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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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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文件编码:0722-216FE4246SZF-2

项目概况

2021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下载获取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7月15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39098

2.项目名称:2021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1,230,000.00)

5.最高限价(折扣率限价):0<投标报价(折扣) 1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2021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

1.0

详见谈判文件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底。

8.服务属性:非长期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有在 信用中国 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许可证扫描件)。
9.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深圳信用网 以及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9日23:00至2021年7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下载路径,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 点击打开 供应商 (页面上方) 在 采购公告 栏点击打开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查找本项目采购公告并点击打开 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谈判应答文件。
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 83938966,电子密钥 83948165,业务受理 83948182,质疑咨询 83948143,预选竞价、网上商城、中介服务超市83948101,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业务和平台技术支持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上报名应答,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 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 或 应标管理 确认邀请 ;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谈判,应再到【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 撤销响应 ;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谈判应答文件,又不参加谈判,应再到【应标管理】 【上传谈判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 撤标 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 应标管理 下载谈判文件 进行谈判文件的下载。
3.应答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 应标管理 上传谈判应答文件 功能点上传谈判应答文件。本项目电子谈判应答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无需前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谈判现场(如项目有要求现场演示的,投标供应商应到谈判现场参与现场演示环节)。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 供应商 投标 操作指南 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7月12日12: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 应标管理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7月13日18 :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 应标管理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不等同于 对采购文件质疑 ,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 质疑 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 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商务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755-88107213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B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0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展庭
    电 话:0755-83004312转103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9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1 2021 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DL2021339098 项目名称: 2021 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 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应答 无效); 2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3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2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参与谈判; 2 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 方式谈判; 3 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应 答方案; 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 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 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7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8 承诺的服务期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10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的; 11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的格式填写"应答书",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项目报价表;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3 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4 谈判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5 谈判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6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应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8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但由集中采购 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除外。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3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 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34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项目整体规划方案 13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专项服务小组人员 配备、配送服务计划(包括配送流程、客户 沟通、缺货补货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 合理化建议等)等方案的响应情况。 评审标准: (1)方案响应内容全面; (2)方案响应内容具体; (3)方案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方案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方案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 100 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 80 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 60 分; 满足以上两项(或以下)要求或未按要求提 供方案的评价为差,得 0 分。 2 质量保证措施 13 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整性 与科学性打分。内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检测、保 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 价)。 评审标准: (1)质量保证方案全面具体,质量保证方 4 法和措施手段得当的评价为优得 100 分; (2)质量保证方案比较全面具体,质量保 证方法和措施手段比较得当的评价为良得 8 0 分; (3)质量保证方案比较简单,具有对应的 质量保证方法和措施手段,方案基本满足要 求的评价为中得 60 分; (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质量保证方案, 或质量保证方案不全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 应急时间响应承诺 5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应急需求 响应时间: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小时(含) 内响应的,得 100 分;2 小时(含)内响应 的得 30 分,超过 2 小时响应不得分。 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均作不得分 处理。 4 技术响应 3 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应急物资下 单后 2 小时内送达得 100 分、4小时内送达 得 50 分,4 小时以上送达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56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每具有以下一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0 分, 最高得 100 分。 1.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通过 ISO20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3.投标人通过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 4.投标人通过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明文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按 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 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4 (一)评分内容: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 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 标人具有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提供食材配 送服务项目业绩且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的, 每提供 1个得 20 分,最高得 100 分。 (二)评分依据: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及 5 客户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文件(评价为 优或满意),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 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4 投标人获得“中国绿色健康产品”荣誉的 得 100 分; 证明文件:提供相应荣誉证书复印件或其他 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或 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 4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6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自有检测室,同时具备农药残留 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及多参数食品安全分 析仪仪器得 40 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有 委托具备 CMA 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 日提供驻点检测服务,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水产、禽类、肉类、蔬菜,并且每日 抽检产品一共不少于 30 个。