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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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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市][公开招标]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1-07-09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500202102000122

二、项目名称: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A包:

供应商名称:东营市河口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口区海宁路285号

中标金额:¥1297000元

B包:

供应商名称:东营教师之家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1号

中标金额:¥138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二年 。

服务标准: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标包A:蒋仲、王静、孟庆格、孙晓玲、胡春德、标包B:蒋仲、王静、孟庆格、孙晓玲、胡春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代理费收取A包:¥27752.00元;B包:¥2922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A:东营市河口宾馆有限责任公司(88.5、89.0、90.0、90.0、91.0)、东营市有方宾馆有限公司(83.99、83.99、85.49、85.99、89.99)、滨州中云置业有限公司(77.99、80.99、83.99、86.09、87.99)标包B:东营教师之家餐饮有限公司(91.0、94.0、94.0、94.0、95.0)、山东開渔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80.98、83.98、84.98、86.98、86.98)、滨州中云置业有限公司(77.99、83.99、84.99、85.49、86.99)

2、未中标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

A包:

(1)东营市有方宾馆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报价偏高,导致价格部分得分偏低)

(2)滨州中云置业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B包:

(1)山东開渔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报价偏高,导致价格部分得分偏低)

(2)滨州中云置业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报价偏高,导致价格部分得分偏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营职业学院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联系方式:0546-8060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永信建设工程承包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72号水文局六楼6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9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徐女士

电 话:0546-80896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专家费用支付表

3.业绩登记表(仅B包有)

