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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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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预采购党校餐饮服务项目2021-07-08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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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预采购党校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预采购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2021CG3352 招 标 人: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 (盖章) 招标代理人:安徽安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七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 7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 11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18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 24 一.总 则........................................................................................................................... 21 二.磋商文件........................................................................................................................... 2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2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28 五.开标与评标 ....................................................................................................................... 29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 30 第六章 采购合同 ............................................. 3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7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预采购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次) 项目概况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预采购党校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淮南市公共资 源交易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7月 21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CG3352 2、项目名称: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预采购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4、预算金额:1500000.00 元(总金额按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 5、最高限价:保底比例:70%(采购人根据调学情况,确定用餐人数,如果每餐实际用 餐人数低于核定人数的 70%(含),按 70%计算营业额;如果每餐实际用餐人数高于 70%(不 含),按实际用餐人数计算营业额。) 6、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包,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食堂面积 1198 平方米, 已装修,设备齐全。其中一楼餐厅能容纳 160 人同时就餐,二楼餐厅能容纳 140人同时就餐, 二楼有大小包间各 1 个,配有提升机、操作间、洗涤间、消毒间、仓储间及配套用房。相关 配备一步到位(低值易耗品除外),具备餐饮的基本条件。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如下一年度的服务内容不变,且在服务期 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投标产品投标报价给予 6%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审,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 2) 信誉要求 3 提供以下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者提供供应商信誉承诺书其一均可。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截图可提供 “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或者提 供“信用中国”企业查询截图,“失信惩戒”一栏中无受惩戒信息。);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就项目中所列服务完全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北京时间,以本中心网站服务器时间为准) 2、地点:网上登记。投标人投标前请先按淮南市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CA 数 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 或 0554-6818265-4),直接 使用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安 徽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 地 址 :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完成主体库登记,实 名登记步骤详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对接公告” (http://jy.ggj.huainan.gov.cn/); 3、方式:网上下载。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y.ggj.huainan.gov.cn/)”, 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投标单位入口,使用 CA 锁登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查阅领取相关文件。投标人须随时关 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息动态。投标人如因关注不 及时错过信息下载,后果自负。 4、售价:0 元 5、递交数字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http://jy.ggj.huainan.gov.cn:8090/TPBidder/login.aspx)。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 年 7月 21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F座)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F座) 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 源交易监管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2、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形式,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远程 二次或多轮报价。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提供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 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见中 心网站,资料下载—《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网上二次报价操作手册》,因供应商未及时二次 报价,将默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开、评标期间须随时关注系统,若因供 应商未在 30 分钟内回复专家网上询标,将视为供应商默认评审专家评审结果。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 地 址: 淮南市田家庵区 联系方式: 0554-6667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安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淮南市田家庵区上东锦城 22栋 5层 联系方式: 0554-6651739、18655415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素玲 、刘兢 电 话:0554-6667392、 18655415505 5 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实名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淮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实名登记,通过验证的企业(供应 商)报名,未入实名登记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请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二)已登记的企业(供应商)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 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室现 场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 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 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 投标人在报名期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 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 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磋商文 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实名登记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 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 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 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 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 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6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 7、抽取下浮率(如有) 8、开标结束。