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民勤县教育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民勤县教育局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民勤县教育局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民勤县教育局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7月12日 14:5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民勤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民勤县公告时间2021年07月12日 14: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受疫情影响,该项目开标活动通过“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进行,请潜在投标人提前下载“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工具打开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gpt”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网址:http://47.111.44.129:8051/UserLogin.aspx)。
预算金额¥111.430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多义
项目联系电话15294303899
采购单位民勤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北内环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93546488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立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西大街健康家园5号铺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93555553
附件:
附件1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定稿g.pdf
附件2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定稿g.pdf

民勤县教育局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民勤县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0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LZZC-2021012

项目名称: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1.4305(万元)

最高限价:111.4305(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城区三所学校、新河中学厨具设备采购;第二包:其他农村学校厨具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销售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注:若投标企业为外省企业,需提供省外信用网站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准,以上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13至2021-07-19,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8-04 09:00

地点:网上开标。受疫情影响,该项目开标活动通过“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进行,请潜在投标人提前下载“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工具打开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gpt”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网址:http://47.111.44.129:8051/UserLogin.asp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二)投标保证金缴纳缴纳金额:第一包:壹万元整(¥:10000.00元)第二包:壹万元整(¥:10000.00元)缴纳方式:(下列方式任选一种)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至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账户。缴款账户名称: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和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准。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16时00分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段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投标人以短信形式发送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缴款子账号不同,投标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注栏内填写任何信息)(3)缴纳保证金时投标单位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2、投标人在已开通电子保函业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区任意网点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16时00分中国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537兰州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317

①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勤县教育局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北内环路1号

联系方式:13893546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立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西大街健康家园5号铺面

联系方式:13893555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多义

电 话:15294303899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第二包) 项目名称: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 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SLZZC-2021012 采购人:民勤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立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第 0页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招标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总 则.......................................................................................................................10 1、总则................................................................................................................................. 10 2、招标须知......................................................................................................................... 11 2.1 招标.............................................................................................................................11 2.1.1 综合说明.................................................................................................................11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11 2.2 投标.............................................................................................................................11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11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12 2.2.3 投标报价.................................................................................................................12 2.2.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 2.2.5 投标保证金.............................................................................................................13 2.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 2.2.7 投标文件格式.........................................................................................................14 2.3 开标.............................................................................................................................15 2.4 中标.............................................................................................................................17 2.5 合同授予.....................................................................................................................17 2.6 中标公告.....................................................................................................................17 2.7 中标通知书.................................................................................................................18 2.8 签订合同.....................................................................................................................18 2.9 合同文件.....................................................................................................................18 3、澄清和质疑..................................................................................................................... 19 3.1 综合说明.....................................................................................................................19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19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19 第 1页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20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21 第五章 货物需求...................................................................................................................22 第六章 技术要求及技术方案.............................................................................................. 