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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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1-7-8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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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爱心
早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忻分采【2021-0037】S016-A17
磋商文件
招 标 人: 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盖章)
招标代理: 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二○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
六、 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 签订合同
八、 保密和披露
九、 询问和质疑
十、 违约处罚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爱心早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http://ggzyjy.sxx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3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忻分采【2021-0037】S016-A17
项目名称: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爱心早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6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1 |
职工爱心早餐 |
240.006万元 |
本次采购共1包,投标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8日00时00分至2021年6月15日23时59分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http://ggzyjy.sxxz.gov.cn)
方式: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忻州市)(http://prec.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忻州市)(http://ggzyjy.sxxz.gov.cn)首页【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分散采购)】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系统指引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响应资格。供应商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忻州市)(http://ggzyjy.sxxz.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采用网上电子提交的方式进行,同时需将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需按要求上传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
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网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6月30日08时00分至08时30分(北京时间)
4、网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方式,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CA数字证书(USBKe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 (http://ggzyjy. sxxz. gov.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分散采购)】,登录入口登录成功后,运行“远程解密”功能模块自行完成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解密设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无效。
5、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08时30分
6、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五、开启
1、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6月30日08时30分
2、纸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6月30日08时30分
3、纸质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响应的方式进行,同时需将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需按要求同时上传及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忻州市和平中街南二巷36号
联系方式: 13294609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忻州市忻府区金水苑小区
联系方式: 0350-8502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建峰
电 话: 13935011145
邮 箱: 365530708@qq.com
4、技术支持
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1-7731313、7731830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50-303255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单位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本次磋商投标单位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2、★被授权人身份证(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复印件; 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7、★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按照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2 |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投标函(在投标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格式见第七部分); 2、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4、★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5、★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6、★售后服务响应、维修等承诺;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7、★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
3 |
报价 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日起计算) |
4 |
投标件 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另附电子版一份(U盘) |
5 |
投标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六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
6 |
评标小组 构成 |
评标小组共(5)人,其中: 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4)人。 |
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0元 开户名称: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新建路支行 帐 号:144234830008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 注意事项:(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招标编号。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3)开标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电汇单。 (4)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8 |
采购预算 金额 |
采购的预算金额为: 贰佰肆拾万零陆拾圆整 (240.006万元) |
9 |
开标时需携带的证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依法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电汇单。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年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服务商。
2.4“投标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服务商。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完成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服务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服务商。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所需要的特定资质条件。
3.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6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内容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
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5.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内以前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内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商务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其他文件。
8.2 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目录格式
目 录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5、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开标一览表;
9、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10、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
11、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
12、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说明:投标文件须按上述内容编制
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装订须采用胶定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8.4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等内容,该表格式有投标人自行设计。
(6)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相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9.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0. 报价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报价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漏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需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口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全称,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2.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 投标截止时间
13.1投标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3.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中签到。
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
(2)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
(5)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6)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8)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五、开标
15.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招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开标前由投标人跟监督人查验所有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工作人员拆封,进行唱标。
15.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6.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符合性审查
17.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服务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17.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相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公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离(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的情况,并且不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则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则补正,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8.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一个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审过程保密
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资料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漏。
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是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审查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采购项目废标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服务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服务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服务商不足3家的;
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出现影响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应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
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4. 中标通知
24.1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服务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由采购方支付中标服务费。
26. 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6.5违反26.1、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 披露
28.1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2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代理机构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受理处: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 0350-8502196。
29.6质疑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2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8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服务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9投标服务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10 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十、违规处罚
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纪律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服务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对相应文件在数量和交货期限、技术规格要求、服务等方面是否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
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服务商: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服务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不满足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服务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8、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服务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服务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
9、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服务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服务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相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标。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服务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服务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供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后,有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等费用;
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投标服务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付款条件;
服务能力的承诺;
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内容和条件。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如下:
(一)商务部分 |
15% |
(二)服务部分 |
10% |
(三)技术部分 |
30% |
(四)投标报价 |
45% |
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依据以下评定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三、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得分 |
||
一、商务部分(分值) |
15 |
||
财务状况 A、提供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2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审计报告的不得分; B、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的投标人纳税凭证(国税、地税)(2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纳税凭证或提供纳税凭证不符合近期要求的不得分; C、获得认证机构或省级以上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等级AAA的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机构信用代码证的投标人,得1分;其他不得分。 |
5 |
||
2、荣誉 获省、市级荣誉称号的且提供荣誉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2 |
||
3、投标人近三年来类似合同业绩:每提1个得1分,最高得分5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5 |
||
4、投标文件响应程度 好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
3 |
||
二、服务部分(分值) |
10 |
||
质量:承诺需方保证食物质量的得4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4 |
||
质保期:承诺食物相应质保期。质保期过后,如有需要能够继续提供调换等服务的得4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4 |
||
3、售后响应:承诺响应时间为需方提出问题 1小时内由专业人员响应,如有需要,能在12小时内赶赴现场的得2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2 |
||
三、技术部分(分值) |
30 |
||
1、投标产品品牌形象及市场占有率(10分),好的得7~10分,较好的得4~6分,一般的得0~3分。 |
10 |
||
2、投标产品好坏及营养成分20分,好的得14~20分,较好的得7~13分,一般的得0~6分; |
20 |
||
四、价格部分(分值) |
45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100 |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中小企业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折扣。 |
|||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货物明细表》(详见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
监狱企业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福利企业 |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 |
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份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职工爱心早餐 |
馒头、鸡蛋、小菜、稀饭 |
480012份 |
240.006 |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货物
(具体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清单)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货款支付
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售后服务及承诺:
质保期 年。
交货
交货日期:1年
交货地点:
交验
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依据合同清单,对相关的条件进行检查。
经双方核验证,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货物正常使用后,完成验收。
需方责任
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供方责任
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违约责任
供方所交的货物重量、规格、偏差、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换。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二、投标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目录格式
目 录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开标一览表;
9、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10、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
11、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
12、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说明:投标文件须按上述内容编制。
投 标 函
致: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1)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 (大写) 元(小写)报价;
2)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 日历天内,我方的报价均有效。
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见前附表)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等。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1: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服务,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服务,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货币:人民币/元
注:如表格不够可扩展。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服务承诺书
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 《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爱心早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 ),我方作为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供货单位,在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利益。
二、严格执行《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爱心早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招标承诺,自觉接受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及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圆满完成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爱心早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供货工作,确保质量,保证时间,提供快捷、满意的服务。
三、严格遵守我方投标文件中的优惠价格及承诺,合理收费。
四、供货商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货物。
五、供应商交付货物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六、本承诺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承诺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质疑函
忻州市宏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对 采购项目,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
1.
2.
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1.
2.
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章、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签章、联系方式)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