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根据磋商文件 约定,允许导入电子光盘中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电子光盘,且电子光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否则视 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 其放弃投标;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磋商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评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 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 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实名登记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2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 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 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7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 称:中共淮南市委党校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安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上东锦城 22 栋 5层 联系人:刘兢、齐泉 电 话:0554-6651739、18655415505 3 项目名称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预采购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4 服务地点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校内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范围 市委党校食堂面积 1198平方米,已装修,设备齐全,年经营款预估 约 150万元(实际金额按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其中一楼餐厅能 容纳 160 人同时就餐,二楼餐厅能容纳 140人同时就餐,二楼有大小 包间各 1 个,配有提升机、操作间、洗涤间、消毒间、仓储间及配套 用房。相关配备一步到位(低值易耗品除外),具备餐饮的基本条件。 (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8 报价要求 / 9 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一年 注:(1)其中试用期 90日历天。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继续 履行合同直至合同期满;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 解除采购合同,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合同到期后,如下一年度的服务内容不变,且在服务期考核合 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10 质量要求 考核合格 8 11 评审原则及办法 本次招标活动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12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4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 15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 供应商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17 供应商提出问题 的方式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若有疑问,需从淮 南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ggj.huainan.gov.cn/)提出,答疑文件将在网上发布。 18 疑问的答疑获取 疑问的答疑获取均淮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供应商请注意: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 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 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9 偏离 供应商须如实列出所有投标文件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和技 术条款的偏离(含正偏离和负偏离),供应商填列的商务及技术条款 偏离采购人有权不予接受,如其偏离情况经评审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所有商务及技术偏离不管其是否已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明 示或暗示,均须在偏离表中再次填列。 20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澄清文件、答疑文件 2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 2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2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4 近年财务状况年 份 按本磋商文件规定 25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按本磋商文件规定 26 近年发生的诉讼 按本磋商文件规定 9 及仲裁情况的年 份要求 27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8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本磋商文件规定 29 投标文件份数 执行招标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30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 室(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F 座) 31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 3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3 开标程序 1.执行招标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2.开标顺序:按供应商签到顺序 34 磋商小组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或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 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5 是否授权磋商小 组确定中标人 是 36 履约担保 (1)金额:60000 .00元 (2)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电汇 ?网银支付?银行履约保函 注:如采用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 所在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 应为 注册地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含两县)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 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3)递交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按照 磋商文件规定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 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退还时间:合同服务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40 最高投标限价 保底比例:70% 注:采购人根据调学情况,确定用餐人数,如果每餐实际用餐人数低 于核定人数的 70%(含),按 70%计算营业额;如果每餐实际用餐人 数高于 70%(不含),按实际用餐人数计算营业额。 10 4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合同,参照原国家计委价格 [2002]1980 号《招投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等规定标准计取, 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 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42 付款方式 所有经营活动,不能现场结算,要通过党校据实结算,经营款由党校 每半年一次,打到承包方账户。 43 二轮报价说明 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形式,本项目为远程解密、 远程在线开标、远程二次或多轮报价。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 应在开标时间前提供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 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见 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网上二次报价操作手 册》。供应商开、评标期间须随时关注系统,因供应商未及时二次报 价,将默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供应商在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评标过程中的 询标与标后通知均以授权委托书中提供的联系人为准。如因供应商未 提供授权人联系方式导致业主、采购代理机构或管理部门不能与供应 商取得联系,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4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需提供《小微型企业声 明函》。 46 其他要求 1、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 7日内到淮南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法规 科备案。 2、如磋商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描述,各章节解释优先顺序依次 为磋商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磋商文件其他内容。章 节内优先顺序为:表格内文字约定效力优先于非表格文字约定效力。 3、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1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前注: 1) 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 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 经磋商小组审核认可; 2)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6 条的约定联系代理机构,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一、项目概述 (一)中共淮南市委党校简介(具体情况请现场勘察)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座落在美丽的舜耕山下,田家庵区广场南路 6号,占地面积约 60亩。 