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得胜街道食堂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7月29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TLCG2021-0706
项目名称:得胜街道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万元
最高限价:66万元
采购需求: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单位1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截至开标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北京时间)
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中免费自行下载。(不设置供应商现场报名及审查环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1年7月29日9:15-9: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21年7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单位如愿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 categoryNum=073003;注册成功的投标单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金普分中心”——>“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 “打印回执码”。
(2)投标单位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 categoryNum=073003。
(3)投标单位需要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4)依据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及审查,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疫情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卫生消毒。因自身原因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文件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相关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金猴路得胜段39号
联系方式:0411—87210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方式:0411-84350102、84651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顺朋、王卓
电 话:0411-84350102、8465170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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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胜街道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LCG2021-0706)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得胜街道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吕顺朋
编 制 人: 吕顺朋
审 核 人: 那海珍
目 录
招标公告…………………………………………………………………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4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9
附件2 评标方法……………………………………………………………52
附件3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55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得胜街道食堂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7月29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CG2021-0706
项目名称:得胜街道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万元
最高限价:66万元
采购需求: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单位1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截至开标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北京时间)
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中免费自行下载。(不设置供应商现场报名及审查环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1年7月29日9:15-9: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21年7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如愿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注册成功的投标单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金普分中心”——>“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 “打印回执码”。
(2)投标单位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投标单位需要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4)依据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及审查,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疫情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卫生消毒。因自身原因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文件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相关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金猴路得胜段39号
联系方式:0411—87210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方式:0411-84350102、84651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顺朋、王卓
电 话:0411-84350102、84651708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得胜街道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CG2021-0706 |
2 |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 |
3 |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6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5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6 |
投标文件要求: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无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5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投标人递交的光盘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和ndltf(不加密),刻录光盘时一定要将生成的ndltf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 ★4、投标人制递交的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CA锁签章,无投标人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投标人请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6、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7、与电子报价文件制作相关问题,投标人需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注:1、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 2、本文件应按规定制作、签署、密封,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7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21年7月29日9:15-9:30),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当面递交。 |
8 |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1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21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
9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0 |
自2021年7月9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免费自行下载。 |
11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截至开标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12 |
服务要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食堂管理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须一年一签)。 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13 |
投标报价费用组成 ★1:餐标:早餐6元/人/餐、午餐16元/人/餐、晚餐及加班15元/人/餐。 ★2:全年服务费20万元。 投标人须按此标准报价,不得更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
14 |
代理服务费请汇至“户名: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帐号:7212910182600212195”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 。
(2)本次招标的内容: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单位1家。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项目经招标人同意并落实财政资金后,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情况,且中标人出具发票后,招标人每季度第一个月十日前支付上一季度合同价款。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1.截至开标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5.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七)关于质疑的说明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招标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招标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
(2)联系人及电话:吕顺朋、王卓; 电 话:0411-84350102、84651708。
(3)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3.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评标办法
附件2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2)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食堂服务管理方案;
6.其他;
