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
公开挂牌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ZQ21-07Y-CQ-ZCZL025 | |||||||||
项目名称 | 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 | |||||||||
转让/(租赁)期限 | 四年(承包后每学期进行考评,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续签剩余年度合同) | |||||||||
标的挂牌价 | 四 年经营权累计挂牌价为:¥1,255,088.10 元(已含每年递增3%)。 | |||||||||
交易保证金 | ¥25,000.00元(视为投标保证金) | |||||||||
挂牌公告期、线上交易系统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间及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报价时间 | 2021年7月13日上午8点30分至2021年8月2日下午17点00分 | |||||||||
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报价注意事项 | 1、没有按时上传完整、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报价,投标资格无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为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我中心下一步实行电子评标后,按新的要求填写);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报价页(即“投标一览表”)上传到交易系统的电子报价行上(报价页的形式为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投标一览表”的扫描件)。 | |||||||||
资格审核时间及约定 | 1、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及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1年8月3日上午8点30分至2021年8月3日下午17点00分; 2、资格审核约定: (1)、如征集到1家竞买人,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报委托单位确认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竞买人; (2)、如征集到2家竞买人,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再进行资格审核,由交易中心通知交易双方,作流挂处理; (3)、如征集到3家及以上的竞买人,交易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竞买人进入招投标程序;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资格审核,交易中心不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61.146.213.251:8801/zqfront/ | |||||||||
购买标书地点 | 1、公告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24楼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300.00元/份; 2、如不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可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61.146.213.251:8801/zqfront/jyxx/003004/)公告左下角下载招标文件,并在递交书面报名资料用于报名登记及报名资格审查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工本费300.00元/份。 | |||||||||
开标时间 | 2021年8月4日上午9:00时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 室 |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1年 7月22日至2021年7月 23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先生,电话:0758-2313165 | |||||||||
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 1.转让单位:广东肇庆中学; 2.项目地址: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内; 3.转让规模:建筑面积约3680平方米,可容纳就餐人数约2000人; 4.经营期限:四年(承包后每学期进行考评,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续签剩余年度合同); 5.地块用途:学校食堂; 6.项目概况:为提高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学生及教职工的生活需求,现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A级食堂标准。现本着公开、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食堂运营服务商; 7. 确定承租方(中标人)的方法:综合评分法。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投标人: | 终止挂牌招标程序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 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合同书》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 重新挂牌招投标。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3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 | 进入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 | |||||||||
签订合同 |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合同书》 | |||||||||
交易形式 | 挂牌招标公开征集投标人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
招标人基本情况 | ||||||||||
招标人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招标权属比例% | ||||
广东肇庆中学 | 肇庆市端州区仕贤路1号 | 2243 | 陈淑玲 | 肇庆市教育局 | 100 | 100 | ||||
招标人行为内部决议 | 2021年3月29日广东肇庆中学党委班子扩大会议纪要 | |||||||||
征集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部门 | 肇庆市财政局、肇庆市教育局 | ||||||||
批准文号 | 肇财资【2020】14号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永辉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4月16日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向承租方(投标人)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有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管理企业),经营项目含有食品经营管理; 3、意向承租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息查询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 |||||||||
投标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 意向承租者(投标人)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和规定依法经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发生责任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等。确保学生就餐质量安全。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及有义务随时向招标人(委托方)解释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书)。其他详见《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合同》及项目概况书。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应当履行的义务说明 | 详见项目概况书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温馨提示 | 请投标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投标,否则,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其责任自负。 1、因投标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投标,建议使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 | 以下7种情形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投标人通过获取招标人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公告约定的条件、义务签订《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合同书》的; (5)中标人放弃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招标文件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招标人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
