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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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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7月12日 15:3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12日 15:34
评审专家名单张飞翔、刘保国、杨淑芝、赵红英、于洪霞。
总中标金额¥137.24986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瑞勇
项目联系电话0471-3366191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武瑞勇 0471-3366191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守平 13848186846
附件:
附件1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CXZB-2021-02(招标文件编号:CXZB-2021-02)

二、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瑞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大道青创路新装备园区管委会大楼6楼

中标(成交)金额:137.24986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内蒙古瑞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 中心物业服务具体内容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中心营门接待、室内公共用房(含会议室、礼堂、荣誉室、图书馆、文体活动中心、招待所、值班室、值班休息室、卫生间、洗漱间、晾衣房等)的日常保洁服务及垃圾清运。
(二)中心室内公共区域的地面、墙体、立柱、吊顶、玻璃、门窗、标识标志外立面、垃圾桶的日常保洁服务。
(三)中心室内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包括消防器材等外立面保洁。
(四)中心室外公共区域的出入、道路、路面、护栏(围栏)、公共设施指示牌、垃圾桶、绿化区域的保洁工作及垃圾清运。
(五)中心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包括上下水管道、照明设施、空调设施、门窗等(不含维修材料费用)。
(六)中心范围内所有公共区域的消杀、消毒、除四害等斯工作。
(七)中心化粪池清理服务(含抽污、清运)、污水管道疏通(含清淤)服务,每半年需用高压水车对污水管道进行彻底清洗一次。
(八)中心范围内与市政各种管线接口以内部分的维修与养护工作(不含维修材料费用)。
(九)中心物业服务场所面积:总占地面积为43956平方米,其中:机关楼总高四层,建筑面积为3195平方米;旧士兵楼总高四层,建筑面积为3123平方米;新士兵楼总高四层,建筑面积为3529平方米;招待所礼堂总高三层,建筑面积为3529平方米;食堂总高三层,建筑面积为2576平方米;化验楼总高三层,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综合楼总高六层,建筑面积为6527平方米,只负责综合楼A、B座1-6层室内楼梯及一楼大厅和综合楼B座3、4层(建筑面积为2408平方米);配电室总高一层,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
详见招标文件 贰年(采用1+1模式,即采购人根据对中标单位年度考核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如果中标单位在第一年合同期内经甲方考核后,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需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中标单位经考核后服务质量能够满足甲方的需求,则第一年到期后续签第二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飞翔、刘保国、杨淑芝、赵红英、于洪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文件之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58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成交)金额:137.2498680(万元)为1年的报价;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贰年(采用1+1模式,即采购人根据对中标单位年度考核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如果中标单位在第一年合同期内经甲方考核后,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需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中标单位经考核后服务质量能够满足甲方的需求,则第一年到期后续签第二年)。

2.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一次性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24号

联系方式:武瑞勇 0471-3366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

联系方式:郭守平 13848186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瑞勇

电 话: 0471-3366191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 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CXZB-2021-02 招标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代理机构: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 年 6 月 11 日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评审原则及办法……………………………………………………………......................18 第四章 政府招标服务合同……………………………………………………………..................24 第五章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28 第六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53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 第一章、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 中心委托,对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进行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具 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CXZB-2021-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 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14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在 2021 年 0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06 月 22 日,每天上午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 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内蒙古春信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投标人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以从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 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 的); (3)提供投标人本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本年度连续三 个月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 明材料)和本年度连续三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本年度连续三 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同时提供以上 1-3 项所有资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套并胶装成册。资 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 投 标 人 在 报 名 时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无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五、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 汗大街金茂中心 4号办公楼 D座 3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 茂中心 4号办公楼 D座 3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 4号办公楼 D座 3楼 邮政编码:010050 联 系 人:郭守平 联系电话:13848186846 招标人: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 24 号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武瑞勇 联系电话:0471-3366191 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 本资料表的规定为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 24 号 联系人:武瑞勇 联系电话:0471-3366191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 4号办公楼 D座 3楼 联系人:郭守平 电话:13848186846 邮箱:1192399002@qq.com 3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经审计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 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 (3)提供投标人本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年 度连续三个月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 料,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和本年度连续三个月为员 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 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 序号 项 目 内 容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和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进行现 场查询。