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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生食堂2021年度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大学学生食堂2021年度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2021年07月09日 15:3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学生食堂2021年度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第三次)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包装容器

采购单位四川大学
行政区域四川省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9日 15:3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曾光(评审小组组长)、刘丽、黄凌凌(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巧樾
项目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1
采购单位四川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老师;028-85990037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巧樾;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1
附件:
附件1川大报告.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3CDSCQXZB-2021-0111S四川大学学生食堂2021年度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第三次)(完整版定稿文件)2021.7.2.pdf

一、项目编号:CDSCQXZB-2021-0111S(招标文件编号:CDSCQXZB-2021-0111S)

二、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学生食堂2021年度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锦泓利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89号附24号1层

中标(成交)金额:7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成都锦泓利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①桶装纸碗;②豆浆纸杯(带盖子、可降解吸管);③纸袋;④牛皮纸碗(带盖);⑤玉米淀粉饭盒(带盖) / ①容积1000ml、厚度0.32mm,250克白卡纸;②容积350ml、厚度0.32mm,250克白卡纸;③21cm 16cm;④容积1200ml、厚度0.42mm,300克牛卡纸;⑤26cm 23cm 4.5cm、容积1100ml、80-85克玉米淀粉基 预估一年购买数量:①90万个;②70万套;③200万个;④3万套;⑤30万套 ①0.2元/个;②0.18元/套;③0.045元/个;④0.8元/套;⑤1.1元/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光(评审小组组长)、刘丽、黄凌凌(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本项目采购代理协议收取,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028-85990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郭巧樾;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巧樾

电 话: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1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i Chuan Qian Xin Tendering and Bidding Agency Co.Ltd 不止专注 更懂托付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邮政编码:610041 电话(TEL):86-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传真(FAX):028-83381268 项目编号:CDSCQXZB-2021-0111S 校方编号:ZFCGHA2021018 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学生食堂 2021 年度一次性餐具采购 项目(第三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国·四川 采 购 人:四川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2021 年 6 月 政府采购阳光宣言 四川乾新践行公平竞争、诚信的核心价值观,诚信于股东、诚信于服务对象、诚信于员工、 诚信于社会。 四川乾新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乾新十戒》和《员工廉洁从业规定》,遵纪守法,强化自律, 廉洁从业,规范经营。 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守商业道德,悉心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权益,开展 公平竞争,努力提供优质、细心、专业的服务,为采购人创造价值,与采购人共同成长。坚持 不懈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求真务实,克己奉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以出 色的效益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四川乾新与服务对象之间是简单的政企、企事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存在个人利 益动机。四川乾新员工追逐阳光下的公司利润和个人价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忠于职责, 恪守《员工廉洁从业规定》。倡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四川乾新不以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合作关系; 2.四川乾新不迷信任何实际存在的或虚构的所谓关系; 3.四川乾新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4.四川乾新不向采购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 5.四川乾新不给采购人及其亲属报销任何费用;不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住房、交通工具、 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采购人及其亲属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 排、出国、留学等提供资金及物资的资助; 6.供应商在参与项目时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 7.四川乾新不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 8.四川乾新、采购人不与供应商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 价格、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四川乾新坚决杜绝以下行为:①乾新员工有行贿倾向、建议等行为;②乾新员工有索贿、 受贿等行为。 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请及时向四川乾新监察部投诉或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严格按照 公司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各采购人及供应商积极宣传本宣言, 了解并自觉践行宣言,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讲求绩效的政采营商环境,共 同推动政府采购行业健康发展。 监察部投诉及举报邮箱:scqxzb shl@163.com 监察部投诉及举报电话:028-62630990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5 第二章 谈判须知...........................................................................................................................................................8 一、 谈判须知前附表......................................................................................................................................... 8 二、 总则........................................................................................................................................................... 15 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 18 (一)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18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内容..............................................................................................................18 (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8 (四) 实质性变动...................................................................................................................................... 19 (五)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9 四、 响应文件................................................................................................................................................... 19 (一)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9 (二)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20 (三)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20 (四)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20 (五)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0 (六) 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20 (七) 联合体谈判(实质性要求)..............................................................................................................21 (八) 响应文件组成(实质性要求)..........................................................................................................21 (九) 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21 (十)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 (十一)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22 (十二) 响应文件的递交..........................................................................................................................22 (十三)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 (十四) 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23 五、 谈判会....................................................................................................................................................... 23 六、 成交事项................................................................................................................................................... 24 (一) 确定成交候选人..............................................................................................................................24 (二) 成交结果.......................................................................................................................................... 25 (三) 成交通知书...................................................................................................................................... 25 七、 合同事项................................................................................................................................................... 25 (一) 签订合同.......................................................................................................................................... 25 (二)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6 2 (三)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6 (四) 补充合同.......................................................................................................................................... 26 (五) 合同公告.......................................................................................................................................... 26 (六) 履行合同.......................................................................................................................................... 26 (七) 付款方式及履约验收......................................................................................................................26 八、 谈判纪律要求........................................................................................................................................... 27 (一)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具有的情形..............................................................................27 (二) 谈判现场纪律要求..........................................................................................................................27 九、 其他........................................................................................................................................................... 27 (一) 询问、质疑和投诉..........................................................................................................................28 (二)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8 (三)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28 (四) 解释说明.......................................................................................................................................... 28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29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格式)...........................................................................32 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3 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4 二、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35 三、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36 四、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7 五、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8 六、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39 七、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40 八、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提供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41 九、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 42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43 一、 谈判函.............................................................................................................................................. 44 二、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45 三、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7 四、 商务应答表...................................................................................................................................... 