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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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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JST-DL202107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 年 7 月 5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的“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补充一项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二页“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3点”、第四页“响应供应商须知总则的第2(3)点”、第三十三页“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的第(7)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 年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采购人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627386

采购人传真:0754-88627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翁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46012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460129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042230542@qq.com

磋商文件(请点击下载)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7月12日


(2-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相关附件: (2-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GJST-DL20210701-01 采 购 人: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7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4 一、 总则....................................................................................................................................4 二、 磋商文件............................................................................................................................4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6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8 五、 开标与磋商........................................................................................................................9 六、 授予合同..........................................................................................................................11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5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2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7 第六章 磋商工作大纲............................................................................................................ 45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以 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GJST-DL20210701-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 下: 一、采购编号:GJST-DL20210701-0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委托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以中餐及自助餐形式整体由中标人承包,包括食堂管理、食材配送、食材烹饪、人 员招聘、厨具餐具的清洁维护保养、厨房及用餐场所的保洁等。中标人按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开膳工作。 食堂场所、厨具餐具、大米、食油、清洁用品、消防设施设备、生产设施设备及食堂运作必要的其 他设施设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运作所产生的水电费、燃气费均由采购人承担。食堂运作过程中, 除采购人必须负责提供及承担的部分外,其他部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及承担。采购人另 外要求增加用餐标准及食材的,增加部分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另外按实报销解决。 2、服务概况: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地点位于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二楼,食堂厨房作 业面积约32㎡,用餐使用面积约 198㎡。食堂按日用餐 120 人次(早餐 50 人,午餐 70 人),年用 餐日数按 250 个工作日计算。早餐每位6元,其中个人收取1元,单位伙食补助5元;午餐每位22元,其 中个人收取3元,单位伙食补助19元。其他公务接待工作餐按标准按实结算,中标人须按照《汕头市生 态环境局机关公务接待及会务开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食堂加工服务费每月18500元。个人收费部分由中标人负责收取及管理。服务费及单位伙食补助费 以月进行结算,单位伙食补助费结算以每天早餐50人、午餐70人的用餐人数进行结算。公务接待工作用 餐根据菜单点选,按标准定价。 3、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1.70 万元。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工、管理、材料、运输、 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1.70 万元,采购人不接受响 应报价外的任何其他费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 近期资信证明(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 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中如实做出承诺。 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 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截图,开 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 其投标)。 2、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 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 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7 月 6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期间(每天 9∶00 至 11∶30,15∶00 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 地址: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 B 栋 16 楼 1602 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 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 U 盘)。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 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 件进行核对。 3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时 30 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 B 栋 16 楼 1602 室。 十、磋商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时 30 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 B 栋 16 楼 1602 室。 十二、公告期限:2021 年 7 月 5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5 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 5 栋 采购人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627386 采购人传真:0754-8862757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 B 栋 16 楼 1602 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翁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46012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460129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042230542@qq.com 4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 近期资信证明(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 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中如实做出承诺。 (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 服务采购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接受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就磋商文件所述的内容进行响应。 