党校食堂面积约 1198 平方米,已装修,设备齐全。其中一楼餐厅能容纳 160 人同时就餐,二 楼餐厅能容纳 140人同时就餐,二楼有大小包间各 1个,食堂水、电、中央空调、有线电视、 无线网及相关配备一步到位(低值易耗品除外),具备餐饮的基本条件。 (二)招标范围: 投标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保证市委党校主体班、不定期举办短期培训班、大型活动、桌餐 和教职工就餐等的接待和服务工作,以及节假日保证对党校值班(加班)人员的服务。 其中:每年主体班开班时间为八个月,寒暑假共计约三个月。 (三)食堂设施、设备 1、配有提升机、操作间、洗涤间、消毒间、仓储间及配套用房,按烹调区、切配区、粗 加工区、洗碗区、抽排系统等规范配置了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餐桌椅及餐具, 能满足正常的加工和运作需要。 2、原配在食堂的冰箱、冰柜等设备由党校提供服务方使用,按功能要求,在符合食堂经 营安全情况下,设备的不足部分由服务方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置,服务方配备的冰箱、冰柜 等固定资产列入食堂资产帐,所有权归服务方所有。经营期满后,服务方自行添置的设备由 服务方处置。工具类设施、设备由服务方负责。 3、服务方如需对食堂环境进行装修与布置须征求校方允许方可进行,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经营期满后,如需拆除,须恢复至原貌。 12 二、服务期限与维护原则: 1、服务期限为一年。 (1)其中试用期 90日历天。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合同期满;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合同到期后,如下一年度的服务内容不变,且在服务期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 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需向招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陆万元 整,否则按放弃中标资格 处理。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如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党校资产无损坏,全额退还,不计利 息。 3、支付方式:所有经营活动,不能现场结算,要通过党校据实结算,经营款由党校每半 年一次打到服务方账户; 4、保底比例:党校总务处根据调学情况,确定用餐人数,如果每餐实际用餐人数低于核 定人数的 70%(含),按 70%计算营业额;如果每餐实际用餐人数高于 70%(不含),按实际 用餐人数计算营业额。 5、厨房设备押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缴纳厨房设备押金贰拾万元整,服务期满设备完好 无息返还。 6、根据淮财购[2021]114 号文件规定,通过“832 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按照不低于 年度食堂农副产品采购总额的 10%预留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三、服务要求: 1、应依照国家规定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党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及党 校的监督管理;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等事宜,相关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2、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1)食堂内就餐要求 ①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拉大餐厅座位间隔,实行错峰就餐、分区就餐。 ②食堂内取餐需佩戴口罩。 (2)食堂内清洁、消毒要求 ①厨具:主要采取高温消毒,将锅、盆等厨具用开水煮沸消毒。 ①餐盘、筷子:清洗后放入热力消毒柜消毒。 ③就餐区和后堂:在每天下班后,利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时间不低于4小时。 13 ④餐桌椅、操作台、洗菜池:每天用 75%酒精擦拭消毒2次。 ⑤食品处理区、取餐区、仓库、员工通道、食堂地面、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设施:每日 用 1∶100的 84 消毒液擦拭消毒 2次。 3、不得利用党校的无形资产从事有损于党校利益和声誉的活动,不得利用学员食堂设施、 设备从事违法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服务方负责。 4、服务方在服务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党校的宏观管理,餐饮主要用于党校学员、教职工、 会议、培训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5、服务方在服务经营期间不得改变党校餐厅的用途,不得对外经营,不得处置餐厅的 资产,无权擅自改变或损坏原有的设施和布局,不准将餐厅转包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党校有 权终止服务经营协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服务方负全责。 6、物料采购必须符合健康安全的要求,采购渠道正规。米、面、油、肉类等大宗产品需 报经党校同意后,方可采购。 7、服务方应负责确保食堂设备、设施运行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8、食堂经营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及停水等,应有相关应急预案。 9、保持大厅、卫生间、操作间及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完成指定包干区的卫生工作。 10、保持餐桌椅、自助餐具清洁,餐具消毒,餐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 乱倒,应与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机构签订收运处置合同,及时收集、处理、清运泔水垃 圾,做到日产日清。 11、就餐时服务员现场提供服务或维持就餐秩序。 12、服务方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乱装闸刀开关和插座等,采取 有效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等工作,对餐厅安全负全责。 13、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责任以 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均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14、自觉遵守党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工作制度和门禁制度。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党校安全、消防的有关规定,确保党校资产和就餐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经营过程中,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服务方负全责。 15、未经校方允许,禁止擅自从事各类餐饮外卖活动。不得在食堂周围搭盖、摆摊设点 和堆放杂物,不得以各种名义到学员楼销售饭菜和食品。 16、服务方自行解决员工住宿等生活问题。党校提供经营管理办公房间。 14 四、人员要求: 鉴于甲方单位食堂就餐人数约为 300 人并经常性的有会议、接待等活动,服务方应保证 至少 13人服务团队合理分工搭配上岗,服务团队需在签订合同后 1个月内组织到位。党校参 与人员招聘的审核把关,服务方从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身份证,健康证。 (2)相貌端正,无残疾。 具体员工配备情况做如下说明: 岗 位 名额 要 求 项目经理 1人 50周岁(含)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 有三年以上食堂(酒店)管理经验,300 人 以上标准餐厅及后堂管理经验。 行政总厨 1人 具备 3 年以上的厨师工作经验,具备 3 年以 上在 300 人以上标准餐厅厨师工作经验,持 有国家厨师或中式烹调师(中级/二级)及以 上资格证书,如有营养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 优先考虑。厨艺精湛有责任心,有一定的厨 房管理能力,熟悉国家卫生条例并能够严格 执行。 一厨 1人 具备 3 年以上在 300 人以上标准餐厅厨师工 作经验,持有国家厨师或中式烹调师(中级/ 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厨艺精湛有责任心, 能配合厨师长完成平时的管理工作。 一砧 1人 具备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要求刀工精湛, 能控制原料成本,管理原料的能力。 二砧 1人 具备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要求刀工精湛, 能控制原料成本,管理原料的能力。 面点师 1人 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国家中面点师 (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厨艺精湛有责任 心。 勤杂工 3人 50周岁(含)以下,有责任心,吃苦耐劳, 工作勤快。 服务员 4人 具备有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形象佳,能 熟悉掌握服务规范。50周岁(含)以下(其 中 2 名服务员必须在 35周岁(含)以下)。 总 计 13人 以上人员均须持有区(县)、市级卫生监督 机构颁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 15 五、经营内容: 1、进入党校的餐饮服务企业应当熟知党校的工作性质、生活规律及要求,有为服务对象 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餐饮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 规范、完备的管理、服务制度。 2、食堂供餐方式为自助餐或桌餐,自助餐实行就餐刷卡制。 3、学员餐标准:服务方必须制定经党校确认同意的菜单。每日为学员提供早餐、中餐、 晚餐。食材须新鲜,素菜为时令蔬菜,菜的花色品种,早餐:早点 12 种、素菜 3 种、小菜 4 种、汤类 5 种、水果 2种。中餐:菜不少于 15种(其中要有 4个大荤菜)、水果 2种、汤 2 种(一荤一素)、主食(杂粮及面食 6种、米饭),晚餐:菜不少于 13 种(其中要有 3个大 荤菜)、主食 3种(面食及米饭)、水果 2 种、汤 2种(一荤一素)、小菜 4种,能满足不 同层次、不同时段学员就餐要求(特殊时段经批准可减少品种供应)。菜品以周为单位进行 每日更换,菜单须提交党校审核通过。 4、教职工工作餐标准:工作日期间提供教职工自助早、午餐(周六、日、寒暑假除外), 用餐标准须等同于学员餐标准。菜品以周为单位进行每日更换,菜单须提交学校审核通过。 节假日如需供餐,根据学校要求遵照执行。 5、短期班、专题班、承办大型活动等期间,由党校根据办班方的需求确定餐标。 6、公务接待餐标准:服务方须承担党校公务接待用餐。公务接待没有固定时间,只要党 校有接待任务,服务方须无条件配合完成。接待要求由申请接待的具体部门提出,服务方需 根据接待要求提供菜单,本着节约够用的原则,避免造成浪费。菜品须特别注意满足新鲜、 足量、色泽、口味、摆盘等要求。 六、餐厅卫生、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餐厅卫生及食品安全,服务方除了严格遵守卫生食品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 遵守以下几点: 1、餐厅卫生 1.1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卫生。 1.2服务方配备的员工应要持健康证上岗,讲究个人卫生。