4.报价表

  • A包报价表.jpg
  • 采购文件.pdf
  • 专家支付表.pdf
  • B包报价表1.jpg
  • B包业绩.pdf
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500202102000122 项目名称: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 招标人: 东营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永信建设工程承包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基本情况说明 第二章 投标人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三章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款 第四章 招标、投标、开标主要时间安排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第六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第七章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 招标人责任 第九章 投标人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 3 - 项目概况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 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东营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7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00202102000122 项目名称: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计划投资268.8万元/年,其中A包129.8万元/年,B包139万元/年。 最高限价:268.8万元/年,其中A包129.8万元/年,B包139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分包,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相关材料在开标时提 供);2、A包投标人须有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B包投标人须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投标人须具有满足采购文件各项要求 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财务状 况良好;5、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采购 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 期的除外)】;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 - 4 - 项目兼投不兼中。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可为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进入山东省政 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同时进入东 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行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 否则投标无效。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 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注册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 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 、 地 点 : 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到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 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1年7月8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营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五开标室。 - 5 - 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 人 在 开 标 前 1 小 时 内 登 陆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 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 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 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东营职业学院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联系方式:0546-806133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永信建设工程承包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72号水文局六楼6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9619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徐女士 电 话:0546-8089619 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 6 - 投标人须知 序号 须 知 名 称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名称:东营职业学院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46-8060019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永信建设工程承包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72号水文局六楼6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9619 邮箱:dyyongxin@163.com 3 项目名称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 4 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金额为268.8万元/年,由中标人提供服务,协助招 标人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 5 依据标准 执行相关规定。 6 招标范围 由中标人提供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 作。 7 服务期限 二年 8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出资比例 100% 1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2 投标预备会(答疑 会) 不召开 13 招标答疑事项 2021年6月22日11时前各投标人将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 题上传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1年6月22日18时00 分前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汇总答复后,将澄清答 疑文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发布,各投标人 - 7 - 自行下载确认。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 标人具有约束力。 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7月8日9时00分 1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15 投标(响应)文件提 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y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16 递交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公示期间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标书正本1 份,副本3份,纸质标书必须与原电子投标文件水印保持一 致,不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者按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17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7月8日9时00分 18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19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 价上限值) 268.8万元/年,其中A包129.8万元/年,B包139万元/年 20 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中标结果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 一媒介予以公示,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1 招标文件质疑期限 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 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质疑期内向招标 人、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人质疑必须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并于 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期截止前送达招标人、代理机构,质疑 书除详细写明质疑内容外,还需标注质疑投标人地址、联 系人、电话、传真。传真、邮件、邮寄概不受理。不符合 上述规定的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2 招标文件解释权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3 其他事项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招标人特别说明如 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 - 8 - 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 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 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 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 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 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 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 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东营不见面 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东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 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东营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 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 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东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进 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 交易东营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60.214.233.37: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 tion/hall/login ,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东营网上 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在开标过 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 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 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 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 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 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 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 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 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 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 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 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 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 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 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 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 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 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 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 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 一切后果。 - 9 -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投标人自行配备 软硬件配备。