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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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昌邑市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午餐配餐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37078600101020210007_001
采购编号:SDGP370786202102000103
甲 方:昌邑市第二实验小学
乙 方:潍坊鑫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昌邑市第二实验小学所需昌邑市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午餐配餐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潍坊鑫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
3、供应商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4、本合同附件
二、服务内容
1、乙方须从正规渠道购买原材料,并经过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其中,食用油需采用非转基因食用油。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所有主食、菜品及汤粥类均应乙方自己制作,不能外出采购半成品或成品。
2、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所有米面、杂粮、调料、食用油的品牌及标准均符合国家三证齐全标准(蛋类,水果类除外)。
3、乙方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在生产、加工、包装、运送、配送、制作过程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规定,严禁采购有毒、有害、过期、无正规证照、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物的食品及原材料,按照食品药监对经营食品安全的要求经营,无条件接受检查,做到食用具和食品安全合格率 100%。
4、一经发现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甲方将扣除其当月全部费用,并采取其他处罚措施。落实原材料采购索要票证、每餐食品留样等制度。主副食品种要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样品48小时备查,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禁止或防止一些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一旦因食品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全权负责。
5、乙方管理工作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开展工作,保证食品安全,为学生提供健康的饮食。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相关有效证件。
6、乙方须须按月报出每周食谱,食谱要求为每天向学生提供:(1)午餐:一荤一素一粥一花样面食及应季水果;(2)间餐:提供点心及应季水果。保证学生吃饱吃好,保证每周为学生提供的菜品面食不重样。食谱由中标人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的,应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改。
7、乙方每天需在11:00前将饭菜配送到位,保证饭菜温热适度。并提供就餐所需餐具;餐后要将餐车、餐具等带回清洗。每天对灶台墙体、碗柜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对餐饮具使用煮沸法、消毒柜进行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并做好消毒记录。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要求。食品的消毒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8、乙方所用餐具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消毒,保证餐具消毒的时间并做好消毒记录。
9、乙方所有招用的人员必须有有效的健康证书,并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0、乙方应每天取每样饭菜的标本不低于200克(并送样至甲方不低于200克),置于0-4度的冰箱内留存2天,以便化验报告,并填好留样记录。
11、乙方须服从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及采购人校领导的监督检查,认真听取食堂管理员及校领导的意见,及时改正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12、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1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
1)如发生因乙方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形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学校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立即解除本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存在制作的饭菜质量差,偷工减料,质量、数量不达标准的情况,立即解除本合同。
3)被查实乙方将隔夜饭菜提供给学生使用,立即解除本合同。
4)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并并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立即解除本合同。
5)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师生投诉,经校委会研究,属于情节恶劣的,将终止合同。
6)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但甲方学校具有主导权,如乙方不能遵守,立即解除本合同。
14、乙方必须服从采购人食堂管理员的监督检查。本项目就餐人数不固定,据实结算。
15、其他要求:
(1)配餐加工场地,如蔬菜库、冷冻库、恒温库、解冻库等功能分区齐全、明确,且配有监控,监控能够覆盖每项加工流程;
(2)配餐加工场地,如蔬菜库、冷冻库、恒温库、解冻库等功能分区齐全、明确,且配有监控,监控能够覆盖每项加工流程;
(3)要求供应商的食材运输车应具备相关温度(能够在夏季高温情况下保证饭菜质量,在冬季低温情况下保证饭菜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每天清洗消毒。
(4)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b、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c、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d、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e、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f、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加工场地配备应急电源,若发生电力故障时,保证正常配餐。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壹拾元整(每人每餐)(大写);
10.00/元/人/餐(小写)。
四、付款
1、付款途径:本项目餐费由学生支付(由甲方统一收齐后转给乙方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支付方式)。
2、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每月5号前结算上月餐费。
五、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上半学年结束
2、地点:昌邑市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
3、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签字后,合同生效。
七、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
八、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3%。
(2)中标人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中标人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中标人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
九、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潍坊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