4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须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包括: 5 第一篇 磋商邀请函 第二篇 响应供应商须知 第三篇 合同条款 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第五篇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篇 磋商工作大纲 5.2 响应供应商应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响应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加粗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那么响应供应商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5.3 本磋商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 (1)“采购人”指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3)“响应供应商”指参加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交响应文件的当事人; (4)“磋商小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有关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磋商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5)“成交供应商”指其投标被采购人接受,并与采购人签订专业合同的当事人; (6)“磋商文件”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磋商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7)“响应文件”指响应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8)“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9)“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0)“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若有关于本项目的答疑文件,则文件将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以书面形式发至 响应供应商。答疑文件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响应供应商提 出澄清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对 方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7.3 为使响应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 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6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文件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8.1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 中文。 8.2 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按响应供应商须知规定填写的响应函。 (2)按响应供应商须知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3)按响应供应商须知规定提交由招标代理开具的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4)对磋商文件中用户需求书做出书面响应。 10 响应函 响应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响应函。 11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1.70 万元。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工、管理、材料、运输、 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1.70 万元,采购人不接受响 应报价外的任何其他费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12 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及履约能力的资格文件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在合同项 下拟提供的服务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 响应货币 首次报价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响应将予以拒绝。 14 磋商保证金 14.1 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9,000.00 元(人民币玖仟元整)作为其响 应的一部分。 14.2 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 14.7 款规定,发生 该条款所列行为的,将不返还磋商保证金。 14.3 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方 式提交。 (1)如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则保证金须于磋商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 之前 汇入以下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则确保于递交磋商文件时一并将银 行汇票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手中。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韩江支行 7 帐 号:44050165130100000327 响应供应商应在凭证合适的地方注明该款项用途(即 XX 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如采用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方式提交的,受益人应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应自项 目磋商之日起不低于 90 天,并且确保于递交磋商文件时一并将保函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手中。 (3)递交响应文件时,响应供应商须将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放置首次报价 信封内。 14.4 任何未按第 14.1 款和第 14.3 款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 绝。 14.5 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或成交通 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不加计利息予以退还。响应供应商须持磋商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 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有关手续,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14.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及签订服务合同后;按合同规定,成交单位可凭保 证金收据、服务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若是汇款还需成交单位指定收款帐户证明(帐户 名称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并需加盖公章),前往受理地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 构在受到退还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成交方。 14.7 若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响应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后有权不予退还磋商保 证金: (1)购买了磋商文件而由于自身原因决定不参加磋商,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前一个工作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导致项目磋商时因不足三家响应供应商到场而流标。 (2)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响应供应商须知中的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根据响应供 应商须知中的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4)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响应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 15 响应有效期 15.1 响应文件将在磋商日期后 90 天内有效。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 拒绝。 15.2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 15.3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 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予以返还。对于同意该要 求的响应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第 14 款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磋商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 16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一份“首次报价信封”、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 8 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 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 16.3 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 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16.4 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 16.5 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投标日期等”。 16.6 电子文件用 MS OFFICE 版制作,内容包括:由响应供应商自行制作的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所有 文件。电子文件用 U 盘或 DVD-R 光盘储存,并密封于“首次报价信封”内。 16.7 电报、电传、传真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6.8 首次报价信封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与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响应供应商应先将响应文件及首次报价信封分别单独密封,再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 中。“电子文件”密封于“首次报价信封”内。 17.2 内外密封封装均应: 1) 内层及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均应正确标明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名称、 并注明磋商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公章。 2) 响应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不作无效响应处理,但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 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7.3 如果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响应供应商。 17.4 磋商前,由监督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检查各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署进行确认。 18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 18.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第 7 款的规定修改磋商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 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响应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履 行。 