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垫江县中医院食堂承包遴选项目 | |
采购编号: | CGB202134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遴选 | |
报名方式: | 现场 |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垫江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6楼 2号学术厅 | |
开标时间: | 2021年 7月20日,北京时间: 8时30分 | |
开标地址: | 垫江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6楼 2号学术厅 | |
采购单位: | 垫江县中医院 | |
采购负责人: | 李仁宏 | |
联系电话: | 023-74512909 |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 ||
开户银行: | 建 行 垫 江 支 行 | |
户 名: | 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 | |
账 号: | 500012736000502062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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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1 | 招标文件 | 垫江县中医院食堂承包遴选文件 |
遴选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CGB202134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承包遴选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
特别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垫江县中医院对其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对遵守开标评标会场秩序及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作出明确承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署该项目的《遵守开标评标会场秩序及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作为书面材料列入备案资料,投标人代表当场如不签署承诺书的,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遵守开标评标会场秩序及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 承诺书(样本) 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或供应商等,下同)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交易,下同),现对以下事项作出郑重承诺并签名: 一、严格遵守开标评标会场秩序 开标评标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服从会议的统一安排,有以下行为的,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并立即主动离场: 1、在开标会议期间,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未在指定位置就座的,随意走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相互讨论、大声喧哗等不听劝阻的。 2、不自觉关闭通信工具铃声,随意接听或拨打移动电话不听劝阻的。(如确需拨打或接听电话,应告知原因并征得会场工作人员同意,不允许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外出拨打电话)。 3、在会议过程中随意发言,或干扰会议正常进行不听劝阻的。(投标人代表如有疑问,请举手示意,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4、未经允许,到评标室干扰评标人员评标工作,对蓄意干扰、破坏和影响会场秩序的。 5、超过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议的(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议,持手持件进入现场)。 二、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 1、我单位和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 2、我单位和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拒绝参与围标串标,决不损害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或采购人等)的合法权益。 3、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本人作为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将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 三、投诉、质疑 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书面形式的投诉、质疑材料,如在投标过程中口头发表不当言论、扰乱会场纪律,工作人员有权将我清退出场,并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名称:食堂承包遴选项目 编号: CGB202134 投标(交易)人单位名称: 承诺人(投标〈交易〉人代表)签名: 承诺人(投标〈交易〉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投标〈交易〉人代表)手机号码: 承诺时间: |
第一部分 邀请函
为给医院职工和广大病员提供舒适安全的就餐环境,医院食堂承包拟公开遴选确定中标人,欢迎有意者前来遴选。
一、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1、遴选项目: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食堂承包遴选项目
2、项目地点: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食堂
3、项目内容及范围:中标人在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监督下进行食堂承包,承包期间自愿服从医院监督。
4、具体内容:向垫江县中医院单位职工、学生、病员提供早、中、晚餐及医院部分公务接待用餐,就餐食物所有原材料均由中标人提供。
5、承包期限:三年,承包人成交后不得再次发包或转包。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除1.6外其余用诚信申明代替,格式见遴选文件最后)
1.1参与遴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殊资格要求(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从事餐饮行业的许可证明。(提供餐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从业人员均具有健康证。(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的食堂管理负责人、厨师长、大锅师傅、小灶师傅、墩子师傅及白案师傅的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余人员在上岗前验证健康证。)
①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公开遴选时须提供原件备查,遴选小组要求核验原件而未提交的,将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遴选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响应文件进行核实,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其承包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查处。
三、保证金
1.支付形式:银行转账,遴选结束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转账信息:单位名称: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
账号:5000127360005020628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垫江营业部。
2.遴选保证金额:10万元人民币,报名时提供缴纳凭证,无法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报名。
3.履约保证金:20万元或同等金额履约保函。承包期满无争议后,无息全额退还。
4.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及要求: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四、遴选有关事项:
1.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7月15日,10:00,垫江县中医院总务科集合,联系人张老师:13594549878.
