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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弘桥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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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成交公告

2021年07月08日 16: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武汉市弘桥中学
行政区域汉阳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8日 16: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曾亚鸣、李双喜、姜正旺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项目联系电话027-84909599
采购单位武汉市弘桥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7-84585801
代理机构名称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地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7-84909599
附件:
附件1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WHZC-2021-02-081(招标文件编号:WHZC-2021-02-081)

二、项目名称: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京膳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彭家岭366号万通工业园第4栋2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武汉市京膳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 弘桥中学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一年(乙方没有重大违法或其他失约行为,并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双方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亚鸣、李双喜、姜正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46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弘桥中学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2号

联系方式:027-84585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地5楼

联系方式:027-8490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 027-84909599

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WHZC-2021-02-081 (服务类) 采 购 人:武汉市弘桥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0二一年六月 特别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采购文件 为准。) 一.招标文件自发会电话通话供应商,24 小时内供应商须回复邮件,逾期视为默认收到,否 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获得本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请收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招标文件中以“ ”标记的条文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醒供应商着重注意的内 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 四.供应商自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对本招标项目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 得的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五.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 ,请适当提前到达; 六.为方便开标时唱标,供应商可单独密封包装提交“磋商函及磋商一览表”,具体详见磋商 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七.为方便开标时核验供应商代表身份,供应商可单独递交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采购文件......................................................................................................................................................2 四、响应文件提交......................................................................................................................................................3 六、公告期限..............................................................................................................................................................4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 二. 磋商须知..............................................................................................................................................................5 一.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二.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0 三、磋商响应文件....................................................................................................................................................12 四、磋商程序............................................................................................................................................................17 五、评审....................................................................................................................................................................19 六、成交事项............................................................................................................................................................20 七、合同授予............................................................................................................................................................21 八、履约验收............................................................................................................................................................22 九、异议....................................................................................................................................................................22 十、代理费用收取标准............................................................................................................................................23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24 一、项目概况............................................................................................................................................................. 24 二、服务要求............................................................................................................................................................. 24 第四章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27 一、评审原则............................................................................................................................................................. 27 二、评审办法............................................................................................................................................................. 27 三、磋商评审程序..................................................................................................................................................... 27 附件 1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36 附件 2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表》............................................................................................................................38 附件 3 评分细则........................................................................................................................................................ 39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1 一、磋商函................................................................................................................................................................42 二、磋商一览表........................................................................................................................................................44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5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6 五、资格证明材料....................................................................................................................................................47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48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49 八、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50 九、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履历表............................................................................................................................ 51 十、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52 十一、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53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54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招标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7 月 07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WHZC-2021-02-081 2. 项目名称: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36.45 万元/年 5. 采购需求:弘桥中学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乙方没有重大违法或其他失约行为,并经甲方考 核满意的,双方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专业餐饮服务经营、管理能力,持有相关有效的餐饮服 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相应的经营项目);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天代理 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4) 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0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2、地点: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 地 5楼) 3、方式: 1、如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有效 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 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可以通过互 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原件)。经检查合格后原件 返还,复印件留存。 4、售价:400 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 2021 年 07 月 0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1 年 07 月 0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 地 5楼)。