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DW-20211005
项目名称: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2582400
最高限价(元):2582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全年365天每天正常开餐,无节假日。共计2个食堂:一为干警食堂,用餐人数约100人,以自助餐方式运作,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二为被监管人员食堂,就餐约 500 人(按照关押数量浮动)用餐,采用套餐形式就餐,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期限:3年。预算金额(元):2582400元(按每年860800元计)。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委托服务范围为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全年365天每天正常开餐,无节假日。共计2个食堂:一为干警食堂,二为被监管人员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合同履约期限:招标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基本条件
1、供应商需负责办理食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工商证件,保证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消防安全法规的有关条例,做好食品安全及周边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若发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2、采购人提供食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2582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委托服务范围为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全年365天每天正常开餐,无节假日。共计2个食堂:一为干警食堂,二为被被监管人员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食堂管理、食堂加工、酒店管理”任一项相关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潜在供应商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行政中心B座3楼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网站(http://beilun.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开标前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1年7月29日11:30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幢10楼1001室,收件人:宋世林,联系方式:0574-86830803、13777173513。(2)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代表(原则上不超过1名)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以开标当日测量为准)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地 址: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教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907239
质疑联系人:王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7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幢10楼10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世林、石静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830803
质疑联系人:石静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8993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传 真:/
联系人 :阮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文件(定稿).doc
460K
杜威
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BDW-20211005
项目名称: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代理机构: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7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40962667"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44096266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5
HYPERLINK \l "_Toc44096276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条款 21
HYPERLINK \l "_Toc44096276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7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DW-20211005
项目名称: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2582400元
最高限价(元):2582400元
招标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582400元(按每年860800元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委托服务范围为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全年365天每天正常开餐,无节假日。共计2个食堂:一为干警食堂,二为被被监管人员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
备注: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招标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食堂管理、食堂加工、酒店管理”任一项相关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2021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潜在供应商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14: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9日14 :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网站(http://beilun.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开标前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1年7月29日11:30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幢10楼1001室,收件人:宋世林,联系方式:0574-86830803、13777173513。(2)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代表(原则上不超过1名)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以开标当日测量为准)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地址:北仑区明州路 77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教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907239
质疑联系人:王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8677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幢10楼10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世林、石静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830803
质疑联系人:石静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8993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联系人:阮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全年365天每天正常开餐,无节假日。共计2个食堂:一为干警食堂,用餐人数约100人,以自助餐方式运作,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二为被被监管人员食堂,就餐约 400 人用餐,采用套餐形式就餐,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
二、基本条件
1、供应商需负责办理食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工商证件,保证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消防安全法规的有关条例,做好食品安全及周边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若发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2、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场地、厨房硬件设备(厨具、设备以实际交接清单数为准),餐桌,提供水、电、煤气,及日常消耗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餐具、清洁用具、清洁用品、餐巾纸)、设备维修、托排清洗、灭四害以及垃圾处理费用。其他所有的菜、油、米、调料等包含在支付乙方的餐标中。合同结束后,交付前的食堂原硬件设备完好归还甲方,自配设备归乙方所有。
3、请供应商仔细阅读并承诺认可《第五章 合同条款(参考)》的所有条款。
三、食堂人员基本配置和配餐要求
1、干警食堂应配备≧4名工作人员,每天工作人员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须满足服务要求。被被监管人员食堂配备≧7名工作人员,每天至少6人。2个食堂的厨师、面点师需持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其中项目负责人要求有管理 100人以上食堂的经验。管理人员需持工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合格证》上岗。
2、干警食堂用餐形式为自助餐;被被监管人员食堂就餐形式为套餐,就餐标准为10元/人/天。
注:(1)因本项目采购单位为特殊机构,要求中标供应商所配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无犯罪纪录,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所有服务人员均须进行征信,且须由采购人进行政审通过后,方能进场进行服务工作。且投标时配备的人员可以更换,但更换最多不能超过2名。
(2)特殊(应急)情况下(如防疫要求、重大活动、应急救灾或上级督办等),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由此产生的费用按辅警补助标准执行。