19 迟交的响应文件 根据第 20 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响应文件。 20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9 20.2 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 递送。 20.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0.4 响应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 15 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 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4.7 款规定不返还其磋商保证金。 五、 开标与磋商 21 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供应商代表出席的情况下,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 需登记以示出席。如响应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所送达的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 21.2 按照第 20 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1.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折扣(如有)、书面修改(如有) 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如有)、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1.4 开标时,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表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类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 表为准。响应文件的首次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5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21.3 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1.6 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组织采购。 22 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 22.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各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2.2 资格检查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要求达到的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 提交的响应文件才得以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3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组织采购。 23 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2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 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响应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 律责任。 23.2 在磋商过程中,如果响应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4 磋商小组 10 24.1 代理机构将为本项目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 为 3 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授权委派代表为 1 人,其他评审专家占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评审专家成员名单于开标前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4.2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小组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不委派代表参加磋商小 组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说明函说明具体原因。 24.3 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24.4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 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4.5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已经有关法律法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得出磋商结果,并向采 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25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5.1 进入磋商环节后,磋商小组首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5.2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 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对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磋商小 组将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25.3 当响应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组织采购。 25.4 通过符合性审查须满足以下条件: (1)响应文件封面及关键页均有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2)首次报价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没有超出限价范围 (3)响应函内容及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响应文件有提供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响应文件有提供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 (6)投标内容无重大(实质性)偏离项目采购需求书的要求 (7)响应文件中没有出现明显对采购人不利的附加条件 (8)响应文件没有其它不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或违反相关法律的内容 26 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 11 以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 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27.1 磋商小组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的详细评审。 27.2 对响应文件商务的评审详见磋商工作大纲; 27.3 对响应文件技术的评审详见磋商工作大纲; 27.4 对响应价格的评审详见磋商工作大纲; 27.5 根据上述商务、技术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出各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28 磋商原则及方法 28.1 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评审都将采用相 同的程序和标准。 28.2 磋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8.3 在磋商时将根据第 27 款,采用磋商加综合评分法,对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一轮 或多轮的磋商,磋商小组与响应供应商应围绕价格、商务、技术、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 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 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最后对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打分,将商 务评分、技术评分及最终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得分,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 排序,由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前二名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 授予合同 29 授予合同的准则 29.1 采购人将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响 应供应商。 29.2 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0 成交通知 30.1 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被接受。 30.2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也以书面形式通知未成交的响应 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未被接受但不提原因。 30.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 签署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磋商文件中注 明的地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1.2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有效期应超过实际服务期 限;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采购人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12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函。 31.3 达到政府采购限额要求的,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 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32 成交服务费 32.1 按照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约定,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领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 纳成交服务费。 32.2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 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0% 100-500 0.80%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0% 10000-100000 0.05% 100000以上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磋商文件(有标底 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 30%计收(本项目未单独提供标底编制服务)。