27 6.1 总体要求........................................................................................................................ 27 6.2 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要求........................................................................................ 27 第七章 评标原则及办法.......................................................................................................28 7. 1 评标原则...................................................................................................................... 28 7. 2 评标小组组成与职责.................................................................................................. 28 7. 3 评标方法......................................................................................................................29 7. 5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32 7. 6 合同的授予..................................................................................................................32 7. 7 废标条款...................................................................................................................... 33 7. 8 其他.............................................................................................................................. 33 第八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34 第九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39 附件 1:投标函.................................................................................................................... 41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2 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 附件 4:资格证明文件........................................................................................................ 44 附件 5:投标报价表............................................................................................................ 45 附件 6: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 46 附件 7: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 47 第十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8 第 1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民勤县 2021 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 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民勤县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zjy.gsw uwei.gov.cn 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8-0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LZZC-2021012 项目名称: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第一包:69.9655万元;第二包:41.4650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69.9655万元;第二包:41.4650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城区三所学校、新河中学厨具设备采购;第二包:其他农村学 校厨具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销售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注:若投标企业为外省企 业,需提供省外信用网站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第 2 页 (注: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准,以上截图时间为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 均视为无效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 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07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 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 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 标文件。 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 售价:0.00 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04 日 09 点 00 分 地点:网上开标。受疫情影响,该项目开标活动通过“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 务平台”进行,请潜在投标人提前下载“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工具打 开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gpt”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武威市)”, (网址:http://47.111.44.129:8051/UserLogin.aspx)。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未上传“.gpt”格式的加密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 第 3 页 或致电 400-6123-434 咨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 缴纳金额: 第一包:壹万元整(¥:10000.00 元) 第二包:壹万元整(¥:10000.00 元) 缴纳方式:(下列方式任选一种) 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至武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账户。 缴款账户名称: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和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准。 缴纳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段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投标人以短信形 式发送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 (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缴款子账号不同,投标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时, 第 4 页 应当按照每个标段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注 栏内填写任何信息) (3)缴纳保证金时投标单位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保证金必须由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在已开通电子保函业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威市区任意网点办理具体业务。 办理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中国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537 兰州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31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民勤县教育局 地址:民勤县三雷镇泉山路 38 号 联系方式:15294303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立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海藏路天一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13893555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多义 电话:15294303899 甘肃立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2 日 第 5 页 第二章 招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民勤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 目 (2)交货时间:中标后按合同约定执行。 (3)采购内容:第二包:其他农村学校厨具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 需求)。 2 采购人: (1)单位名称:民勤县教育局 (2)联 系 人:王多义 (3)联系电话:15294303899 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立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张青 (3)联系电话:13893555553 4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销售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注:若投标企业为外省企业,需提供省外信用 网站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 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准,以上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 第 6 页 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 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 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前 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登录甘肃中工电子开评标系 统投标人客户端,使用加密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 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 置,具体操作请参阅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 www.gscamce.com—操作 指南—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解密开始至自动结束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可手动 结束解密),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 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按拒绝处理。 7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有效。 8 采购预算资金:41.4650 万元 9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缴纳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元) 缴纳方式:下列方式任选一种 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 至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账户。 缴款账户名称: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和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为准。 缴纳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注意事项: 第 7 页 (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段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投标人以 短信形式发送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根据账号信息 缴纳保证金。 (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缴款子账号不同,投标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 段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 请勿在备注栏内填写任何信息) (3)缴纳保证金时投标单位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保证金 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在已开通电子保函业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兰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威市区任意网点办理具体业务。 办理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中国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537 兰州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317 10 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 3份。正本 1份、副本 1份、电子版 U 盘 1 份(必须与 开标时上传的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电子版文件为 PDF 格式)并明确标明“正 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2)未按该要求制作包装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在开标结束后纸质版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用邮寄或现场递送方式交至代理公 司处,所递交纸质文件需与开标时上传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具体请联系代理机 构。(若不按时送到纸质版投标文件者将扣除投标保证金) 11 资格审查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 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 第 8 页 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被取消。 1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 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 扣除。 13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 书,方可办理业务。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必须通过互 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 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 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 14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gpt”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武威市)”(网址:http://47.111.44.129:80 51/UserL ogin.aspx)。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5 因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网址: www.gscamce.com)进行,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均以投标文件中的为准,中标人确定后,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提供招标文件中 所要求原件扫描件的原件全部证明材料。虚假应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 或制造商除在互联网公示代理商和制造商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外,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联合函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议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16 其它要求: (1)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书、证件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 文件须为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版面清晰完整。由投标人提供电子版进行评审, 若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清楚、不清晰导致评标时无法辨认造成的不良后果, 第 9 页 由投标人自负,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年检、复审 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控制预算价范围内为有效报价。 (3)若招标须知前附表与总则不一致时,以招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 10 页 第三章 总 则 1、总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 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和“招标人”和“采购单位”是指民勤县教育局。 3)“代理机构”是指甘肃立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人”和“供方”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需方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 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 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 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 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 真、电子邮件。 第 11 页 2、招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 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 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 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 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 方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在投标中对修改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参加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 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方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并将此变 更通知投标人。 2.2 投标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对参加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的投标的 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在投标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招标项目以及报价中; 3)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 4)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 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及招标的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投标人如拒 第 12 页 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有权宣布投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 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标人可视招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具备拆包或取消采 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6)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 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费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参加招标。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制作投标文件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接 收),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1)封面 2)目录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函 5)资格证明文件 6)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其他优惠报价内容 7)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职工人数、技术人员 8)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 9)售后部分 10)其它部分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2.3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准。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货物、安装、检测、 调试、保修、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 项应有费用。 2)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第 13 页 4)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 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 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 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2.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 60 日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2.2.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缴纳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元) 缴纳方式:下列方式任选一种 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至武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账户。 缴款账户名称: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和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准。 缴纳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段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投标人以短信形 式发送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 (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缴款子账号不同,投标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时, 应当按照每个标段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注 栏内填写任何信息) (3)缴纳保证金时投标单位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保证金必须由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在已开通电子保函业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威市区任意网点办理具体业务。 办理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第 14 页 中国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537 兰州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317 3.