履约担保 | 1、签订《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合同书》七天内,中标人必须一次性向招标人指定帐户交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方可退回。 2、合同期内,如中标人存在违规行为,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整改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饭堂场地及经营权。 3、合同期满,经验收学校所有设施齐全、完好,中标人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
征集及报名须知: 一、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投标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异地投标人可以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到上述单位和地点办理数字证书及激活手续。具体流程详见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1.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办理数字证书:1、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详见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招标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招标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交易保证金(视作投标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是参加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申请人提交投标申请后,在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需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保证金银行之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依据。投标申请人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自动赋予投标申请人网上交易对应标的的投标权限。 六、保证金须由投标申请人本人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如投标申请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投标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投标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七、投标报名流程:
八、投标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未能成为最终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投标人确定为最终中标人,并签订《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合同书》后,交易保证金自签订《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合同书》并缴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投标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九、本项目的挂牌公告与招标公告同步发布。挂牌公告时间截止:1、如只征集到一个合资格的投标人,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资格审核后,由交易中心出具《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按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合同书》;( 注:《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合同书》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2、如征集到2个竞买人,重新进行招标;3、如征集到3个或3个以上的合资格的投标人,进入招投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按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进行线下招投标,抽取专家、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请投标人按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要求和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自行到指定的开标地点递交书面的投标文件。 十、关于收费 根据本项目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无论是否进入投标程序,中标人均需在签署《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合同书》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收挂牌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50000.00元。 服务费专用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第一支行 帐 号: 2017002109022156565 财务联系人:刘小姐 0758-2313165
十一、挂牌期结束(保证金截止后)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供资格审核。经交易中心资格审核后,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确认竞买资格。 <法人、其他组织>: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有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管理企业),经营项目含有食品经营管理;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委托办理的); (8)交易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备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交易中心用于报名资格审查,另一份放入投标文件;当该项目进入投标程序时,供评标委员会作为投标资格审查的材料之一。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接受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和投标资格。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报名资格和投标资格查证权利。) 十二、本公告所称投标人是指有招标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申请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的独立法人机构、其它合法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投标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符合交易条件要求的投标人。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请投标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肇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 | 王小姐 | ||||||||
联系电话 | 0758-2786687 | |||||||||
传真 | 0758-2786687 | |||||||||
地址 | 肇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8-2313165 | |||||||||
传真 | 0758-2313395 | |||||||||
地址 | 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24楼 | |||||||||
合同书.doc |
广东肇庆中学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招标文件7.12.doc |
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
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广东肇庆中学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仕贤路1号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陈东明
电子邮箱:zwc2799758@126.com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电子邮箱:
为促进管理和服务方式转变,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挂牌招投标,乙方经上述招投租程序,取得该项目的合法租赁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项目
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面积约3680平方米,可容纳就餐人数约2000人。甲方按现状出租,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已经清楚出租场地的现状。
