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项目编号:STSP2021-3
2.项目内容:公司自营食堂蔬菜采购
2.1 项目概况:公司自营食堂蔬菜采购(叶菜、根茎类、花果类、肉类、干菜类),期限2年。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蔬菜销售企业或个人(企业优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采购所需仓储、运输、配送及服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
(6)每批次能够及时提供报价单,以供选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工商年报工作已完成);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证件(正反面);
(3)提供近1年当地法定检测部门出示的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检验单5份以上;
(4)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收取材料截至时间: 2021 年7 月18日(周二) 17点(北京时间)
地址:
河南世通食品有限公司办公室 收件人:曾现辉
联 系 人:卞冠英;曾现辉
报名邮箱:shitongfood@126.com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蔬菜将会在本批次通过名单中采购。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6.招标人:河南世通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世通食品有限公司食堂蔬菜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STSP2021-3
2.项目内容:公司自营食堂蔬菜采购
2.1 项目概况:公司自营食堂蔬菜采购(叶菜、根茎类、花果类、肉类、干菜类),期限2年。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蔬菜销售企业或个人(企业优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采购所需仓储、运输、配送及服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
(6)每批次能够及时提供报价单,以供选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工商年报工作已完成);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证件(正反面);
(3)提供近1年当地法定检测部门出示的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检验单5份以上;
(4)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收取材料截至时间: 2021 年7 月18日(周二) 17点(北京时间)
地址:
河南世通食品有限公司办公室 收件人:曾现辉
联 系 人:卞冠英;曾现辉 0371-62585618 0371-62587777
报名邮箱:shitongfood@126.com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蔬菜将会在本批次通过名单中采购。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6.招标人:河南世通食品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及内容
1、项目名称及预算
1.1项目名称:河南世通食品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2项目预算:50万(各类蔬菜预估总金额,实际结算以采购订单)
1.3配送地点:河南世通食品有限公司食堂
2、项目概况及需求
现我单位用餐人员较多,食品安全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规范食品材料工作,选择有配送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集中配送所需食材。
序号 |
食材 |
交货地点 |
数量 |
备注 |
1 |
蔬菜类 |
食堂 |
根据采购订单 |
|
2 |
猪肉类 |
食堂 |
根据采购订单 |
|
3 |
鸡肉类 |
食堂 |
根据采购订单 |
|
4 |
干菜类 |
食堂 |
根据采购订单 |
|
5 |
调料类 |
食堂 |
根据采购订单 |
|
6 |
鸡蛋类 |
食堂 |
根据采购订单 |
|
7 |
冷冻类 |
食堂 |
根据采购订单 |
3采购项目要求
3.1实际供货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订单为准。
3.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3采购人提前一天以电话或微信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
3.4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5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
3.6投标人需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
3.7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
3.8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运输、过程,并协助采购人员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二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送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9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3.10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扣罚当天货款全额。
3.11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露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3.1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食材没有合法供货来源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超过保质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