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7 最高限价 本次报价最高限价 1400000 元。 8 服务期 贰年(采用1+1模式,即采购人根据对中标单位年度考核的结果,决 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如果中标单位在第一年 合同期内经甲方考核后,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需求,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若中标单位经考核后服务质量能够满足甲方的需求,则第一 年到期后续签第二年)。 9 服务地点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指定地点 10 付款方式 按合同条款约定 11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 小型、微型企 业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见 附 件 ) 及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 图,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3 监狱企业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须提供《监 狱企业声明函》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给予6%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明文件。 14 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价格6%扣除,投标 人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成交的, 本声明函随同成交结果一起公告。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5 招标文件澄清 或者修改时间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 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6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 法。 17 评审小组的 组建 (1)评审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 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代表不得担任 评审小组组长; (3)专家确定方式:由中国政府采购财政主管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 1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9 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贰万陆仟元整(?26000 元) 2、递交形式:电汇或网银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建东街支行 5、账号:152467006530 6、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21 年 07 月 0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7 序号 项 目 内 容 7、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的对公账户转出 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 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 副本 4份,电子版 1份(U盘) 21 投标文件的 装订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统一按 A4 规格打印并采用胶装方式牢固装订成册, 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投标文件被拒绝。 22 投标文件的编 制和密封 1、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递交。将开标一览表(须加盖公章,并由法 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放入单独的密封信封。 2、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须加盖公章)密封在一起,单独递 交;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须提供用印刷体书写有各自 的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通讯地址 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的书面文件(须加盖公章),此 文件应与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共同密封在同一个信封中; 3、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一份(U盘)需单独密封递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单独的信封内,并注明“正 本”、 “副本” 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须逐页加盖供应商鲜章,封套上应加贴 封条,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投 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按开标时间自行填写) 前不得开启,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23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2021 年 07 月 0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 街金茂中心 4号办公楼 D座 3楼)会议室 24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25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 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30天内,无任何服务 质量问题,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无息原额退款。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8 序号 项 目 内 容 26 质疑、投诉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提出。7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同意招标文 件; (2)对招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7 个工作日内未 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同意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 27 其它说明 公开招标报价应包括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 心对招标全过程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等各种费用的总和。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9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定义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招标方式进行。本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 1.1“招标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公开招标工作的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的招标人特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指向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 1.4“公开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 答疑文件。 1.5“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交的 全部文件。 2.项目说明 2.1项目基本情况: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2.2公开招标内容和方式 2.2.1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中所列的服务招标。 2.2.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合格的投标人 满足评审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 公开招标费用 无论公开招标活动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1.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的构成 内容组成包括: 1.1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0 1.3评审原则及办法 1.4政府招标服务合同 1.5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1.6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2.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1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三、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组成 1.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 1.1评审全过程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 标法实施条例》、(财库〔2014〕214号)《政府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的约束和规范执行。 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公开招标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公开招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能够作出实质性的 响应。