48 五、 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49 六、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50 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51 八、 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52 3 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53 十、 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54 十一、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5 十二、 报价表.......................................................................................................................................... 56 第四章 资格性证明文件............................................................................................................................................ 5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60 一、 项目概述................................................................................................................................................... 60 二、 采购清单................................................................................................................................................... 60 三、 ※物资具体要求....................................................................................................................................... 60 四、 ※项目要求............................................................................................................................................... 60 (一) 履行合同的相关要求......................................................................................................................60 (二) 配送相关要求..................................................................................................................................62 (三) 原材料配送要求..............................................................................................................................63 (四) 原材料验收要求..............................................................................................................................63 (五) 价格的确定及执行方式..................................................................................................................64 五、 ※样品....................................................................................................................................................... 64 (一) 样品清单.......................................................................................................................................... 64 (二) 样品递交.......................................................................................................................................... 65 (三) 样品接收.......................................................................................................................................... 65 (四) 样品要求.......................................................................................................................................... 65 (五) 备注..................................................................................................................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 样品测试.......................................................................................................................................... 66 六、 ※商务要求............................................................................................................................................... 66 (一) 履约时间、方式及地点..................................................................................................................66 (二) 合同价款.......................................................................................................................................... 66 (三) 支付方式.......................................................................................................................................... 66 (四) 违约责任.......................................................................................................................................... 67 (五) 解决争议的方法..............................................................................................................................67 (六) 其他要求.......................................................................................................................................... 67 (七) 原件查验.......................................................................................................................................... 68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9 第七章 谈判程序.........................................................................................................................................................70 一、 谈判小组构成........................................................................................................................................... 70 二、 谈判组织................................................................................................................................................... 70 4 三、 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70 四、 评审程序................................................................................................................................................... 71 (一) 审核谈判文件..................................................................................................................................71 (二) 供应商资格审查..............................................................................................................................71 (三) 谈判.................................................................................................................................................. 72 (四) 采购活动终止..................................................................................................................................73 (五) 报价.................................................................................................................................................. 74 (六) 评审方法.......................................................................................................................................... 75 (七) 复核.................................................................................................................................................. 75 (八) 评审报告.......................................................................................................................................... 75 (九)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6 (十)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76 (十一) 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77 第一章 产品供应合同范本(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8 第二章 附件.................................................................................................................................................................82 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82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83 附件三:2021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84 附件四: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85 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大学的委托,拟对四川大学学生食堂 2021 年度一次 性餐具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学生食堂 2021 年度一次性餐具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CDSCQXZB-2021-0111S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预算为 1200000 元; (二)本项目共 1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设置 1名成交供应商。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大学招投标与 采购中心官网(https://cg.sc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五、采购用途:保障四川大学师生 2021 年度食堂就餐物资供应。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含“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产品”); 2.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的,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国家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含“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产 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6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 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每天 上午 9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http://www.qxztb.cn。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1.在本项目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qxztb.cn)购买, 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标书在线购买流程”。 2.报名咨询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01 或 602。 (四)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得转让)。 (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谈判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 目。 九、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谈判当日 9时 30 分-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谈判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本 项目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谈判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本项目 会议室。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大学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官网(ht tps://cg.sc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大学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 联 系 人:卢老师 联系方式:028-85990037 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联 系 人:郭巧樾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11 传 真:028-83381268 电子邮件:scqxzb@163.com 8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200000 元。 2 项目属性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是否享受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作出要求。 3 本项目所属行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4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不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5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通过资格审查且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谈判报价来确 定成交供应商。 8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次谈判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9 谈判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额:人民币 10020 元。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 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函复印件 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未注明项目 编号不影响响应有效性]。 收款单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89 0768 1810 101 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谈判时间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1.