(3)因现看守所工勤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按程序进行清退,为了保证食堂工作的顺利延续及现有聘用人员的稳妥转置,原食堂聘用的工勤人员符合用工条件情况下,承包人应优先录用原服务的工勤人员。(具体聘用人数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议确定)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保证就餐时间正点供应,做到饭菜质优量足、品种多样,按采购方伙食标准要求保证菜肴品种数量,定期公布一周菜谱,做到不重复。保证所有人员的用餐需求,安全、营养、美味。
2、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提供的食品优质、新鲜。一旦发现提供发黄、发霉的大米,或不新鲜的菜品和过期食品,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为保证用餐质量,要求供应商承诺:根据人员用餐的规律,保证每个时间段用餐的人员都有热菜、热饭、热汤,做到每一道菜都色香味俱全,确保营养。
4、每位餐饮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把好质量关,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5、餐具按洗、刷、冲、消毒、保洁等操作流程进行。
6、保持厨房和用餐场地每天清扫,三天一大扫,七天一全面彻底清扫原则,确保厨房、餐厅所有场所及工作台面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7、对剩菜、垃圾及时妥善处理。
8、设立意见箱,主动及时接受用餐人员的意见,并根据意见及时调整改正。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一招3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六、供应商承诺条件
1、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规定的就餐标准、独立核算、风险自担的管理模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伙食质量。
2、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方的监督,及时听取就餐人员的意见,改进服务工作。
3、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管理不善、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方须无偿退出场地。
七、食堂综合管理标准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食品安全,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本考核办法按月进行打分考核,满分为100分。若每次打分低于90分,本月考核为不合格,且作为续签下年服务合同的依据。如果供应商管理混乱,经采购人督促后为改进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考核内容 |
处罚内容 |
1 |
上班脱岗、缺岗、串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有损业主单位形象 |
发现一次扣2分 |
2 |
无故在操作间休息、闲聊 |
发现一次扣2分 |
3 |
未按规定关闭灯具、排风扇、水、电、气 |
发现一次扣2分 |
4 |
将餐厅物品私自带走 |
发现一次扣2分 |
5 |
重大事件不汇报 |
发现一次扣2分 |
6 |
过期食品、调味品 |
发现一次扣2分 |
7 |
对用餐人员没有礼貌 |
发现一次扣2分 |
8 |
冲洗洁具浪费水资源 |
发现一次扣2分 |
9 |
物品补充、储备不到位 |
发现一次扣2分 |
10 |
污洗间有异味、污迹和成片水渍 |
发现一次扣2分 |
11 |
墙面、纱窗、门窗目视无积灰、污迹 |
发现一次扣2分 |
12 |
物品摆放不整洁 |
发现一次扣2分 |
13 |
有卫生死角 |
发现一次扣2分 |
14 |
无团队协作配合意识 |
发现一次扣2分 |
15 |
对形象差、工作不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工作人员,采购人要求更换或辞退,中标人未执行。 |
发现一次扣2分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2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82400元/3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无效。 2、本项目报价为完成服务外包每年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 3、中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招标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代理服务费计人民币2.2万元整。 |
3 |
招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作要求。 |
4 |
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可自主前往现场踏勘。 |
5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单位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3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 |
*6 |
投标文件组成: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政采云”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2)以U盘存储符合“政采云”要求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 。 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交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份,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注: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1年7月29 日11:30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幢10楼1001室,收件人:宋世林,联系方式:0574-86830803、13777173513。(2)采用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代表(原则上不超过1名)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以开标当日测量为准)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
*7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8 |
招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9 |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 |
10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1)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分网(http://beilun.bidding.gov.cn)、(2)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3)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网站。 |
11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2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 |
13 |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4 |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按月度付款。在成交人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采购人在每月凭中标人发票支付托管费用、餐费。 |
*15 |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16 |
其它要求: (1)因本项目采购单位为特殊机构,要求中标供应商所配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无犯罪纪录,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所有服务人员均须进行征信,且须由采购人进行政审通过后,方能进场进行服务工作。且投标时配备的人员可以更换,但更换最多不能超过2名。 (2)特殊(应急)情况下(如防疫要求、重大活动、应急救灾或上级督办等),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由此产生的费用按辅警补助标准执行。 (3)因现看守所工勤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按程序进行清退,为了保证食堂工作的顺利延续及现有聘用人员的稳妥转置,原食堂聘用的工勤人员符合用工条件情况下,承包人应优先录用原服务的工勤人员。(具体聘用人数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议确定)。 |
17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公开招标文件适用于北仑看守所食堂招标项目的采购、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服务”系指招标 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的食品加工服务。
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 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章)。
(五)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得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招标 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 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 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 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详见招标公告。
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投诉书范本》。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审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递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受收人,并要求受收人进行传真或书面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五日的,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或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受收人。
2. 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