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 110 万元,计 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0%+10 万元×0.80% =1.5 万元+0.08 万元 =1.58 万元 七 质疑、答复与投诉事项 33 提出质疑 33.1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潜在 响应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13 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3.3 供应商在上述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于供应商反复多次针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进行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理由认为该供应商存在恶意扰乱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并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3.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3.5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 质疑答复 34.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涉及对项目招标内容进 行修改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4.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将 仅对质疑供应商进行答复,并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4.3 对于质疑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对该内容作出答复。 35 投诉提起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 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35.3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须知第 36.2 条的规定; 14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5.5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6 其他事项 36.1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0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6.2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 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6.3 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提供外文书面材料或者外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译 本须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36.4 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 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 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15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6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GJST-DL20210701-01 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 堂餐饮服务项目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 修订。 17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合同履行期限及履约担保: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函有效期应超过实际服务期限;履约保证金为中 标价的 10%。 五、付款方式 ⑴每月按实结算,当月服务费发票于次月 5 日前送到甲方处进行核实, 核实无误后进行支付。 ⑵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18 ⑶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六、验收: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按广东省有关规定的规范 要求进行验收;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 准;③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 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②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情节严重的,从逾期之日 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和无故逾期付款。到期拒付服务款项 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 ④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八、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 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 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 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其它 ①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 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 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③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 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①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9 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财政局一份、 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20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21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合同履行期限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 关食堂餐饮服务 1 项 617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实质性逐条应答。所有应答原则上不得照抄、硬套招 标文件所列条款、指标和参数。非量化指标可以直接进行应答,量化指标必须 应答具体数值。 (二)任何与采购人需求的偏差都必须列入《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中。 (三)投标人应仔细研究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文件有缺漏或不一 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采购方补充和澄清,否则按业主的实际要求 和理解执行。 三、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概况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地点位于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二楼,食 堂厨房作业面积约 32 ㎡,用餐使用面积约 198 ㎡。食堂按日用餐 120 人次 (早餐 50 人,午餐 70 人),年用餐日数按 250 个工作日计算。早餐每位 6 元,其中个人收取 1 元,单位伙食补助 5 元;午餐每位 22 元,其中个人收 取 3 元,单位伙食补助 19 元。其他公务接待工作餐按标准按实结算,中标人 须按照《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公务接待及会务开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 格执行。 食堂加工服务费每月 18500 元。个人收费部分由中标人负责收取及管理。 服务费及单位伙食补助费以月进行结算,单位伙食补助费结算以每天早餐 50 人、午餐 70 人的用餐人数进行结算。公务接待工作用餐根据菜单点选,按标 准定价。 (二)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食堂以中餐及自助餐形式整体由中标人承包,包括食堂 管理、食材配送、食材烹饪、人员招聘、厨具餐具的清洁维护保养、厨房及用 餐场所的保洁等。中标人按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开膳工作。 食堂场所、厨具餐具、大米、食油、清洁用品、消防设施设备、生产设施 22 设备及食堂运作必要的其他设施设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运作所产生的水 电费、燃气费均由采购人承担。食堂运作过程中,除采购人必须负责提供及承 担的部分外,其他部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及承担。采购人另外 要求增加用餐标准及食材的,增加部分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另外按实报销解决。 (三)总体要求 1、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膳食服务相关的所有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 聘、人员管理、工资发放、劳动纠纷、用工风险、食堂人员工伤赔偿等一切人 力资源服务,采购人负责监督。 2、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3、整体项目完成要求:采购人按“好、合格、基本合格、差”四个等级, 每月收集用餐人员对餐饮服务的评价,反馈给中标人,对服务质量做出要求, 中标人需要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如连续 3 个月半数以上用 餐人员对中标人评价为“差”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提醒注意,连续 6 个月评 价为“差”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中标人对食堂服务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政策 法规办理相关合法用工手续。对所录用食堂服务人员健康卫生问题要严格审 查,食堂服务人员均须有健康证,保证食堂服务人员身体健康。 5、采购人对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6、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 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7、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食 品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中标人违法及违规操作或因食材安全问 题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8、中标人必须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安全环保、消防、食品安全、综合治 理、卫生监督等)和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若被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的,处罚款 由中标人承担。 