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交款账户名 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鼓励供应商以保函代替保证金。若以其他交款方式 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谈判保证金的其他相关规定详见第二章。 3.保证金查询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08 或 609。 10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实质性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要求。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9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 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 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 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 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 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 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 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 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 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 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无效响应处理。 1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 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适用情形:(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 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执行方式: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 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 采购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 10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 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 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 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无线局域网产品、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采 购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商品包装、快递 包装,故不在采购文件中体现相关政策。 15 品牌或者供应商 (如涉及) 若谈判文件涉及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 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 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16 其他强制性规定 (如涉及时作为实质性 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 3C 认证证书在响应 文件中可不提供(谈判文件有要求在谈判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供应商成 交后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3C 证书复印件。 11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7 评审情况的公告 1.所有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评 审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大学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官网(htt ps://cg.sc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予以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 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 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 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 “四川大学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官网(https://cg.scu.edu.cn/sfw_cms/e?pag e=cms.index)”发布成交公告。 供应商成交后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不能及时领取或拒绝领取成交通知 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 递方式将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朱琴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01 或 602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收取标准:按照本项目采购代理协议收取。 2.收取方式: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0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 额:预算金额的 5%。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至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大学。 开户行:建行成都川大支行。 银行账号:51001870469059888666。 注:1.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 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 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 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 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12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1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公告。 23 供应商询问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谈判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答 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谈判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答 复。 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 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乾新招投 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 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人:郭巧樾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82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邮编:610041 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谈判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谈判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谈判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四川乾新招投 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 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未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 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 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 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 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 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 24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 复;对于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由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谈判文件、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 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3.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 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 13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交质疑函(①采用邮寄和快递形式提交的质疑函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亲 自书面签收的为准;②收到质疑函后,进行质疑处理时:书面形式现场提交 的以书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 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③温馨提示:供应商提交质疑选择邮寄或快递形式 时,请先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高效及时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在 质疑函签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的,可主动电话询问我公司相关 事宜)。 联系人:滕德伟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56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邮编:610041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 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 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成交结果 提出质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成交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 追究法律责任等; 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 疑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 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 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 4 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 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 的,其所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地 址:北京市玉渊潭南路晾果厂 6 号都邦大厦三层 邮 编:100142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 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 4 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 26 竞争性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 用。 27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郭巧樾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82 28 谈判过程、结果咨询 联系人:郭巧樾 14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11 29 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联系人:滕德伟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56 30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 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采购代理机 构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1 备注 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其他内容与谈判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须知 前附表为准。 15 二、总则 序号 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亦简称“谈判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 判采购项目。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响应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谈判小组(亦可称为“评审委员会”),仅适用于本 采购项目。 4.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采购的采购人是四川大学。 2.“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货 物及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条件 (实质性要求) 1.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 4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 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注: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 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 16 序号 事项 说明和要求 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 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 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 理与被管理关系。 5 谈判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 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 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 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 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 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 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6 其他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 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 17 序号 事项 说明和要求 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18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 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 价等要求、谈判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 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内容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须包括采购预算及采购方式)、采购需求、采购程序、政 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政策调控范围的)、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 求、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评定成交的标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其他需要规定的事 项。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 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个工作日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大学招投标与采购中 心官网(https://cg.sc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 保证其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 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报名系统将更正通知发送至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 到相应更正通知后,将更正公告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19 3.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 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 以不再提供。 5.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 事项。 (四)实质性变动 1.