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 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投标文件未响应。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一式 3份。正本 1份、副本 1份、电子版 U盘 1份(必须与开标时上传的 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电子版文件为 PDF 格式)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 样,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未按该要求制作包装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在开标结束后纸质版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用邮寄或现场递送方式交至代理公司处,所 递交纸质文件需与开标时上传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具体请联系代理机构。(若不按时送 到纸质版投标文件者将扣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投 标文件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全套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 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7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 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3) 4)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4) 5)投标报价表(附件 5) 第 15 页 6)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附件 6) 7)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 7) 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写。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 接收。 2.2.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gpt”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武威市)”(网址:http://47.111.44.129:8051/UserL ogi n.aspx)。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2.9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远程开标。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登录甘肃中工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客户端,使用加密文 件的 CA 数字证书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 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请参阅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 公司官网 www.gscamce.com—操作指南—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 人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解密开始至自动结束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可手动结束解 密),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 解密的,按拒绝处理。 2.2.1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和撤标,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同时递交,并在封套上 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3 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组织并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 构主持,由采购人领导小组、监督小组、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投标人及有关代理公司 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参加开标仪式。开标活动通过“甘 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网址:www.gscamce.com)进行。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 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 第 16 页 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 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 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 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 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3.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 四条规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 过的视为无效投标。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 2.3.2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 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书、证件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 件须为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版面清晰完整。由投标人提供电子版进行评审,若提供 的证件、证明材料不清楚、不清晰导致评标专家无法辨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将视为无效投标。 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 不实,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 2.3.3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 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 为; 8)核对评标结果,发现第 9条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2.3.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第 17 页 (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六十四条)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3.5 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 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2.3.6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 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 档。 2.4 中标 1.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得分并列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技术部分)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 改变评审结果。 3.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 重新评审。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 2.5 合同授予 1.采购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有权对“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货物数量 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10%。 2.6 中标公告 1.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 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 第 18 页 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7 中标通知书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中标。 2.8 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 合同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第 19 页 3、澄清和质疑 3.1 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时予 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 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 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 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 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 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问题交流 时,可用传真、电报、Email 等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3天根据 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受理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 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 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的将应当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 默认。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拟 中标结果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但对招标文件所规定涉及内容,在投标文件递交 后,视为认同接受,不作为质疑事项。如有疑问,请投标人按 3.1 和 3.2 要求在投标前 进行质疑、澄清,一旦递交投标文件,便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规定各类、各项内容。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 第 20 页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 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因宣 传彩页、宣传册等资料无法验证其印制时间及真伪,采购人不接受以上述资料作为依据 或证明材料的质疑函件。官方网站、宣传资料等非法定投标资料中“未明确具有某项功 能或达到某技术要求”不能解释为“不具备某项功能或不能达到某项技术要求”,以上 述内容作为依据或证明材料的《质疑函》,采购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 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投 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的应当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 接受的默认。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第 21 页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需提供 2021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任意税种的完税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 2021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8)规定时间内的信用截图或者完整的信用报告;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书、证件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须为原 件、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的文件版面清晰完整。