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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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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YHZS-2021-001

二、项目名称: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158580.00(元)山东华杰厨业有限公司滨州市博兴县兴福工业区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结果公告附件1158580详见采购结果公告附件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光旭,翟鋆,胡亚军,吴辉杰,王秉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的60%,小额工程3000元/只。(增值税率:1%,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作调整,含税价格按照国家税务政策相应调整。)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泗洲村对面浙江建工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王秉俊

项目联系方式:18367054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金鹿路269号鹿山时代C幢5楼505室

项目联系人:陈慧

项目联系方式:0571-63155358

2021年05月31日 2021年07月09日



0


附件信息:

  • 报价公告.zip

    5.3M

  • 采购文件(定稿版)5.31.doc

    4.0M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房设备

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YHZS-2021-001

(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陈 慧 电 话: 0571-63155358

2021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6

第四章 采购需求………………………………………………29

第五章 杭州市富阳区采购合同主要条款……………………5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6月23日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HZS-2021-0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5.预算金额:¥3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3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

30.0000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采购厨房设备一批。

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单位使用(配合施工进度)。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6月23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注册为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配置岗位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2)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6)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四、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准备:

(1)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通过初审及终审公示后可成为正式供应商。

(2)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2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

办理流程详见:CA管理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

CA相关热点问题TOP专题页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depk120BkjoVoiMyPhAJ/8QejCnEBiyELHE-ohzp-

(3)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

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8.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 https://www.zcygov.cn/)。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3开标室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东山路3号)(https://www.zcy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泗洲村对面浙江建工项目部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秉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67054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金鹿路269号鹿山时代C幢5楼505室

传 真:0571-63155370

电子邮箱:330440593@qq.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 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155358

质疑联系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92954

九、疫情防控期间投标现场注意事项(按照开标当日疫情情况作具体调整)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要求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前提下,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1.参加现场演示或送达样品的投标人代表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绿码。

2.参加现场演示或送达样品人员应当携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采购文件附件),未提供以上文件不得进入演示现场进行演示或进入样品室

3.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4.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5.进入现场开标后,应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演示完成或样品送达后立即离场,全力保障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

6.若有现场演示环节,投标人须自行携带演示所需的计算机等设备,并准备网络环境;整体演示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

(注: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只允许委派不超过2名代表前来现场参加现场演示或样品送达,现场演示及样品送达地点位于: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东山路3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名称: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秉俊;联系电话:18367054192。

3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4

答疑与澄清: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1年6月16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电话:0571—63155358,传真:0571-63155370,

电子邮箱:330440593@qq.com 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16时前。

5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

工期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

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8

演示时间及地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与开标时间、地点同步。

9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传输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0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1

评标结果公示、公告: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2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 https://www.zcygov.cn/)。

13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313室(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东山路3号)(https://www.zcygov.cn/)。

14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5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6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 2% 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或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可以双方协商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等方式,采用保函形式应提交无条件的履约保函。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30.0000万元。

注: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

19

开标时,如有现场演示环节或样品送达情况,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特别提醒:参加现场演示或送达样品的人员须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否则不得进入演示现场或样品室。

20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及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杭州市富阳区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技术参数。

(三)投标委托

若存在现场演示环节或样品送达情况,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有关条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指定。

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相关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均可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如有必要,将在规定时间内,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发布(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并将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并将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招标方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5.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6.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答疑或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8.采购人不组织所有已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并结合现场考察,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投标人和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3.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或扫描件;

(3)2019年度或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6)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特别声明(格式见附件);

(8)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文件或说明。

2.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

(1)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职员工社保缴纳清单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信文件或说明;

(4)关于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方案等

(5)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详细介绍、合格证书、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认证证书、专利证书(若有)等;

(6)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若有);

(7)投标产品配置表:详细列明投标产品设备清单,完整配置方案及技术指标,必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等具体技术指标,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格式见附件);

(8)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9)备品备件表(格式见附件);

(10)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11)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2)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3)设备投入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4)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15)技术培训、运维保障、售后服务、验收方案的内容和措施;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

(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须用不褪色墨水或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资格文件、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等价格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褪色墨水或电子签名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因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按无效标处理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 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3. 有实物工程量而无报价的,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其他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应列入报价。

5.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的(采购机构在政采云网站“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记录(报价)”模块进行开启报价文件操作视同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方注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开放在线签字确认环节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同意报价,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否则由投标人自己负责,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二)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2.投标有效期应保持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开标

(一)开标准备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与在线电子投标,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二)开标程序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成员,宣布开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3.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主持人宣读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

6.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招标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主持人进行公开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与记录。招标方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开放供应商在线签字确认环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同意报价,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同时由唱标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8.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评标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有效投标人的评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本次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

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请根据相关公告,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采购活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3.本项目严格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将情况报告相关部门,经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的报价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参照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作有效,经投标人确认后(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奇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如需在线询标,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询标澄清。