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工作人 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留长指甲、长发、戴戒指、染指甲。 16 1.3 服务方应保持餐厅、厨房、售菜间的地面和灶台、工作台、柜台、货架、门窗、墙 裙、包干区等的环境卫生清洁,并及时清扫转运。 2、食品安全 2.1 甲方依规对餐厅食品的采购、清洗、烹饪、售卖、留样、卫生状况和服务态度等方 面实行检查监督。服务方应服从并予以积极配合。 2.2服务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严把原料和副食品的采购检验关,直 接入口的热食品、定形包装的食品要建立索证制度。严禁购买、销售腐变的食物及伪劣食品, 若因购买、销售腐变食物而发生中毒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服务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3 服务方的仓库应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潮、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 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地离墙排列存放,并定期对库存的主副食品进行检验,禁止使用变质或过 期的库存主副食品。 2.4服务方应在固定的区位堆放未清洗的蔬菜,蔬菜的冲洗应按程序进行充分的浸泡、清 洗干净,以防止农药的成分残留。已清洗干净和切好的蔬菜必须放在固定的器具内 ,保证清洁 卫生,不得随意堆放。 2.5 已熟的菜肴(包括半成品)应用干净器具装盛,保证清洁卫生,冬天的饭菜必须采 取保暖措施。 2.6生熟刀具案板应分开,应配有专用餐具洗消间,具有充足有效的消毒及完善的保洁措 施。餐具和储食具应经过“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并有严格的消毒 和保洁措施。冰箱要定期清洗,确保没有异味。冰箱内的食品要生、熟、成品分开存放,防止 发生交叉污染。 2.7服务方应严禁非餐厅人员进入后厨、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内,严防投毒 事件的发生,以确保教职工、学员等饮食卫生和安全。 2.8服务方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每种食品取 150 克存放于留样冰箱内,48 小时后如 无食物中毒事故,方可弃去,并认真做好留样记录。 七、食堂就餐满意度测评办法 7.1 食堂就餐满意度测评,定期考核。定期选取学员和党校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测评总分为 100 分,90-100 分为优秀,80-89 分为合格。测评平均分低于合格等次,采购人 17 按不足的百分点数同步扣减履约保证金,并给予服务方书面警告责令整改。经三次书面警告 后,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2、食堂就餐满意度测评表 考核时间: 评分人员:学员( ) 工作人员( ) 评分项 环境 卫生 个人 卫生 食品 安全 防疫 消毒 服务 水平 饭菜 口味 饭菜 品质 花色 品种 所占 分值 10分 10分 15 分 10 分 10 分 15分 15 分 15分 实际 得分 总分 意见 建议 八、违约处理 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可收回 部分或全部食堂运营权,没收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不按运营合同履行对食堂管理和维护义务; 2、擅自转让、出租运营权的(含窗口); 3、擅自将所运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4、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新冠疫情防控事故的; 5、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党校学员和教职工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的; 6、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8、未按照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履行规定事项。 18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 本项目 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 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第三条 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 3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 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磋商小组应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 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独立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 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 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 过和未通过。 19 第九条 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 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单位章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2 资格评审 标准 供应商资格 符合磋商公告要求 信誉要求 符合磋商公告要求 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四、评分细则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技术 部分 100 分 服务管理 (6 分) 人员培训:对各类人员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行为规范 的培训等,0-2 分,评委依据方案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 人员的管理:录用与考核、淘汰机制、奖罚、协调关系、 服务意识、量化管理及标准运作等,0-2 分,评委依据方案 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 管理规章制度: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制度 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0-2 分,评委依据方 案酌情打分,没有的不得分。 服务方案 (9 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企业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 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原材料管理方案及食品 保存管理方案、餐厅经营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方案等进行 综合评分。专业性、针对性强,操作可行的得 7-9 分;方 案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有一定的操作 可行性的得 4-6 分;方案过于简单、混乱,明显低于磋商 文件要求的得 0-3 分;满分 9 分。 20 人员配置 (30 分)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 3 分;持有国 内依法登记注册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中国餐饮业高级 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的,得 3 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 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的, 得 3 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 3 分;持有营养 师高级证书的,得 3 分。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餐饮服务行业连续工作经验1年以上 的得 0.5 分,2 年以上的得 1 分,3 年以上的得 2 分。(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年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厨师:具备二级厨师证或中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 2 分; 一级厨师证或高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 3 分,满分 6 分; 持有营养师高级证书或营业师三级证书,2 分;拟派厨师具 有餐饮服务行业连续工作经验 1 年以上的得 0.5 分,2 年以 上的得 1 分,3 年以上的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 同及年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面点师:具备三级面点师得 1 分,具备二级面点师得 2 分,一级面点师得 3 分,满分 3 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为其 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证明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若提供的工作人员中是法定代表人的,仅需提供法定身份 证明书,不用提供社保证明。 企业认证 (7 分) 1、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 分); 2、通过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 分); 3、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 分); 4、通过 HACCP 食品安全保证体系认证(2 分); 5、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 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认监委官网网页截图在投标文 件中,否则不得分。 企业业绩 (18 分) 1、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的为学校、企(事) 业单位或政府机关部门餐饮的服务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满分 6 分; 2、以上业绩同时为大型餐饮(同时容纳 300 人就餐)服务 业绩的每有一项得 2 分,满分 6 分。(合同中如无法体现 的,需提供业主证明、评价等证明材料) 3、以上业绩中获得业主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每提供一个 另外加 2 分,满分 6 分。 注:提供服务合同及业主评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影像 件或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1 企业荣誉 (9 分) 1、2017 年以来(发证日期)获得“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 的,得 3 分;获得“AA 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 1.5 分; 2、2017 年以来受到食品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相关部门或国 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餐饮类协会(学会)颁发的表彰的:国 家级及以上的得 3 分,最多得 6 分;省级荣誉的得每个得 2 分,最多得 4 分;市级荣誉的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以上荣誉可累加计算。