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HZZC2021-G3-000217-GDZC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梧州市顶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梧州市舜帝大道西段1号A3第11幢8号独立交易展示位;
中标(成交)下浮系数:1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重)
服务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食堂1、蔬菜水果类;2、肉禽水产和蛋类;3、干杂货;4、调味料;5、红白案材料;6、其它所有的食品原料(大米、油除外)的2021-2023年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梧州市内设有配送点,能做到及时按时按量按食堂需要配送,并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做到质优价廉。2、双方约定每十五个工作日派遺工作人员一起到梧州市内大型超市了解市场食品价格波动情况,以便核定配送物资基准价。
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标准:1、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如出现以次充好,及食品存在变腐变质等现象,采购方除追究补偿外,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中标方配送资格,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2、配送期间中标方承诺实行应急食品物资配送义务。3、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行“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4、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瑞兰、王璐、梁少呈、林春兰、蒙春见(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金额大约为471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地 址: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
联系方式: 0774-2816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村城东新区太安路B地块128号4楼
联系方式:0774-5038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丽
电 话:0774-5038195
十、附件
无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