: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卫生清洁管理制度;3、餐厨设备维护管理制 度;4、消防安全制度;5、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制度;每提供一项的得 2分(方 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表述错误或内容与本项目 采购内容无关或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 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12分, 不提供不得分。 4 服务 方案 (12%) 12 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方案内 容包含:1、对本项目的食堂整体运营方法;2、 节能降耗措施;3、菜品质量控制措施;4、食 堂现场流程管理措施;每提供一项的得3分(方 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表述错误或内容与本项目 采购内容无关或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 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12分, 不提供不得分。 76 注: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 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5 应急 预案 (12%) 12 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各项应急预案, 预案内容包括:1、“停水、停电、停气突发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火灾应急预案;3、 临时接待保障服务预案;4、食品卫生事件应 急预案;5、公共卫生(疫情)应急预案;6、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每提供一项的得 2分(方 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表述错误或内容与本项目 采购内容无关或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 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12分, 不提供不得分。 77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78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7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本合同仅供考,主要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约 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 合同编号: XXX. 签订地点: XXX. 签订时间: XXX 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 供应商(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因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X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 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 2、XXX; 3、XXX.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80 1、XX万元: 2、XX万元: 3、双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XXXXXX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厦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乙方不能履行合 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 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覆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81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亿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本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 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 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 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 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 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82 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经协商在 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 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 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双份,乙方 XX 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XX 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