否则,公开招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4公开招标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结算使用人民币。 1.6公开招标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1.7 投标人的公开招标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 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2.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1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报价明细表; (6)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7)商务、技术偏离表; (8)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信用中 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服务内容; (13)服务方案; (14)服务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15)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1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详见前附表。 4.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 投标人应在每一份公开招标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必须用 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4.2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正本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委托代 理人)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 4.3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4.4公开招标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公开招标报价 5.1 投标人应按公开招标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 5.2 公开招标报价应包括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对招标全过程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2 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等各种费用的总和。 5.3 投标人的评审报价以“开标一览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评审 将被拒绝。 6. 保证金 6.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 交纳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 保证金应当在招标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6.3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7. 公开招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投标人应将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密封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递交 9.1投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后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9.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公开招 标投标文件。 10.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0.2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 送。 10.3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主动修改公开招标投标文件。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3 四、评审、确定成交投标人 :详见第三章 11.无效的公开招标投标文件 在评审过程中,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有如下情况者,按无效文件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 12.废标:出现下列情况者予以废标(政府采购法 36条) 12.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财库 〔2015〕124 号文件规定的情况除外); 12.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12.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12.5评审小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评审: 13.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 13.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 13.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13.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13.5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 14. 成交通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投标人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 部门指定的政府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 书,并将招标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4 (三)成交投标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应当公告招标人和 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4.1招标人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成交通知。 14.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4.3招标人的权利 14.3.1招标人将要求按照本公开招标项目确定的产品范围向成交投标人招标。成交投标 人应当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文件和公开招标投标文件。 14.3.2招标人在招标时,有权根据成交投标人在公开招标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选择确定招 标服务的内容。 15.质疑 15.1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招标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 等相关规定向提出质疑。 15.2. 质疑 15.2.1 投标人对政府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2.2 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质疑截 止期前提出质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公开招标文件公示制度的规定予以答复。 15.2.3投标人认为评审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 商业秘密。 15.2.4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 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2.5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投标人递交的质疑函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5 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质疑。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5.2.6质疑人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 理部门投诉。 15.2.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非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对成交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 (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投标人法人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 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4)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5)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 15.2.8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16.投诉 16.1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 政部门提起投诉。 16.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 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6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16.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6.4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 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6.5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 项除外。 