3.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招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的形式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存储介质(指U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以存储介质(指U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信誉业绩、合同等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除投标报价外,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投标人盖印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印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内容错误、表述不清、编排混乱、字迹潦草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解读不一或者查找不到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存储介质(指U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1);
(2)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2);
供应商经营范围中具有“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食堂管理、食堂加工、酒店管理”任一项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或扫描)件;
·供应商声明书(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4)。
2、技术商务文件包括:
(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附后);
(2)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5);
(3)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6);
(4)就餐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5)内部管理制度(格式自拟);
(6)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
(7)公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格式自拟);
(8)食材来源的安全卫生管理(格式自拟);
(9)同类食堂或餐饮经营业绩表(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7);
(10)管理团队(格式自拟);
(11)体系证书及荣誉情况(格式自拟);
(12)责任保险(格式自拟);
(1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商务技术资料。
3、报价文件包括:
(1)报价函(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8);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9);
(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10;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11);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四部分格式12)。
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采购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5.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的应答时,对招标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报价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以人民币报价,其他币种视同未响应。
*2、投标报价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税费一切费用。不允许有选择性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递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作要求。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可提供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
2.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发先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开标
(一)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2.在系统上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作开标记录。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对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布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5.在系统上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作开标记录。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6.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8.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二)特别说明
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组织机构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a.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b.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c.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5、? 资格审查
1、开标后,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2、经审查,合格投标人大于3家的,进入评标程序环节。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与原则
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补充、纠正、佐证等一概不予认可,依法进行澄清、说明、纠正除外。
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评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事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笔误、小数点移位、计算错误等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代表未到场不能作出澄清、说明、纠正的,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者纠正的,投标人澄清、说明、纠正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审后,依据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信商务、技术和价格综合评估比较与评价。
5、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错误修正原则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不同文字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和法定计量标准为准。
按上述要求修正错误后投标人不同意的可书面提出意见,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对投标文件修正、撤消不符合要求的条款或通过投标文件以外的补充、纠正、佐证等,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依法进行澄清、说明、纠正除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
(2)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4)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内容不齐全、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使用文字、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笔误、小数点移位等,允许其当场更正的除外);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6)对采购文件中标有“*”条款发生正或负偏离的。
(7)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
(8)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加密投标文件的。
2、在资格、商务、技术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偏离项或值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5)擅自改变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对采购文件中标有“*”的条款发生正或负偏离的。
3、在价格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采用人民币或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采购上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具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应作为无效投标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评标过程的保密
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八、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二)履约保证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投标人不足3家情形处理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
十、特别说明
1.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2、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餐饮业 。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5、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6、《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 总则
本次招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
二. 评审组织
招标小组: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建招标小组。招标小组由采购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招标程序
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四、开标程序。
四.评审程序
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五、资格评审,六、评标的规定程序进行。