9、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食堂的卫生状况、安全操作、消防操作、节能 降耗的监督检查,并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如中标人对存在问题 不进行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0、中标人要做好食堂与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服务期间的卫生检疫、 办理健康证、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11、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作为对中标人的工作 质量的考核依据。 12、为落实国家相关采购要求,参考我省 2020 年度采购情况,2021 年度 “832 平台”采购预留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采购总金额的 30%, 中标人须承诺与采购人明确约定落实有关政策要求,确定相应预留比例和具体 采购执行主体。(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食堂服务人员要求及具体职责 1、岗位要求:本项目要求共设有 3 类岗位,分别是管理岗位、厨师岗位、 23 厨工岗位。主要岗位人员应按采购人的要求,需配备共不少于 4 名食堂服务人 员,分别为: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厨师不少于 1人,厨工不少于 2 人。 2、食堂服务人员相关要求: (1)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将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后才能上岗,复印件 交采购人存档。 (2)食堂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 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配餐时戴手套操作;不得留长指甲、佩戴饰物, 手部有外伤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3、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职责: 管理人员:负责对膳食加工服务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同 时与采购方管理人员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如食品留样制度、餐 具清洗消毒流程等),并按制度流程标准严格监督执行。 (2)每天和采购方代表一起参与食材的验收,严格把关,发现质量问题要 坚决退回并上报采购方代表,不得营私舞弊,谋取个人利益。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监督并检查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执行情况, 严格把控食品安全质量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监督、提高员工的节约意识,杜绝浪费现象,爱惜食堂设备、设施及 餐厨用具,非正常损坏,需照价赔偿。食堂营业时间结束后,检查门、窗、水、 电、气、油等是否关闭,做好节能和安全工作。 (5)检查厨房设备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抓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水电 气供应的关键部位有规范的警示标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严格执行消防规程,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7)掌握食堂工作规律,善于发现问题,能处理一般投诉,并将情况向上 级报告,不断积累经验。 (8)对每月用餐人员评价情况进行跟踪,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厨师: (1)负责早餐、中餐菜点烹制,根据采购方的要求,烹饪不同菜式,兼顾 各种口味。 (2)根据季节行情实际,研究制定每周菜谱,控制成本。严格按照菜式规 定,烹制各种菜肴,保证菜谱 5 天内不重样,并提前一周公布菜谱。 (3)注意营养合理搭配:早餐做到蛋白质、粗粮合理搭配;午餐和晚餐做 到荤素合理搭配,种类多样化。 (4)保持地方菜特色和风味,能满足就餐者多样化的口味需求,提高及餐 人员的满意度 厨工: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有 害食品禁止加工。 24 (2)蔬菜须清洗干净,洗后无泥沙杂草残留。 (3)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专池分开清洗,必须时消毒处理。 (4)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盛器用后冲洗干净分开使用。 (5)注意食品安全卫生,清洗过的食品不落地存放,食品仓库或加工区域 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6)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①餐具要分池清洗,分柜消毒存放;② 按照餐具清洗流程,合理使用洗洁精,减少化学化工类物资残留。 (7)负责餐厅的卫生工作。 (8)严格遵守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餐厅的接待等服务工作。 (9)礼貌热情,保证餐厅清洁卫生。 (10)定期盘点厨具、玻璃器皿和使用设备,报告损坏和短缺情况,并向 采购人申购。 (五)工作要求及供餐标准 1、工作要求 (1)中标人须按时提供膳食服务,具体开膳时间由采购人制定。节假日按 采购人要求提供饮食服务。 (2)中标人必须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的各项要求,实行“规范操作,安全监督”机制。服务期间不得采购过 期、腐烂、变质等食材。 (3)食堂内所有房间(包括厨房、仓库、配餐间等)清洁卫生由中标人承 担,餐厅所有桌椅、地面清洁卫生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要合理使用厨房设备 设施,餐具必须彻底清洁消毒。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清除卫生死 角,保持墙壁、墙裙、天花板、地面整洁,疏通下水道,垃圾桶须加盖并保持 桶身的清洁,加强灭蝇、灭蟑螂、灭鼠等措施。 (4)中标人负责食堂所有服务人员的招聘、任免、薪资、住宿、福利以及 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同时配合做好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业 务学习培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中标人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讲究职业道德及各项文明礼仪(包括着 装整齐、干净),并自觉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中标人为员工配备统一的工作 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员工如有感冒、皮肤划伤等,不得带病上班;在工作期间患有 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康复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7)中标人应爱护食堂内的公物,不得将食堂内的用具随意损坏、丢失或 转借他人。 (8)食堂的剩余饭菜、废弃油脂残渣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9)中标人须做好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出现任何人为的消防安全事 故隐患,并定期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内的消防安全及工具、 煤气、电源(炉灶、各种炊事设备)操作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2、供餐标准 25 (1)早餐:早餐采用自助餐形式,每人每餐 6 元,中标人主要提供:白粥、 豆浆、面包、馒头、鸡蛋、蔬菜、五谷杂粮、杂菜等。 (2)午餐:午餐采用自助餐形式,每人每餐 22 元,中标人午餐菜式品种 不少于 8 个 (米饭除外,肉 1个,鱼 1 个,荤素 2 个,蔬菜 2 个,杂食 1 个,汤 1 个), 每周提供菜式品种不少于 20款,且每周菜式品种不得重复。 (3)中标人必须按照供餐标准提供菜式,如出现 1 次未按供餐标准供餐 情况,处以警告;出现 2 次未按供餐标准供餐情况,处以中标人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隔月的结算款中扣除;出现 3 次以上不按供餐标准供餐情况 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六)食材供应要求 中标人自行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配送,并保证品质。中标人要严格 做到购物索证,建立好购物“台帐”,索证验收“台帐”,“电子”台帐记录 (包括餐具消毒“台帐”)必须专人规范填写,随时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 检查。 1、质量要求: (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 黄叶、腐烂、泥沙等脏物存在,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农药残 留检测证明。(蔬菜利用率不低于 95%)。 (2)冻品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送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 1/4)。 (3)冰鲜类食品保质期不得超过 48 小时。 (4)干货类为市场上一级产品。 (5)海鲜、河鲜类必须鲜活,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 性,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利用率不低于 95%)。 (6)鲜肉类应外观检测新鲜肉质柔软有光泽、无腐臭变质异味、无寄生虫、 无粘液、无渗出液体,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 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 98%)。 (7)熟食类必须来源于正规店家,保证为当天生产的食品,并符合该类食 品的行业标准。 (8)粮油、副食,调料类由正规厂家供货,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 期,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 (9)豆制品符合 GB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0)中标人提供的全部食品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对于不符合采购 人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 内把货送到目的地。 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 26 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 须包退包换。 (2)中标人须对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 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 (3)如因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 题,经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 律责任。 (4)中标人须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 无毒、无腐烂、无辐射、无侵权、无变质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 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75%。 (5)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对每日蔬菜须使用“农药测试 卡”检验农药含量,含量超标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6)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 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7)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 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8)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 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9)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一经发现, 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 2 倍的罚款。 3、交货及运输: (1)中标人应保证食材运输车辆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2)中标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食材配送延误时,应提前通知采购人。 四、商务要求(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工、管理、材料、运输、税费及合同 实施过程中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要求: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按广东省有关规 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 或行业标准;③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5、付款方式: (1)每月按实结算,当月服务费及单位伙食补助费发票于次月 5 日前送 到采购人处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支付。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27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8 1、首次报价表 首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GJST-DL20210701-01 项目名称 服务期 备注 服务采购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首次报价 小写: 元 大写: 元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9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GJST-DL20210701-01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2 3 4 5 …… 总计 (元) 小写: 大写: 注:结合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构成以及响应供应商自身考虑的因素进行填写,总计须与《首次报价表》的 投标单价报价相符。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0 2、响应函 响 应 函 致: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GJST-DL20210701-01)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响应供应商名称)作为响应者正式授权(授权代 表全名, 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项目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首次报价信封一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磋商; (二)全部有关服务的响应总价为 (详见首次报价表); (三)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后 90 天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 止日为止; (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 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 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五)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和日期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文件, 则磋商保证 金将被贵方没收。 (七)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八)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九)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 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并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十)郑重承诺:本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个人挂靠、转包和非法分包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否则愿 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十一)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以下空白处请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的 (响应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 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JST-DL20210701-01)的 磋商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以下空白处请附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 资信证明(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 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 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 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7)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须提交的内容,若出现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34 附件 5.1 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你方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GJST-DL20210701-01)”,我单位自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同时声明: 一、我单位所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磋商的一切书面证明材料(包含本声明函所声明的内容)均属实, 如出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发表虚假声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放弃可能获得的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资格。 二、我单位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我单位与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关 系,我单位承诺不携同存在上述关系的其他单位共同参与本项目磋商。 四、我单位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依 法可以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我单位承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过程中遵纪守法,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谋取项目成交,并 承诺绝不出现下列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5 附件 5.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司在此郑重声 明: 我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记录, 未处于任何投标禁止期内。 我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6 6、服务人员及设备配置 附表 6.1 拟配置的服务人员列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拟任职务 从事工作的年限及项目经验 备注 注:此表格式供参照,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本表格式内容自行划表填写。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7 附表 6.2 拟配置的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 注 注:此表格式供参照, 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本表格式内容自行划表填写。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 7、综合服务管理方案(格式自拟) (根据用户需求书及评分要求自行编制) 39 8、合同条款响应表 合同条款响应表 序号 合同条款内容 响应供应商响应内容 有无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说明: 1、响应供应商对应磋商文件第三章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上表“有无偏离”一列注“无偏离”。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注 “有偏离”,并简述偏离内容。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0 9、退还磋商保证金声明(银行转账或电汇的需提交) 退还磋商保证金声明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我方为 项目(采购编号: )报价所提交的磋商保证 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按磋商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 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请贵司退还时汇入下列帐号: 收款名称: (必须是磋商时使用的帐户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必须是磋商时使用的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41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活 动时提供的是本企业的产品(包括由本企业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 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本条所称的产品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2 11、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 的标准,本公司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活 动时提供的是本企业的产品(包括由本企业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 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3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本单位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本单位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本单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本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活 动时提供的是本单位的产品(包括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近三个月依法为安置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4 13、首次报价信封 首次报价信封内装: 13.1 响应函(加盖法人公章) 13.2 首次报价表 13.3 磋商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 13.4 退还磋商保证金声明(银行转账或电汇的需提交) 13.5 响应文件电子版 45 第六章 磋商工作大纲 一、总 则 1. 