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五、开启 时间: 2021 年 07 月 0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 地 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弘桥中学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 2 号 联系方式:027-84585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 联总部基地 5 楼 联系方式:027-8490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027-84909599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二. 磋商须知 一.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 “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 招标范围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完成项目的实施 和相关服务等。 4 采购人 武汉市弘桥中学 5 采购代理机构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监督部门 武汉市弘桥中学 7 投标货币 人民币 8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 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体审核 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10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算起) 11 磋商文件份数 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文档 1 份(提供的电子文档以 PDF 格式存储 在 U 盘内) 12 签字和(或)盖单 位章要求 “盖单位章”是指: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 公章,不 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 用章”、“合同专用 章”、“财务专用章” 代替。 “签字”是指: 手写签字,也可以使用个人 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13 服务期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4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 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地 5 楼) 15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07 月 0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 间) 16 磋商时间 2021 年 07 月 0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 间) 17 磋商地点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 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地 5 楼) 18 竞争性磋商文件可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 ● 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合同草案条款 19 磋商小组的组建 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应当为 3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 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2、评审专家产生方式:评审专家 3 人,从湖 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产生。 20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21 磋商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四章 22 成交原则 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 排名顺序,依法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 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24 代理服务费 1、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 价格【2003】857 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 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 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预 算金额*1.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 费。 2、评审专家劳务费: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 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及《湖北 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 标准的通知》(鄂财采发[2017]2 号)相关规 定,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成 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 一次性支付。 3、递交时间: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银行账号账户名: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账 号:4205012773080000061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蔡甸支行 行 号:105521001314 25 知识产权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未经采购 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 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 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 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 或提供给第三人。 26 履约保证金 不提交 27 合同分包 不允许 28 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承接 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供应商同时须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 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 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 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政策 1、2、3 项。 29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 餐饮业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属行业 3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 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 标 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 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 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 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 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5 年 5 月 1日至 2017 年 5 月 1 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 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前,则近 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 应文件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 日,则“近三 年”是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后, 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 3 年,如递 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 日,则“近 三年”是指 2015 年度、2016 年 度、2017 年 度。 3)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 “内”、“以 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 足”,不包括本数。 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 “□”代表未选中。 31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 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以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 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文件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交供应 商”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4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 除、修缮等。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货物、产品等。 2.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7 “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工程施工报价、技 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磋商响应文件。 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 3.2 其它条款详见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要求。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 (4)被暂停或取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磋商响应均无效: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再参 加本 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的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项目包磋商的,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供应商存在不良信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 gov.cn),查询截止 时点:投标截止日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 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应当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查询人员应当在截屏纸质件上标注查 询时间,并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在上述信息查询渠道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 如 何,采购人和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 用。 4.2 磋商费用收取及支付方式:详见须知前附表 24。 5.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本次磋商公告刊登 的媒 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联系方式以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为准。 6.2 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如供应商信息登记有误 (登记的邮箱、联系电话)、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 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政府采 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三、磋商响应文件 7.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7.1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 磋商 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如实编制响应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 磋商 供应商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权利,拒绝补充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被视为 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2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 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 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 文本为主。 7.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 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7.4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各项条 款规定 及要求进行编制。 7.5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 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供应商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 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其内容应当按照顺序编写页码。 9.计量单位 9.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 量单位。 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9.2 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磋商小组拒绝,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 修 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资格条件不满足的。 