由投标人提供的电子 版投标文件在进行评审时,若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清楚、不清晰导致评标专家无 法辨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有效 期内,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按规定年检、复审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注:提供虚假材料, 一经查出,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财政部门、交易中心列入政 府采购投标单位黑名单。) 第 22页 第五章 货物需求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计 备注 一 其他农村学校 261 1 双炒双温灶 2000*800*1000 套 5 2 油烟净化器 25000 风量 套 5 3 净化器变径 配套 套 10 4 净化器底座 配套 套 5 5 双门蒸车 双门 24 层 台 4 蔡旗 完小 6 单门小型蒸车 单门 12 层 台 10 7 馒头机 Feb-65 台 1 8 和面机 电动和面机,220V/1.5KW, 台 4 9 压面机 40 手轮型-1500W 台 11 10 切肉机 绞切两用可拆卸 台 4 11 多功能切菜机 1000 型(有机头) 台 2 12 土豆脱皮机 450 型磨皮机-2200W 台 4 13 消毒柜 双门热风循环可消刀具粘板, 商用全不锈钢立式高温双开 门餐厅食堂大容量碗筷餐具 消毒碗柜 RTD910B-2 台 9 智能热风 循环消毒 柜 14 留样柜 SC-52L 台 7 15 冰箱 双开门 台 4 16 冰柜 双开门 台 6 17 带储藏柜面案 1800*1000*800 三面包围 套 4 18 保鲜工作台 1800*800*800 纯铜电机 套 1 19 双眼水池 1200*800*800 套 1 20 电热开水器 100L-9KW-380V 台 26 21 灭火器 4 ㎏干粉灭火器 具 92 第 23页 22 灭火器箱 加厚铁皮灭火器箱 个 46 总计 参数要求 产品 参数 1 双炒双温灶 1.规格:1800*1200*800/1200 2.采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全 304 不锈钢框架,全 304 不锈钢加强撑板, 炉面采用冲压面板,板厚 1.2mm 3.静音预混燃烧器:采用全预混静音燃烧器,纯蓝色火焰,火焰温度可高达 1200°C 以上,火力猛,受热均匀 4.350 双层球铁炉膛表面精加工,钛金蜂窝发射体,多孔静音燃烧机,铝压铸双 层轴向混流风机 5.90 度集成阀组,自动加强点火器 6.不锈钢排烟管,精铸铝烟帽 800*1000MM 2 油烟净化器 1.处理风量:25000 立方米每小时 2.规格:1090*1270*1350MM 3.电压:220V,功率:280W 4.净化效率 90﹪ 3 净化器变径 1.加厚铁皮材质,厚度 1.0MM 2.长度 400MM 3.方形内径 800*800 变 500*500MM 4 净化器底座 1.加厚镀锌角铁材质,厚度 4.0MM 2.规格:1090*1270*250MM 5 双门蒸车 1.内外材质均符合食品安全级不锈钢 2.规格:1380*750*800,整体发泡剂填充,厚度为 35MM 3.电压:380V,功率 24 千瓦 4.带浮球阀门,自动进水 5.带 24 个蒸盘,尺寸为 40CM*60CM 6.大橡胶万向轮,全铜进水口,全钢加热管,加厚密封门 6 单门小型蒸 车 1.内外材质均符合食品安全级不锈钢 2.规格:700*580*1500MM,整体发泡剂填充,厚度为 35MM 3.电压:380V,功率 12 千瓦 4.带浮球阀门,自动进水 5.带 12 个蒸盘,尺寸为 40CM*60CM 6.大橡胶万向轮,全铜进水口,全钢加热管,加厚密封门 7 馒头机 1.规格:140CM*48CM*90CM 2.电压:220V,功率:3KW 3.生产能力:4000W 个/小时 4.整机加厚不锈钢材质 第 24页 8 和面机 1.规格:955*570*1060MM 2.功率;1.5KW,电压 220V 3.采用新型传动桨叶式搅拌结构,噪音底,最大和面量:25KG/次;效率 150KG/H 9 压面机 1.50kg/次,压面宽度 350mm; 2.前滚筒可自由调节,压出厚度不一样的面皮; 3.切面部分提供 1.5MM、3MM、6MM 等规格方面刀、圆面刀、刀削面刀; 4.采用铸铁立板,非冲压成型铁板; 5.压面辊全部经过外圆磨处理,光滑如镜,面皮不粘亚面辊。 10 切肉机 1、额定电源: 220v;额定功率: 2. 2kw;生产能力: 150 - 300kg/h;切片产量: 400kg/h; 切丝产量: 200kg/h; 绞肉 180kg/h;灌肠 150kg/h;刀片间距: 3. 5mm; 配不特佰特锈钢绞肉组件。 2、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的所有裸露导体零件和机械设备外壳之间电阻应 0.1, 设备上设有安全卫生的装、卸料操作构造;机械设备的电气系统应符合 GB5226 有关电气系统安全的规定。 11 多功能切菜 机 1.机器为全无磁不锈钢材质 2.额定功率:1500W,电压:220V 3.工作能力:100-200KG/H 4.规格:550*430*620MM 5.单调频切段:2-15MM,双调频切段 2-30MM 12 土豆脱皮机 1.机器为全不锈钢材质 2.额定功率:2200W,电压:220V 3.工作能力:150-200KG/H 4.规格:75CM*55CM*95CM 13 消毒柜 1.全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 2.配备不锈钢框篮。 3.电热管热风循环加热, 4.柜内温度控制:30~150℃ 有效容积:760L,净重:180KG 5.规格 1310*635*1880 14 留样柜 1.规格:530*440*440MM 2.容积 50L,电压:220V 3.带锁,温度 4-18℃,压缩机制冷,标准留样 48 小时 15 冰箱 1.外身 304#SS;内胆:304#2B;内外材质均符合食品安全级 304 不锈钢 2.使用进口压缩机,全铜管冷凝器、蒸发器 3.配备强制蒸发装置,自动蒸发化霜水 4.一体式发泡工艺,整体平整、耐用;产品能在 43℃的环境温度下正常工作 5.可拆卸式密封胶条,便于更换和清洁;符合 NFS 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6.电压/:220v 7.规格:610*760*1980MM,容积:390L 第 25页 16 冰柜 1.规格:1089MM*574MM*900MM 2.容积中:220L,分冷冻与冷藏两室 3.机械控温,功率 110W 17 带储藏柜面 案 1.采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台面板厚 1.2mm 2.面板下衬δ15 木工板减噪,木板下复铝板 3.侧板、后背板 0.8mm,门内复板 0.6mm 4.门外板、柜内层板、底板厚 1.0 ㎜ 5.侧开门 6.配φ50 不锈钢重力脚 7.规格:1800*750*800/950 18 保鲜工作台 1.外身 304#SS;内胆:304#2B;内外材质均符合食品安全级 304 不锈钢 2.配 2 块 433*513mm 浸塑层网 3.制冷机组:Embraco;安装位置左右可选 4.发泡密度 42Kg/m? ;150mm 可调节不锈钢脚; 5.采用无 CFC 的环保雪种(R-134a);柜体 50mm 环保绝缘材料 6.活动式强力风冷系统,温度均恒无差异; 7.数字温控显示器 8.一体成型不锈钢拉伸底盘过渡自然美观,经久耐用;箱体内圆弧设计;便于 清洁无死角 9.配有自动化水装置无需冷凝排水,保证其质量,耐用维修率低 10.注入雪种量:250g;可承受环境温度 43℃ 11.可拆卸式密封胶条,便于更换和清洁;符合 NFS 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12.电压/频率/功率:220v/50HZ/0.66KW 13.规格:1800*760*850 19 双眼水池 1.采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 2.台面板厚 1.2 ㎜,水斗板厚 1.0mm 3.配 2″去水 4.水斗规格:730*500*280 5.φ38mm 厚度 1.0mm 不锈钢圆通腿 6.φ25mm 厚度 1.0mm 不锈钢下橫通 7.配包钢可调式子弹脚 8.规格 1200*750*800/950 20 电热开水器 1.功率:380V/9KW,容积:60L,供水量:190L/H,额定电流:14A 2.有防干烧、防烫伤、防漏电、防溢保护 3.选用 304 不锈钢制造;聚酯棉三层发泡保温,内层 304 不锈钢内胆,中层高 密度保温棉,外层拉丝不锈钢 4.不锈钢机身,智能数显,全自动进水。 第 26页 21 灭火器 1.干粉灭火器 2.灭火器剂量是 4KG 3.灭火级别 2A/55B 4.瓶身材质为钢材 5.喷射距离大于 3.5CM 6.使用温度为 22 灭火器箱 1.规格:58CM*35CM*20CM 2.箱体为加厚铁皮制作,自重大于 4KG 3.箱体呈前后开口,便于放置拿取 4.箱盖与箱门用优质五金配件,牢固不易脱,无卡阻 5.箱体用环保型亮光喷涂,防止箱体生锈 6.箱体左右两侧配装塑胶提手,以便搬运 第 27页 第六章 技术要求及技术方案 6.1 总体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2.采购货物必须响应招标参数要求。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供货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6.2 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要求 1.中标人对于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或更换,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接 到报修电话后,必须在 8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上门解决故障及问题。 2.中标人需将所有设备免费配送并安装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第 28页 第七章 评标原则及办法 7. 1 评标原则 7. 1. 1 评标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 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2)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3)服务质量承诺。 (4)经营信誉。 7. 2 评标小组组成与职责 7. 2. 1 招标人根据招标服务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由专业技术、经济专家代表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7. 2. 1. 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7. 2. 1. 2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 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 2. 1. 3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 标方法和标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7. 2. 1. 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 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2. 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第 29页 7. 2. 3. 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6. 2. 3. 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 3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 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 6、评标原则及 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以声 第 30页 明函为依据。 具体分值如下:价格部分占 15%,商务部分占 25%,技术部分占 34%,售后技术 部分占 26%,满分 100 分。 一、价格 15 分 1、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给予 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的评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未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扣除。 2、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 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 价格权值 (15%)x100。 二、商务部分评审得分 25 分 1、为保证产品质量,所投产品造商提供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0HSA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厂商鲜章)(满分 7 分)。 2、企业业绩,提供近年综合业绩证明,每提供业绩一份得 2 分(以中标通知书 或供货合同原件和结算发票为准)。(满分 10 分) 3、投标文件制作规范、资质齐全完整、目录明晰、页码连续、图片或字迹清晰、 有彩页等打分:优得 4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满分 4 分) 4、投标企业具有 AA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等、中国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认证证书等荣誉称号证明(复印件加盖厂商鲜章),每提供 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4 分。(满分 4 分) 投标单位若为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不按要求提供 不得分。 第 31页 三、技术部分评审得分 34 分 1、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得 3 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2、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得 3 分。