检测机构须派 驻专业检测人员在投标人处驻点提供检测 服务,并且每日出具加盖检测机构章的食品 快速检测数据单的得 30 分,不满足要求不 得分。 3、食材定期送检:投标人具备针对各类食 材(包括但不限于:肉类、禽类、水产、蔬 菜、水果、粮、油、低钠盐、鸡蛋、纯牛奶、 白砂糖、腐竹、黄豆、面粉、挂面)检测能 力,确保食用的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 准,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前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食材检 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有 CMA 和 CNAS 标志, 每提供一项得 5 分,完全满足得 30 分,缺 一项食材检测报告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针对第一项评分内容,投标人需同时提 供检测室照片、检测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图 片、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共四项证眀文件复印 件作为评分依据。 2、针对第二项评分内容,投标人需同时提 供与检测机构合作证明文件及本项目招标 公告发布前 5日的食品快速检测数据单,且 食品快速检测数据单中须体现检验范围至 少涵盖水产、禽类、肉类、蔬菜,并且每日 的抽检产品一共不少于 30 个。 3、针对第三项评分内容,投标人需同时提 供与检测机构合作证明文件、符合评分要求 6 的食材检测报告及检测费用发票;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清 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 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分内容: 为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 1、每提供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得 17 分,最 高得 34 分; 2、每提供一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得 17 分, 最高得 34 分; 3、每提供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得 16 分,最 高得 32 分; 注:以上累加计分,最高得 100 分。同一人 员不得重复计分。 (二)评分依据: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近三 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 提供的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 得分。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创新、设计)情况 8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名 称须包含:农产品生鲜销售平台、农产品质 量安全追溯系统、食材配送系统、农产品检 测系统、下单管理系统等相关内容),每提 供一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 15分, 最高得 70 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 证书(证书名称须包含:农产品保鲜装置、 农药残留检测装置、农产品加工干燥装置等 相关内容),每提供一个专利证书得 10 分, 最高得 30 分。 证明文件: 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专利证 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 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7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 工具、机器等情况 5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且为冷藏车 辆装置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每提供 1 台得 10 分,最高得 40 分。 2.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得 20 分。 3.投标人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设立的配 送加工场地情况。自有或租赁配送场地 600 0 平方米(含)以上得 40 分;自有或租赁配 送场地 3000 平方米(含)-6000 平方米(不 含)以上得 20 分;自有或租赁配送场地 30 7 00 平方米以下得 10 分;不提供不得分。 证明文件: 1.自有冷藏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保 险、车辆购买发票、体现车辆为冷藏车的证 明文件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 所有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车辆 需在年审期内,以上资料缺一不得分;租赁 冷藏车提供租赁合同、近 3 个月租赁费用支 付凭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体现车辆 为冷藏车的证明文件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 (含车牌号码),以上资料缺一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采 购合同、购销发票及系统使用的车辆跟踪截 图。 3.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 可证,原件备查。 4.自有提供提供房产证、场地图片; 5.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管理办公 室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场地照片以及近 6 个月的租金凭证。 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 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8 环保执行情况 4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 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 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9 服务网点 3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 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 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 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 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 备查)的,得 100 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 (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 的,得 20 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 足要求均不得分。 10 诚信情况 5 依据相关规定:投标人因违法违规被记入诚 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不存在此 类情况的,或虽受过行政处罚但修正行政处 罚期已满,可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得 100 分。 注:以提供《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按投 8 标文件格式所附格式填写)为准,提供的资 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书目录 ?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三、应答书 ? 四、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 ? 五、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 六、谈判报价表 ? 七、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 八、用户需求偏离表 ? 九、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 ?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十一、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十二、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十三、投标人获奖情况 ? 十四、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 十五、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十六、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十七、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 十八、环保执行情况 ? 十九、服务网点 ? 二十、项目整体规划方案 ? 二十一、质量保证措施 ? 二十二、应急时间响应承诺 ? 二十三、技术响应 ? 二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 2021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 服务项目 谈 判 文 件 (项目编号:SZDL2021339098) 采 购 人: 深圳市商务局 采 购 代 理: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采购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SZDL2021339098 项目名称:2021 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 包 号:A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货币类型:人民币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 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应答 无效); 2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3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参与谈判; 2 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 方式谈判; 3 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应 答方案; 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 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11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 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7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8 承诺的服务期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10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的; 11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的格式填写"应答书",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项目报价表;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3 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4 谈判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5 谈判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6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应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8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但由集中采购 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除外。 《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其它关键信息 (1)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12 评分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34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项目整体规划方案 13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专项服务小组人员配 备、配送服务计划(包括配送流程、客户沟 通、缺货补货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合 理化建议等)等方案的响应情况。 评审标准: (1)方案响应内容全面; (2)方案响应内容具体; (3)方案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方案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方案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满足以上两项(或以下)要求或未按要求提 供方案的评价为差,得0分。 