16.6投诉人应当保证提出的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合法性,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6.7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 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16.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非投标人提出的投诉; (2)对成交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投诉; (3)投诉函件无投标人法人签字及签章的投诉; (4)未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诉; (5)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的对公开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7 (6)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的投诉函件送达的投诉。 17.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 文本以及招标标的、规格型号、招标金额、招标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招标 合同。 招标人不得向成交投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投标人签订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招标标的、规格型号、招标金 额、招标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8. 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8 第三章 评审原则及办法 一、评审 1. 评审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 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2/3。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评审。 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招标项目,评审专家从政府招标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 名单中随机抽取。 3. 评审程序 (1)评审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做出。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评审情况实质性变动招标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4)对招标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评审的投标人。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招标文件能够详细列明招标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得少于 3 家。 (7)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经评审确定最终招标需求投标人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和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 1.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若适用)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19 (1)按照财政部《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中小企业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招标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③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3)对于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必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 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 (若适用)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若适用)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0 根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招标政策。本项目投标人符合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才能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如疾人福利性单位成交的,本声明函随同成交结果一起公告。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确定成交投标人 经评审确定最终招标需求的投标人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四、评分标准及细则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 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 审查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证明材料一致。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有效的签字盖章,且身份符合。 评审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性 审查标 准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经审计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 (3)提供投标人本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年度连续三个 月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 供证明材料)和本年度连续三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年度 连续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1 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125 号),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 代表人和公司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进行现场查询。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 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响应性 审查标 准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服务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报价范围 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包含税价。 报价采用的方式 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1. 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 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项目评审过程中, 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误的除外。 2. 评标原则 (1)本次评审分为价格、服务及商务三个部分,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 表组成。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协助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表进行计算统 计,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服务部分根据投标企业的服务内容、方案、业绩、服 务承诺等由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表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 值。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总分(100 分)=价格(10 分)+服务(75 分)+商务(15 分)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2 编号 分类 评分标准 分数 1.1 价格 价格分,标准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的本企业生产产品(由本单位承 担的工程/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10.00 2.1 服务满足程度,标准如下: 投标服务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的满足程度。一项 不满足扣 1分,扣完为止。 5.00 2.2 服务 物业管理总体方案,标准如下: 1.投标企业综合实力对项目运行的保障(0-3 分) 2.投标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的(0-2 分)、作业流程(0-1 分)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0-2 分)。 3.有完善的管理定位(0-2 分)与管理运作模式(0-2 分)、安 全生产机制(0-2 分)、信息反馈机制等(0-1 分)、员工激励 机制(0-1 分)。 4.设有服务接待中心(0-1 分),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0-1 分),能及时解决问题(0-1 分)。 5.各类服务标准完善(0-1 分)。 20.00 2.3 项目服务方案,标准如下: 1.本项目服务重点及难点分析并有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0-5 分); 2.环境卫生清洁服务方案(0-5 分); 3.秩序维护服务方案(0-5 分); 4.食堂服务方案(0-5 分); 5.建筑物维护及工程运维服务方案(0-5 分); 6.绿化维护服务方案(0-5 分); 7.其他有利的服务方案:如节能降耗、四害消杀等(0-5 分)。 35.00 2.4 应急响应预案,标准如下: 制定完善的、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防范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 预案及相应措施,包括突发火灾应急预案(0-1 分)、防盗应 急预案(0-1 分)、邮件物品丢失应急预案(0-1 分)、供电故 障应急预案(0-1 分)、给排水应急预案(0-1 分)、智能化设 施应急预案(0-1 分)、设施设备防范应急预案(0-1 分)、防 汛防洪应急预案(0-1 分)、暴雪应急预案(0-1 分)、地震等 应急预案(0-1 分)等,并配有完整的流程图。 