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7月09日 16:0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便民警务站送餐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9日 16: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8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政府采购网或白碱滩区人民政府网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03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中兴路85号(三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261.4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雅琼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0-6916659 |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克拉玛依市平北六路5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0) 692-26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白碱滩区政务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0-6916659 |
项目概况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便民警务站送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或白碱滩区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BQ-GK-2021-021(1)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便民警务站送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614400
最高限价(元):12614400
采购需求:
:
标项名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便民警务站送餐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2614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送餐服务
备注: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或白碱滩区人民政府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中兴路85号(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3日 10:30
开标地点: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中兴路85号(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平北六路5110号
联系方式:(0990) 692-2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白碱滩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0-6916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雅琼
电 话:0990-6916659
附件信息:
021-招标文件.doc.doc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KBQ-GK-2021-021
采购项目: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便民警务站送餐服务项目
采购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代理机构: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7月9日
关于质疑及资格审查须知
一、质疑须知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有效期内依法向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有效质疑,有效质疑应包括质疑人全称、被质疑人全称、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召集相关责任人研究质疑事项并做出回复,如质疑人对回复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详见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二、资格审查须知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投标报名时,除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项目,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不得通过资质审查等方式拒绝或限制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应在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因投标人未正确解读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导致投标人丧失投标资格或无效中标,应对自己的错误理解负责。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委托,对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便民警务站送餐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便民警务站送餐服务项目 |
1261.44/3年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关联企业投标
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禁止关联企业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或白碱滩区综合信息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4:30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10:00-10:30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中兴路85号(三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2021年8月3日10:30
(六)评标地点: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中兴路85号(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雅琼
电 话:0990-6916659
质疑受理电话: 0990-6916659
报名咨询电话: 0990-6916659
地 址:白碱滩区中兴路85号
(二)采购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江龙
电 话:13519911607
第二篇 服务要求
一、项目具体要求
一、送餐地点、时间
1、快餐在中标人食品生产注册场地加工,必须为当天加工、当天配送,并按采购人要求分别于早、中、晚、夜宵用餐时间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
2、每天早上9点00分~9点30分、中午12点30分~13点00分、下午19点00分~19点30分。
二、服务内容
1、负责每日按时按质按量给规定的警务站服务点配送早餐、中餐、晚餐。
2、采购人有大型警务活动、公务接待、会议等需增加送餐的,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优先增加配送。
3、负责快餐配送后残余食品及物料清理、分类和回收;餐具的清洗消毒。
4、日常出品标准及要求
承包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执行本着:安全、营养、卫生、味好的经营理念,提供出品服务。配备有资质的厨师掌厨,根据季节供应各式菜肴,营养合理搭配,重点推出绿色健康食品,吃得放心, 舒心。
(1)早餐:包含饮品类、蛋类、蔬菜类、面类、粉类、粥类、包子、馒头、油条、杂粮等。
(2)中餐、晚餐:每份套餐配3菜一汤、米饭,包含一个全荤菜、一个半荤菜、一个素菜。遇节假日,应适当调剂经费,提高供餐标准及饮料,或按照采购人要求加餐。
5、配送餐具装具交通工具要求:
(1)提供餐具,一次性餐具及公用餐具都可,做到清洁、卫生、做到一人一份;
(2)采用食品保温箱配送,保温效果要求餐食装箱封盖后6小时内,箱内食物中央温度不低于65℃,单个保温箱具备加锁密封功能,并做到不滴汤、不漏油、不撒菜;
(3)专车配送,根据采购人通知时间,准时送达。
8、每份食物量要求(按季节、按需求调整):
(1)早餐:粥类(400ml每份)、米粉(炒粉或者煮粉3两)、选择性搭配蛋类1个或包子1个或馒头1个或杂粮1种(不少于100g)或饺子(不少于150g)、油条、豆浆、小菜、汤等。
(2)中餐:200g米饭,全荤菜1个(不少于150g,肉类占比不少于80%)、半荤菜1个(不少于150g,肉类占比不少于50%)、素菜1个(不少于150g)、炖汤1碗。
(3)晚餐:200g米饭,全荤菜1个(不少于150g,肉类占比不少于80%)半荤菜1个(不少于150g,肉类占比不少于50%)、素菜1个(不少于150g)、炖汤1碗。
(4)宵夜:粥类(400ml每份)、米粉(炒粉或者煮粉3两)、选择性搭配蛋类1个或包子1个或馒头1个或杂粮1种(不少于100g)或饺子(不少于150g)、油条、豆浆、小菜、汤等。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1、配置专业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职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不少于2名专职送餐人员进行每日三餐的配送。
2、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双证上岗(健康合格证、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品行端正,职业素质好。
3、所有厨师,面点师除持有双证(健康合格证、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外还必须要持有相应等级的厨师证,面点师证书。
4、针对本项目指派一名项目经理,与采购人保持经常性联系,负责安排及全面督导项目的实施、管理及售后服务工作,以减少交流的中间环节。
四、服务质量及卫生标准
(一)承包方按国家食堂和饮食行业的有关规定,依照《食品安全法》、《餐饮行业管理规范》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管理。
(二)严格遵照相关食品安全和其他法律法规等要求规范操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做好食品加工场所日常卫生保洁工作,有效的做好防“四害”工作,确保场所的环境卫生;严格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成品餐运送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因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或受到工商管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处罚,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承包方所配送的食品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做到每一餐足量(每份饭菜数量足量、满足用餐总人数的需求)、质优(质量保证)、味美(色香味俱全)、品种多样化(每天列出供应品种,每周列出下周菜谱,每个月要有新菜品出品)、食材新鲜(新鲜食材当天采购,不售卖隔夜菜)、保质保温。
五、合同期限:三年。
六、报价及结算:
1、因每人每天就餐标准30元为固定金额,为保证员工福利不受侵占,此次招标商务分统一为30分。就餐时间根据实际上下班时间。
2、结算: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一个月一结算
七、费用承担
中标人必须承担的费用应包括:人工费、食材费、餐具费、配送供应服务费、投入 设备车辆费、各项税费、中标服务费、后续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八、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方对提供的货物验收时发生外包装破损、食品外漏等状况时,必须在1小时内进行更换。服务方必须保证所提供食品新鲜不变质以及符合相关卫生质量标准,若造成我部人员因食用报价方提供食品而发生的身体不适,我部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配合相关部门提起公诉。
九、服务期及地点