2 质量保证措施 13 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整性与 科学性打分。内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根 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检测、保存、 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价)。 评审标准: (1)质量保证方案全面具体,质量保证方法 和措施手段得当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质量保证方案比较全面具体,质量保证 方法和措施手段比较得当的评价为良得80 分; (3)质量保证方案比较简单,具有对应的质 量保证方法和措施手段,方案基本满足要求 的评价为中得60分; (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质量保证方案, 或质量保证方案不全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 应急时间响应承诺 5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应急需求响 应时间: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含)内 13 响应的,得100分;2小时(含)内响应的得 30分,超过2小时响应不得分。 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均作不得分处 理。 4 技术响应 3 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应急物资下 单后 2 小时内送达得 100 分、4 小时内送达得 50 分,4 小时以上送达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56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每具有以下一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0分, 最高得100分。 1.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通过ISO20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3.投标人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 4.投标人通过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明文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按 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 不得分,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4 (一)评分内容: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 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 人具有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提供食材配送服 务项目业绩且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的,每提 供1个得20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及 客户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文件(评价为 优或满意),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 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4 投标人获得“中国绿色健康产品”荣誉的得 100分; 证明文件:提供相应荣誉证书复印件或其他 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或 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 4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6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自有检测室,同时具备农药残留检 测仪、重金属检测仪及多参数食品安全分析 仪仪器得40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有 委托具备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 14 日提供驻点检测服务,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水产、禽类、肉类、蔬菜,并且每日 抽检产品一共不少于30个。检测机构须派驻 专业检测人员在投标人处驻点提供检测服 务,并且每日出具加盖检测机构章的食品快 速检测数据单的得30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食材定期送检:投标人具备针对各类食材 (包括但不限于:肉类、禽类、水产、蔬菜、 水果、粮、油、低钠盐、鸡蛋、纯牛奶、白 砂糖、腐竹、黄豆、面粉、挂面)检测能力, 确保食用的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 供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第三 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检测 报告必须有CMA 和 CNAS标志,每提供一项得 5分,完全满足得30分,缺一项食材检测报告 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针对第一项评分内容,投标人需同时提供 检测室照片、检测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图片、 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共四项证眀文件复印件作 为评分依据。 2、针对第二项评分内容,投标人需同时提供 与检测机构合作证明文件及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前5日的食品快速检测数据单,且食品快 速检测数据单中须体现检验范围至少涵盖水 产、禽类、肉类、蔬菜,并且每日的抽检产 品一共不少于30个。 3、针对第三项评分内容,投标人需同时提供 与检测机构合作证明文件、符合评分要求的 食材检测报告及检测费用发票;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 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 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分内容: 为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 1、每提供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得17分,最高 得34分; 2、每提供一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得17分,最 高得34分; 3、每提供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得16分,最高 得32分; 注:以上累加计分,最高得100分。同一人员 不得重复计分。 (二)评分依据: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近三 15 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 提供的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 分。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创新、设计)情况 8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 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名称 须包含:农产品生鲜销售平台、农产品质量 安全追溯系统、食材配送系统、农产品检测 系统、下单管理系统等相关内容),每提供 一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5分,最 高得70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 书(证书名称须包含:农产品保鲜装置、农 药残留检测装置、农产品加工干燥装置等相 关内容),每提供一个专利证书得10分,最 高得30分。 证明文件: 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专利证书 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 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7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 具、机器等情况 5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且为冷藏车 辆装置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每提供1 台得10分,最高得40分。 2.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得20分。 3.投标人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设立的配送 加工场地情况。自有或租赁配送场地6000平 方米(含)以上得40分;自有或租赁配送场 地3000平方米(含)-6000平方米(不含)以 上得20分;自有或租赁配送场地3000平方米 以下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证明文件: 1.自有冷藏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 车辆购买发票、体现车辆为冷藏车的证明文 件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所 有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车辆需 在年审期内,以上资料缺一不得分;租赁冷 藏车提供租赁合同、近3个月租赁费用支付凭 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体现车辆为冷 藏车的证明文件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 牌号码),以上资料缺一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采购 合同、购销发票及系统使用的车辆跟踪截图。 3.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 证,原件备查。 16 4.自有提供提供房产证、场地图片; 5.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场地照片以及近6个月 的租金凭证。 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清 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8 环保执行情况 4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 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 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 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9 服务网点 3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 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 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 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 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 的,得 100 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 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 得 20 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 均不得分。 10 诚信情况 5 依据相关规定:投标人因违法违规被记入诚 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不存在此 类情况的,或虽受过行政处罚但修正行政处 罚期已满,可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得 100 分。 注:以提供《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按投 标文件格式所附格式填写)为准,提供的资 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其它关键信息 一、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 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 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 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 17 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二、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 财购〔2017〕42 号)的规定,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 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 10%。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 的,价格扣除和价格上浮一并执行。 三、其他说明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号)品目清单范围的,应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 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适 当评审加分。