一般规定 1.1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JST-DL20210701-01)的采购工作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评审 专家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 1.2 磋商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1.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组织采购、开标、磋商工作。 1.4 磋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1.5 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响应文件,包括响应供应商应磋 商小组要求对原响应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1.6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 宣读响应供应商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 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 磋商组织机构的组成 2.1 磋商小组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授权委派代 表为 1 人,其他评审专家占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成员名单于开标前在政府采购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2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小组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不委派代表参加磋商小 组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说明函说明具体原因。 2.3 磋商工作组由磋商小组专家组成,由磋商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4 磋商工作组分成磋商小组、秘书组。 2.5 磋商小组应独立工作,负责磋商、撰写技术、商务评审报告。秘书组负责磋商过程中资料的保管、 发放及回收,整理、汇总磋商资料。 3. 磋商小组职责 3.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2 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3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3.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 46 4. 磋商小组义务 4.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4.2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 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4 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4.5 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4.6 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响应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 磋商程序 5.1 本次磋商首先由磋商小组对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5.2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 5.3 磋商小组与响应供应商应围绕价格、商务、技术、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 并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磋商小组专家单独就每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进 行比较和评价,评出其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商务、技术、最终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并按 总分高低排出名次。磋商小组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前二名的响应供应商分别为第一成交 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 5.4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编写磋商报告。 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在进入详细评审前,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了 磋商文件的要求是指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性影响合同的服务要求事项、服务质量,或者实质性与磋商文件不一致, 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业主方的权利或响应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响应了磋商文件 要求的响应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 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通过符合性审查须满足以下条件: (1)响应文件封面及关键页均有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2)首次报价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没有超出限价范围 (3)响应函内容及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响应文件有提供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响应文件有提供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 (6)投标内容无重大(实质性)偏离项目采购需求书的要求 47 (7)响应文件中没有出现明显对采购人不利的附加条件 (8)响应文件没有其它不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或违反相关法律的内容 三、澄清有关问题 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评审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可应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 书面澄清。该书面澄清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 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 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若重大(实质性)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则响应文件将被认为是投标内容与项目采购需求有 重大偏离,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4、 经过澄清后仍不符合要求,但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则该项目在下一步评审进行评分调整。 四、磋商和评审 1、磋商小组与响应供应商应围绕价格、商务、技术、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 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2、经过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和报价后,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对响应文件 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综合比较与评价。 3、磋商小组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最终 报价等内容进行打分。(评审细则详见附件 1)。 4、商务、技术评分方法 ① 就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价格评分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 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 ② 磋商小组专家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秘书组,由秘书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 ③ 最终汇总表中各响应供应商得分应为磋商小组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④ 评分标准和细则详见附件 1。 五、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前二名的响应供 48 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撰写磋商报告。磋商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成员签字的原始磋商记 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磋商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磋商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磋商小组的授标建议。 七、注意事项 为确保磋商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泄密或其它意外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凡参加磋商工作的 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 1. 在磋商工作期间,所有分发的响应文件、资料等仅限于在磋商场所中使用,不得带往其它地方, 所有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资料等一律编号登记。 2. 磋商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有关评标内容。 3. 磋商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书信、电讯、口述等方式将有关磋商内容(如资料、响应文件、报价、 磋商方式、磋商小组的决定、磋商组织机构、磋商人员名单等)披露给未参加磋商的任何无关人 员,包括上级领导、同级和下级人员,任何与磋商无关的人员(包括亲朋好友和同事)不得进入 磋商场所。 4. 在举行与各响应供应商的澄清会之前磋商小组应明确参加会议的人员及主谈人。