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澄清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LHQCG2021035604)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招标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编号:LHQCG2021035604),现对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招标文件/表三、评标信息/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运输车辆情况
(一)删除此项评分
2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注: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2021年3月-5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二)项目业绩增加2分
项目业绩 |
5 |
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签订合同,食堂服务案例的服务人次超6000人的,每个得2分,最高4分;食堂服务案例的服务人次超4000人的,每个得0.5分,最高1分。 注:需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服务人次证明(如:合同显示人数或甲方出具的人数证明)、合同期内连续3个月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变更为
项目业绩 |
7 |
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签订合同,食堂服务案例的服务人次超6000人的,每个得2分,最高6分;食堂服务案例的服务人次超4000人的,每个得0.5分,最高1分。 注:需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服务人次证明(如:合同显示人数或甲方出具的人数证明)、合同期内连续3个月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请投标人按照最新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投标。
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