7.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以上1-7(6、7除外)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须提供相关资料。以上材料(6、7除外)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八)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无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5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投标人递交的光盘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和ndltf(不加密),刻录光盘时一定要将生成的ndltf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
★3.投标人刻录到光盘中的文件一定要是.ndltf文件格式(不加密),评标时导入的投标文件不是.ndltf文件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投标人制递交的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CA锁签章,无投标人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投标人请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6.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7.与电子报价文件制作相关问题,投标人需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锁加盖电子签章(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及法人章)。
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10.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注:1、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
2、本文件应按规定制作、签署、密封,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为电子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 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有漏项;
(5)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在评标现场要求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评标总得分且项目总体服务方案述得分相同的,按项目经理答辩优劣顺序排列。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招标人审查。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服务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书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向招标人提供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
4. 若中标人在协议期限内遵守协议规定,服从招标人管理,为干部职工提供满意服务,无重大差错和事故,协议期满,与招标人债权债务结清,招标人验收无误后撤离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将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9900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甲 方:大连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邮 编:
乙 方: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邮 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甲方选聘乙方对提供餐饮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本合同金额:
早餐单价: 元/人/餐,中餐单价 : 元/人/餐,晚餐及加班单价: 元/人/餐。服务费: 万元/年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连大连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
2、项目类型:餐饮服务
3、座落位置:
4、建筑面积:
5、餐饮管理区域:
第二条:在餐饮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餐饮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餐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食堂卫生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餐饮管理档案资料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在餐饮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由甲方协商确定):
由甲乙方双方协商确定的内容写在此处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餐饮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餐饮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五条注:中标服务费固定不变。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餐饮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项目经甲方同意并落实财政资金后,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情况,且乙方出具发票后,甲方分别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日前支付上一季度合同价款。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用餐人员遵守餐厅用餐秩序,维护餐厅卫生。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餐饮服务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甲、乙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品卫生事件的发生。
(2)乙方派驻的员工应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3)乙方应在餐厅中配备餐厅主管,负责餐厅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乙方员工的需求,及时处理乙方员工的投诉,组织员工改善服务,提高用餐人员满意度。
(4)乙方不得以甲、乙方名义,对外欠货款。
(5)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
第八条 甲、乙两方的权利与义务
以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履行甲、乙两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餐厅的卫生、食品的质量。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将就餐人员的正当意见和投诉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协调处理。
(3)甲方有权就在用餐时间外需临时加餐事宜同乙方协商处理。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关于甲方的安全、环保、卫生规定的培训。
(2)甲方按照本方就餐人员情况支付乙方餐费,包括值班、加班、临时公务接待就餐产生的餐费。
(3)甲方负责水费、电费,燃气费、厨具和餐具的更换及维修费。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丙三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1)项约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用餐人员达到60%以上不满意,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由甲乙方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金普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食堂规模及状况
1.食堂位于大连市金普新区得胜街道办事处院内,就餐人员约90人。
2. 食堂共一层,总建筑面积约249.7平方米,其中后厨面积约91平米。
(二)、服务内容
1.中标人负责为职员提供餐饮服务,包含早餐、中餐、值班人员晚餐及节假日、周末值班人员用餐,还有加班人员用餐。
2.采购人负责提供厨房相关设施设备。就餐场所的日常管理、维护、清扫以及垃圾运送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负责原材料及其他采购人认可的备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工作受采购人监管,进货渠道需经采购人认可。
二、双方承担的费用
1.采购人每月向中标人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全年服务费用为20万元,服务费用包括厨师长、助厨、面点师、洗消工的工资。餐费为政府和个人承担,用餐标准:早餐不低于6元/人/天(个人承担1元),中餐不低于16元/人/天(个人承担1元)。晚餐不低于15元/人/天,每年按250天估算,就餐人数约90人估算。中标人负责临时安排的公务接待用餐,费用由政府承担,按相关规定执行。
2. 水费、电费、燃气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3. 采购人提供中标人工作人员的住宿,尽量为中标人人员提供办公场地,原则上在食堂内部设置。
4. 中标人负责提供职工用餐刷卡系统设施,并负责维修、维保升级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相关标准及要求
1.中标人须保证餐饮卫生安全,并做到营养配餐,口味适合。
2.中标人须根据食堂规模配备适当数量的工作人员,人员数量以能保证食堂通畅运营为准,但主要人员不能低于以下标准:厨师长1名、助厨1名、面点师1名、洗消工1名。
其相关标准为:
(1)厨师长:必须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2)厨师:须具有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3)面点师:须具有具有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4)服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具有团队精神。
餐饮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大连市正规医院体检,持健康证上岗,体检费由餐饮公司承担。招聘服务人员,需办理健康证并报采购人备案方可上岗,严禁未办理健康证进行试岗或健康证未发放上岗,发现1人次扣除当月5%服务费,以此类推。
3.投料标准:
投料标准:早餐6元/人/天,中餐16元/人/天,假日加班及晚间值班15元/人/餐,所提供的菜品不低于以下标准:
早餐套餐:小菜6种、热菜2种、粥2种、牛奶、鸡蛋、豆浆等、面食10种,所有菜品等不允许每人限量。
午餐套餐:荤菜2种(至少一种海鲜)、半荤半素3种、素菜2种、凉菜2种、汤1种、粥1种、水果1种、主食:10种,所有菜品等不允许每人限量。
值班加班餐套餐:荤菜2种(至少1种海鲜)、半荤半素2种,水果1种、主食:4种,所有菜品等不允许每人限量。
4.热菜供餐时须保持温热。
5.食堂产生的垃圾和泔水要及时清理,并倒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禁止出售。
6.采购人可随时对厨房采购的物品数量、质量和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设立意见箱,随时听取就餐人员的意见,尽全力满足他们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
8.设有专人与采购人协调生活改善事宜,并不断听取多数员工意见进行改进。
9.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向就餐人员调查饭菜质量、数量、分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食堂管理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须一年一签)。
五、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
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其他要求(此项为实质性要求):
1、保证餐具数量,严禁以各种理由提供未经清洁、消毒的餐具,发现一次扣除当月1%服务费,对发现的破损、老旧餐具及时更换,每半年更换一次筷子,按种类及时补充数量不足的餐具。