2.报名及遴选事项
2.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北京时间8:00—8:30。
2.2报名地点:垫江县中医院门诊楼(老大楼)六楼二号学术厅。
2.3公开遴选时间:2021年7月20日北京时间8:30开始。
2.4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
2.5.试菜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74512909
第二部分 具体要求
一、遴选条件
1、医院现有1200多名在岗人员,中标人需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具体用餐人数不特别约定(用餐人数与服务质量以及职工满意度相关,具体用餐情况采购人组织实地踏勘时实地了解)。另有学生、病员及医院部分公务接待用餐。除特殊科室需要送餐,原则上不建议送餐。
2、采购人将现有食堂房屋、餐具、厨具及相应设备交与中标人使用及维护,承包期结束后按清单如数交还。承包期间添置的食堂用具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对现有食堂的布局、装修等进行适当的改造,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承包结束后不赔偿、不补偿。
3、中标人自行承担经营期间食堂消耗的水、电、气费。中标人聘用食堂工作人员所有工资及福利待遇均由中标人承担,所有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资纠纷、意外伤害纠纷等)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每月按时给员工发放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不得低于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额度,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需将每月发放工人工资签字表复印件提供给采购人查看。
4、结算方式:按月付款。中标人每月按照采购人用餐实际消费总额,开具正式发票并附上员工消费汇总清单与采购人进行结算,票据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每周须提前向采购人提供菜谱,指定菜品、自定菜品单价按照中标的商务文件中提供的单价执行,新增菜品价额须经双方共同核价,不得擅自提高菜品单价,不得高于垫江市场价。
6、食堂承包费:每年6-10万元,具体金额以中标文件中的承包费执行,合同签订前缴纳当年承包费用,后续时间每年年初缴纳当年承包费。
7、采购人有权对食堂所用食材质量及进货渠道进行监督检查,中标人所采购用于食堂的食材必须符合、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8、为保证服务质量,中标人在服务配置人员中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人员资质、数量履行合同,在合同期间人员变动原则上不超过20%(其中中标文件中提供的食堂管理、厨师长、大锅师傅、小炒师傅以及白案师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变化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万元。
二、违约责任(请详细阅读)
1、承包期间采购人将每月不定期组织对食堂满意度进行测评,满意度低于70%每下降1%扣当月营业款100元,一年内满意度低于60%累计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采购人每查出一次菜品、调料等过期、变质、变味扣除当月营业款2000元;职工投诉,若调查属实每次扣除当月营业款200元。
3、在合同期内查出食材与下列要求不相符合每次每项扣除当月营业款2000元。
食材品种 |
材 质 要 求 |
肉类 |
具有动植物检验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的鲜肉 |
菜油 |
需提供非转基因压榨型植物油生产合格证 |
米 |
国家认证的二级及以上大米,并提供出厂合格证书 |
面 |
提供高筋粉和低筋粉,国家认证的特级二等面粉及以上并提供出厂合格证书 |
蔬菜 |
新鲜时蔬、不得有发黄、腐烂、变质蔬菜 |
调料及其他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标准,无过期变质 |
4、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未按照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的商务方案中的菜品方案和价格履约的,每次每项扣除当月营业款100元(若需调整价格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若违反,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人不得擅自停业,若违反,采购人将直接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6、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卫生及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保证膳食的质量和卫生。在合同期间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中毒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7、中标人必须执行明厨亮灶,必须做好食堂餐厅区域(含职工用餐区、厨房、洗菜处、凉菜间、加工间、储物室、洗碗室、消毒室、厕所等)的地面、桌椅、玻璃、墙面卫生清洁;对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清三消毒的规程。按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处罚,相关处罚概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8、商务方案和试菜环节得分之和为总分,总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由投标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顺序。
9、本项目总分最高的遴选人作为第一中标人,其次拟定第二、第三中标人。如果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在合同执行期间被解除合同的,依次选择第二、第三中标人。
第三部分 遴选须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参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20日前,参选人以书面的形式向遴选人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不予答复。 |
书面澄清 |
2021年7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所有澄清的内容及答疑补遗均在垫江县中医院网站上公布。澄清的内容对所有遴选人均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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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持部分 |
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回单。 |
3 |
承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承包期间,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有权对食材的材质、进货渠道等进行监管,双方需要紧密配合,服从医院统一管理。 |
4 |
投标文件装订及制作要求 |
(1)投标文件包含资格文件和商务方案两部分: (2)资格文件包含第一部分邀请函中“二、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 (3)商务方案一式三份,其中纸质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档一份。在纸质件封面上标明正、副本的页面均须加盖鲜章,正本文件内签字和盖章须为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电子档要求: ①内容为纸质正本商务方案扫描件; ②所有扫描件放入一个PDF文档,文档内容扫描件顺序须与正本纸质件一致; ③U盘内应无其他资料,U盘无病毒; ④未按要求制作电子档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 (5)资格文件按照“ 资格要求”准备资料,本方案提供了资格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未提供的可自拟; 商务方案按照“ 遴选办法、标准, 商务方案评分表”逐项准备纸质资料,以上资料供评选专家现场打分。 (6)资格文件中的资料与商务方案中的资料相互独立,不能共用,否则视为缺乏相应资料,相应项目不得分。 |