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 代表确认。 2.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 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 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 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 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 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 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 20 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谈判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四)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 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同时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用。 5.如采购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时按照此条要求执行,并在评审时作实质性审查。 (五)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相关内容。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六)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 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 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 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 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 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 21 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 能修改响应文件。 (七)联合体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八)响应文件组成(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文件一: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2)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格式要求的内容。 2.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九)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数量为准。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报价,在谈判现场由评审委员会通知现场报价(报价表格 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格式详见第三章)。 3.本次谈判采购最后报价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及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 要求进行报价。 4.供应商报价(包括最后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相应服务所 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 5.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是以最后报价表的报价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 (十)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 册装订。 2.本项目供应商只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封面 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日期、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逐页编码。响应 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2 6.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 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7.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8.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 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9.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签字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章代替);竞争性谈判文件要 求响应文件盖章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格式的可由供应商自拟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实质性要求)。 10.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的装订也应按以上要求办理。 (十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本项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 处理。 2.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3.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日 期。 4.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5.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 定密封、签署、盖章后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 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项目编号应当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谈判文件 的项目编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谈判文件的项目编号一致,只 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 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 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 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申请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公章。补充、修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 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 (十四)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并作为报价的一部分。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3.供应商须将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其谈判保证金有效 凭证;若以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提供加盖该供应商公章的保函原件作为有效凭证。谈 判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应按谈判文件要求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4.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5.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 日内全额无息退还,退还时请返还采购合同(原件)2 份,到本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未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 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 为期间不计入退还谈判保证金期限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6)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7)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谈判会 24 (一)谈判会人员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采购人、供应商须派授权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二)谈判会内容 谈判会主持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规定主持谈判会。将按 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谈判会开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主持人宣布谈判会开始并致辞。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是指供应商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 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 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会议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 但不得干扰、阻挠谈判会议工作的正常进行。 4.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谈判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谈判纪律,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5.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采购活动,并退回响应文件。 6.宣布谈判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 以方便进行下一步的谈判活动和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评审结果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大学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官网(h ttps://cg.sc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查询。 (三)电子监控档案 本项目谈判会和评审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六、成交事项 (一)确定成交候选人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本项目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 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 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 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 5.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 成交供应商: 5.1 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5.2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3 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5.4 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5 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二)成交结果 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 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大学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官网(https:/ /cg.sc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公告成交结果。 2.供应商成交后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不能及时领取或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 代理机构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将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 供应商。 3.采购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三)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 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 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 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 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26 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 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5.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 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文件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同组成部分。 6.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后 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 合同编号。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 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 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五)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 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履行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合同顺利完成。 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七)付款方式及履约验收 1.付款方式 1.1本项目付款方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要求; 1.2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 27 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按照合同约定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谈判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 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2.履约验收(实质性要求) 2.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要求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 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谈判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 1~10 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 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二)谈判现场纪律要求 供应商在谈判现场须听从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自觉遵守秩序,不得起哄,大声喧哗;不 得现场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不得干预谈判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独立承担,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九、其他 28 (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具体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因国家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已经完成,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须按照谈判 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 (三)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 信用信息查询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 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 4.供应商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四)解释说明 1.本谈判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 料的外,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响应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 2.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 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 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4.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 要求为准。 29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 性,供应商不涉及的格式可不提供。