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 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 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18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文件编码:0722-216FE4246SZF-2 一、项目概况: 2021 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 台(www.szzfcg.cn)下载获取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应 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39098 2.项目名称:2021 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1,230,000.00) 5.最高限价(折扣率限价):0<投标报价(折扣)≤1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2021 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 1 项 详见谈判文件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底。 8.服务属性:非长期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 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 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有在“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9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 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许可证扫描件)。 9.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 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四、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1 年 7 月 9日 23:00 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下载路径,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点击打开“供 应商”(页面上方)→在“采购公告”栏点击打开“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查找本项目采购公告并点 击打开→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 1001 号锦峰大厦 22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谈判应答文件。 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 83938966, 电子密钥 83948165,业务受理 83948182,质疑咨询 83948143,预选竞价、网上商城、中介服务超市 83948101,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业务和平台技术支持 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www.szzfcg.cn)上报名应答,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 (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 又不参加谈判,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 20 谈判应答文件,又不参加谈判,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谈判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 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先办理注册 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文件的下载。 3.应答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深圳社会代理机构 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谈判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谈判应答文件。本项目电子谈判应答文件最大容 量为 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无需前往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谈判现场(如项目有要求现场演示的,投标供应商应到谈判现场参与现场演示 环节)。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供 应商—投标—操作指南”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 年 7 月 12 日 12: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 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 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 年 7 月 13 日 18 :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 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 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 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 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 1001 号锦峰大厦 22 楼。根据《深圳经 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 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 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 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 一平台(www.szzfcg.cn)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商务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755-88107213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 22B 21 联系方式: 0755-83004312 转 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展庭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 转 103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2 第二章 项目要求 一、实质性响应条款 序号 具体内容 1 项目技术要求 (一)质量要求 1.所有送货产品必须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三证齐全; 2.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 24 小时内收成,必须提供检测报告书,保持较好色泽及 新鲜度; 3.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的当天 12 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要求必须由正规 肉联厂提供的鲜肉; 4.所供冷冻类、干货类及饮料等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 是在保质期内。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如送的货物有 不符合要求的,将提出书面警告,达到三次的书面警告,采购方可解除其供货合 同,由中标商后的备选供应商接替。 5.熟食类需提供熟食类加工相关许可证。 6.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可退货或换货。 (二)数量要求 投标人和采购人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 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 的送货清单 ,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三)送货时间要求 一般为当天上午 7 时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如使用方验收 不满意,供应商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供货方如送货迟到超过 30 分 钟以上将提出书面警告,达到三次书面警告,采购方可解除其供货合同,由中标 商后的备选供应商接替。 (四)价格要求 1.原材料产品以中农网每月 5、15、25 号公布的海吉星批发市场的批发价格取平 均值为对应物资的基准价 (对中农网上没有海吉星批发市场价格的品种,参照福 田农批市场的批发价作为基准价;对中农网上无价格公布的品种,以采购人市场 调查的市场批发价作为基准价)。 2.所有物资的结算时价格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 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 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3.结算时价格=基准价 X 折扣(完税后)。 4.投标人要据自身的实际能力,以中农网每月 5、15、25 号公布的海吉星批发市 场的批发价格取平均值为对应物资的基准价的基础上,如实报出折扣率(完税 后)。 23 如投标折扣率为九折(0.9000),即:“投标书编辑软件”---“填写开标一览表” 的部分内容填写如下图: 2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底。 (二)服务地点: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内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支付上限)50%的预付款; 2、2021 年 9 月 30 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支付上限)30% 的款项; 3、2021 年 12 月底之前,支付“本项目合同期限内容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的尾款; 4、本项目总支付款项最高不超过 123 万元,超过 123 万元的不予支付。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二、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1,230,000.00) 最高限价(折扣率限价):0<投标报价(折扣)≤1 三、项目技术要求 (一)质量要求 1.所有送货产品必须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三证齐全; 2.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 24 小时内收成,必须提供检测报告书,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 3.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的当天 12 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要求必须由正规肉联厂提供的鲜肉; 4.所供冷冻类、干货类及饮料等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供应 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如送的货物有不符合要求的,将提出书面警告,达到三次的 书面警告,采购方可解除其供货合同,由中标商后的备选供应商接替。 5.熟食类需提供熟食类加工相关许可证。 6.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可退货或换货。 (二)数量要求 投标人和采购人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 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 24 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三)送货时间要求 一般为当天上午 7 时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如使用方验收不满意,供应商必须 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供货方如送货迟到超过 30 分钟以上将提出书面警告,达到三次书面警告,采 购方可解除其供货合同,由中标商后的备选供应商接替。 (四)价格要求 1.原材料产品以中农网每月 5、15、25 号公布的海吉星批发市场的批发价格取平均值为对应物资的基 准价(对中农网上没有海吉星批发市场价格的品种,参照福田农批市场的批发价作为基准价;对中农网上无 价格公布的品种,以采购人市场调查的市场批发价作为基准价)。 2.所有物资的结算时价格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 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3.结算时价格=基准价 X折扣(完税后)。 4.投标人要据自身的实际能力,以中农网每月 5、15、25 号公布的海吉星批发市场的批发价格取平均 值为对应物资的基准价的基础上,如实报出折扣率(完税后)。 如投标折扣率为九折(0.9000),即:“投标书编辑软件”---“填写开标一览表”的部分内容填写如 下图: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底。 (二)服务地点: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内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支付上限)50%的预付款; 2、2021 年 9 月 30 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支付上限)30%的款项; 3、2021 年 12 月底之前,支付“本项目合同期限内容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的尾款; 4、本项目总支付款项最高不超过 123 万元,超过 123 万元的不予支付。 