2、满足采购人最低需求的前提下,中标人计划提供的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标准;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内对所发生的用工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等所涉及的责任和事故赔偿负全部责任;
4、中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项目,如报价中没有明确提出不包括在预算内的项目,将被视为在投标人的报价中已包含;
5、中标人必须在每周四前向采购人提供下一周菜谱(2套),采购人选择后执行。
6、如果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而且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向中标人告知不满意原因并且连续3次警告,中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15天内对此仍未有任何改进或无故不能正常开餐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更换餐厅经理及厨师长需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因调换厨师长及相关人员而影响正常供餐的,扣除当月服务费。
7、保证就餐环境干净卫生,及时清理水渍、污渍、油渍,保证采购人就餐环境温馨洁净,因中标人未及时处理导致发生采购人工作人员(楼内所有工作人员)发生摔倒等情况的,中标人负全责。
8、采购食材要确保符合国家食品检测标准,严禁使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材、“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以次充好,保证每日水果的供应量及品质,发现问题一次扣除当月5%服务费。
9、保证餐饮供应的质量及数量,每日早餐供应时间为早08:00—08:30;午餐11:30—12:00。
10、中标人负责每年至少两次的(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烟机、烟道清洗;每年组织至少两次煤气设备设施的检验(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对卫生防疫、食药监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中标人要立即整改;对因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而引发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终止合同。
11、任何争议或投诉,将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各自授权的代表协商解决。双方应将各自任命的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检查清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用具并登记备案,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以便让采购人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12、合同终止时应进行设备清点,如发生争议,根据本合同所有规定的责任条款解决。如由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用具在正常损耗的情况下,中标人不负责赔偿,除非正常使用或中标人工作疏忽所造成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13、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办理或协助采购人办理餐饮相关手续。
注:1.“★”号标记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投标文件无效。
2.未标记“★”号为非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 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早餐单价:6元/人/餐,中餐单价:16元/人/餐,晚餐及加班单价:15元/人/餐;服务费:20万元/年。
3.? 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服务期: 。
6.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7. 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9. 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二、投标报价表
序号 |
服务项目(一) |
费用(元/人/餐) |
1 |
早餐 |
6 |
2 |
午餐 |
16 |
3 |
晚餐及加班 |
15 |
4 |
合计 |
37 |
5 |
服务项目(二) |
费用(万元/年) |
6 |
服务费 |
20 |
注:1.投标报价不可改变,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本价格标准进行服务。
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 (项目名称、包号)
(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条规定。)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食堂服务管理方案
六、其 他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二)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的相关业绩一览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采购时间 |
数量 |
金额 |
单位联系人电话 |
注:1、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评分项中要求的内容
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2、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
3、应急预案
4、投入的食材来源证明
5、信用等级证书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招标人名称)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七、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
附件1: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得胜街道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CG2021-0706 年 月 日
1 |
早餐 (元/人/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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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午餐 (元/人/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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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晚餐及加班(元/人/餐)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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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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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人/餐)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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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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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费 (万元/年)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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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2:
评 标 方 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评标总得分且项目总体服务方案述得分相同的,按项目经理答辩优劣顺序排列。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5、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一)基本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比重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部分 |
10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10 注解: 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餐标合计总价。 |
2 |
针对本项目的食堂管理方案 |
30 |
1.优秀标准:投标人食堂管理方案在合理性、规范性、成熟性方面十分优秀、保洁模式先进、保洁标准很高且流程详尽、各项规章制度十分健全(得30-22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食堂管理方案合理性良好。保洁模式良好、保洁标准基本合理、有部分的规章制度(得21-15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食堂管理方案一般(得14-8分)。 |
3 |
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 |
20 |
1.优秀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十分优秀 (得20-15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较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较好(得14-9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一般(得8-3分)。 |
4 |
食堂经理面试 |
10 |
内容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对本项目的餐饮服务方案、紧急预案及人员配备等内容的讲解,特别是项目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时间要求:3-5分钟。 1.优秀标准:讲解的内容针对性和可行性强,能够充分考虑到招标人的实际情况,方案十分优秀(得10-8分); 2.良好标准:讲解的内容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强(得7-5分); 3.一般标准:讲解的内容一般(得4-2分)。注:未进行食堂经理面试的投标人此项得0分。 |
5 |
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 |
10 |
1、优秀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内容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能很好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10-8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内容比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7-5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内容一般(得4-2分)。 |
6 |
紧急预案 |
10 |
1.优秀标准:投标人紧急预案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餐饮服务模式的成熟性方面十分优秀(得10-8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紧急预案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良好(得7-5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紧急预案一般(得4-2分)。 |
7 |
投入的食材来源证明 |
5 |
投标单位每提供一份食材来源证明得1分,满分5分。 |
8 |
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