(满分 3 分) 3、燃气蒸饭箱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4、消毒柜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5、保温售饭台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6、厨房设备调理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7、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得 5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5 分) 8、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9、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提供齐全者得 8 分,否则 专家酌情给分。(满分 8 分) 投标单位若为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不按要求提供 不得分。 四、售后技术评审得分 26 分 1、根据投标人拟定详细项目实施进度、供货保证措施,措施合理可行性打分。 优 8 分;良 4 分;一般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8 分) 2、售后服务:有详尽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质保期内、质保期外服务方式及应 急响应时间及措施等)、根据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及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服务方 式等情况打分。优秀得 8-6 分;良好得 4- 2 分;一般得 1 分。(满分 8 分) 3、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齐全者得 5 分,否则专家酌情给分。(满分 5 分) 4、售后服务星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鲜章)五星得 3 分,五星以下的 1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3 分) 5、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资格证,没有不得分。(满分 2 分) 投标单位若为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不按要求提供 不得分。 7. 4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 7. 4. 1 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 供货能力。评标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 第 32页 正错误的标准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评标小组有权要求现场查看供应商资质材料的原件。 4)评标小组审查每份投标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否则为不响应,则属自动放 弃投标权,评标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 证据。 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7. 5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招标人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届满后, 由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其与需方签订合同。 7. 6 合同的授予 7. 6. 1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评审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并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武 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三天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正式中标或签 订供货合同的凭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 标供应商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价格(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 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 6. 2 合同的授予 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法定代表 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 任承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 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 33页 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第 87 号令相关规定办理。此时可由需方与候补中标供应商 签订合同。 7. 7 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 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并且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 条款或者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 8 其他 1)在标书发售结束后,购买标书供应商不足 3 家,并且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 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有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同级财政部门 批准后,可以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值应商 3 家情形的,由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招标方式组织采 购。 第 34页 第八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格式) 根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结果,(以下简称需方) 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民勤县 2021 年义务教育 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供方投标文件的相应及承 诺,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名称品名、生产厂商、品牌、规格及参数、数量等信息详见合同附件供货 一览表。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仓储、运费、安装、调试、培训、 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3.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 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 四、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元) 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和 投标文件为准。 六、一般条款 1.货物质量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进口货物有中国进出口商检局认 证标志),并为正规制造厂商年月以后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 障由供方负责。 第 35页 (2)所有货物服务范围和期限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投标文件》中 的各项承诺为准。 (3)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4)质量保证:所有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 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质量及各项技 术标准应当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使用 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非标准设备符合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5)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原厂产品和已经过测试实践,并保证其在正常操作环 境下的长期服务质量和稳定性能。 (6)供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 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7)送货时携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副本以便核对。 2.货物验收: (1)需方根据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进行验收。 (2)供方将货物送达到各项目后,和供方按照《投标文件》副本共同检查验收 货物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及参数。供方将货物安装、调试并培训完毕后,再次组 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货物验收报告》上加注意见并签字盖章确认。《货物验收报 告》一式三份,民勤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民勤县教育局一份,记账一份。 (3)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 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 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其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 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供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 等交付给验收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安装与调试:供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货物、系 第 36页 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7)需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 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 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8)验收时供方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填制货物验收报告,与需方办理有 关手续。 (9)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10)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质量瑕疵、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3.售后服务 (1)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供方应选派爱 岗敬业、业务精良的培训人员,确保需方接受培训人员能正确、熟练操作,具体培训 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培训按民勤县教育局就近分片进行,培训产生费用由供方负责。 (2)供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附生产厂家承诺),至少 为 3年,非人为损坏的,应于 24 小时内到达需方处并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 (3)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自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起 36 个月(简称“质保期”), 质保期内供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 身(免费/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4)对于需方的服务通知,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6小时内响应,12 小时内 处理完毕。供方如不能及时服务,需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服务,其费用从供方的履约保 证金中扣除。 4.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供货公司的银行账户。 (2)供方按要求供货结束后,及时向需方提供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报告》后, 需方凭供方按照合同总价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支付合同价款 80%,6 个月后支付 15%, 预留 5%质量保证金,验收满 12 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清价款。 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供货完毕 第 37页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安装、调试、培训、交付使用完成时间: 年 月 日前安装、调试、 培训完毕并交付使用 4.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5.验收单位:民勤县教育局 八、经济责任 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民勤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监督下认真履行。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交付的货物个别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个别货物,供方从履约保证金中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 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每延误 一日,供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总值的 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 交货部分货物总额 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0 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还。 (4)供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超过本合同总量的 10%时,视为整批货物 不合格,需方视为供方不履行合同,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退还全部货物,由此造 成的损失和后果供方负责,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供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货物质量性能技术参数、交货时间、售后服务 承诺等认真履行合同。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需方将根据供方 实际违约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上报民勤县财政局采购办将取消供方 参加民勤县政府采购的资格。 (二)需方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 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 (2)需方应当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对供方货物及时组织验收,不按时验收,每延 第 38页 误一日应按货物总值的 5‰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需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凭供方履行审批手续、按照合同总价开具的正 式完税发票,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方式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九、其他责任约定 供方要切实做好运送、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事项中工作人员、车辆的安全 管理工作,在此过程中的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均有供方负责。 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 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二份,供方二份,民 勤县财政局采购办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章) 地址: 电话: 需方:(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行: 账 号: 注:此供货合同只作为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的的供货合同参考模板,采购人与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可根据中标内容来另行补充协议内容。 第 39页 第九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正本/副本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GSLZZC-2021012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第 40页 目 录 附件 1:投标函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4: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5:投标报价表 附件 6: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 附件 7: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格式自定)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后附件) 第 41页 附件 1:投标函 致:(采购人)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我单 位经认真研究上述采购文件,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我方提交响应性文件并保证其真实 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采购文件中对成交单位的要求和应承 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 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愿意支付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 务。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7、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第 42页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 43页 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供应商全称) 任命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采购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签署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 44页 附件 4: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章要求提供的资料) 第 45页 附件 5: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及技术 参数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总价(元) 1 2 3 4 5 6 7 …… 合计:(大写) 注:请将所投货物的商标、生产厂家为非中文名称的译为中文名称。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第 46页 附件 6: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货物参数 投标货物参数 规格响应情况 符合、正负偏离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47页 附件 7: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 (格式自定) 第 48页 第十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 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 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 第 49页 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 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 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 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 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 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 第 50页 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 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 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 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 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 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 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 第 51页 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 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 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 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 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 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52页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 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 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 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 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 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 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 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 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 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 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 53页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 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 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 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 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 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 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 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54页 附:1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 55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 56页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第 57页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 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第 58页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 54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第 59页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 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2021-07-12T05:01:10+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