五、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 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 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25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提交及认定: a.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提交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提交(邮箱地址:dept2@zgyd11.com); b.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除非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 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 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6.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 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 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 险。 26 第三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采购邀请函 2 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 3 谈判应答文件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 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具体操作为登 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用“应标管 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谈判应答文件。 4 履约保证金 无 5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向招标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 整(?19,900.00)。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至: 开户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银行帐号:1101365102550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中电支行 二、总 则 1、谈判说明 本谈判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相关 规章、规定,通过谈判来择优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定义 2.1“采购人”也称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系指为了使谈判规范有序进行,经商采购人,对供应商作出的一系列 约束文件; 2.5“谈判应答文件”、“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编制一系列文件,及供应商在谈判过程 为响应谈判专家组要求形成的双方认可,并经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有效的文字资料。 2.6“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谈判应答 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备条件:(见前附表第 3项); 27 4、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谈判应答文件与递交谈判应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组成 5.1 采购文件除以下内容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谈判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 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 项目要求; 第三章 谈判须知;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文件格式; 第五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 3天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谈判损失自负。 6、采购文件的修改 6.1 采购文件发出后,在谈判结束前任何时候,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6.3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中国远东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相 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四、谈判应答文件 7、谈判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7.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谈判应答文件均应用 中文。 7.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谈判应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谈判应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证明资料的要求 8.1 谈判应答文件应当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应答书 4)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 5)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6)谈判报价表 7)供应商情况介绍 8)用户需求偏离表 9)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 10)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1)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2)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3)投标人获奖情况 1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28 15)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6)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7)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18)环保执行情况 19)服务网点 20)项目整体规划方案 21)质量保证措施 22)应急时间响应承诺 23)技术响应 2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8.2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评标信息、具体技术要求及商务需求的相关内容提供证明资 料,作为谈判应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证明资料内容为外文的,必须同 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内容仅供参考。证明资料的尺寸和清晰 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 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谈判应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 8.3 供应商可以提供证明应答技术方案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 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以证明 供应商响应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投标产品从采购单位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 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谈判应答文件技术规格已对采购单位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 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应答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 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 (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 (6)对项目评标信息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纳税情况、银行资信等级和资金流状况等内容以 及初审中涉及的资质证书,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上述证明材料 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 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有权认 定其谈判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按谈判应答无效处理, 涉及评分的则予以不计分处理。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 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 理。投标资料异常核查范围为:质疑函、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被质疑供应商答辩说明、被质疑资 料原件、被质疑资料相应官方查询渠道查询到的信息等。以下情形可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资料无效: (1)被质疑供应商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资料原件核对,且不能合理说明的; (2)被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资料不一致的; (3)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信息与在相应官方查询渠道查询到的信息不一致,且不能合理说明的。 8.4 谈判小组有权对以谋取中标(成交)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 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供应商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或查实,除扣分或谈判应答响应无效外,集中采购 机构可视情况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8.5 采购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 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谈判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中 29 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中标(成交),由谈判小组来评判。 8.6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货物或服务应答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 套以上的应答方案。 8.7 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若原有资格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供应商提供年审证明的 可按原资质投标;若供应商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9、谈判价格(谈判报价) 9.1 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9.2 供应商的总报价为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含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 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设备、管理、维护、安装、调试、利润、税金、包干 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采购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项目实施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 因素)、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采购需求中未具体列出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费 用。 9.3 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见第二章项目要求)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 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供应商在应答文件“谈判报价表”中列明的谈判价 格(谈判报价)为依据(供应商要自行承担漏算、漏报的风险)。 9.4 除非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项目清 单(若提供的话)中列出的需求项填报谈判价格(谈判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价格项目,在实施后,采 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谈判价格(谈判报价)内。 10、谈判货币及合同价格 10.1 本项目的谈判应以人民币计。 10.2 供应商谈判报价总额一经成交后,即作为该项目的中标(成交)价格。 