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响应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 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四、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30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谈判日期: 3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32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格式) 33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 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谈判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谈判,而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适用。 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4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 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 以及合同履约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谈判时适用本证明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5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 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 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 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36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 2020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 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 (4)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 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4)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37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38 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39 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 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40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日期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供应商名称)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主要负 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注:供应商成立时间超过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十年内”;供 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自我单位成立之日起至今”。 41 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提供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产品名称包含“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产品”)复印件; 2.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产品生产厂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含“食品用纸包装、容器 等产品”)复印件。 42 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未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谈判;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注:本部分所要求的承诺函可参照本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43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44 一、谈判函 致: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谈判文 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相应的服务,履约时间 为 。 2.我方承诺:谈判有效期为 ,在此期间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3.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3.5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采购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 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4.完全接受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 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谈判日期: 45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2.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 ;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为: (如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填“无”)。 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我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本项目采购代 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情形。 5.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6.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为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 7.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 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8.我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 的、合法的。 9.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中关于“谈判费用”、“合同分包”、 “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 10.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相关技 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 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已包括合 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1.本项目如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我方参加谈判所提供的产品均满足相关要求,承诺在成 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3C 证书复印件。 46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47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①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自然人谈判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此表,若未填报完善不 影响谈判资质及效力;②空白项用“/”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48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注: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 逐条应答。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 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所有商务要求,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 不接受。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49 五、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物资具体要求、项目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竞争性谈判文 件第五章物资具体要求、项目要求的内容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 应答。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物资具体要求、项目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 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物资具体要求、项目要求所有的 内容,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50 六、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岗位)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51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 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52 八、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说明: 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 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3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说明:①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能享 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不影响响应文件的 有效性。 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成交处理。 54 十、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 注:格式自拟。 55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 谈判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 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 按照谈判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因我公司 自身原因造成取消成交资格或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我司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56 十二、报价表 第 N 轮报价/最后报价(根据谈判实际情况选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名称 序 号 名称 单 位 规格 单价 预估一年购 买数量 单项合计 (元) 备注 一次 性餐 具 1 桶装纸碗 个 容积 1000ml、厚度 0.32mm,250 克白卡 纸 元/个 90 万 2 豆浆纸杯(带 盖子、可降解 吸管) 套 容积 350ml、厚度 0.32mm,250 克白卡 纸 元/套 70 万 3 纸袋 个 21cm×16cm 元/个 200 万 4 牛皮纸碗(带 盖) 套 容积 1500ml、厚度 0.42mm,300 克牛卡 纸 元/套 3万 5 玉米淀粉饭 盒(带盖) 套 26cm×23cm×4.5c m 容积 1100ml、8 0-85 克玉米淀粉基 元/套 30 万 报价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 注: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相应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 格。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并捺印)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57 第四章 资格性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 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 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 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 2020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 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 (4)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 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4)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8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 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1.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 和身份证号码)10 年内(若供应商成立不足 10 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 2.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 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 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 注:①供应商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 1 款的要求,否则将 视为无效承诺;②如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 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响 应。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参与谈判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 (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亲自参与谈判时不需要提供。 59 (九)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 参加谈判时提供本证明书。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十一)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产品名称包含“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产品”)复印件; 2.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产品生产厂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含“食品用纸包装、容器 等产品”)复印件。 说明:①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 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将视为未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 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 关部门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若提供虚假承诺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 成交资格。 ④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 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 的,参照《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17 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 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⑤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⑥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及声明函”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 均有效。 ⑦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 定,不得一概而论。 6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确保四川大学食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平稳运行,实现高校餐饮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严格控制学校餐饮成本构成中的可控成本,尽力降低成本消耗,现根据四川大学食堂的实际需 求,就学生食堂 2021 年一次性餐具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采购清单 序号 类别名称 品种 预估金额 调价周期 1 一次性餐具 纸碗、纸杯等 120 万 每年一次 三、※物资具体要求 类别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规格 单位 预估一年购买 数量 成交供应 商数量 一次性餐具 1 桶装纸碗 约 1000ml、厚度 0.32mm,250 克白 卡纸 个 90 万 1 家 2 豆浆纸杯(带盖子和 可降解吸管) 约 350ml、厚度 0. 32mm,250 克白卡 纸 套 70 万 3 纸袋 21cm×16cm 个 200 万 4 牛皮纸碗(带盖) 容积 1200ml、厚 度 0.42mm,300 克牛卡纸 套 3 万 5 玉米淀粉饭盒 (带盖) 容积 1100ml、 26 cm×23cm×4.5c m、80-85 克玉米 淀粉基 套 30 万 备注: 1、本项目预估金额 120 万,以实际用量和结算金额为准。 