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 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 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 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 10 - 东营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招 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依法接受有关 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一章 基本情况说明 一、项目名称: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工作内容 见采购需求(具体工作内容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三、服务期限:二年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到位。 七、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 (二)招标人发现中标人进行转包、擅自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 消中标人实施项目资格。中标人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招标人支付项目合同 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第二章 投标人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开标时按要求提供); (二)A包投标人须有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B包投标人须有在有效期 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11 -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 员,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 2 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 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 的公证书原件扫描件。 (二)A包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原件扫描件,B包投标人在有效 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原件扫描件(包含“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及“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查询时间符合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 (五)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 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 - 12 - 税申报)原件扫描件【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 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清单)及对应的全部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扫描件【公司 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对应的全部 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扫描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七)提供合法经营书面声明扫描件(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 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件。 (九)投标人所投产品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规定,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扫描件(附件6)。 (十)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 件扫描件,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十一)投标人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属于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附件8),其生 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十二)投标人目前和过去三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件的有关资料原件扫描 件。 - 13 -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系统相应 位置上传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不再需要现 场递交。 鉴于以上要求的各类资信证明中,有的可能因特殊情况难以提供,因此投 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满足本章第二项第(一)、(二)、(三)、(四)、 (五)、(六)、(七)、(八)款的要求,否则不准参加投标;其余各款如 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时,可以继续参加投标,但是在选择确定中标人时,将 作为综合参考因素。 第三章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款 按照规定要求,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 具体条款如下: 一、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同时报名【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 、 东 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站 (http://ggzy.dongying.gov.cn/)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 答疑材料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下载确认;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投标文件; 三、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的; 五、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 理人印鉴; 六、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 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限值;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开标一览表中不得有两个(含)以上投标总报价; - 14 - 九、投标人承诺项目完成时间,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一、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符合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范围,不得低于企业成 本报价或弄虚作假低价高报; 十三、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四、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十五、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投标文件未全部响应以上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投标文 件。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款必须在本章全部明确。 第四章 招标、投标、开标主要时间安排 一、 招标文件领取 2021年6月15日8时30分至6月21日17时30分,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答疑有关事项安排 (一)各投标人于 2021 年6月22日上午11 时前各投标人将招标文件中需 要明确的事项、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的问题提交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需要明 确的事项及存在的有关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答复意见, 作为招标文件的 补充文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确认。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于开标 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 shandong.gov.cn ) 、 东 营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dycg.dongying.gov.cn)等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 - 15 - (二)若对发出的招标文件没有澄清或修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上传 发布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三)对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核实并 形成书面补充文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招标人若在文件中未明确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值的,补充文件中将 确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上限值。 (五)招标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 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 件。 招标人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本项目预算安排,确定投标人投标 报价上限值A包129.8万元/年,B包139万元/年。 各投标人报价不高于投标报价上限值的为有效报价。 投标人未在要求提交问题的时间内提问,则为认可本招标文件, 对本招标 文件没有任何异议。 投标人必须下载答疑文件,否则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若对发出的招标文件没有澄清或修改,招标代理公司不再上传发布招标文 件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文件。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8日上午9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东营市东营 区东城东三路160号)开标。 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不见面开标大厅 ( http://60.214.233.37: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东营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 16 -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时间非常紧张,质量标准要求高,常规的人员安排计划及工作措施 是不能适应的, 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所投项目特点 和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打破常规,科学组织,努力提高工作效 率,制定系统的、规范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确保实 现项目目标任务。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职工人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公司地址、技术人员状况、经营规模、盈利水平等。 (二)实施所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 (三)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四)投标报价情况:本项目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合价以及相关情况 的说明;报价包括完成招标人要求服务期限内的所有服务的全部价款,如 有其它项目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 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必须是在本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范围内,不得 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更不得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骗取中标。《政府 采购法》规定,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其中标结果无效。同时,依 法处以罚款,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必须是在本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范围内,不得 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更不得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骗取中标。 (五)项目实施方案: 1、对项目的认识、服务定位、总体目标及整体设想 - 17 - 2、服务方案 3、合理化建议 4、运营团队 5、服务保障及服务承诺 6、应急预案 7、服务机构设置及内部管理制度 (六)资格审查材料。 (七)其他增值服务。 (八)资信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y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东 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 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应当在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 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 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三、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是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二、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一)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东 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二)投标人需使用本单位CA锁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三)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 18 - 第六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一、开标 (一)开标会议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 持。 (二)公布投标人。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投 标人。 (三)解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和招标人分别解密投标文件。 (四)公布开标情况。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对投标 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进行公布。 (五)开标过程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确认, 由各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 人应同时持有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 的公证书原件扫描件。 (二)A包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原件扫描件,B包投标人在有效 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名(或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原件扫描件(包含“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及“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查询时间符合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 (五)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 - 19 -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 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 申报)原件扫描件【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 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清单)及对应的全部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扫描件【公司成立 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对应的全部人员 缴费明细表原件扫描件】。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七)提供合法经营书面声明扫描件(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 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件。 (九)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扫描件(详见附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20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详见 附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系统相应 位置上传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不再需要现 场递交。第(九)项若符合可提供,若不符合可不提供。 三、评标 (一)评标会议 1、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本次评 标委员会由 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评委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确定(若招标人代表不参加,则全部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时 评委应严格按评标工作纪律执行,招标人代表凭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参加 评标。 (二)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方 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 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涉及产品技术、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需求等问题出现 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 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 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 约束力。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21 -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 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投产品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依据 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扣 除后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否则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时不予价格扣除。 7、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详见附件),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8、投标人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 ),其生产的产品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9、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应对评标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 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 (三)评标程序 1、评标会议由政府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主持会议议程; 2、政府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纪律; 3、评标委员会应设负责人。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一般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从招标人代表以外的专家中推选产生; 4、按照会议议程,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组织学习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主 持具体评标事宜; 5、招标人代表对招标项目内容情况进行介绍,但不得带有涉及投标人的倾 - 22 - 向和观点,其表决意见应最后发表; 6、招标人登记并填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表,招标人对上述证件及证明文 件进行认真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评标资格,证件及证明文件符合上述要 求的方可参与评标会议; 7、在符合性检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 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8、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 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澄清其投标文件内容。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按照法律规定,在评标期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上限值属 于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无效。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重 新组织采购活动;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必须形成书面结论; 12、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 式投标的行为, 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应无效标处理。对于多家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出现数字雷同、报价规律性等明显串通报价和围标现象时,评标委员 会必须认真查证质询,核实后本招标项目应无效标处理,依法重新招标。评标 委员会对于处理结果必须形成书面结论。 13、如果发现投标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述上错误,则将按下列原则进行修 改: - 23 -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以书面形式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 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 则其投标无效。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投标人加 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以书面确认。 (四)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投标文件必须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 质性要求和条款,否则应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 以上程序全部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方可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按照程序确定评标基准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 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评标标准。本招标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实行百分制,根 据设备(产品) 特点或技术要求,具体分项分值及评定标准如下: 1、投标报价30分 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30%(即价 格权值为30%)。 招标人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本招标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确定本 项目投标报价上限值为A包129.8万元/年,B包139万元/年。 本招标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 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24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招标控制价与评标基准价之间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 在上述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过程 中,对所投产品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且符合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价格扣除 条件的投标报价,以扣除6%后的价格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计算和比 较。 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作为计算价格 扣除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其生产的 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6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的,得6分;否 则,不得分。 3、业绩4分 投标人2018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开标当月经营的同类型 项目业绩(A包客房与会议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4000㎡,B包餐饮经营场所面积 不低于3000㎡),每个项目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以上打分以单个合 同或租赁合同或自由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得分以该项最 - 25 - 高得分为准,不重复加分) 4、项目实施方案 60分 评委从以下内容进行打分,有该项内容的得相应分值,每缺一项该项不得 分。 (1)对本项目的理解认知深度(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认知深度的方案综合评审, 得7-10分; (2)项目整体思路(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整体思路综合评审,得7-10分; (3)服务人员的配备、管理和培训(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服务人员的配备、管理和培训计划综合评审,得7-10分。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0分); 根据投标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程度及完善程度进行综合评审,得7-10 分; (5)服务质量承诺(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日常服务工作质量承诺针对性,切实可行性,提升 项目质量的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得7-10分; (6)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预案(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预案综合评审,得7-10分。 评审投标人方案部分最终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为准。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要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和计分办法, 认真打分,各包进行分项计分,各包总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三名),各包中标候选人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如果多个投标人同一分包得分相同、并列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依次按投标人报 价低者、项目方案得分高者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顺序确定拟中标候选人, 仍不能确定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 如果同一投标人两个分包的得分均为最高时,自动确定为 A 包的第一名,此投标 人 B 包将不再排序。