11、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 11.1 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均 保持有效; 11.2 特殊情况下,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于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 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 11.3 中标(成交)单位的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 及保修结束。 12、谈判担保 12.1 自 2019 年 8 月 15 日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所有采购项目停止收取投标 保证金,同时将为所有注册供应商开放投标权限; 12.2 保证金咨询电话:0755-83948155。 13、谈判应答文件书写 13.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投标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谈判应答 文件)须由供应商根据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zbs 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 编制【要求下载安装《投标书编辑软件》及其配套软件,使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系统 (http://www.szzfcg.cn),然后在右侧的“相关链接”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 Adobe Reader 7.0 以上版本】。 13.2 供应商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 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 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 B 包的投标书。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 30 投标文件。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 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 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5)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备注:上述“投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 对谈判应答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6)供应商在编辑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时,在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 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应答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填写完投标文件后,要检查 每一个章节中图片的清晰程度,如果图片中字体的笔划不连贯,难以辨识的,请及时更换,以确保图片清 晰可辨,因为无法辨识的图片将导致对该投标文件不利的评定。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 件无效。 (8)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 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 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采取 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供应商不得 对此持有异议。 以上九条,如有违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不接受该投标文件。 13.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谈判应答)概不接受。 13.4 经投标人电子秘钥加密的投标文件(谈判应答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31 五、递交谈判应答文件 14、谈判应答文件的密封 14.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加密投标书”按钮进入加密界面,对投标书进 行加密,也可单独使用“深圳政府标书加密软件”(一般是与投标书编制软件捆绑下载)进入加密界面进 行加密,无需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 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图所示: 14.2 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ZBS)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ZBS)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 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 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 15、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与截止时间 32 15.1 本项目实施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 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用“应标管理”—》“上传 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司的机构管理员在 “系统维护”—》“修 改用户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在工作日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如果确有困难, 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政府集中采购 机构 501 政府采购技术支持服务室。 1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项目将不被允许上传谈判应答文件。 15.3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以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谈判应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在项目延期后,出于投标文件的保密考虑, 建议供应商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 15.4 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应答文件后,在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并 重新上传谈判应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仅接受供应商最近上传的谈判应答文件。供应商也可在网上进行 撤销投标的操作。 15.5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上传谈判应答文件。 15.6 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谈判应答文件。 15.7 谈判应答文件不退还。 六、谈判 16、谈判要求 16.1 本项目谈判小组将于递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一定时间内即开始进行谈判; 16.2 谈判小组为 3人以上(含 3 人)的单数;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谈判。 17、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 17.1 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 按应答无效处理,不得进入谈判: 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表》。 18、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8.1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应进 行澄清、说明。 18.2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方案进行相应 的调整。 19、谈判方式及程序 19.1 本项目的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按照竞争性谈判规则要求, 本项目的谈判为三轮,具体顺序为:第一轮报价(谈判)—>第二轮谈判—>第二轮报价—>第三轮谈判—> 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应答文件中的报价及承诺内容即为投标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谈判)承诺。 19.2 具体谈判程序如下: 19.2.1 第二轮谈判:供应商上传谈判应答文件后,应在开标时间后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 府采购统一平台,点击网上谈判菜单,进入本项目的网页,查看公告栏;公告栏中将提示供应商按照系统 随机抽取的谈判顺序依次进行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将视情况拨打供应商电话进行沟 通(如谈判小组认为无必要,将直接跳过与相关供应商沟通的环节); 19.2.2 第二轮报价:第二轮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将启动供应商第二轮报价程序(网上系统将有相关 提示);开始报价时,公告栏会提示“报价开始,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价”;供应商的报盘时间为 10 分钟,只能提交一次报盘,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此次报盘为第二轮报价,如有谈判过程中需要补充说明的 33 事项,可在网上系统的“服务承诺”及“附加说明”栏中进行填写;所有供应商都提交报盘或报盘时间截 止将结束报盘,谈判小组有权酌情延长报盘时间; 19.2.3 第三轮谈判,具体操作方法与第二轮谈判一致; 19.2.4 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具体操作方法与第二轮报价一致; 19.2.5 谈判开始前将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各供应商最新的承诺及报价排名,但不得 透露每一家供应商的具体报价及技术资料; 特别提示:排名是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列,即系统显示的排名第一的是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在“供 应商—投标—操作指南”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19.2.6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 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19.2.7 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七、中标(成交) 20、应答无效 2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作应答无效处理: 具体内容见《符合性审查表》。 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所有条款及“最终谈判价格(谈判报价)超过报价最高 限额” (视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审查项)均为应答无效条款。对不 属于应答无效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应答无效的理由。投标人若有一条 审查不通过则按应答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审查。 21、中标(成交) 21.1 谈判小组依据本须知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价格 等谈判结果并按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本采购文件评标信息的相关内 容)。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1.2 谈判小组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受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 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2、谈判结果公示 22.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http://www.szzfcg.cn)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谈判 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 监督电话:0755-83948143。若在公示期内未提 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结果。 22.2 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中标(成交)通知书 23.1 采购结果公告公布以后, 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http://www.szzfcg.cn)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咨询 电话:0755——83948100,83948149,83938544)。 23.2 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3 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吊销中 34 标(成交)通知书或终止采购合同。 八、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24、合同授予标准 24.