10.00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3 2.5 服务承诺,标准如下: 1.投标企业服务质量承诺(0-3 分)。 2.日常服务设备、工具合理、专业化程度(0-2 分)。 5.00 3.1 商务 各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项目经理或主管具有全国物业经理上岗证,同时具有本单位 2021 年度任意 1个月社保证明,得(1 分)(查验投标文件所附证 明材料扫描件)。 2.工程维修人员具备相应岗位证书,需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 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证明,每有 1个得 1分,共(2 分)。(查 验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3.秩序维护人员配备保安证件、消防监控岗人员具备建(构)筑 物消防员证书,得(2 分)。(查验投标文件所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4.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工食堂全体服务人员需配备健康证及 岗位资格证书得(2 分)(查验投标文件所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业绩,标准如下: 投标人近 3年(2018 年 6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 有一项得 0.5 分,最多得(2.5 分)(查验投标文件所附合同扫描 件,类似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类似项目服务)。 证书、奖项及财务状况,标准如下: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0. 5分,最多得 1.5 分(查验投标文件所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市级、省级或等同于以上地区的物业主管部门或 者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各种奖项,提供证明材料,市级每 项 0.5 分,省级或等同于以上地区每项 1分,国家级每项 1.5 分,最高得 3分。(查验投标文件所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每提供一 项得0.5分,最多得1分。(查验投标文件所附相关材料扫描件), 15.00 (2)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可直接确定为预中标单位。 (3)评审结束后,直至发出成交通知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公开招标投标 文件及成交候选人的资料和信息都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该过程无关的人员 透露。 (4)在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投标人的过程中,投 标人对评审小组成员施加不正当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评审资格被取消。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4 第四章 政府招标服务合同 一、签订合同 1.1 招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投标人投标 文件的约定,与成交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成交投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成交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 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招标合同的组成部分, 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投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招标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 法处理。 1.4 成交投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 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投标人或重新组 织招标。 1.5 招标人应当自政府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招标合同副本报同 级财政部门备案。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二、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招标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投标人 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招标金额的10%,且总额 不得超出项目招标预算,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政府招标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招标合同继续履行 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三、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 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交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5 四、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招标人): 乙方(成交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 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 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成交通知书 (3)成交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4)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2、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项目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 (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服务明细表一 致)。 4、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5、付款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其他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 万元,甲方支付资金 万元,其他 万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 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 支付至乙方账户。 6、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6 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 元,大写: ;提供服务成果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余款5%即人民币 万 元,质保期( 年)满后 日内一次无息付清。 □一次性支付方式 提供服务成果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 款,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其他支付方式 7、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服务地点: 。 8、服务质量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0、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 日,按合同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 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 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 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1、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 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 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7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诉讼。 13、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招标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 14、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 份 , 市(县、区)财政 部门 份。 15、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 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 (2)其他服务内容: 。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8 第五章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29 附件一 投标函 (招标人)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 称)(编号为 )的招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招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 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接受招标文件所列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 交 元(人民币大写)的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6、投标文件自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历日。 