二、租赁期限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年,即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缴纳方式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第一年的承包费租金费,人民币 【小写(? 元),具体金额以招租(招标)结果为准】,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每年在 6 月30 日之前缴纳该学年的租金,该费用为含税费用,甲方向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的收款账号为 见合同落款盖章页 ,乙方的开票信息为 租金 。
2.经营及卫生许可以及其他所需的一切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乙方承包及负责招租文件里对乙方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自负盈亏,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补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等进行全天候的监督和管理,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抽查、监督。乙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2.租赁期间甲方要确保合同的执行完整性。
3.按时收取本合同约定的租金。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乙方获得本合同租赁项目的使用权,有权在租赁项目上开展经营饭堂,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一切相关手续,经营饭堂需要的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开始经营,在租赁期满之日将饭堂经营权及场地交回甲方,乙方保证饭堂及场地能正常使用,并自行承担其租赁期间的一切风险。
2.乙方不得进行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饭堂的用途用于其它经营,租赁期间因违法经营或各项安全措施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食物安全、生产安全等)而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停业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饭堂转租或以分租、合作等各种形式变相转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及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如不及时交纳,将在服务安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须按国家规定的A级饭堂标准,投入不少于人民币130万元资金对甲方现有的饭堂环境、厨房设备及各类配套进行全面的升级和改造(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饭堂进行改造的投资不少于人民币130万元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所产生的评估费用由需乙方承担),以确定乙方的改造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资金投入多少作为投标评分标准之一,同等条件下资金投入多得分高),并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饭堂证照,如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饭堂证照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注:乙方合同期满如需离场,所购买一切设备、用具及各类配套设施不能带走及破坏。
六、设备要求
1.乙方负责饭堂运营的厨房设备:烹饪制作设备;粗、精加工设备;环保和消防安全装置;排油烟、排污处理设备;供、就餐设备;餐桌椅等。乙方在甲方现有硬件设备的基础上,投入资金进行升级改造,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A级饭堂标准。
2.饭堂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厨具、小型五金用具、消耗用品、清洁卫生用品等所有新增厨房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及补充添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期间饭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人员要求
1.乙方为甲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就餐服务,应按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服务人员,以确保日常提供的膳食和服务能够满足学校师生的需求。乙方至少需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饭堂的经营管理。
2.乙方拟派遣团队中拥有三名以上厨师,同时还具有专职的持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人员。
3.乙方自主招聘与辞退饭堂从业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食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用工。所聘用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经过正规培训、具有饮食行业的健康证、上岗证(无证不予上岗),定期进行相关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的人事简历。乙方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得拖欠工资等福利待遇,因拖欠员工工资或者其他福利导致员工上访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须安排固定的经营服务人员,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经营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人员,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每人次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每月结算时扣除。累计超过五人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9】273号),乙方需落实该政策,第一年需要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第二年起每年采购金额按肇庆市财政局下达文件的要求递增。
八、供餐要求
1.供餐次数:一日三餐和夜宵。
2.供餐时间及要求:早上:06:00-08:00向师生提供早餐,每周都要有变化组合,每天花样品种不少于10样;中午:11:30-12:50,晚上:17:00-18:30,午餐和晚餐向师生提供最少二十个菜一个汤及水果的选择,要有足够的份量,保证供餐的后阶段要有足够的菜式;夜宵:21:50-22:20。有其它餐标需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意后在售票窗口进行公示供学生进行选择。
3.乙方须在以上标准内拿出方案,要求一周每天最少三分之一不重样,并提前公布。
4.饭堂服务范围:只提供师生及学校承担的相关活动就餐服务,不得对外经营。
九、项目相关费用
1.乙方所购置或投入的厨房设备升级改造后须达到国家A级饭堂标准。
2.甲方有权随时抽查、核定饭堂的伙食质量、价格成本、花式品种等,以保证师生的消费权益。
3.乙方毛利润不超过25%。
4.甲方有权对乙方财务进出帐目进行监督管理。
5.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此项保证金存入广东肇庆中学专门账户且不计利息,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是作为对承包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待合同期满而无经济纠纷、无劳动争议、无食品安全事故、与甲方办理好资产清点后的7天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能用于冲减乙方的租金,当保证金不足人民币贰拾万元时,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该马上补足贰拾万元。
6.乙方应在承包期间购买以上场所至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公众责任保险,承担相应的投保费用,将责任保险原件交给甲方验明,同时向甲方上交责任保险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7.乙方应为该项目的派驻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制服、口罩等物品,负责派驻员工的一切工资、补贴、福利及社会保险(含医保)费用,负责派驻工作中工作人员的工伤、意外事故等的所有费用。
8.卫生检疫、工作人员健康证换发、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9.承包经营管理过程中如发生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
10.乙方承担经营期间的水、电、气费用、设备设施(含货物电梯)维护、修理、年审费用、财务会计工资费用以及公共部位卫生费用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清单之日起五天内付清,逾期五天不付清的,有权提前解除本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饭堂管理
1.乙方为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饭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乙方应保证每位员工每月要接受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技能、管理知识、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思想品德、仪表仪容仪貌、服务技能等。