(满分 6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 得分。“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 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 果截图。民政部分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 荣誉、奖励均无效。 增值服务 (5 分) 提供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优惠、就餐环境装饰、增值服务。 合理、针对性强得 3-5 分;其他情况得 0-2 分;满分 5 分。 服务承诺 (6 分) 1、承诺每学期报送由党校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的得 3 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2、对物业设备维护保养做出的承诺。承诺内容详实,操作 性强的 3-1.5 分, 承诺操作性较差的得 2-1 分, 该条缺失 不得分。 2 商务 部分 保底比例 (10 分) 在磋商文件要求的 70%的保底比例的基础上,承诺每降低 1%的保底比例,加 0.5 分,最多加 10 分。(例如:承诺保 底比例为 60%,即加 5 分) 备注: 1. 供应商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 性由供应商负全责。评标时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供 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另 行立案调查,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 果该供应商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 2. 所有开标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上传的扫描件需保证清晰易于辨认,若因为扫描件不清晰影响磋商小组 评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 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初审指标及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第十一条 如果综合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最高的为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若综合 得分和商务标得分均相同,则采取投标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摇号分两轮,第一 轮摇出企业编号,第二轮摇出的第一位即为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 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 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文件予 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 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 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制作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 标报告上签字。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 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三.评标纪律 第十六条 磋商小组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 本次磋商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 权益。 第十七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 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四、磋商程序 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 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投标签到先后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评 标委员会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 同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23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 权代表签章。 四、二次报价: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形式,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 线开标、远程二次或多轮报价。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提供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 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网上二次报价操作手册》,因 供应商未及时二次报价,将默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也可在投标文件《开 标一览表》中明确,确认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24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货物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响应文件 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 2.5服务:系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 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检测、物业管理、餐饮服务等。 2.6近 X 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 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 非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7 业绩:系指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安装)完毕的合同及相关证明。 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人代表的 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 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勘察现场 5.1 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 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 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 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 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25 6.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 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 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中标。 7.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 地址一致; 7.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 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7.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 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联合体投标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 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 一方符合。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 26 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 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合同标的转让 9.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 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2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 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0.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磋商文件 11.磋商文件构成 11.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1.1第一章:招标公告; 11.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3 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11.1.4 第四章:评标办法; 11.1.5 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1.1.6 第六章:采购合同; 11.1.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1.1.8 采购人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4 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 得磋商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如果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磋商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 问,可以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网上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 12.3 招标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 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 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2.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27 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 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2.5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 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3.1 投标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2 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13.