五.评分标准
供应商 分值 |
分值 |
|
---|---|---|
技术分67分 |
1、投标人承诺本次提供的服务,保证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得5分,无服务承诺的不得分。(格式自拟) |
5 |
2、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根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进行就餐的早、中、晚餐的服务方案、菜单、创新方案、特色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20分): 对就餐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就餐菜单配置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就餐创新方案(从菜肴、点心等创新思路及管理)进行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就餐特色服务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
20 |
|
3、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公司具有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节能管理、培训管理、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人员职责、投诉处理等进行综合评审(20分): 对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供应商设施设备、节能管理、培训管理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供应商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人员职责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供应商处理投诉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
20 |
|
4、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最高7分。 |
7 |
|
5、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公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临时性预订接待)进行综合评审,最高9分。 |
9 |
|
6、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来源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6分。 |
6 |
|
商务分 23分 |
7、业绩(3分): 投标人目前在托管的食堂就餐人数或是中标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规模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上未能体现就餐人数,请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业主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
3 |
8、管理团队:从人员的配置、素质、经验,管理方式、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6分):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管理食堂的工作经验的,得2分。(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文件) (2)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证书的复印(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公共营养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证书的复印(扫描)件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括2021年3月至5月期间,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扫描)件,否则各项不得分。 |
6 |
|
9、证书(10分) (1)投标单位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 (2)具有ISO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4)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5)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10 |
|
10、责任保险 投标单位持有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的得2分。 投标单位持有雇主责任险保单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责任保险单的复印(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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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分10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如有) 满足招标要求的有效投标(初步评审合格且商务、技术、报价部分评审合格)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经评议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报价漏项或报价不合理的除外)的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经评议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报价漏项或报价不合理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注: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不含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 |
10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条款(样稿)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食堂服务外包质量,经甲方公开招标采购,由乙方中标承担食堂服务外包工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食堂外包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合同价格:
(1中标合同外包托管服务费人民币 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中标价含(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员工的工资、社保、福利、商业险、工作服、管理费、托管费、税金等费用。
(2 干警食堂用餐人数约100人,被被监管人员食堂就餐约 400 人,如服务项目增加或就餐人数超出,乙方按20:1增加食堂工作人员,每增加一名食堂工作人员,按年度人均服务费增加费用。
3服务形式和餐费标准
干警食堂用餐形式为自助餐;被被监管人员食堂就餐形式为套餐,就餐标准为10元/人/天。
4供餐具体要求
(3供餐条件
1甲方提食堂经营场地、厨房硬件设备(厨具、设备以实际交接清单数为准),餐桌,提供水、电、煤气,及日常消耗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餐具、清洁用具、清洁用品、餐巾纸)、设备维修、托排清洗、灭四害以及垃圾处理费用。其他所有的菜、油、米、调料等包含在支付乙方的餐标中。合同结束后,交付前的食堂原硬件设备完好归还甲方,自配设备归乙方所有。
2甲方提供能源给乙方使用,并协助解决能源故障困难;如属乙方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供餐具体要求
1食堂的膳食品种:品种一天内每天各不相同,每周要公布当周食谱。要保质保量,就餐月考评满意度达85分以上。
2规范成本价格,控制食堂开支,并按月公布成本。
3供餐时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按时开餐。开餐时间应根据甲方进行安排、调整,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如遇停水停电,不能如期开膳,必须通报甲方,及时告知甲方停开或推迟。节假日如有任务,按照正常需求供餐。
4物资采购:乙方负责日常物资采购,并严格遵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食堂食堂物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特别是应确认经营者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蔬菜来源要确保无污染,符合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所有蔬菜均需浸泡、消毒;肉禽类原料由符合行业合格标准的生产厂家提供,必须有防疫检验证明;粮油、干货和调味料有质保期、合格厂家、标签,保证优质、不过期、无霉变。物资采购需保存采购凭证,已备检查,如在稽查过程中营业者无法提供采购凭证活提供虚假凭证则视同不合格采购。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格经营,并承担一切经营上的法律责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相关餐饮特许经营权的规定,并无调件接受甲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防疫部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督。
6乙方在经营期间向甲方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并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
7食品安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执行。
8安全生产: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安全生产。
9事故责任:就餐者若因食用食堂经营者配置的食物发生食物中毒或重大事故时,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10乙方不得将食堂管理权进行转让、转包或分包。
11乙方具体服务标准不低于以下各项水平:
(1食堂必须配备专业厨师至少 人,工作人员不少于 人;
(2获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所有专业厨师及服务员持证上岗,衣着整洁,态度亲切。
12乙方在食品的质量、卫生门前“三包”、服务等方面必须有足够的措施,保证达到符号国家有关部门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标准。
13乙方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煤气设施,保证达煤气燃气使用安全。
14经营期对厨房内现有的一切设备、物品及场地做到认真爱护,如由乙方认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餐厅内的硬件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
15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的作息时间,按时开饭。如人为造成误餐,其误餐费由乙方负责。
16乙方不得擅自接待广电以外的人员进食堂就餐,同时也不得对非本单位或个人配送餐。
1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卫生安全管理条例,并负责搞好“四防”工作和除“四害”工作。