5 |
是否退还参与遴选文件 |
否。 |
6 |
遴选会议程 |
1.宣布遴选会纪律; 2.介绍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 3.公布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递交参与遴选文件的参与遴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参与遴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4.开启参与遴选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5.评审专家审核商务文件并按照评审细则打分 6.公布参与遴选人得分,宣布遴选结果,取前5名进入试菜环节。 |
7 |
遴选评审专家 |
资格文件、商务方案评审专家现场评审依照采购人内控制度组建。 |
8 |
保证金 |
1.支付形式:银行转账。转账信息:单位名称: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231451994147Q;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502号;电话:74681237;账号:5000127360005020628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垫江营业部。 2.遴选保证金额:10万元人民币,报名时提供缴纳凭证。 3.履约保证金:20万元或同等金额履约保函。承包期满无争议后无息全额退还。 4.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及要求: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
9 |
中标结果公示 |
评审出中标人后,采购人将在“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 外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
10 |
异议投诉受理 |
医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23-74515838。 |
11 |
特别说明 |
如因不可抗逆因素、政策因素、国家强规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第四部分 商务方案
一、遴选方案,本次遴选分两个步骤进行:
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文件及商务方案文件,并提交遴选保证金凭证。评审专家对投标人资格文件及商务方案进行打分,每个项目的评分按照评审人员评分的平均数(总分110分)。汇总分数按照高低排序,前5名进入下一步试菜环节,若出现最后并列名次,投标人抽签选出下一步试菜单位。
条件 |
内容 |
细则 |
得分 |
遴选企业资格审核 30分 |
企业规模 (11分) |
企业拥有一级厨师得5分; 企业拥有二级厨师得3分; 企业拥有三级厨师得1分。 提供厨师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厨师证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资料或企业发放厨师工资的银行流水。 备注:以单项最高分计算,不累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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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配有食品冷冻库得2分;(提供照片、冷冻库地址等证明资料) 企业配有食品冷冻配送专用车得1分(提供车辆带牌照照片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企业同时配有食品冷冻库及冷冻配送专用车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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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近5年获得国家级饮食行业协会荣誉得3分; 企业近5年获得市级饮食行业协会荣誉得2分; 企业近5年获得县级饮食行业协会荣誉得1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备注:以单项最高分计算,不累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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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经验 (4分) |
企业经营饮食达10年及以上得4分; 企业经营饮食5-10年(含5年)得3分; 企业经营饮食3-5年(含3年)得2分; 企业经营饮食3年以下不得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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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点 (7分) |
注册地在重庆市范围内得7分; 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不得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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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8分) |
500万元及以上得8分; 200-500万元(含200万元)得5分; 50-200万元(含50万元)得3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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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内容 |
细则 |
得分 |
客 观 部 分 (37分) |
团队人数 (5分) |
食堂服务人员配置总数达到17人得2.5分,超过17人,每超一人加0.5分。低于17人不得分,最高分5分。 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的各岗位人员配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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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主管 (2分) |
具有5年及以上与本项目招标约定的规模条件相似的餐饮企业,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年龄50岁及以下,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调度能力得2分。 具有3-5年(含3年)与本项目招标约定的规模条件相似的餐饮企业,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年龄50岁及以下,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调度能力得1分。 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管理年限以餐饮企业缴付社保为准,年龄高于50岁不得分,低于3年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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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长(5分) |