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个人的评标行为负责。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 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就本项目推荐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26 -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个人的评标行为负责。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 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就本项目各包推荐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 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的三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中标人。 四、质疑投诉程序 如果投标人发现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 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详见附件) 第七章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一、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并将中 标结果在山东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 、 东 营 政 府 采 购 网(http://dycg.dongying.gov.cn)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媒体上公告。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加盖公章,政府采购机构作为见证方盖章。中标通知 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 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 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签订合同及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东营市公 共资源交易系统合同备案模块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东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网 上备案。 - 27 - 政府采购合同由招标人(甲方)、中标人(乙方)双方签订,政府采购机 构为见证方, 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等要求和约定 条款相一致。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服务周期:二年。 服务地点: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二)中标人所聘用人员,符合招标人得要求,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工作 服务质量过关,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并由招标人按合 同约定予以处理。 (三)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积极配合,随时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 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中标人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 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问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 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项目验收 招标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 组成项目考核小组,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考核,确保项目顺利实 施,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五)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财政拨款情况凭采购合同及正式发票 支付合同总金额30%; 第二次支付:服务期第二季度根据招标人财政拨款情况凭采购合同及正式 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第三次支付:服务期第三季度根据招标人财政拨款情况凭采购合同及正式 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第四次支付:服务期第四季度根据招标人财政拨款情况凭采购合同及正式 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30%。通过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 注:如服务期间因社会保险(五险)及住房公积金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变化 或人员数量调整,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后进行具体调整,据实结算。 - 28 - (六)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七)违约责任 1、如果本项目服务质量最终达不到招标人服务质量标准,中标人除赔偿 招标人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应向招标人支付10%的违约金。 2、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确定的项目服务内容、人员固定工资,如果更 改,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后,方可更改。 3、项目合同在招标人住所地签定,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 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 4、投标人逾期或中断提供服务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 3‰支付违约 金。超过服务时间后十日内仍不能提供服务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 标人按合同价款的 1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超过约定的服务时间十日内仍达 不到约定质量效果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并由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 1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四、合同的签订、变更及终止 (一)政府采购合同在招标人住所地签订。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 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 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 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 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应首先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 29 - 第八章 招标人责任 一、招标人必须与政府采购机构密切配合、组织好招标活动。 二、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16 号)规 定,招标人在正式开展采购活动之前,将采购需求(包括质量技术标准和参 数)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和东营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潜在 投标人的意见建议,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潜在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包括质量技 术标准和参数)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机构提出 相关意见和建议。招标人经核实,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包括质量技术标准和参 数)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的必须更正。 三、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包括质量技术标准和参数)进行网上公示且无 异议后,方可按照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更改质量技术标准、评标标准、分包 内容等实质性条款。 五、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 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 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 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 不得低于 10%。 六、招标人及政府采购机构必须认真核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 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予作为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对投标 人应一视同仁;确定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中标无效,否则应 赔偿中标人的损失。 七、招标人及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书 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资 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投标人责任 - 30 - 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投标人由于对招 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一 律自负。 二、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一律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字迹要 清楚,项目投标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 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 充、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 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将投标文件交至规定的地点。 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将承包的 项目肢解、分包。投标人中标后项目实际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与投标时所报项目主 要技术人员相符;否则,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 向招标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 七、投标人一旦前来投标,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并 对自己在投标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投标、操纵或恶意串通 投标以及旨在影响投标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应一次性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 费,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 第十章 其他内容 招标人、政府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质量技术标准和数据, 是招标人、政府采购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政府采购机 构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 31 -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 附件: 1、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2、投标人质疑投诉程序 3、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4、岗位配置工资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监狱企业证明函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业绩情况统计表 10、项目质量技术参数要求(采购需求公示) - 32 - 附件 1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东营职业学院: 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山东永信建设工程承包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本次由政府采购机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 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和信誉,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不予退还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所 交纳的保证金,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一)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或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的; (二)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合同的; (三)本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后提出放弃中标结果的(不可抗力除外)。 二、我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决定: (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履行投标期间承诺的所投产品质量免费保修和上门服务年 限的; (二)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接受其相关规定的处理。