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2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5.1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应答 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 25.2 中标(成交)供应商如不按前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有充分 的理由废除中标(成交)结果并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供应商同时还应承担相应法律与经济责任; 25.3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 给他人。 26、履约担保 26.1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见前附表第 26 项)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6.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主管 部门废除中标(成交)结果,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27、合同的备案 具体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 实施机构备案。 28、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 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 号)相关规定执行。 29. 履约抽检及情况的反馈 29.1 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采购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 机构将对采购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 29.2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三十日之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相关政府采购 建议等反馈至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 30、宣传 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市财政 委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 b.案例介绍、推广等; 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 31、供应商违法责任 3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 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 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 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 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35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6)恶意投诉的; (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31.2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 号)的要求,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 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质疑处理 32.质疑提出与答复 32.1 提出质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2.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 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2.3 质疑条件 32.3.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3.2 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 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 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 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 32.3.3 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 的请求;(2)合理的事实和依据;(3)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法律依据。注:质疑函范本可在政府集中采购 机构网站下载。 32.4 提交材料 质疑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 份证明。 32.5 收文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楼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质疑咨询电话:0755-83004312 转 103。 32.6 收文办理程序 32.6.1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收文,出具收文回执; 32.6.2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1)质疑主体、时限不符合的,不予 收文;(2)质疑函内容、提交人身份证明不符合的,开具补正告知书,供应商可在质疑期内补正后重新提 交。 36 32.7 质疑答复时限 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2.8 投诉 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 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33. 质疑后续处理 33.1 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3.2 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 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 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 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7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文件格式 (一)合同格式(供参考) 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 xxx 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采购结果,由 xxxxx 单位为中标(成 交)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依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 方的响应与承诺,就采购人 xxxxx(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中标(成交)方 xxxxx(以下简称乙方)承担 服务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履约)时间: 服务(履约)地点: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 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 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 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2、 3、 4、 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 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 2、 3、 4、 第四条 咨询服务资料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 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 索引。 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 数据资料。 38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号招标(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应答)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付验收相关标准。 3、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 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项目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九条 甲方的责任与追偿 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 出。 第十条 乙方的责任与赔偿 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 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 进行赔偿。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 担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 出。 第十一条 人员要求 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 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应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 3、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第十二条 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 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 和仪器、仪表。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 第十三条 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 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 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9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 验收 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 三个阶段: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 收。 3、验收依据为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应答)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第十五条 付款期限与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风险责任 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应答)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 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 价款千分之一。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 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 7天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 乙方承担。