2.严格要求员工遵守卫生防疫部门及学校对食品卫生的要求,做好进入厨房必须带帽子、穿工作服;配餐期间带口罩、手套、帽子。
3.饭堂每位员工每年必须做一次全面的身体健康检查,并且持证上岗。体检不合格者立即调离辞退,没有接受体检或无证的员工严禁进入厨房加工区域或配餐区域。
4.做好餐厅环境的美化,以此营造良好的就餐氛围(如增加健康营养知识的宣传推广、厨房卫生及食品卫生的控制操作流程介绍、客户投诉处理流程介绍、消防安全及个人安全知识方面的介绍等),让师生更多的了解餐饮文化,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每个学期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师生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并针对调查结果和师生代表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6.为确保饮食安全,甲方与乙方不定期召开三方沟通(甲方、乙方、校方学生会),有权对乙方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改善意见。
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态度原因,给师生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将给予每次人民币500元的处罚。
8.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饭堂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饭堂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含《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广东肇庆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广东肇庆中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制度》、《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餐用具消毒保洁制度》、《广东肇庆中学食堂仓库管理制度》、《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广东肇庆中学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附件见合同后面。
9.确保饭堂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用品用具卫生,符合国家对集体饭堂的卫生检验标准。
10.做好员工对应急处理方案的培训,如遇突发事故发生,立即执行《饭堂意外事故处理流程》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及时处理和解决突发事故,确保师生的供餐不受到影响。
11.饭堂全体员工进行不定期的防火知识教育、消防器材使用及防火技能的培训。对员工在防盗、防抢,上下班交通安全意识方面的教育,防止员工发生意外人身安全事故。
12.定期检查饭堂设备系统及用电线路完好,如发现异常隐患应及时排除。危险设备专人使用(如压面机、搅拌机、洗碗机等)并严格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3.实行安全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及时知会甲方相关部门。
14.严格做好饭堂垃圾分类和垃圾安全处理(垃圾必须装在套垃圾袋的垃圾桶并且加盖存放)安全处理,各种垃圾和剩余饭菜在供餐结束半小时内清运整理完毕,每日清运不少于两次。
15.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饭堂、餐厅周围的“四害”消杀,避免各种病毒及细菌传播。供餐完毕及时将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存;餐厅卫生及时保洁,保持通风干燥,杜绝各种病毒相互传染。
16.饭堂餐厅卫生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污水的排放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排放。负责落实经营范围内及甲方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和排放油烟达到环保要求,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17.对厨房、餐厅(炉灶、冷冻、抽风系统、加工设备等)所有设备,由饭堂专职人员每天负责日常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排除,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杜绝出现因设备原因造成延误供餐。
18.乙方负责对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认证、评审和考核。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如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作出检查或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原材料供应商均需符合甲方的要求,才能成为备用或选用供应商,每季度对所有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指标包括:货品质量、供货的及时性、性价比、响应速度等。对所有合格和被选的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档案并索取所有资质资料,以备甲方和相关部门查验。
19.乙方自行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配送,并保证品质;米、油等主要食材必须从正规合法供货商进货,每批次入货均应向供应商索取质检报告存档备查,所有调料品(如酱油、醋、味精等)必须有QS标志,饭堂洗洁用品必须安全环保。一旦发现有违反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并进行符合情理的一定处罚。
20.在停水、停电、设备故障、食物中毒等各种紧急情况下,要利用乙方的资源,保证正常供餐。
21.落实食品安全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台风、防洪水、防雷等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区域不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发现排除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人员伤亡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及赔偿。
22.严格执行有关食品留样制度,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3.建立饭堂检测室,定期进行食物检测登记。
24.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的甲方饭堂须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饭堂标准进行管理和服务。
25.饭菜销售明码标价,炊管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饭堂就餐秩序良好。定期主动了解就餐师生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师生满意程度调查,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乙方有义务予以改进。
26.甲方有权派驻一名专职管理者对乙方饭堂日常运营进行监督管理。必须接受甲方和上级组织的监督与管理,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27.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场所(所有员工)。
28.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管理要求在合适的位置增设教职工就餐窗口。
十一、监督管理
1.监督体系:构建由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甲方膳食管理委员会和师生、家长民主监控、市场卫生部门监控、乙方内部自我监督管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2.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甲方对饭堂的管理规定
(3)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对饭堂的管理规定
(4)甲方和乙方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学期末集中考核。
4.量化考核:由甲方师生民主监控、行政部门专职监控对其考核得分组成,权重分别为70%、30%。
5.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分数分别是85分以上、70-84分、60-69分,60分以下。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乙方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经甲方提出不予整改的;
(2)乙方在投租(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未经甲方同意更换的;
(3)出现违反供餐合同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
(4)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师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者;
(5)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
(6)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打骂(体罚)学生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7)在协议供餐时间内无故连续停止供餐一天以上者(包括一天),或延时供餐五次以上者;