具有10年及以上与本项目招标约定的规模条件相似的餐饮企业,从事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管理年限以缴付社保为准) 具有5-10年(含5年)与本项目招标约定的规模条件相似的餐饮企业,从事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 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的厨师长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管理年限以餐饮企业缴付社保为准,低于5年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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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中式烹饪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且年龄55岁及以下得3分; 达到中式烹饪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且年龄55岁及以下得1分; 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厨师长的职业资格证复制件,年龄高于55岁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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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锅厨师 (4分) |
具有10年及以上与本项目招标约定的规模条件相似的餐饮企业,从事餐饮工作经验得2分; 具有5-10年(含5年)与本项目招标约定的规模条件相似的餐饮企业,从事餐饮工作经验得1分; 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的大锅厨师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从事餐饮工作年限以餐饮企业缴付社保为准,年龄大于55岁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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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中式烹饪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且年龄55岁及以下得2分; 达到中式烹饪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且年龄55岁及以下得1分; 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大锅厨师的职业资格证复制件,年龄高于55岁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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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灶厨师 (3分) |
具有5年及以上餐饮工作经验得1分,5年以下不得分。 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的小灶厨师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餐饮工作年限以餐饮企业缴付社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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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中式烹饪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水平且年龄55岁及以下得2分。 达到中式烹饪师三级职业资格证水平且年龄55岁及以下得1分。 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的小灶厨师职业资格证复制件,年龄大于55岁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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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案厨师 (5分) |
具有10年及以上白案工作经验得2分; 具有5-10年(含5年)白案工作经验得1分; 5年以下不得分。 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白案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经验以餐饮企业缴付社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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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中式烹饪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水平且年龄55岁及以下得3分。 达到中式烹饪师三级职业资格证水平且年龄55岁及以下得1分。 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白案厨师职业资格证复制件,年龄大于55岁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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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菜品价额(8分)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交的指定菜品价额方案进行评价打分。(指定菜品及价格详见附表,价格按照下浮比例从高到低排列,第一名8分,以0.5分/名递减直至0分,中标人在合同执行中须按照提供的指定菜品价额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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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承包费用(5分) |
食堂承包费用达到6万元得1分,从6万元起每增加1万元加1分,达到10万元5分;最高分5分。 承包费用需在商务文件中写明,须有小写、大写同时加盖投标人鲜章,报价须为整万元数,低于6万元为无效投标。(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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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观 部 分 (13分,此部分打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
自定菜品方案(7分) |
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自定菜品方案(含菜品种类、营养搭配、价格等)打分,中标后按此价格执行。 大锅类3分,特色类(含卤菜、点菜等)2分, 接待用餐 2分。 菜品方案须放在商务文件中,格式自拟,必须包含大锅类、特色类、接待用餐。 拟定菜品及自选菜品价额方案须放在商务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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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方案(3分)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交的对职工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就餐人员的各种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进行打分。 安全管理方案须放在商务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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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经营管理方案 (3分)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交的对职工食堂经营管理方案进行评价打分。 食堂经营管理方案须放在商务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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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以上方案将作为中标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考核依据。
2、请投标人在制作相应文件时,商务文件须严格按照上述表格企业资格、客观部分、主观部分顺序进行装订,每页均须
垫江县中医院食堂承包遴选项目合同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