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4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5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 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3.6 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 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3.7 纸质投标文件(如有)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 均应按 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纸质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13.8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3.9 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报价 14.1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报出投标总报价。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报价金 额(为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餐饮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分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 14.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 理费、物耗、服装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本次招 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依法缴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 保险及自行解决员工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中标人交通问题及中标人 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14.3人员工资不低于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人/月)。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淮南市 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4.4.社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按 12个月计算。 14.5投标人商务报价中的人员工资、社保不得低于上述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14.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5.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 投标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 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 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上传), 28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 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包括: 15.3.1 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5.3.2 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 细清单。 15.4 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 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前,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 分,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一小时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16.2 采购人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 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 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 16.3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6.4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 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1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6.5.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 ②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6.5.3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7.投标有效期 17.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 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7.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 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 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 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执行招标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29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执行招标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18.1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18.2采购人将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 时参加开标会议。 18.3唱标结束后,所有投标文件均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9.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9.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19.3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0.评标 20.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审。 20.2初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初审指标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 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 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 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0.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电子章)的; 20.2.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0.2.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0.2.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20.2.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0.2.6 投标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0.2.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0.3 评审时,磋商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20.4 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 20.5 磋商小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 他外部证据。 21.废标处理 21.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1.1.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家数的; 21.1.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0 21.1.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1.5 其他应该废标的情形。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1.2 因上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财政部门 批准,可现场改为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磋商: 21.2.1 购买标书后放弃参加投标的; 21.2.2 未经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 21.2.3 不符合磋商文件列明的专业条件的; 21.2.4 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1.2.5 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 21.2.6 其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条件的情况。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2.定标 22.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 见,推荐中标候选人。 22.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也可以重新招标。 22.3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 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 22.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2.5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依法处理: 22.5.1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2.5.1.1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 标。 22.5.1.2 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22.5.1.2.