(8)经医院确诊及卫生防疫部门确认,因乙方过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
(9)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业的;
(10)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在15天内仍达不到要求的;
(11)乙方如中途终止合约,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经营时间办理管理费用结算。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2)在甲方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者。
主要处罚标准指标如下:
序号 |
考核项目 |
扣分原则 |
1 |
不配合甲方对加工经营场地的考察或检查的 |
每次扣5分 |
2 |
对甲方或师生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予理会的,测评不合格 |
每次扣10分,连续发现2次,终止合同 |
3 |
供应餐食中存在偷工减料情况 |
每次扣5分 |
4 |
在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 |
每次扣20分,连续发现2次,终止合同 |
5 |
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
终止合同 |
6 |
在合同期内,因食品安全原因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 |
每次扣10分 |
7 |
食品、场所和容器等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
每次扣5分 |
8 |
供应餐食不准时、供货重量、份量短缺 |
每次扣5分,超过3次终止合同 |
9 |
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 |
每次扣5分 |
10 |
生产一线员工未能出具有效健康证的 |
每次扣5分 |
11 |
在考核周期内没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食品的检验报告 |
每次扣3分 |
十二、其他相关要求
1.乙方不得在饭堂从事与经营无关的任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饭堂仅售卖自制食品【奶制品(不准售酸奶)、水果除外】,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使用的食材进行检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售卖日常生活、学习用品。
2.乙方应有节水、节电、节能或其它相关节约奖惩措施,制定饭堂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乙方须公布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的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
4.乙方须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营养和节约方面的教育。
5.因乙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提供的厨房设备损坏、安全事故或人员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由于乙方提供食物不洁给甲方师生或相关人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相关后果的,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7.乙方工作人员在管理期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的,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甲方对乙方实行监督管理,并将按照招租(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和管理制度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惩罚,乙方应每月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说明、处理情况报告和改善承诺。
9.饭堂承包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根据饭菜质量、服务水平方面进行用餐满意度调查和考核,如果达不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须提前一周将本周的菜单提交给甲方审核,待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11.乙方按约定餐标向甲方师生员工供餐。以刷卡形式就餐,学生“一卡通”为饭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甲方负责“一卡通”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及相关费用,按月与乙方结算。乙方在营业时,未经允许不得收取消费者现金,否则按规定予以罚款。
12.所供应的菜肴必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每天要求更换三分一的品种,实行一菜一价,价格要有梯度(低中高档如人民币1-2元,3-4元,5-6元,6-7元等,最高菜价不超12元),明码标价。
13.乙方提供的师生餐标准:
(1)荤、素菜按市场价核算,保证质优价廉,营养卫生。高中低档菜肴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2)饭、粥一律用一等米(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3)其他熟食成品质量、数量不低于市场标准,价格低于市场标准5%以上。若乙方违反约定,如饭菜数量少、质量差、温度低、不卫生,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罚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14.乙方可自行对饭堂重新设计、装修,以利经营(报甲方备案),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时须保留重新设计及装修部分,维持现状移交给甲方,且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偿。自行对所承包饭堂的改造和设备添置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完成。
15.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承包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整(?200000.00),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法》,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将食堂设备损坏(达到甲方资产报废年限,经甲方研究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如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则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依法另行向乙方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备注:此项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限至合同履约结束。)
(2)在饭堂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问题时,甲方有权启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
(3)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保证饭堂内甲方投资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以及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营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甲方将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三、服务要求(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半年内完成且保证可以正常的运营并须通过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物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十四、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缴纳租金超过一个月的(不论金额多少),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有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有效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不属违约:
1.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时,协议无法履行。
2.因政府征地和纳入城建规划的,本合同自然终止,拆迁、征地产生的赔偿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十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肆 份,甲方执 两 份,乙方执 壹 份,交易机构 壹 份。