2)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3) 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价表》。 4) 合同履行期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6)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 7) 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 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许可的。 10) 正本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原件的。 11) 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的。 12) 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 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响应文件的。 14) 供应商出现联合体投标的。 15)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不真实材料的。 16) 供应商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违法行为的。 17)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 18) 供应商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 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9) 供应商出现恶意低价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 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澄清有关问题: i.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专家签字) 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 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ii.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 商小组成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iii. 供应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应提供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 提供该供应商在近三年中已完成一个类似项目(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相似)的投标 报价、分项报价,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后,与本次投标报价情况近似,同时应提供项 目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表明该供应商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并未发 生供应商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 能提供该供应商由于使用经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 管理办法,从而降低项目成本的相关材料。 ● 能提供服务项目中相关货物采购合同、发票等可信的证据,以证明其采购到的材料 、设备单价低于规定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 能提供其他有关降低该供应商项目成本的分析报告和证据材料。 10.磋商文件的澄清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 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 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将顺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将视其为同意。 11.磋商报价要求 11.1 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最后报 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规 定的格式报出。供应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之外的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核减 ,同时,报价中磋商文件规定内容不得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管理水平、 方案 以及由这些因素决定的项目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包含满足采购需求的所 所有费用、由磋商文件规定的或者其他原因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交纳的费用 。但是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项目视为包含在报价之中。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 12.磋商响应文件的印制、签署、装订 12.1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和(或)盖单位章后胶装成册。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签字和(或)盖单位章 的地 方,供应商应当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的具体要求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 12.3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完整的电子文档一份 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报价一览表一份等 相关内容。 12.4 每套响应文件应当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需盖骑缝章),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3.响应文件的密封 13.1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必须装订后密封递交,并在封口处盖章。密封包 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包编号(如有)、供应商名称及“(开标时间)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3.2 供应商将以下文件原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单独密封提交: ● 报价一览表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3.3 未按照要求密封和盖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按要求标记导 致误 投或者提前启封的,责任自负。 14.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 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4.2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14.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 14.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 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 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 的组成不封。补充、修改的内容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5.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12 项的要求签字 或者盖单位章,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磋商程序 16. 磋商时间、地点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6.1 竞争性磋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和规定的地点举 行, 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6.2 为方便核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可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 身份 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出席)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出席), 同时出 示供应商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接受核验。 17. 磋商顺序 经核验所有磋商代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完毕后,抽签确定 磋商顺序,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磋商顺序。 18. 符合性审查 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各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未通过初 步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 四章“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19.竞争性磋商程序 19.1 初步审查完毕后,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按其抽签顺序依次进行 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磋商。 (1)磋商最初报价; (2)供应商介绍企业情况; (3)供应商阐述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各项响应方案; (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问,供应商答复及承诺; (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磋商变动 20.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0.2 磋商变动后响应文件的变更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不得少于 3 家。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根据《财政部关于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库(财库〔 2015 〕124 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公告并说明原因 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 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内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22.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 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3 在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 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评审原则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证、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4.评审 24.1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 素、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六、成交事项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5.2 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排名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 商。 25.3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监管机构、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 露。 26.评审结果公告 2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6.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 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通知公告。 27.成交通知书 27.1 公告成交结果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 27.2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通 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 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 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七、合同授予 28.签订合同 28.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并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 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 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2 合同分包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 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计划等内容。分包承担主体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已分包项 目不得再次分包。 (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3 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 成 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 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4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5 合同公告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015】 135 号等文件中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等工作要求进行公告和备案。 八、履约验收 29.履行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验收 30.1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九、异议 31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 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 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2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 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十、代理费用收取标准 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采购 2.