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2.5.1.2.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2.5.1.2.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2.5.1.2.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2.5.1.2.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5.2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2.5.3 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2.5.4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2.5.5 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31 22.6 采购人将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为一个工作 日。 23.中标通知书 23.1采购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 23.2 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中标服务费 2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可以 转帐的形式缴纳。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 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等文件规定收 取。 2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或免收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24.3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5.履约保证金 25.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9.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5.3 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 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 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示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26.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 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 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人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26.3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 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26.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 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 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 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 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27.验收(不采用) 27.1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 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7.2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 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2 27.3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 28.质疑 28.1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之 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8.2 质疑书内容应包括质疑的详细理由和依据,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8.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28.3.1 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28.3.2 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28.3.3 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书面回复投标单位其质疑无效的理由,并 记录无效质疑一次。 28.4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受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5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 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5.1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8.5.2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质疑的; 28.5.3 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29.未尽事宜 29.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0.解释权 30.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33 第六章 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丙方(见证方): 为提高市委党校食堂的服务品质,促进餐饮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以确保食品卫生 安全为前提,切实加强成本控制,稳步提升广大学员和教职工的满意度,经双方平等友好协 商,签订承包经营权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现有餐厅及其各项硬件设施、设备,经双方共同盘点交接由乙方妥善保管、 合理使用和正常的保养和维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拆卸、弃用食堂设备, 不得随意变动位置和地点。如发生缺少、人为损坏等,乙方需按价赔偿。 2、支付方式:所有经营活动,不能现场结算,要通过甲方结算,经营款由甲方每半年一 次打到乙方账户; 3、保底:如果每餐用餐人员低于核定人数的 %,按核定人数的 %计算经营款,保底 支付经营款。 4、乙方计划配备餐厅人员不少于 13 人,其中项目经理兼食品卫生管理员和行政总厨各 一名(详见附件)。 5、甲方招待费按双方共同制定的菜单及其标准计算,分别由校办公室和总务处核准。计 划外班次伙食费根据商定标准计算,由总务处核准。 6、乙方人员进驻后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安全、及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 餐饮服务任务。 7、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学员和教职工的满意率须达到 80%以上。否则, 甲方按不足的百分点数同步扣减履约保证金,并给予中标人书面警告责令整改。经三次书面 警告后,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乙方确保甲方设备完好,在使用年限内,人为损坏的,乙方给予修缮,到了使用年限 需要报损大修的,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处理。丢失资产按原价赔偿。 9、根据淮财购[2021]114 号文件规定,通过“832 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按照不低于 年度食堂农副产品采购总额的 10%预留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34 二、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其中试用期为 90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合同期满; 5、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乙方必须在 10日内完成离场; 乙方拒不离场的,甲方有权采取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措施; 6、合同期满,次年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延续。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食堂经营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餐饮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和杜 绝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2、甲方负责日常监管,对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乙方对甲方 的整改和批评无正当理由不予改进的,甲方可以提出书面警告,并扣减 1000 元/次经营款, 经三次警告仍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定期邀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乙方饭 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进行检查,如检查不合格,依法进行处罚。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疫情防控出现问题,情节较轻的,责令其立 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努力为乙方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积极协调乙方与各培训班次学员、教职工之间的关 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遵守和执行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私自安排 接待,甲方予以扣减一万元经营款/次。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批评意见,及时整改,确保 食堂服务满意率达标。 2、严格按《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管理培训好食堂员工(严禁使用童工), 并保障劳动者权益。其中专业技术较强的岗位必须足额配齐并保持相对稳定。大规模或重要 接待,自行进行人员调配,以满足服务需要。 3、严格按照饮食服务行业标准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礼貌待客,严禁与顾客争吵。承担 食堂原材料采购及成本的控制、核算、财务管理等事务。严格财物管理和仓库保管制度,勤 俭节约、堵塞漏洞; 4、严格遵守饮食卫生和消毒制度,确保食堂环境卫生和饮食安全。不接收、不使用低质、 35 价高粮油食品和辅助佐料,不供应变质变味或过期食品,保证食品绝对安全。严格按《食品 安全法》等法规规定,对采购原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和验收,认真做好验证索证工作。 