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33 - 附件 2 投标人质疑投诉程序 各投标人: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接受各投标人的监督,不断提升政府采 购管理水平,针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投标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和投诉。 质疑程序 (一)提起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0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接收方式 为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送达书面质疑时间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 (三)答复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 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投诉程序 (一)提起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 31 -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采购代理 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处理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 32 -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地址: 邮 编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招标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 33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 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 盖公章。 - 34 - 附件 3.1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A包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年 月 日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鉴): 注:1、报价时人工成本费用为固定价格,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变动,否则为无效报价,其他费用由 投标人自主报价,后期不再调整。 2、如服务期间社会保险(五险)及住房公积金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变化,中标人与招标人 协商后进行具体调整,据实结算。 投标人名称 报价 备注 人工成本费用 (单位:万元/ 年) 123.6 此项报价时固定不 变,不得改动 其他费用(单 位:万元/年) 此项包含培训、税金 及其他不可控的所有 费用。投标人自主报 价,不再调整。 投标总报价 (单位:万元/ 年) 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 35 - 附件 3.2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B包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年 月 日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鉴): 注:1、报价时人工成本费用为固定价格,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变动,否则为无效报价,其他费用由 投标人自主报价,后期不再调整。 3、如服务期间社会保险(五险)及住房公积金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变化,中标人与招标人 协商后进行具体调整,据实结算。 投标人名称 报价 备注 人工成本费用 (单位:万元/ 年) 132.6 此项报价时固定不 变,不得改动 其他费用(单 位:万元/年) 此项包含培训、税金 及其他不可控的所有 费用。投标人自主报 价,不再调整。 投标总报价 (单位:万元/ 年) 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 36 - 附件 4.1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A包岗位配置表(月度) 岗位 人数 工资/人/月(元) 小计(元) 总经理 1 10000 10000 行政人资主任 1 4500 4500 前厅部经理 1 6000 6000 收银员 1 3500 3500 服务员 3 3500 10500 资产管理员 1 3000 3000 收档员 2 3000 6000 客房部经理 1 6500 6500 前台领班 1 4500 4500 前台收银 2 4000 8000 客房清扫员 5 3500 17500 客房中夜班 1 2500 2500 保洁员 2 3000 6000 会务经理 1 6500 6500 会务专员 1 3000 3000 维修员 1 5000 5000 合计 25 103000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鉴): 注:此岗位配置工资表已包含聘用人员的保险及各项应有福利等费用,投标时不 得变动,否则按未响应实质性条款处理。 - 37 - 附件 4.2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B包岗位配置表(月度) 岗位 人数 工资/人/月(元) 小计(元) 厨师长 1 8000 8000 占灶厨师 4 6000 24000 传菜员 1 3500 3500 凉菜 2 5000 10000 面点 3 4500 13500 蒸车 2 4000 8000 切配 3 3500 10500 洗碗工 2 3000 6000 打荷 3 3000 9000 前厅主管 1 4000 4000 收银员 1 3500 3500 服务员 3 3500 10500 合计 26 110500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印鉴): 注:此岗位配置工资表已包含聘用人员的保险及各项应有福利等费用,投标时不 得变动,否则按未响应实质性条款处理。 - 38 -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 具体情况如下: 1.(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 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39 -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 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 - 40 - 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 40 -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 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 41 -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 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 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 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42 - 附件 6 监狱企业证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43 - 附件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 单 位的 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44 - 附件8 ******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东营职业学院: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特此承诺。若招标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 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 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45 - 附件 9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 业绩统计登记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列明提供证明资料 备注 1 2 3 4 5 … … … … … … 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类似项目要求填报本表。 附件10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系 2021年东营市政府指定的疫情防控备用基地,在确保高质量完成我 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优化管理,进一步调整理顺国际学术交 流中心管理体制机制,现将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公示如下: 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现聘用人员已经在岗,为保证人员服务质量的 稳定性、持续性性和优化性,在满足招标文件聘用岗位的前提下,本 次招标优先聘用现有工作人员。现有工作人员经中标投标人考核不合 格的,可予以调整。本项目采购招标完成后,由中标投标人负责发放 现聘用人员 2021年 1月至开标当月工资。 一、项目概况 (一)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位于东营市东一路以西, 黄河路以南。一栋以主楼为 8层的客房部,东部 3层的餐饮部,西部 2层的会议中心。 餐饮部:一楼大厅面积 300平,二楼零点 16桌,二楼三楼包间 12个,总容纳就餐人数,400人左右; 客房部:单间 36间,标间 118间,套房 6间,可容纳住宿 300人 左右; 会议中心:包括小型报告厅 5间、中型报告厅 2间、大型报告厅 1间;综合办公区包括办公室、图书馆、接待室、会议室等;可容纳 会议 1600人左右。 (二)招标服务内容: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辅助服务 项目,A包人员 25人名(负责客房部与会议中心),B包人员 26人 (负责餐饮部),辅助招标人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 二、人员要求 辅助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有 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经招标人审核认同后方可上 岗。投标人员工进驻前,投标人应事先向招标人书面提供员工的身份 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等,经招标人审核 同意后方可进驻;未经审核同意的员工不得参与工作(试工人员同样 按此规定执行)。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 得随意调换。 三、项目金额 本项目总金额为268.8万元/年,其中A包129.8万元/年,B包 139万元/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包含服务人员的人工成本费用和其 他费用,其中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金及税金等。 四、项目服务内容: A包: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A包岗位配置 部门 岗位 人数 客房部 总经理 1 行政人资主任 1 前厅部经理 1 收银员 1 服务员 3 资产管理员 1 收档员 2 客房部经理 1 前台领班 1 前台收银 2 客房清扫员 5 客房中夜班 1 保洁员 2 会务经理 1 会务专员 1 维修员 1 B包: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B包岗位配置 部门 岗位 人数 餐饮部 厨师长 1 占灶厨师 4 传菜员 1 凉菜 2 面点 3 蒸车 2 切配 3 洗碗工 2 打荷 3 前厅主管 1 收银员 1 服务员 3 五、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不再续签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撤出,否 则,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相关费用说明 投标人派出人员的工资、保险费用由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投标 人再按照岗位级别标准支付给员工。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经验能力, 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服务。 (二)投标人可去现场勘察,进一步了解项目内容、范围。如有 疑问,可以书面形式询问,放弃查看或询问不清的,视为确认现场环 境、范围、内容所有条件。一旦签订合同,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 解招标人的需求而提出额外要求。 (三)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一支有能力的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应满足各岗位人员最低要求,并能使招标人满意。 (四)投标人需制定针对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应急预案及相关 保障措施等。 (五)投标人应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针对项目,制定相应管理、 工作流程、人员培训、安全防范、巡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 健全各项管理机制, 确保管理运作正常有效无事故。如遇疫情防控、 管理、巡查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各类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六)如投标人实际提供服务与承诺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 成,服务被服务对象投诉,投标人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规定 进行相应记载和处理。 (七)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投标人负责全部工作人员的安全管 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凡发生 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 务纠纷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和赔偿。 (八)员工人身意外 1、投标人员工的事故由投标人全权负责(如:投标人应对其员工 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招标人在投标人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 任的约束。 2、其他保险 投标人与全体服务人员是劳动关系,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 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 费用,投标人对此全权负责。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