项目编号:WHZC-2021-02-081 3.采购预算:36.45万元/年 4.服务期:一年(乙方没有重大违法或其他失约行为,并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双方可 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 5.食堂承包服务范围及内容:提供教职工早中晚餐供应及工作接待餐的供餐服务。(学 生早中晚餐采取自由进餐模式,费用不在此项目预算内) 6.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成交供应商每月向采购人提交上月教师用餐费用结算申请单 ,由学校审核后支付上月费用)。 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经营服务及管理能力要求: 1、具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健全完善的物资配送体系,有类似经营经验,经营业绩良 好,近三年内无任何食品卫生、生产、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场所及设施设 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 验和台帐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投诉受理制度等。 3、应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规模要求的经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含经营目标、经营 理念、人员及设备配置,经营方式和品种,原料的采购配送存储,定价机制,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等内容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内容和质 量保证控制措施。 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4、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健康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二)学校将食堂现有场地、设备设施(以资产交接清单为准)免费交给中标人经营使 用。供应商要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中标人要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设 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经费开支;如经营需要增加的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添置、使用、维护 及管理,合同到期后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三)中标人承担食堂(操作后厨、开餐区、办公区、员工宿舍)的水电费,收费标准 按供电、供水公司收费标准执行,按月据实结算。学校承担公共服务区域的水电费。 (四)中标人应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意见( 鄂教财〔2011〕4 号)》、《武汉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坚持公益 性,微利经营,利润率控制在 5%以内的文件要求。 (五)中标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承包服务。每年接受由教育主 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食堂财务进行的审计,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六)中标人应依法依规在经营范围、经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内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民 事、刑事责任。不得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得分包、转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中止合同。 (七)食堂作为保障教职工工作餐及学生早、中、晚三餐供应,确保学校师生每天按质 按量就餐。 (八)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中标人应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饭 菜价格,并报学校审核后方可进行销售。食堂食品售价的调整必须经学校同意。 (九)中标人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声誉,牢固树 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举止文明、热情服务。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供餐,确保满足每日 的正常供应,做到主食米面兼顾,花色品种齐全,营养搭配科学,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保证饭菜足量、优质,价格合理。每周应对食堂菜谱予以公示,按早中晚餐分别公 示菜肴品名、计价单位、菜肴价格(含套餐);每月公示食堂伙食收支和盈利情况。 (十)中标人要建立食品检验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 验收,对供货单位要查验“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一)中标人必须要配合学校完成“扶贫 832”网站上的采购任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十二)中标人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 范措施,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如造成财 产及人员伤亡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学校有权 无条件终止合同。 (十三)中标人应依法用工,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签订用工合同,如发生用工 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鄂食药监文〔2015〕37 号)》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卫生防 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签订合同时必须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 卫生责任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确保进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发生 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 同,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 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第四章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一、评审原则 1.磋商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 小组负责。 2.磋商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 的供应商。 3.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 履行下列职责: ● 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 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 解释; ● 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 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 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 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 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磋商评审程序 1.对磋商文件的审查和停止评审 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 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评审办法和标准、政 府采购政策要求等。 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优先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强 制、优先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本条以上规定应当停 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 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 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 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 磋商小组应对照评审办法附件 2《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表》,对符合资格的响应 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2.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 应文件的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充 3.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 代表 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4.磋商 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 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拟定磋商内容。 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4.7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签署磋商情况记录,磋商情况记录需包含磋商内容、 实质性变动等内容。 5.最后报价 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不 得少于 3 家。 5.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 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3 根据《财政部关于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库(财库〔 2015 〕124 号),采用竞争性磋商购方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 和社 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 竞争性 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 有 1 家 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4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 价是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 前, 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应提供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 提供该供应商在近三年中已完成一个类似项目(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相似)的 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后,与本次投标报价情况近似,同时应提供项 目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表明该供应商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并未发生供 应商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2) 能提供该供应商由于使用经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新技术、新工艺或 先进管理办法,从而降低项目成本的相关材料。 (3) 能提供服务项目中相关货物采购合同、发票等可信的证据,以证明其采购到的 材料、设备单价低于规定的。 (4) 能提供其他有关降低该供应商项目成本的分析报告和证据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6、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分为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具 体评分标准详见(四、评分细则)。 7、评定办法 7.1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 商最 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名的为成交供应商。 7.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 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8、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号文规定的“餐饮业”划型标准的相关规定 ,并提供本单位《中小企业申明函》 根据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中关于“价格评审优惠 的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 策。 