储存时,主、副食品原材料必须分类摆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感染。如出现 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确保供应品种的丰富,经常调剂饭菜花样,按时供应就餐食品,保证饭菜适当温度; 会同甲方每周公布近期粮油和菜类采购信息以及菜谱、主副食品种;确保供应饭菜及服务质 量优良,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需求。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遇不可抗力的因 素除外),违者应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2、如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乙方的人员配置 1、乙方的人员配置 1.1乙方的项目总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1.2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乙方人员稳定,特别是骨干人员。骨干人员变动须配备同 等及以上资质技术人员并经甲方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 1.3乙方项目总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 每月须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报告。 2、服务人员要求: (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须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 岗位统一着装。 (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甲方考核、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4)为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乙方要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七、争议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淮南市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仲裁。 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交淮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36 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 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2、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3、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4、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 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5、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 同协商,并由采购机构鉴证,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6、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具有同等效力。 九、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元整,应于合同签订前支付甲方,合同正常履行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 十、厨房设备押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缴纳厨房设备押金贰拾万元整,服务期满设备完好无息返还。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账 号: 3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 格式 1、投标函 致:(采购人) 1、根据贵单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编号为 的磋商文件,我们决定参加你们 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活动。 2、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投标报 价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实际金额按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服务期限为 年,保 底比例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及补充、 澄清、修改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有:若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你们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注: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以此格式为准,系统中要求格式不作为评审依据。投 标人须按照此格式填写投标函,并将盖章签字的扫描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同时在 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文件中以此投标函为准”否则因电子投标系统内自带的投标函格 式与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的投标函格式不符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9 格式 2、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预采购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投标报价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实际金额按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 保底比例 保底比例 % 服务期 年 其他 所有条款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以此格式为准,系统中要求格式不作为评审依据。投 标人须按照此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并将盖章签字的扫描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同时 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文件中以此开标一览表为准”否则因电子投标系统内自带的投标 函格式与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的投标函格式不符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0 格式 3、法人代表授权书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授权 (供应商代 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41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2 格式 4、商务条款投标偏离表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5、其它内容及资料 (磋商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的其它内容及资料) 43 第二部分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 )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4 格式 1、服务方案 (格式自定,详细介绍) 格式 2、服务承诺 (格式自定) 格式 3、供应商资格证明及评审所需材料 供应商应仔细查看招标公告、评标办法及磋商文件中需提供的资料,确保提供齐全。 (加盖公章) 45 格式 4、 技术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说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6 格式 6、 类似业绩表 类似业绩表 (自 年 月 日以来)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完成情况 用户反馈情 况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47 格式 7、 人员配置和专业技术人员上岗情况 (格式自拟) 格式 8、 业主评价意见调查表 餐饮服务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评价内容 评价意见(相应栏目打√)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服 务质量、食品质量、 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 评价 业主意见反馈: 业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48 格式 9、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预采购党校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第四章 评标办法 备注: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二.磋商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执行招标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五.开标与评标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以此格式为准,系统中要求格式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按照此格式填写投标函,并将盖章签字的扫描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文件中以此投标函为准”否则因电子投标系统内自带的投标函格式与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的投标函格式不符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格式2、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以此格式为准,系统中要求格式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按照此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并将盖章签字的扫描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文件中以此开标一览表为准”否则因电子投标系统内自带的投标函格式与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的投标函格式不符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07-08T15:21:10+0800 1页(197,271)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7-08T15:25:06+0800 1页(317,171) 安徽安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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