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年。
2、服务地点: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其他
1、投标人必须承诺自行实施、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不得转让或转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验收: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可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方案、应急方案、规章制度、原材料保障、设备工具配置等等)
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含税金以内的所有费用。
二、付款方式
根据使用方要求和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确定。
三、履约保证金(根据使用方要求)
四、其他
(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将失去投标人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投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标标准
详见附件。报名后,通过邮箱发送。
关于小微企有关说明:
1.1 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1.1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1.2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1.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
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2 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2.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
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2.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 其他说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二)投标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五)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
(八)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九)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通知、修改、补充及澄清,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或白碱滩区综合信息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应及时通知在澄清或修改发布前报名的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建议软面订本,正反面打印,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
(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8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7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正本中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文件须提供原件,其他文件须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现场查验原件的,须将原件携带至标会现场交评标委员会审验。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文档均应用信封密封。
1.2若正本、副本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应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
1.3信封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电报、电话、邮寄、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及时通知所有报名人。
(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或白碱滩区综合信息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电话。
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质疑书数量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4事实依据;
4.5必要的法律依据;
4.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质疑书数量:一式四份。
(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时,未提供新的事实证据或法律依据;
1.4质疑人未参与所质疑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7个工作日内送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2、服务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提供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人员工资、各类社保费用、税费、为保证服务质量所购买或租赁设备的费用等。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服务质量保证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将按失信行为处置。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考核
7.1按甲乙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监督检查。
8、合同争议的解决
8.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8.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9、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0、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0.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0.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0.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合同(格式)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服务内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服务要求及标准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 服务期限:
2.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服务考核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无需填写)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文件
(一)自查表
(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诚信声明(格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四、技术文件
(一)服务方案
(二)同类项目业绩
五、其他文件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
说明:1、商务分统一为30分,经济文件无须填写。
2、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其他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一并封装,具体份数按“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要求准备。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此项目可不填)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商名称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此项目可不填)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分项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注:1)以上内容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致;
2)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4)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文件
(一)自查表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
“必须满足的服务标准”条款自查表
序号 |
“必须满足的服务标准”条款 |
证明文件(如有)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注: 1.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1、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并提供证明材料。(被授权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五)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并附“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务文件
(一)投 标 函
致: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1)投标函;
(2)服务承诺
(3)与此次招标有关的商务、技术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3、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截止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有权决定中标人。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联系电话: 手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一)本公司所属行业为 。(请填写: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二)本公司从业人员 人。
(三)本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二、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或者[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三)售后服务(格式自定)
(以下内容可参考)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自定)
1.免费保修期;
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
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5.制造商的技术支持;
6.其它服务承诺;
7.培训计划。
四、技术文件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以下内容可参考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月 日— 月 日 |
|||
月 日— 月 日 |
|||
月 日— 月 日 |
(二)业绩介绍
同类项目业绩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 合同金额(万元) |
实施 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五、其他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