18乙方需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合格身份、达标证件及上岗的安全卫生规定。
19乙方需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形象良好、举止文明。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拿取食堂财务。
20乙方在经营期间须认真树立服务意识。需配合甲方,定期召开就餐代表会议,听取就餐人员对餐饮膳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有关餐饮经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积极配合乙方的供餐工作,安排人员有序就餐,以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现场管理,有权在食品的质量、卫生、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对乙方进行监督;有权就食堂内外清洁卫生、环境维护等对乙方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意见。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在用工期内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4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需求,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所需必要的改进,并安排人员协调,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注:(1)因本项目采购单位为特殊机构,要求中标供应商所配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无犯罪纪录,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所有服务人员均须进行征信,且须由采购人进行政审通过后,方能进场进行服务工作。且投标时配备的人员可以更换,但更换最多不能超过2名。
(2)特殊(应急)情况下(如防疫要求、重大活动、应急救灾或上级督办等),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由此产生的费用按辅警补助标准执行。
(3)因现看守所工勤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按程序进行清退,为了保证食堂工作的顺利延续及现有聘用人员的稳妥转置,原食堂聘用的工勤人员符合用工条件情况下,承包人应优先录用原服务的工勤人员。(具体聘用人数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议确定)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独立核算,雇用员工必须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及参见关于食品安全的培训才能上岗,在保证招聘员工月工资不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限额和购买劳动、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乙方有权决定员工工资等级。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法经营,并承担一切经营上的法律责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相关餐饮特许经营权的规定。
3、乙方应完全理解食堂的经营风险,盈亏自负。
4、经营期内食堂发生的债券、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无条件中止食堂经营合同的条款
(一)经营食堂时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用餐人员用餐满意率连续三个月低于70%;
(三)食堂的综合管理评分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100分制);
(四)乙方为本食堂员工购买社保率低于80%;
(五)原材料采购违反合同规定(合同期内抽查,发现3次或以上);
(六)乙方分管领导未能每季度与甲方沟通、听取意见。
(七)乙方将食堂经营权转让、转包或分包。
乙方在经营期内出现上诉条款之一,甲方无条件中止食堂经营合同,取消乙方食堂经营权资格,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8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按月度付款。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七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账户(所开核定款项发票均为含税价,税费由承包人承担)。
十、违约责任: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照要求完成承包经营任务的,合同立即终止,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由双方在招标 采购文件框架内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十三、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食堂安全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公开采购,特聘用乙方为食堂承包商,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乙方必须保证食堂人员身体健康,持健康证,能胜任食堂工作。乙方保证一年为员工体检一次。员工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乙方必须立即让其离开工作岗位。乙方应要求员工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二、乙方保证食堂卫生。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二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三、乙方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就餐人员提供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就餐人员健康的食物。食品要48小时留样以便查验。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四、乙方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五、乙方应注意工作安全,在工作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员工因身体原因、烧伤、烫伤、跌伤、摔伤、疾病等,甲方概不负责,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因本项目采购单位为特殊机构,要求中标供应商所配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无犯罪纪录,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所有服务人员均须进行征信,且须由采购人进行政审通过后,方能进场进行服务工作。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的管理及规定。若因供应商配备的人员造成的事故及问题,由供商应该及服务人员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七、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间,需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符合要求的消防知识的培训,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消防措施,确保食堂所有场地的消防安全,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并负担所有的赔偿,与甲方无涉。
八、本协议如有争议,有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如仍然无法解决甲乙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九、本协议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外密封包封皮格式:
致 :
项目名称: 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NBDW-20211005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或《技术商务文件》或《报价文件》
开标时启封
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或《技术商务文件》或《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NBDW-20211005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格式1:
资格条件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 格 审 查 |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页-()页 |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通过 □不通过 |
第()页-()页 |
|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页-()页 |
|
4、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 |
□通过 □不通过 |
第()页-()页 |
|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第()页-()页 |
|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 |
□通过 □不通过 |
第()页-()页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 供应商名称 > 的法定代表人。为你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NBDW-20211005的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提供此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授权本单位 < 全权代表任职部门 > <全权代表姓名> 为本公司的合法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NBDW-20211005)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此处请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1、全权代表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提供此证明书。
2、全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在职职工,在本授权书后附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加盖公章)。
格式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招标方
关于贵方对项目编号为NBDW-20211005的北仑看守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发出的投标邀请,本单位申明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后附)。
供应商一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NBDW-202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