2、本项目内的每一项品种都须有报价,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产品报价包含了 LOGO 印刷价格,LOGO 内容在使用过程中再拟定。 4、合同签订后供应价格不随市场波动。供应量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而定。 5、产品含 LOGO,各种标志标识齐全。 四、※项目要求 (一)履行合同的相关要求 1.学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各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如涉及)、税务登记证(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检测或检验检疫 61 报告、本项目的管理层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学校审验,并留复印件存档备查。 2.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合同由学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期满后,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3.成交供应商开始配送起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出现下列违约行为,双方均可单方面解 除合同。 3.1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 3.2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明显的不良诚信记录; 3.3缺货补货不及时、不到位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 3.4经多次沟通协商仍不能解决存在的问题; 3.5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投标时的承诺、公司状况与实际运行严重不符合时; 3.6采购人不按时结算故意拖欠成交供应商货款的行为等(寒暑假或非采购人原因除外); 3.7因产品质量不达标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解除合同后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上 报同级财政部门对供应商依法进行处理,沿用后一位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按照谈判文 件要求签订合同。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采取市场调查、同类比较、现场考察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成 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及时评估成交供应商价格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及时和质量是否稳定。 7.在供货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期回访制度,若发 现成交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学校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学校须立 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达标、 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成交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 以淘汰。 8.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物资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质量致使第三人受 到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第三人的全部赔偿责任。因第三人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的所有费用, 也应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质检部门抽检时,若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 卫生标准而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9.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均不受市场波动因素的影响。单方作出价格调整或停止供 货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0.成交供应商及其所供应的物资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行 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62 11.履行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与采购 人无关。 1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成交供应商单位,对食 堂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成交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严重 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3.建立退出机制。采购人将采取市场调查、同类比较、现场考察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 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及时评估成交供应商价格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及时和质量是否稳定,成 交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违约情况,或学校连续两次对其测评结果 满意率低于 80%,将取消该单位的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并选择后一位中标候选人签订配送 合同,以此类推。 14.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凡有关合同或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不能解 决,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二)配送相关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配送,建立出入库台账,保证每次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派 人员点验计量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在收到物资后,如发现损耗偏高、质量不达标以及 其他有关非正常情况,应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解决问题,及时弥补或更 换。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3.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投标时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 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 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若擅自更换或实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 非成交供应商本单位人员,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所派配送人员(除驾驶员外)须持有健康证明,在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前的原 件查验环节向采购人提供健康证明相关材料。 5.在校园内,成交供应商及其配送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后勤保障部的交通安全规定及有 关管理规定,限速行驶(5 公里/小时),如有违反,发生交通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 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配套设置“学校配送专用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7.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8.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出的数量和时间配送物资,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按量配送, 采购人为了保证生产所需在外采购的同等级物资差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63 9.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他物资。 10.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次配送时向采购人提供有成交供应商名称的一式贰份的送货清单, 并在清单上注明配送品种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且开具 的发票必须与实际货物内容一致,开具的发票商户名必须与成交供应商一致。 11.成交供应商因质量问题所引起退货或调换,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因此的带来 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按量将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采购人为 了保证生产所需在市场采购的同等级物资差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当月结算金额中扣除。 (三)原材料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均配 送至四川大学后勤保障部物资配送站(双流白家川大路江安校区内)。 2.成交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 否则一经查实,成交供应商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4.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5.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6.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7.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 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8.成交供应商需要做到后续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间相互调货,尽量 满足采购人需求。 9.成交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成交供应商具有固 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四)原材料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2.质量安全 2.1成交供应商供应所有货物质量必须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若出现含有添加剂、药残、重金属、有毒物质等超过国家标准, 采购人有权视情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按违约处理,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 律和经济责任。 2.3因成交供应商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 64 规的最新要求规定进行处理,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 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2.4本谈判文件所称质量,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规格、型号、产地、卫生标准、生 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2.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应合格,并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有关部门 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 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4.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能出 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5.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 6.每批货物交货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7.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抽取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一 至两次,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 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8.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 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 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9.货物验收由采购人业务管理方、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 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10.货物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 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11.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 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 止合同。 12.成交供应商按照卫生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五)价格的确定及执行方式 1.合同期内,一次性餐具价格不受市场波动影响; 2.本项目预算为预估金额,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的物资数量和结算价格为准。 五、样品 (一)样品清单 65 序号 样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桶装纸碗 个 5 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样品为一次 性用品,在评审时可能因评审需 要导致损耗(如拆开独立包装、 接触污染等),由此产生的损耗 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补偿 2 豆浆纸杯(带盖、可降解吸管) 套 5 3 纸袋 个 5 4 玉米淀粉饭盒(带盖) 套 5 5 牛皮纸碗(带盖) 套 5 (二)样品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1)所有供应商的样品须按时送达; (2)样品递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迟交的样品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 (三)样品接收 1.接收样品 1.1递交样品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2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中规定递交时间和地点统一接受供应商递交的样品,并做递 交登记,供应商代表需在递交记录上签字确认; 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 的合法权益。 3.供应商在递交样品时必须按照样品清单的要求提供完整包装的产品,否则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将拒收该样品。 4.由采购代理机构对含有供应商单位名称或产品品牌名称、标志,及能暗示出供应商单位 名称或产品品牌名称的文字和图案进行遮盖处理。 5.供应商不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四)样品要求 1.样品递交数量 1.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提交谈判文件中规定数量的样品作为评审及最终验 收的比对依据; 66 1.2样品的生产、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样品规格 按照样品清单要求提供。 3.样品包装 递交样品同时须单独递交一份样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此清单不得附在样品上,未按 要求提供样品清单的样品将被拒绝接收。 4.投标样品退还: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 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交由采购人封存, 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 (五)※样品测试 1.桶装纸碗、豆浆杯、牛皮纸碗:①碗(杯)口和底面不应有凹陷、起皱、卷边不紧、软边、 及毛刺现象;②将 30 克食用油覆盖底部放置 5分钟,然后将 95 摄氏度左右的水加至离碗(杯) 口约 6毫米处,再放置 25 分钟后,产品无变形、起皮起皱、无渗透现象;③印刷图案应轮廓 清晰、色泽均匀、文字完整、关键字清楚,不漏字。 2.纸袋:平整干净、无异物、无异味。 3.玉米淀粉餐盒:①产品无粉尘毛发、无异味、无异物;②顶部和底面不应有凹陷、起皱、 毛刺现象;③样品盛装液体(不低于 50 克)并盖上盒盖后将其倒置不应有液体泄漏。 注: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齐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样品测 试不通过,做无效响应处理。 六、※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方式及地点 1.履约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每日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应配送。 2.履约方式: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进行履约。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为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及相应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是响应项目 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生产、运输、 冷藏、食材损耗、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二次搬运、风险、保险、管理费、税金、国 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支付方式 1.