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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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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内部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0]内部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840327001363 项目名称 内部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E3205840327001363001001; 标段名称 苏州湾大剧院六七楼内部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7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8月1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苏州湾大剧院六七楼内部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湾大剧院六七楼内部改造工程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备〔2021〕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湾大剧院六七楼内部改造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湾大剧院内

2.1.2建设规模:吴江城市会客厅的装饰工程:项目范围内的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暖通改造工程、厨房设备、照明工程及艺术灯具、燃气改造工程。不包含活动家具、餐具、装饰品、窗帘布艺。

2.1.3合同估算价:247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 8月 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9 月 19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7 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苏州湾大剧院六七楼内部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1

(1)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和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联动调试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相关服务。

(2)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综合管线及其它附属等工程综合设计等。

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竣工验收、调试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2.2.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含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审核通过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内容,以及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施工总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2.2.3服务范围:

(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配合各类施工图审查。

(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3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验收交付标准。

2.4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审查、验收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R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如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住宅、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或装饰装修(住宅、厂房除外)施工)类似业绩或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工程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住宅、厂房除外)的设计类似业绩。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和装饰装修施工类似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设计合同内若不能体现相应工程造价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单、相应的工程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R3.3.2自2019年7月12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20年7月12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21年4月12日(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派遣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的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

(6)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7)该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单位须服从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7月12日11时00分至2021年7月19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211.143.240.34:7090/wjh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13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吴中区吴中西路87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周天宇 联 系 人:钱靖康、杨振华

电 话: 60900706 电 话:6522188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年7月12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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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苏州湾大剧院六七楼内部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湾大剧院六七楼内部改造工程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备〔2021〕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湾大剧院六七楼内部改造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湾大剧院内

2.1.2建设规模:吴江城市会客厅的装饰工程:项目范围内的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暖通改造工程、厨房设备、照明工程及艺术灯具、燃气改造工程。不包含活动家具、餐具、装饰品、窗帘布艺。

2.1.3合同估算价:247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 8月 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9 月 19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7 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苏州湾大剧院六七楼内部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1

(1)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和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联动调试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相关服务。

(2)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综合管线及其它附属等工程综合设计等。

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竣工验收、调试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2.2.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含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审核通过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内容,以及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施工总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2.2.3服务范围:

(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配合各类施工图审查。

(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3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验收交付标准。

2.4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审查、验收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R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如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住宅、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或装饰装修(住宅、厂房除外)施工)类似业绩或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工程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住宅、厂房除外)的设计类似业绩。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和装饰装修施工类似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设计合同内若不能体现相应工程造价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单、相应的工程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R3.3.2自2019年7月12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20年7月12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21年4月12日(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派遣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的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

(6)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7)该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单位须服从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7月12日11时00分至2021年7月19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211.143.240.34:7090/wjh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13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吴中区吴中西路87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周天宇 联 系 人:钱靖康、杨振华

电 话: 60900706 电 话:6522188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年7月12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分办法.doc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或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是苏州市外企业须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1.2.2

经济标

1.2.3

技术标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比例%;优选数量5

□劣汰法:□淘汰比例%;□淘汰数量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

竞争性判断方式:方案可行性、投标报价合理性、企业资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

详细评审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及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1款”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在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评标方案

综合评估法四:适用于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0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1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分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70分)

浮动合理区间为0%至-17%(含0%、-17%),折算报价区间为2477万元~2055.91万元。不在此区间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评标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浮动率在浮动合理区间内的有效投标评标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比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1分,不足按插入法计取。【所有计算结果数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最高得分为70分,最低得分为0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3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2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的得0.3分;

2、设计团队:

2.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3分,若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1分;最高得0.4分。

3施工管理团队:

3.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的得0.3分

3.2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正高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最高得0.3分。

3.3质量负责人具有质量员证的得0.1分;

3.4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的得0.1分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0.3分;此项最高得0.3分;

3.5成本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3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所有项目组人员应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相应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件须上传,注册人员须注册在本单位,否则不得分。所有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5

履约考评扣分

苏住建建[2021]33号文公布的总扣分值(联合体单位累计扣分)

6

得分

1+2+3+4-5

各投标人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1、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要求,避免或减少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项目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的相应条款。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仅安排一名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区域。

2、各投标人代表(无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人员)出席开标会时须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新冠疫情期间人员进场交易管理要求的通知(2021年第2版)》的规定。

3、请投标人留足充足的时间到达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测工作。投标人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开标区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开标期间,由招标人代表指定3名投标人代表参与监督各系数及入围单位的抽取,抽取结果以3名投标人代表参与监督的抽取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实行单项保证金。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