(二)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4.在开标、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6.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商务及资信技术部分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特别声明: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应当如实填报,因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样品将在抽签标注后进入专家打分环节。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后续评审程序。如项目有样品展示环节,评审专家将首先评定样品分,再根据评标办法进行其他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评审。

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政采云系统询标澄清功能,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审。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6.供应商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者需要现场演示的授权代表未到场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七、无效的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三)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手续的;

(四)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如实填报,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

(六)递交两个或多个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的,或投标报价有选择性的;

(七)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文件(有不响应带▲号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规定、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或其投标内容有重大缺项或者涂改模糊处未作有效修正或者实质性内容表述矛盾歧义,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的;

(八)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九)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有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未响应的;

(十)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不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未有效授权,投标响应函、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部分,未用不褪色墨水或电子签名的;

(十二)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十三)资格文件、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

(十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十五)报价文件中有0报价的;

(十六)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十七)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投标产品或服务不一致的;

(十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十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二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二十一)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的。

(二十二)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二十三)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二十四)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二十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违反采购流程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九、重新组织采购

(一)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重新开展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5.因质疑答复,改变原中标结果,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5条规定处理。

十、定标

(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纸质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尽快签订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采购人将书面报告相关部门。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另行组织采购,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采购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叁份,中标人执贰份,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执壹份,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执贰份。

(二)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或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货款的结算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 2% 计收(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或保险保函等方式,采用保函形式应提交无条件的履约保函);甲方不提供支付担保金。

设备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

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缴纳的,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30%的预付款;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25%的预付款。

第二期支付

项目通过采购人初验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第三期支付

项目验收并通过审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第四期支付

留合同设备总价的5%(不计息)作为保修金,经移交接管部门核实无质量问题,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或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甲方付款前,中标人应出具等额有效、正式、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视为违约。(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

(四)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工作小组进行验收。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函范本详见附件。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及采购过程中针对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细则中的相关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采购人将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活动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质疑,采购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采购文件获取日期及政采云截图。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相应时间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询问函范本:

关于XXX项目公开招标的询问函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项)我公司有以下几点疑问:

询问事项一:(请明确具体内容,并附事实依据。)

询问事项二: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询问日期: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2.各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及资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3.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4.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5.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评分内容及标准

(一)报价评分(40分);

1.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2.报价得分的计算: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40%×100。

(二)商务及资信技术评分(60分);

1.商务及资信技术得分的计算。

商务及资信技术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及资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2.评分细则

商务及资信技术评分细则(6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最高分值

1

综合

实力

投标产品安全性保证
(0-2分)

各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对燃气灶具、不锈钢制品、电热加工设备、排烟通风、高低温冷库系列产品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以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保险单及约定清单为准,每提供一系列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2分

制造商产品制作环境

(0-2分)

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商具备工作生产场地有效期内的环境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类,总悬浮颗粒物(检测报告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单位出具)得2分,没有不得分。

2分

业绩

(0-3分)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相关类似业绩,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3分。(需同时提供合同、相关发票记账联、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三者缺少一项均不得分)业绩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得0分。

3分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0-2分)

根据拟派项目班子成员的结构、专业配备的合理性、人员数量投入的充分性,从业经验等;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1个得0.5分,共1分;
工程操作人员拥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焊接与热切割》,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2分,共1分;
注:拟派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持证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2分

2

技术

水平

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满足情况

(0-10分)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要求,得10分;允许偏离的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标注“★”为重要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标注“★”参数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产品质量保证情况

(0-4分)

投标人具有2020年以来省级或省级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不同厚度的不锈钢原材料(304不锈钢拉丝板、304不锈钢φ38圆管、304不锈钢拉伸后斗侧壁料、304不锈钢轮焊打磨后侧边等)同时符合检测依据为GB/T10125-201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130小时以上)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得0.4分,满分得4分。(报告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4分

技术实力、先进程度

(0-4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装备的技术实力、先进程度[根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清单(折弯机器人设备、激光焊接机冷水机机器人设备、激光切割主机系统控制软件、不锈钢开卷平衡剪码垛生产线设备、630T以上液压设备等设备)需提供生产设备照片及购买凭证(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发票原件,无原件不得分。(0-4分)

4分

项目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0-6分)

据制作工艺规范、检验规范、现场施工规范等情况。
根据各投标人设备进场前工序:水电点位现场测量及符合标准等情况打分(包括施工界面、分墙及水电图要求、具体实施要点、操作细则等)。(0-2分)

2、根据流程方案综合评定打分:a.订单处理流程;b.工程现场复核流程;c.产品生产流程;d.工程进度跟踪确认单;e.售后服务管理流程。相关流程是否符合要求,合理可行.(0-2分)
3、针对本项目的成品设备在运输、保管、就位等保障方案可靠性、完整性。(0-2分)。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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