7、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详细通讯地址) 投标人信息表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箱地址 注:请投标人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帐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评审保证金。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0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2 附件三 保证金缴纳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参 加 (项目名称)招标,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附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3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粘贴处)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4 附件四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小写: 大写: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注:(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5 附件五 投标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总 价 注:(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6 附件六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 位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 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招标单位联 系人及电话合同 注: 1、近三年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业绩表后需附上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7 附件七 商务、技术偏离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备注 备注:如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有偏差(无论多少、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说明。否则评 审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均接受和同意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8 附件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 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的 (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小微企业名 录”查询截图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39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若适用) 根据财库【2014】68号,须提供《监狱企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若适用) 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0 附件九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或已 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1 附件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 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2 附件十一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人本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经税务部 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和本年 度连续三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或 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3 附件十二 服务内容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4 附件十三 服务方案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5 附件十四 服务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6 附件十五 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产地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7 附件十六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营业执照 体系认证等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综合材料 (一)企业简介 (二)项目组成员情况 (三)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文件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8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成立日期 地址邮编 主要营业范围 营业执照编号 开户行及账号 企业性质 固定资产净值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现有员工情况(人) 员工总数 其中 教授级高工 高级工程师 工 程 师 助理工程师 持有执业资格人员总数 其中 …… (其它执业资格人 员) 组织机构框图 (包括结构、领导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及数量等情况)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49 (二)投标人综合材料 1、企业简介 (格式自拟)。 2、项目组成员情况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资格证书 及编号 公司单位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经历 年~ 年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 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注 随本表附: 1、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2、社保缴纳证明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注: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0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拟在本项目中 任职 毕业学 校、专业 学 历 职 称 参加工作 时间 备注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1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资格证书 及编号 毕业院 校 专 业 毕业时间 职称 从事本工作年 限 拟在本项目担 任的职位 主要工 作经历 起讫时间 任 职 工程名称 工作内容 注:本表后附人员身份证、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和相关证明文件。 3、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文件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2 附件十七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中若中标(招标编 号: ),我们同意贵公司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收取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否则将不再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照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代 理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16】17 号文)。 承诺方法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3 第六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赛罕 区兴安南路 24 号。中心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心范围室内公共区域、室外硬化区域、 绿化区域、营门接待、除四害、消杀、空气消毒、食堂就餐服务保障、排水管道疏通、办 公配套设施日常维护维修、中心及家属区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 3.预算费用 140 万/每年。 二、服务范围 中心物业服务具体内容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中心营门接待、室内公共用房(含会议室、礼堂、荣誉室、图书馆、文体活动 中心、招待所、值班室、值班休息室、卫生间、洗漱间、晾衣房等)的日常保洁服务及垃 圾清运。 (二)中心室内公共区域的地面、墙体、立柱、吊顶、玻璃、门窗、标识标志外立面、 垃圾桶的日常保洁服务。 (三)中心室内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包括消防器材等外立面保洁。 (四)中心室外公共区域的出入、道路、路面、护栏(围栏)、公共设施指示牌、垃 圾桶、绿化区域的保洁工作及垃圾清运。 (五)中心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包括上下水管道、照明设施、空调设 施、门窗等(不含维修材料费用)。 (六)中心范围内所有公共区域的消杀、消毒、除四害等斯工作。 (七)中心化粪池清理服务(含抽污、清运)、污水管道疏通(含清淤)服务,每半 年需用高压水车对污水管道进行彻底清洗一次。 (八)中心范围内与市政各种管线接口以内部分的维修与养护工作(不含维修材料费 用)。 (九)中心物业服务场所面积:总占地面积为 43956 平方米,其中:机关楼总高四层, 建筑面积为 3195 平方米;旧士兵楼总高四层,建筑面积为 3123 平方米;新士兵楼总高四 层,建筑面积为 3529 平方米;招待所礼堂总高三层,建筑面积为 3529 平方米;食堂总高 三层,建筑面积为 2576 平方米;化验楼总高三层,建筑面积为 2400 平方米;综合楼总高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4 六层,建筑面积为 6527 平方米,只负责综合楼 A、B 座 1-6 层室内楼梯及一楼大厅和综 合楼 B座 3、4层(建筑面积为 2408 平方米);配电室总高一层,建筑面积为 90 平方米。 