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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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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农村义务(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2021-2022年农村义务(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农村义务(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ZDGX-2021-177
  • 采购预算: 15,479,000元
  • 最高限价: 15,479,0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1-07-12 至 2021-07-13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观山湖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
  • 项目联系人:潘老师
  • 联系电话:0851-84113663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郑云、周超阳
  • 联系方式:17785400296
  • 五、附件

  • 需求文件.pdf
发布时间:2021-07-09
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 2021-2022 年农村义务(学前)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2021 年 7 月) 项 目 序 列 号 : 项 目 名 称 : 2021-2022 年农村义务(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 采购项目 采 购 方 式 : 公开招标 采 购 类 别 : 货物 项 目 编 号 : ZDGX-2021-177 采 购 人 : 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 详 细 地 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 2号楼 10 楼 联 系 人 : 潘老师 联 系 电 话 : 0851-84113663 代 理 机 构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 C座 19 楼 11 号 联 系 人 : 郑云、周超阳 联 系 电 话 : 17785400296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以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 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任意三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 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项目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2]56 号),坚持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由区级统一组织“四统”(统招、统购、统配、统送)政府采购,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有效 减少学校在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中间环节,畅通采购渠道,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 安全监管,更好地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涉及的 26 所农村中小学、25 所农村前教育阶 段营养餐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原材料“四统”工作(统招、统购、统配、统送),采购项目为大米、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鲜猪(牛) 肉、蔬菜、蛋禽、牛奶、大豆及其制品、副食调料等。 二、观山湖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需求量(斤) 备注 1 粮谷类(米) 1.标一级米,必须为当年稻谷加工的的新米,无黄粒米及霉变; 2.符合《GB 1354-2018》,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 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3.生产厂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4.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有生产日期、合格证,符合《中华人 530544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 动物性食品 (肉) 1. 新鲜,无注水; 2. 生产厂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明;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21060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3 大豆及其制品 1.在保质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符合 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提供第三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 110530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4 时令蔬菜 1. 新鲜、无农药残留,无腐烂、变质、蛀虫现象; 2.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农残《检验报告》。 663180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5 植物油 (菜籽油) 1.食用菜籽油,非转基因压榨;20L/桶,达到四级,桶装,非转基因 菜籽油; 2.符合《GB1536―2004 菜籽油》,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 合标准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3.生产厂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4.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44212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6 新鲜鸡蛋 1.在保质期内的新鲜鸡蛋; 2.约 50g/个; 3.具有产地认证及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符合 GB 2748-2003《鲜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 求。 110530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7 副食调料 1.散装干杂表皮完整,无蛀叶、虫眼、腐烂变质现象,不得多处破 损; 2.定型调味料无破损腐烂变质、生产厂家有产品合格证,包装无破 损; 3.提供至少十种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的《检验报 告》及相关产品合格证。 22106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三、观山湖区农村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需求量(斤) 备注 1 粮谷类(米、 面、粉) 1.标一级米,必须为当年稻谷加工的的新米,无黄粒米及霉变; 2.符合《GB 1354-2018 大米》,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 标准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3.小麦粉符合 GB/T 1355-1986《小麦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 出具的符合标准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4.生产厂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有生产日期、合格证,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88520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2 食油类 (菜 籽油、动物 油) 1.食用植物油,非转基因压榨; 2.符合 GB 2716-2018《植物油》、GB 10146-2015《动物油》、 GB1536―2004《菜籽油》、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 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3.生产厂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6556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3 大豆及其制品 1.在保质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符合 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要求,提供第 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 37280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4 肉类(猪、牛、 羊、鸡、鱼肉 等) 1.新鲜,无注水; 2.生产厂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明;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70816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5 蛋类(鸡、鸭、 鹅蛋等) 1.在保质期内的新鲜鸡蛋; 2.约 50g/个; 3.具有产地认证及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符合 GB 2748-2003《鲜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 求。 44260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6 牛奶 1. 经认定的定点企业生产的; 2. 符合 GB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的标准。 265560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7 时令蔬菜 1. 新鲜、无农药残留,无腐烂、变质、蛀虫现象; 2.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农残《检验报告》。 177040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餐 8 副食调料 1. 散装干杂表皮完整,无蛀叶、虫眼、腐烂变质现象,不得多处破 8852 全年 200 天,每天一 损; 2. 定型调味料无破损腐烂变质,生产厂家有产品合格证,包装无破 损; 3.提供至少十种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的《检验报 告》及相关产品合格证。 餐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每年按 200 天预测(结算时按实际供应天数计算) 2.交货及安装地点:观山湖区各学校,具体地点业主根据实际需求指定。26 所农村中小学(侨中附小、麦城小学、温水小学、石操小学、云归小学、萝卜小 学、三屯小学、华侨中学、金华小学、林东小学、下枧小学、翁贡小学、苍坡小 学、蒿芝小学、何官小学、下甫小学、金华中学、冒沙学校、林东中学、麦乃小 学、朱昌小学、窦官小学、长冲小学、郝官小学、石硐学校、朱昌中学),总人 数 11053 人;25 所幼儿园(朱昌幼儿园、茶饭村幼儿园、海智幼儿园、名泉艺 术幼儿园、美好童年幼儿园、金色童年幼儿园、金华幼儿园、翁井村幼儿园、童 心幼儿园、建安幼儿园、玉豆幼儿园、小大人幼儿园、新星幼儿园、博雅幼儿园、 文苑幼儿园、今朝幼儿园、百花湖幼儿园、哪嘎村幼儿园、谷腊村幼儿园、三堡 村幼儿园、贝贝幼儿园、星星摇篮幼儿园、小贝壳幼儿园 、温水幼儿园、鸿鹄 金龙幼儿园),总人数 4426 人。 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 验收标准、规范:由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 验收。 三、售后服务 1.包装: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以学校为单位的货物清单供货配送。分别包 装,包 装质量以不散包、防水为标准。每批次货物须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 每件包装需附 随包清单,随包清单标明:学校名称、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货 物单价、货物总价等内 容,以便核对、结算。 2.运输:由中标人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所产生费用及出现任何问题由中标 人全部负责; 3.如遇采购人临时要求送货,须在接到通知后 4小时内配送完毕; 4.供应商须拟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承诺,食品安全计划 等)。 四、质保期 所有食材食用周期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食品食用保质期不低于质保 期的三 分之一,包装上必须有明显的标识能体现生产日期。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实际供应天数每月 5-15 日结算上月账务(具体以签订合同为 准)。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 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汇 票、电汇凭据、银行进帐单等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 10%的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 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 完毕后终止。 七、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 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供应商资格条件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二节 商务要求 3.如遇采购人临时要求送货,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配送完毕; 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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