每月 25 日~26 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核对当月货款,凭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到 67 采购人财务部门办理对账手续(遇周末、节假日顺延,寒暑假除外)。 2.结帐依据:双方结算时,成交供应商应附上原始验货凭证及对账清单,双方具体经办人 员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并提供符合经营范围和政策规定的真实有效的发票。成交供应商还 应遵照采购人财务管理需要而制定的结算程序和手续,双方均应妥善保管原始单据,如有遗失 责任自负,对于成交供应商补制的送货单据,即使有采购人验收人员的签字也不能作为结算的 依据(特殊情况例外)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四)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 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 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 迟延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罚款。 4.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 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成交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 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 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 条款无法实现的); 5.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 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在 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8 2.供应商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 全事故,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 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供应商须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承诺内容须覆盖上述 要求,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质量或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 投标认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供应商须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 响应,承诺内容须覆盖上述要求,格式自拟)。 4.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成交供应商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 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 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供货款项。 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7.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8.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服务承诺及 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七)原件查验 1.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与第三方公证处共同组成原件查验小组,查验成交供应商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具体查验内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2.成交供应商须在原件查验环节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对成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 授权书原件和供销合同原件进行查验。 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整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将被视为虚假响应,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意:1.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谈判文 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69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第八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 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70 第七章 谈判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评审标准。 一、谈判小组构成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法组 建谈判小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和评审工作。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由 5人以上单数组 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的身份参加本部 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二、谈判组织 (一)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二)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供应商。 (三)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四)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 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 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71 (二)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 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三)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四)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四、评审程序 (一)审核谈判文件 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的实 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 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2.1 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 2.2 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2.3 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 采购相关规定的; 2.4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2.5 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2.6 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出现本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若出现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情形的,还应注明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具体法律法 规。否则,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 1.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项目基本要求确认谈判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 应商名单。 3.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制,即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4.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 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并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5.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 72 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 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 结果。 6.评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同时在谈判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开。 (三)谈判 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的规 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 判内容。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信息。 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 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3.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谈判有效期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影响 谈判小组评判的; 4.但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评 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4.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4.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4.3响应文件除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4.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 认的除外)。 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意见,确定继续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 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意见中说明原因。 5.本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73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 购人代表确认。 7.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变动的内 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 8.评审委员会变动谈判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 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9.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轮次。 10.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 送评审委员会。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 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 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 11.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 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2.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 则无效。 13.评审委员会经与供应商谈判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 应谈判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14.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 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四)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的(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 第二十七条之规 定,本项目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 2家);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4 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注:①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大学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官网(https://cg.sc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公告,并公告终止的情形。对 于评审过程中终止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谈判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 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②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 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 政部门。 (五)报价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 2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2.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评审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 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 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 线局域网认定产品按照本项目谈判须知表中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谈判最后报价。 6.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6.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 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6.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 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 修正。 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75 6.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 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六)评审方法 以有效最后报价满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 2家)及以上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 交人。 (七)复核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 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 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谈 判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1.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1.2价格计算错误; 2.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3.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谈判结果 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 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 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 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谈判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4.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4.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4.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4.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八)评审报告 1.谈判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 3名(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 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 2家)以 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优先推荐注册地为少数名族地区的 76 供应商。 2.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2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2.4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及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2.