十九、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文书邮寄到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预留地址即视为送达,如果发生诉讼,邮寄、发送到本合同预留的地址、邮箱也视为送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名称:广东肇庆中学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工行肇庆第一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2017002109024928228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附件:
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使全体师生吃得放心,吃得健康,特订立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广东肇庆食堂承包人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不能外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管理。
二、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A级以上。
三、各食堂必须通过宣传栏、公示栏等形式,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氛围。建设“阳光厨房”,使广大师生可直接监控厨房加工操作。
四、学校配备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督。食堂本身也应配备培训合格且能够有效履责的专职中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五、食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资料记录
(1)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
(2)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并记录。
(3)执行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并依据时间顺序整理、粘贴索取的供应商证照复印件、购票凭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等,有条件时要建立电子管理台账。
(4)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鼓励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存放于密闭且易于清洁的保洁柜中。
(5)执行仓库管理制度,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食品分类整齐摆放在存放架上;散装食品用食品塑料胶桶(箱)盛装并贴有简易标签;定期检查、处理过期变质食品。
(6)执行留样管理制度,每餐次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并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
(7)执行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种类、数量、去向、用途)
(8)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实行“五专”(专用车辆、专人采购、专柜保存、专人保管、专人登记记录台帐、)管理并建立使用记录。
六、食品采购行为规范
(1)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肉类、豆制品、调味等主要食品原料采购渠道正规且相对固定,并且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长期供货合同。
(2)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品。
(3)不采购和使用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
(4)不外购烧卤熟食。
(5)鼓励采购不含转基因成分的食品和食品原料。
七、食品加工操作过程规范
(1)制作图文并茂的食品安全岗位操作流程图并张贴上墙;
(2)所有的食品存放做到有“名”(物品的名称)有“家”(存放物品的位置),所有的设施、设备有标签(设施的用途、操作方法、性能)
(3)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设备设施与工用具无积垢,排水沟渠通畅;
(4)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及供餐等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避免交叉污染。
(5)严格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原料使用不同材质、形状的容器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盛装食品的容器不直接置放于地面上。
(6)易腐食品冷冻或冷藏,分类分层放置,成品或半成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7)精制成品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8)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广东肇庆中学
2015年5月制定
2019年9月修订
广东肇庆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食堂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食堂与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广东肇庆中学
2015年5月制定
2019年9月修订
广东肇庆中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由食堂主管负责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咳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管理负责人及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广东肇庆中学
2015年5月制定
2019年9月修订
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制度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食品原料要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 食品生产许可证》 或《 食品流通许可证》 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安全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8.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独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账。
9.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10.要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台账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广东肇庆中学
2019年9月1日修订
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广东肇庆中学
2015年5月制定
2019年9月修订
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餐用具消毒保洁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5.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7.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9.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10.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11.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广东肇庆中学
2015年5月制定
2019年9月修订
广东肇庆中学食堂仓库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同库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 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广东肇庆中学
2015年5月制定
2019年9月修订
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四、专器称量
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
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广东肇庆中学
2015年5月制定
2019年9月修订
广东肇庆中学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鼓励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将餐厨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8.食堂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广东肇庆中学
2015年5月制定
2019年9月修订
广东肇庆中学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有水质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文。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达到100℃。
八、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广东肇庆中学
2015年6月制定
2019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