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北京市第三十一中学2021至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外送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东金泉时代广场1号楼6层6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A-2021-071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三十一中学2021至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外送餐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学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相关规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9)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至 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东金泉时代广场1号楼6层609
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上述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报名纸质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东金泉时代广场1号楼6层6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2)《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第三十一中学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33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010-66080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诚天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东金泉时代广场1号楼6层609
联系方式:江珊 15901128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珊
电 话: 1590112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