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2.6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 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2.7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 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质性及类似效力条件和供 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 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 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 政部门报告。 6.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汇报。 7.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77 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 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 改或细化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 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 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7.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 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8.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9.服从评审现场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10.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 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11.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十一)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 1.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取终端工作人员, 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2.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 3.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 4.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 5.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违 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 6.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绝 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 7.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 78 第一章 产品供应合同范本(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供应期间 。 第二条 产品名称、价格、数量及规格 1.供应产品名称: 。 2.供应产品价格、数量、规格: 3.本合同所列产品价格已包含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费用(含运输费、储存费、装卸 费、税费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运输费、储存费、装卸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4.《产品供应单》签订后,产品购买价格不受市场波动因素的影响。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全部符合下列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 。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含金属、砂石等杂物,如因乙方产品中所含的杂物导致甲方在 加工或食用过程中机械受损、人员受伤,乙方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3.乙方在供应甲方产品的同时应当提供当批次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4.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每批次产品保质期至少还余 。乙方供应的产品不得缺斤少两。 5.乙方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所配送产品进行抽检,若抽检出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当 批次产品。 7.合同期限内,甲方将对乙方所配送的产品随机抽取一至两次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第一次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次送检若检验不合格,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验 合格,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79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方式 乙方必须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包装完好,不得有漏、渗等情况。包装袋 上印有该厂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品名、等级、保质期、《生产许可证》标记等。 第五条 产品供应的方式 第六条 产品的验收 1.乙方所供应产品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 方工作人员对产品数量、规格、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 2.乙方应随货提供该批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证书(如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合 格证等)。如乙方供应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 承担。 3.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方可作为货款结算依据。 第七条 货款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乙方须在每月 25、26 日到甲方财务部门结清当月货款(节假日顺延),甲方 在结算后 日内支付货款。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货款前提供等额 发票。 2.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 30 日内,由甲方 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乙方。 第八条 产品的退货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当批产品,且由乙方承担退货费用: (1)甲方抽检的该批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 (2)国家相关部门抽检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 (3)送检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不合格的。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违约或损失赔偿责任: (1)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 (2)发现乙方有明显的不良诚信记录; (3)缺货补货不及时、不到位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4)甲方发现乙方投标时的承诺、公司状况与实际运行严重不符合时; (5)因产品质量不达标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 80 (6)国家相关部门抽检不合格的; (7)送检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不合格的; 2.甲方不按时结算故意拖欠乙方货款长达三个月的(寒暑假或非甲方原因除外),乙方有权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配送的产品送检质量不合格,则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产品,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当批次货款 10%--30%的违约金(最低 1000.00 元)。 2.如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而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3.如乙方未按时按量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为了保证生产所需在市场采购的同 等级产品差价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款 10%--30%的违约金(最低 1000.00 元)。 4.若乙方供应的产品缺斤少两,乙方应补足不足部分,且应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款 10%--30%的违约金(最低 1000.00 元)。 5.乙方单方作出价格调整或停止供货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按未供货价款 30%的标准支付违 约金。 6.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第三人(就餐者、食堂)投诉,一经查实,对未造成事故的,应向甲 方支付当批次货款 10%--30%的违约金(最低 1000.00 元)。 7.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或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10%--30%的违 约金(最低 2000.00 元),且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第三人向甲 方索赔的所有费用。 8.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 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方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因本合同发生的其他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81 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签的《产品供应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82 第二章 附件 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 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 (由谈判小组发出)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 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更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谈判小组: (签字)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由谈判小组拟定书面形式作出,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代为发出。 (2)发给供应商的“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应删除“谈判小组: (签字)” 一栏,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代替。谈判小组签字的 “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应编入评审报告并存档备查。 83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 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 编号: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更正如 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应按本“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格式回复。 84 附件三:2021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 2021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被评价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序号 测评内容 满意 (3 分) 基本满意 (2 分) 一般 (1 分) 不满意 (0 分) 1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 询问答复 3 质疑答复 4 服务态度 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 供应商名称: (加盖鲜章) 说明:请贵公司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021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意”、 “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栏中选取一栏打“√”,并加盖鲜章。 85 附件四: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86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 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 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 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 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 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 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 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 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 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 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四)实质性变动 (五)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三)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四)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五)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六)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七)联合体谈判(实质性要求) (八)响应文件组成(实质性要求) (九)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十)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十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十四)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五、谈判会 六、成交事项 (一)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成交结果 (三)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事项 (一)签订合同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四)补充合同 (五)合同公告 (六)履行合同 (七)付款方式及履约验收 八、谈判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具有的情形 (二)谈判现场纪律要求 九、其他 (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三)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四)解释说明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提供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判函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商务应答表 五、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 六、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八、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十、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十二、报价表 第四章 资格性证明文件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采购清单 三、※物资具体要求 四、※项目要求 (一)履行合同的相关要求 (二)配送相关要求 (三)原材料配送要求 (四)原材料验收要求 (五)价格的确定及执行方式 五、样品 (一)样品清单 (二)样品递交 (三)样品接收 (四)样品要求 (五)※样品测试 六、※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方式及地点 (二)合同价款 (三)支付方式 (四)违约责任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六)其他要求 (七)原件查验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 谈判程序 一、谈判小组构成 二、谈判组织 三、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四、评审程序 (一)审核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 (三)谈判 (四)采购活动终止 (五)报价 (六)评审方法 (七)复核 (八)评审报告 (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十一)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 第一章 产品供应合同范本(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第二章 附件 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 附件三:2021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 附件四: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