三、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室内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楼内所有地面无尘土、沙粒、杂物、纸屑果皮、烟头等。 2.墙面无小广告、蜘蛛网。 3.T 角线无积尘、无蜘蛛网。 4.步行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栏杆洁净无尘土。 5.通道门、井道门门面干净,无尘土。 6.消防栓玻璃清洁光亮无污物,铝合金边框洁净光亮。 7.报警器及开关干净无尘土。 8.天台无积尘、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9.每层消防通道的窗户表面光亮整洁无尘土。 (二)室外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每天对路面、广场、停车场、绿地及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擦拭、拾捡垃圾,清除 地面果皮、纸屑、树叶和烟头等杂物;及时清洗垃圾筒筒身,更换垃圾袋,保持干净、无 异味、无满溢,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滋生源; 2.每天每隔一小时巡回清扫保洁一次; 3.用铲刀清除粘在地面上的口香糖、胶等杂物; 4.发现污水、污渍、口痰,须在半小时内冲刷、清理干净; 5.果皮箱和垃圾桶每天清倒一次,每月用长柄刷子清洗一次; 6.冬天及时做好区域内积雪清理工作。 7.绿化人员。①负责绿地内的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垃圾的清理保洁工作。②负 责各类植物的浇水、施肥、松土生长的养护工作。③负责各类植物的修剪、移栽、补种的 整形美化工作。④负责各类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的养护工作。⑤负责绿化设施设备、工具的 安全使用、保管和保养工作。⑥负责对破坏损坏绿地和植物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说和报告。 ⑦负责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8.招待所服务要求。①每周对招待所所房间进行彻底清扫一遍,所有被罩、床单每 半月晾晒一次,接待完外来人员后及时进行清扫清洗;②根据中心要求,负责招待所居住 人员室内的卫生清理;③按照室内保洁要求做好招待所各公共区域内的保洁工作;④完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5 中心交办的临时性保障工作及其他任务。 (三)特殊情况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雨天、暴风、降雪等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污染,确保没有积水、积雪及废物,保持 地面干净,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将所有积雪统一清运到草坪上,并进行统一修整,确保整 体美观大方。 2.流感、病毒等疫情大流行时,按要求全面进行消毒。 (四)化粪池清理(污水管道、清淤)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涵盖化粪池清理及污水管道疏通、清淤等服务。 2.服务范围内产生的垃圾和废物的处理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有关污染法规及行业规定。抽运的废物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服务期间不得影响中心正常生产和运营。 4.化粪池定期清理,应确保在 24 小时(包含工作日和休息日)内完成指定地点化粪 池污物的抽、运等工作。 5.服从、遵守中心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营门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应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管理规定》为依据,建立健全切实可行且符合 中心实际的管理规章制度。 2.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沟通与配合,达到群防群治效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 结合”的管理理念,建立岗位责任安全制,落实“一岗双人”制度,实行全天 24 小时进 行全方位值岗巡查,预防各类刑事案件、治安事故、水电异常等情况的发生。建立安全责 任人制度,定期进行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的安全防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 执勤工作中必须做到统一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警械和工具。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团结 协作、秉公办事、文明用语、热情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和中心单位的监督。 3.注重消防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制定消防“日”、“周”“月”检查制度,制定落 实重要区域的消防方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保安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 作规程,不断提升保安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维护公共秩序,规范车辆管理;负责接待室的日常接待及快递件接收等事宜。 5.完成中心交办的临时治安管理任务。 (六)食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6 1.严格把好菜品质量关、食物浪费关。 2.严格把好伙食调配关,力求做到菜式多样化,尽量做到运用多种烹饪手法制作菜肴, 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菜味香色美,对全天的主副食从数量、口味上进行合理调配。 3.食堂“每周菜谱”由食堂主管和厨师共同制定,并经中心食堂司务长审核;定期征 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做到“每日不重复、每餐不重复”。 4.食堂工作人员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既要核算成本,又要使大家满 意。 5.为降低成本,避免铺张浪费,根据天气变化和节假日等情况,尽可能准确估算就餐 人员数量,适当增减菜量,坚持食品不浪费。 6.严格尊重少数民族的餐饮风俗,外食莫入。 7.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 8.为保证伙食的卫生和人员的饮食健康,加强监督管理,食堂必须遵守《食堂管理规 定》及国家卫生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 9.工作人员每日三餐后及时将餐具、灶具、厨具清洗消毒,及时做好卫生、熟菜肴隔 离储藏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10.食堂卫生实行每日保洁,每周一次彻底大扫除。 11.每日由项目主管对操作间、餐厅及卫生间等附属设施安全卫生进行全面检查。 12.留样盒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留样。 13.菜品标准:早餐标准:馒头、粗粮、包子、粥、汤、面条、烧麦、馄饨、糕点、 鸡蛋、鲜牛奶等。中餐标准:四菜一汤和 2种以上主食(米饭、馒头必备),同时提供糕 点、水果等。晚餐标准:四菜一汤和 2种以上主食(米饭、馒头必备)。 (七)工程维修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水暖工。①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做到维修及时,不留隐患;②负责楼内 供水供暖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设施正常工作和运行;③认真巡视辖区 内设备设施,发现异常及缺陷及时汇报,并做好相应记录;④对辖区内的自来水管、消防 水管、消火栓、水龙头、下水管、排雨管、污水池等设备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管理,并及 时做好维修工作,冬季做好防冻保暖工作;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处理,未能及时处理 要上报有关情况。如出现水管爆裂等严重事故,须首先汇报主管领导,在保证安全的情况 下,要及时进行抢修;⑥认真执行维修材料领用制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降低材料消 耗;⑦严格遵守各种维修工具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工具处于完好待用状态;⑧完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7 成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2.电工。①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合理设计、安装、调试,并 按操作规程规定使用。②及时做好电器零配件材料申报计划,电量的统计工作,电房设施 的定期保养、消防和卫生工作。③负责定期检查,排除隐患,及时更换老化电气线路,防 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的漏电短路,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发现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损毁 电器设备,及时汇报。④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 等电气设备的员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 生。⑤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物业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结合单位实际,物业服务人员共计 26 名,其中主管 1 名,室内外保洁 11 名(含绿 化工 1名),安保人员 6名,食堂保障人员 6名,工程维修人员 2名(电工 1名,水暖工 1名)。 (一)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 项目主管(1名)。 1.人员要求。有管理经验,知识面广,专业技能熟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 能力,年龄在 50 岁以下(男女不限)。 2.岗位要求。(1)根据要求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2)按照用工人数等情况,进 行人员优化配置。(3)负责现场日常管理,检查及培训工作。(4)建立员工名册,维护 人事档案,及时更新员工信息。(5)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并处理特殊情况。(6)掌握一 定的财务知识,能流畅跟财务部门沟通,保证各种费用及时结算,确保员工工资按时发放。 (7)熟悉国家、地区有关社保、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预见或防范风险发生。(8) 具备处理劳动纠纷、工伤意外等特殊情况的经验及能力。(9)及时汇报工作及异动情况, 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10)组织全体物业公司员工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严格遵守 中心安全保密相关规章制度,严防发生失泄密等安全事故。(11)配合中心完成好其它各 项服务保障工作。 保洁人员(11 名) 1.人数要求。(1)室内保洁 8 名(机关楼 2 名、旧士兵楼 2 名、新士兵楼 2 名、化 验楼 1名、综合楼和招待所 1名)。(2)室外保洁 2名。(3)绿化人员 1名。 2.人员要求。(1)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年龄要求在 55 岁以下(含 55 岁, 男女不限);(2)绿化人员要求年龄在 55 岁以下(含 55 岁,要求男性),有一定的工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8 作经验。 保安人员(6名)。 1.人数要求。(1)营区安保人员 6名,其中小组长 1名,其余 5名为安保人员。 2.人员要求。队员结构合理,年龄 18-50 岁(含 18 岁和 50 岁,男女不限)之间,身 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性疾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和服 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 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 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其中小组长要求具有 消防证书。 食堂服务保障人员(6名)。 1.人数要求。食堂保障人员共计 6名,其中食堂主管 1名,厨师 2名,其他人员 3名。 2、人员要求。(1)食堂主管要求女性,年龄在 40 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 凭,五官端正,朴素大方,普通话标准,懂基本礼节、礼仪,具有一定的食堂管理和组织 协调能力,能够圆满完成食堂各项服务保障工作。(2)厨师要求持有厨师证书和健康证, 其中 1名必须具有高级以上厨师等级证书,其他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定 期参加体检,办理健康证明,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上岗,年龄要求在 55 岁以下(含 55 岁, 男女不限)。(3)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停止工作。 工程维修人员(2名) 1.人数要求。(1)电工 1名。(2)水暖工 1名。 2.人员要求。(1)水暖工。①熟悉所管辖地段的水暖线路分布情况,公共设施分布 情况。②水暖小修合格率 100%,大、中修及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处理。③必须提供相关 专业证书,年龄在 55 岁以下(含 55 岁,要求男性)④中心水暖设施发生跑、冒、滴、漏 问题时,确保 24 小时以内随叫随到,及时进行维修处理。(2)电工。①熟悉管辖区域电 路,掌握电气设备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规程。②受国家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提供电工证, 年龄在 55 岁以下(含 55 岁,要求男性)。③中心电路发生故障时,确保 24 小时以内随 叫随到,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二)人员管理要求。 1. 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遵守中心及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 离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2.项目主管及食堂主管未经中心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项目主管、食堂主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59 管及主要管理人员应 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3.当中心有接待任务时,投标人须按中心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突击完成保洁工 作,并做好营门接待的工作。 4.公司着装整齐整洁,应统一着装并佩带胸卡,使用保洁工具也应统一、规范。 5.公司员工的操作工具应按中心要求在指定地点整齐堆放,严禁乱堆乱放。 6.公司员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听从中心安排。 (三)物业服务工作要求。 1.本项目费用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以及培训、人 工、服装、装备、设备、工器具、低值耗材、二次开荒费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 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不增加费用。 2.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随政府政策(呼和浩特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 及市场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 3.公司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 4.公司要教育员工自觉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班前不得饮酒,确保上班时精神 饱满。 5. 公司员工必须经过保洁知识和劳动技巧培训,且上岗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的各类许可证书。 6. 公司应及时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如出现员工上访等情况,一切后果由公司 承担,与中心无关。 五、项目验收及规章制度考核 (一)项目验收及规章制定。 1.公司派驻本项目所有员工必须服从中心及其内部相关的所有规章制度、运营相关管 理办法。 2.公司需制定并提供本服务项目所需要的相关管理制度、作业流程等向中心备案。 4.中心有权根据约定的物业范围、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5.中心有权制定《物业服务工作日常检查管理办法》,并安排专人全面检查并根据现 场实际情况要求公司现场整改或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跟进处理。 (二)考核方式。 中心有权依据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对公司每月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 如有新增加、新修改的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按最新版本执行。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0 中心每月对公司的履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当月服务情况进行打分。90 分≤考核 结果≤100 分的,支付当月 100%服务费,80 分≤考核结果<90 分的,扣除当月服务费 5% 的违约金,支付当月 95%的服务费。70 分≤考核结果<80 分的,扣除当月服务费 10%的违 约金,支付当月 90%服务费。60 分≤考核结果<70 分的,扣除当月服务费 15%的违约金, 支付当月 85%服务费。考核结果<60 分的,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三)日常检查考核内容及标准 中心将对公司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进行监督、考核。根据中心制定的管 理办法、考核制度执行。管理办法、考核制度如有增加、更新、修改,则按最新版本执行。 1. 下列标准,有一条达不到要求的,扣(0.5 分/次) (1)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记录完整; (2)工作期间对公司和员工的求助和要求,态度热情、并积极配合; (3)工作期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有完整的交接班记录; (5)人员配备完整,分工明确,人员调换手续完备; (6)报修记录完整,维修及时; (7)日常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8)所辖区域(楼内外)环境优美、干净、整齐,地面无脏迹; (9)严格管理制度,对发现损坏公务的行为进行记录,并告知中心; (10)及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1分/次) (1)未经需中心允许,在工作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2)工作人员不能熟练的掌握消防器材,不知道报警途径和方法; (3)工作人员不符合要求的; (4)突发事件未得到有效处理和控制未及时向中心通报。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分/次) (1)监督管理部门随机抽查满意率低于 60%。 (2)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与中心职工发生矛盾,辱骂和殴打行为的; (3)工作人员有损害中心利益行为的。 (4)同一问题整改两次不到位。 4.因物业公司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5分/次),物业管理公司还应承担相应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1 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损失。 (1)发生严重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的; (2)经查实,公司员工有内盗行为的。 六、中心提供条件 中心提供办公用房、工具房、服务项目所需的水、电。公司在报价中不包含此部分费 用。 七、公司物业服务设备、工器具、易耗品的配置 公司须根据自身经验提供本物业服务项目所需要的保洁专用工器具、保洁设备、保洁 耗材以及卫生间所需的洗手液、香皂和卫生纸等,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中。同时,在合同 履行时应能满足保洁的实际需要,若在服务方案的基础上需要增加相关设备、工器具及低 值易耗材料的公司应自行补足,且不得提出调整增加合同价格。 第一章、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5.质疑 16.投诉 (6)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的投诉函件送达的投诉。 第三章 评审原则及办法 第四章 政府招标服务合同 一、签订合同 二、追加合同金额 三、质量与验收 四、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提交的其他资料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