任何需要响应供 应商在澄清会上澄清的问题必须经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并由主谈人提出。在澄清期间,对于涉及本 规定保密范畴的所有内容,主谈人不得向响应供应商透露。 5、 任何磋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磋商的一切内容。 49 附件 1 评分标准和细则 所有响应文件都从商务、技术和价格等三个评分因素进行评比。 一、响应文件内所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信,若未提供相关资料,相关单项得 0 分。 二、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分值 1、商务 40 2、技术 50 3、价格 10 总分 100 1、商务评审细则(40 分) 序 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管理体系认证 情况 16 分 1、投标人获得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2、投标人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3、投标人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4、投标人获得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得 2 分; 5、投标人获得 绿色供应链评价体系认证,得 2 分; 6、投标人获得 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得 2 分 7、投标人获得 HACCP 体系:危害公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 2 分 8、投标人获得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得 2 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2 人员配备实力 4分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只认 1 人):具备高级餐饮 职业经理人证书得 2 分; 2.拟投入的配送人员:取得省级食品高级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书 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以上二项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社保至投标之日前 3 个月的证明材 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能得分;因 疫情或特殊情况合法免缴、少缴的,须提供政策依据的材料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证书或社保缴纳凭证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3 投标人自有或 租赁食品配送 车情况 2分 公司自有配送车,每台得 1 分,最高 2分。 【自有配送车提供以投标人购买的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租赁配送车,每台得 0.5 分,最高 1 分。 50 【租赁配送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业绩情况 10 分 2019 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机关单位食堂 承包同类业绩的经验,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1、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 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同类业绩是指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5分 2019 年 1 月 1日以来,提供服务的单位出具的服务良好的评价证明, 每提供 1 份证明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好评证明需提供单位书面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 公司实力 3分 1、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 3、AAA 级信用企业; 4、食品安全放心承诺示范单位; 5、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个得 0.6 分,原件备查】 合计 40 分 2、技术评审细则(50 分) 序 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原料采购渠道 10 分 自有或租赁的蔬菜种植基地≥50 亩,得 10 分; 30 亩≤自有或租赁的蔬菜种植基地<50 亩,得 5 分; 10 亩≤自有或租赁的蔬菜种植基地<30 亩,得 3 分; 【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证明材料上未体现亩为单 位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否则不计分。】 【以上基地须提供证明: 1、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蔬菜种植基地产权人与投标人一致的土地产权 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向村居委员会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书/协议书扫描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向农户租赁的,提供经当地村居委员会加盖公章确 认其转租的租赁合同书/协议书扫描件和出租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上述所列土地产权证明或合同书/协议书原件均须带至评标现场 经核实后方能得分,原件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最迟半小时内提供。】 10 分 自有或租赁的水产养殖基地≥150 亩,得 10 分; 100 亩≤自有或租赁的水产养殖基地<150 亩,得 5 分; 50 亩≤自有或租赁的水产养殖基地<100 亩,得 3 分; 【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证明材料上未体现亩为单 位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否则不计分】 51 【以上基地须提供证明: 1、投标人自有的提供水产养殖基地产权人与投标人一致的土地产权 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向村居委员会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书/协议书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向农户租赁的,提供,经当地村居委员会加盖公 章确认其转租的租赁合同书/协议书扫描件和出租方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上述所列土地产权证明或合同书/协议书原件均须带至评标现场 经核实后方能得分,原件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最迟半小时内提供】 2 配送方案及应 急方案 6分 配送方案、效率及响应时间和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具体、科学、合理、 可行性强,得 6 分。 配送方案、效率及响应时间和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具体、基本合理、 可行性强,得 4 分。 配送方案、效率及响应时间和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 得 2 分。 配送方案、效率及响应时间和特殊情况应急方案较差、可行性弱, 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3 营养规划及膳 食搭配方案 6分 根据投标人契合采购人实际,针对性强,规划营养合理、品种多样, 荤素搭配科学合理的每周膳食菜单进行评价。 优:6 分;良:4 分;一般 2 分。 4 服务流程措施 6分 根据投标人为采购人制定餐饮服务过程的服务流程以及各种服务承 诺(包括且不限于员工服务规范、着装规范、岗位规范、服务承诺等) 是否详细清晰、可执行性高进行评价。 优:6 分;良:4 分;一般 2 分。 5 卫生管理方案 6分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卫生管理方案进行评分: 卫生管理方案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6 分; 卫生管理方案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4 分; 卫生管理方案详细不够具体,缺乏合理性,可行性差,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6 食品安全追溯 能力 6份 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方案全面、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6 分; 2、只提供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 得 4分; 3、只提供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 不强的,得 2 分; 4、未提供有关评比资料的不得分。 合计 50 分 3、价格的核准和评分(10 分) (1)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① 响应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了响应供应商制造的产品(包括 52 由该单位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由响应供应商提交)或者提供了其他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时,报价评分时给予 6%的价格扣除,即:以上单位的评分价格=该单位核实后 的最终报价×(1-6%); ② 本条款以响应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为准(仅须提交以上三者之一即视为符合条件,未提交视为不符合); ③ 非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响应供应商其评分价格=该单位核实后的最终 报价。 (2)价格评分办法: 经磋商小组审核后,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效的最低评分价格定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 价格得分=(评分基准价/最终报价)×10 注:超过此本项目预算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价格评分仅限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响应 供应商。评分价是指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并调整后的最终价格。 (3)得分统计及评审结果 将每份入围响应文件分别按权重统计出其商务技术得分加上最终价格得分,及为其综合得分,磋商 小组以书面形式编制磋商报告,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前两位的响应供应商(得分相同时 以价低者优先)分别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和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磋商 六、授予合同 七 质疑、答复与投诉事项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首次报价表 2、响应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服务人员及设备配置 7、综合服务管理方案(格式自拟) 8、合同条款响应表 9、退还磋商保证金声明(银行转账或电汇的需提交) 退还磋商保证金声明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监狱企业声明函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首次报价信封 第六章 磋商工作大纲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