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 3天之内按 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谈判应答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 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乙方的投标(应答)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一式 xx 份,甲、乙方双方各 xx 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40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人民币帐号: 人民币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41 第五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单位: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 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内容,以及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我 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职务: 谈判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 42 三、应答书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谈判邀请,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 应商名称、地址)下述文件电子谈判应答文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应答书 4)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 5)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6)谈判报价表 7)供应商情况介绍 8)用户需求偏离表 9)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 10)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1)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2)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3)投标人获奖情况 14)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15)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6)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7)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18)环保执行情况 19)服务网点 20)项目整体规划方案 21)质量保证措施 22)应急时间响应承诺 23)技术响应 2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通过网上投标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是通过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站下载的 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的谈判应答文件(即投标文件); 据此函,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谈判价格(谈判报价)具体见“谈判报价表”; 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 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本应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一百二十个日历日; 4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 其参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供应商代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44 四、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商务局 我单位深知本项目对贵单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亦了解贵单位对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因此我单位承 诺如下: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我单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有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www.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和“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 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 放弃贵单位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 9.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 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10.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 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 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 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 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1.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 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 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2.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3.我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单位 不公平的行为。 14.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贿赂,进行有偿报答。 15.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16.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17.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赠送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等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45 五、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采购人要求内容 投标人响应情况 1 2 …… 注:1. 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3. “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为准。 六、谈判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折扣率 服务期限 备注 注:本项目报价要求详见“五、项目商务要求”中“(四)投标报价”规定。未按规定 报价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46 七、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2.资格证明材料: 注意:资格证明材料必须至少包含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证明材 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可选项)。 4、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投标人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 选项)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关声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删除相应的声 明函。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47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 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8 附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 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 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 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 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 49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 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 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 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 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50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样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 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 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日期: 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 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样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 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 心产品(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 日期: 51 八、用户需求偏离表 (一)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情况 说明 注:1、本表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中“三、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技术条款内容进 行填写; 2、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 52 (二)商务需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三)其他商务要求 注:1、本表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中“四、项目商务要求”的所有技术条款内容进 行填写; 2、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 53 九、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贵代理机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现就企业诚信作如下声明与承 诺: 我司承诺无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文件中规定的予以扣分的情形。 我司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与承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注:近三年内,如投标人有任何违法违规、受惩罚和禁止、不良信用等记录,必须列明记载,并附网络截 图(加盖公章)。 54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司代理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采购中若获中标,我们承诺并保证在收到“领取《中标(成 交)通知书》通知”的电子邮件后5日内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电汇向贵公司指定的中国 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支付全额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违反,我们全责承担 因我方违反行为而可能引起的诚信记录、无法合规签订合同及顺利完成后续审计验收工作、经济损失赔偿 等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十二、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十三、投标人获奖情况 十四、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十五、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十六、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十七、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十八、环保执行情况 十九、服务网点 二十、项目整体规划方案 二十一、质量保证措施 二十二、应急时间响应承诺 二十三、技术响应 二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021年下半年食材综合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评标信息 投标书目录 2021年 采购文件信息 货币类型:人民币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获取谈判文件: 五、提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项目要求 一、实质性响应条款 二、项目概况 四、项目商务要求 五、投标报价 第三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总 则 三、采购文件 四、谈判应答文件 五、递交谈判应答文件 六、谈判 七、中标(成交) 八、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九、质疑处理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文件格式 (一)合同格式(供参考) 第五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应答书 四、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 五、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六、谈判报价表 七、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4、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投标人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关声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样表) 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 (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样表) 八、用户需求偏离表 九、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