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附件 1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条件 审查资料 是否另行 提交原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 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财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或承诺函 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专业餐饮服务经营、管理能力及相 关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盖章复印件(有相应的经营项目) 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三个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 保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否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否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函 否 7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 站截图 否 8 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 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提供承诺函 否 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 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 《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 书》 否说明: (实质性要求) (1)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应上表审查资料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具体格 式连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规定; (2)本表中“是否另行提交原件” 列中:填写为“是”的,表示对应的审查资料除要求提供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外还需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对应的原件(可不密封); (3)本表中“是否另行提交原件”列中:填写为“否”的,表示对应的审查资料不要求提供对应 的原件核查只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 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附件 2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核内容 1 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服务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 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4 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5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许可的; 6 供应商未出现联合体投标的; 7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未使用不真实材料的; 8 供应商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违法行为的; 9 供应商未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审核结论 说明: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 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上述情况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附件 3 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15 分) 投标 文件编制 3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目 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全面响应 招标文件的情况综合打分,优得 3分,一般得 2-1 分, 差不得分。 类似业绩 9 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每 提供 1份得 3分,最多得 9 分。 用户评价 3 供应商近三年类似业绩对应的书面客户评价意见好评的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同一客户不重 复计分) 技术部分 (85) 内部管理 10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及明确岗位责任,根据 优良情况酌情打(0-10 分)。 6 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合理,得 5-6 分,一般得 1-4 分, 差或不提供得 0分。 材料采购 管理方案 10 供应商对材料采购渠道正规保障方案科学,针对性强的 得 8-10 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5-7 分;方案基本可行 的得 1-3 分;其它不得分。 食品保存 管理方案 10 根据各供应商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具体科 学的 8-10 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5-7 分;方案基本可 行的得 1-3 分;其它不得分。 安全卫 生管理 控制方 案 10 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员,制定培训计划,有详细的 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方案的: 方案具体科学的得 8-10 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5-7 分 ;方案基本可行的得 1-3 分;其它不得分。 10 根据各供应商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 理方案进行打分。方案详细完整、详细科学,得 8-10 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的得 5-7 分;方案不完整、 基本可行的得 1-3 分;其它不得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应急预 案处理 方案 12 根据各供应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包含投诉处理方 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等)进行打分。供 应商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及保障措施科学、针对性强的 得 10-12 分;应急及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7--9 分; 应急及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 3-6 分; 其它 0-3 分。 服务承诺 6 有完善得服务管理制度(包含但不仅限于制定员工服务 规范、着装要求,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等) ,根据制度优良情况酌情给 0-6 分。 4 设有专门得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 反馈流程得 0-4 分。 文明共建 4 有形式多样的食堂和采购人之间共建活动方案,根据活 动方案优良情况得 0-4 分。 3 供应商有就餐区环境布置规划,向采购人进行营养和节 约方面教育宣传的得 0-3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武汉市弘桥中学食堂外包项目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一、磋商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文件编号) 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 (姓名和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 (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 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 1、响应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 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 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 容提供相应服务;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 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同意提供按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 90 个日历日。 5.本项目如由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同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重要声明: 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无 □有 具体单位名称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无 □有 具体单位名称为: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否 □是 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 (备注:以上 3 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 要负责人。 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 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4)我方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疑义,并承诺我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可靠的 材料。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二、磋商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拟派服务人数 备注 说明: 此表由供应商单位填写,除磋商(响应)文件中应附此表外,另一式两份盖章 后单独密封,作为开标时使用。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参与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参与磋商供应商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理人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磋商活动,委托代理人在磋商、评审、合同磋 商、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 予承认。 该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参与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五、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具备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文件,证 明文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磋商文件第四章附件 1《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需提供该附件中所有资 格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注: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 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单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 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及地点 合同价格(万元) 实施日期 联系方式 说明: 1、本表后附项目合同关键内容复件。 2、供应商只填写相关标的的情况,其它无关项目不需填写。 3、本表如不足填写,供应商可自行添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八、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原因说明及建议详情 注: 1. 磋商供应商应对商务基本要求(包括合同条款等),提出遵守声明。 2. 磋商供应商需在本格式内,明确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 格式并举出原因,同时,磋商供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3. 除本格式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采购要求的 项目,供货商必须加以纠正。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九、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履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业务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在进行和已完工项目情况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规模大小 担任职务 履行情况 注:本表填写内容后要求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十、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姓 名 本项目中担任 的职务 执业资格 已承担项目情况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注:本表填写内容后要求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十一、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格式自拟) 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格式自拟)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二. 磋商须知 一.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2.定义 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4.磋商费用 5.保密 6.通知 三、磋商响应文件 7.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9.计量单位 10.磋商文件的澄清 11.磋商报价要求 12.磋商响应文件的印制、签署、装订 13.响应文件的密封 14.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四、磋商程序 16. 磋商时间、地点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7. 磋商顺序 18. 符合性审查 19.竞争性磋商程序 20.磋商变动 21.最后报价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 23.评审原则 24.评审 六、成交事项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26.评审结果公告 27.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28.签订合同 28.3 合同转包 28.4 补充合同 28.5 合同公告及备案 八、履约验收 29.履行合同 30.验收 九、异议 31提出异议 32异议处理 十、代理费用收取标准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要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一、评审原则 二、评审办法 三、磋商评审程序 1.对磋商文件的审查和停止评审 2.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充 4.磋商 5.最后报价 6、评分标准 7、评定办法 8、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附件2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3 评分细则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函 二、磋商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资格证明材料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八、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九、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履历表 十、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十一、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