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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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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11N00245797920211401

二、合同名称: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10531-1097

四、项目名称: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凌兆路585号

联系方式:58493330

供应商(乙方):上海神农氏餐饮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021-5848039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数量: 1

单价(元): 18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三林镇和佳路18号及和炯路681号食堂
服务要求: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及懿德社区各居委工作人员的就餐需求服务。
服务时间: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项目费用服务费、管理费、法定税金及其他杂费(含低值易耗品、垃圾清运、虫害防治、餐具补缺、烟道清洗等)菜品将按照食材成本价进行销售。采购单位无偿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设备设施。本项目下属两个食堂,分别为和佳路18号及和炯路681号食堂餐饮服务。(具体服务及作业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

1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07-08 10:35: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的合同(11N00245797920211401).pdf

1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合同统一编号: 11N00245797920211401 合同各方: 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神农氏餐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兆路 585 号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1220 号 3 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与条件签 署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12 个月,自 2021 年 7 月 1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二、服务内容 (一)和佳路 18 号食堂服务: 1.服务方式: 乙方负责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 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目服务费、管理费、法定税金以及其他杂费。 菜品将按照食材成本价进行销售。甲方无偿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设备设施。 2.供应内容:和佳路 18 号食堂服务。具体用餐人数如下所示: 日期 人员 早 中 晚 工作日 101 148 45 双休日(含节假日) 65 75 48 2 由于本项目相关人员工作特殊性,此食堂将提供全年 365 天一日三餐供应,采用自选套 餐的方式,以满足用餐人员的需求。根据目前的用餐人数及餐次,提供包含食堂运营管理、 菜品制作、点心制作等一系列服务。 结算方式:和佳路 18 号食堂,本项目菜品供应均采用自选的方式,自行充值刷卡用餐。 (二)和炯路 681 号食堂服务: 1.服务方式: 乙方负责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 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项目费用服务费、管理费、法定税金及其他 杂费(含低值易耗品、垃圾清运、虫害防治、餐具补缺、烟道清洗等)。菜品将按照食材成 本价进行销售。甲方无偿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设备设施。 2.供应内容:和炯路 681 号食堂服务。具体用餐人数如下所示: 日期 早餐 中餐 晚餐 工作日 0 80 0 本餐厅采用自选套餐的供应方式。根据目前的用餐人数及餐次,乙方将提供包含食堂运 营管理服务、菜品制作、食材切配等一系列服务。 结算方式:和炯路 681 号项目菜品供应均采用自选套餐的方式,自行充值刷卡用餐。 三、服务方式 1、乙方服务方式为“清包”。“清包”的含义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服务人数, 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合约期内的低值易耗品由乙方负责。 2、乙方服务过程中必备的设备、工具、办公场所及必需的用品由甲方提供,水电等能 耗、设备运转过程中所发生的维修、保养、改造、更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四、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1800000 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 五、合同价支付和要求 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做后付,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核算。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 1、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 标准的,造成甲方工作的无法正常开展,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 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2、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进行经济赔偿。 3、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的服务,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 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 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5、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 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 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甲方的服务要求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 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涉及服务内容之外的事宜,否则,乙方应承 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重大问题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 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服务正常开展。 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 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8、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处理、传播自己职责范围外的有关甲方的任 何资料、信息等。 9、乙方应配足合同约定的服务人员人数,且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人员年龄结构等使用 条件。 10、合同到期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向甲方按有关规定选择的新的合作方办理移交手续。 八、服务及作业要求: 1、采购控制:通过集中采购、集中配送、抽样检查等流程来确保原材料的安全。 4 2、菜品制作:按照要求,厨师在制作菜品时完全按照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中的相应标准 执行。食品安全保证:每次开餐前,要求各项目点在菜品中进行取样留存,以备出现食品安 全问题时交由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营养搭配:按照要求对各项目点开具的菜单进行检查,符合营养学的要求。 九、违约及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工作差错、过失和严重疏漏,须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如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餐饮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 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达到甲方认定的餐饮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 相应的餐饮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按合同约 定的质量标准履行餐饮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餐 饮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违约及违约责任不涉及本合同第十条“不可抗力”内容。 十、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违 约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但不包 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 政策的重大变化、甲方办公地点调整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合同双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 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二、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 的权利。 5 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 )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贰 )份,一份报同级政府采 购监管部门备案。 十五、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唐 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黄 光栓 日期:2021-06-21 日期:2021-06-2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一、服务期限 二、服务内容 (一)和佳路18号食堂服务: 三、服务方式 四、合同价格 五、合同价支付和要求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服务及作业要求: 九、违约及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 十二、破产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十四、合同生效 2021-07-07T15:24:33+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7-08T10:29:11+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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