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自主比选公告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自主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自主比选公告
时间:2021-07-12 09:27:30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 厂区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一、比选内容:

(一)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名称:厂区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详见比选范围。

工期、交货期或完工期:2年。

服务实施地点或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备注:参选人必须对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参选,不得仅对项目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参选,否则其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具备经营食堂的经济实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请提供网站截图);

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意向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参选人方可参与比选,才可能有资格成为中选候选人。

三、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后我司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四、考察后合格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凡愿意参加比选的合格参选人请于2021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递交参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的时间为准):2021年7月23日下午16时00分。

六、本自主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本公司将在参选文件截止日期后另行择日组织比选会议。

八、参选保证金

1.参选人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拾万元整(¥100000元)

2.1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参选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即开户许可证中的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人下列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如未从基本账户汇出则为无效保证金):

收 款 人: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35001002406052517017

2.2参选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7月17日下午16:00前到达比选人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XX项目参选保证金”,比选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选保证金。同时参选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与参选文件一同递交比选人。

3.凡未按规定交纳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为无效参选。

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选的参选人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及收到参选人提交的等额收据后3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收据的收款事由应注明“收到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参选保证金”。

5. 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工程竣工验收后或设备调试合格)及收到中选单位提交的等额收据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6.1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

6.2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参选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比选人同意,违反比选文件规定,将中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联 系 人:

陈女士 (商务) 电话:86552023

刘开晖(业务部门) 电话:86552162

纪检监察室 电话:0591-86552317

传 真:0591-86552003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国盛大道3号

邮 编:350309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详细内容及附件下载: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比选文件.docx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厂区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自主比选文件




比选人: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比选须知

第三章 参选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评比规则

第五章 合同授予

第六章 中选后相关履约要求

第七章 其它



附件一:合同书

附件二:参选文件格式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 厂区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一、比选内容:

()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名称:厂区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详见比选范围。

工期、交货期或完工期2年。

服务实施地点或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备注:参选人必须对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参选,不得仅对项目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参选,否则其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具备经营食堂的经济实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请提供网站截图);

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意向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参选人方可参与比选,才可能有资格成为中选候选人。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 7 1220217 17,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后我司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后合格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凡愿意参加比选的合格参选人请于2021 7 182021723,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递交参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的时间为准) 2021723日下午1600

、本自主比选采综合评估法

、本公司将在参选文件截止日期后另行择日组织比选会议。

、参选保证金

1.参选人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拾万元整(¥ 100000元)

2.1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参选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即开户许可证中的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人下列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如未从基本账户汇出则为无效保证金)

人: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号:35001002406052517017

2.2参选保证金必须在2021717日下午1600前到达比选人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XX项目参选保证金”,比选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选保证金。同时参选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与参选文件一同递交比选人。

3.凡未按规定交纳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为无效参选。

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选的参选人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及收到参选人提交的等额收据后3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收据的收款事由应注明“收到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参选保证金”。

5. 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工程竣工验收后或设备调试合格)及收到中选单位提交的等额收据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6.1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

6.2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参选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比选人同意,违反比选文件规定,将中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人: 女士 (商务) 电话:86552023

刘开晖(业务部门)电话:86552162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1-86552317

真: 0591-86552003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国盛大道3

编: 350309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712




第二章 比选须知

1、比选范围

1.120218-20238月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委托经营。

1.2、食堂的日常管理由中标人法人代表委托专职经营经理负责外,法人代表每月不少于一天时间到我司食堂办公,法人代表仍为招标人食堂的第一责任人。

1.3、承包经营地点及经营模式:

1.3.1、承包经营地点:职工食堂位于招标人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江阴厂区内,经营总面积约1480平方米,就餐人数约在600人左右。
1.3.2、经营模式:中人自主经营,盈余归己,亏损自担。

1.4、经营期限:

承包期从2021816日至2023815日(2021816日至20211015日为试营业期)。试营业期为两个月。试营业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正式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一年后如果服务质量不好,甲方还会进行考核(甲方就餐人员评议满意率需达70%),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若乙方要求续签,经甲方同意且就餐人员评议满意率达70%,可续签2023-2025年合同。
1.5、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1.5.1、经营范围:满足供应招标人职工一日三餐就餐及小餐厅招待服务(即:常日班职工三餐;三班倒职工中餐、晚餐、夜点、早点、临时加班用餐并送餐到岗,但平日夜点和早点不供应,需要送时甲方管理人员根据情况事先通知食堂。送餐用车由中标人自备,并符合招标人安全要求。

1.5.2、经营要求:在保证餐点卫生、质量、数量前提下,要经常调换、更新所供应餐食的花色品种(提供每日食谱);在确保正常就餐供应后,承包人还可根据职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小炒、风味小吃,零售糕点食品,承接招标人需要的内部接待餐业务等任务。严禁在餐厅区域内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对外经营活动和销售烟、酒。

承包人也可以提供自己特色经营方案供招标人选择。

1.5.3、伙食结构要求:详见附件食堂外包管理、技术要求

1.5.4招标人为承包人提供餐厅、厨房等必备场地,同时提供相应的食品加工制作设备及其他厨房内的厨具器具等(部分设备可与承包人商定后采购)。对招标人提供的建筑物和厨房用具,承包人要严格管理、妥善保管使用。

承包人每月要向招标人缴纳设备维修费。以承包人经营的当月税前营业收入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按2%提交设备维修费。该费用原则上用作固定资产大修和专项设备更新、添置,所更新、添置的设备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在每月财务结算时,承包人要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纳该费用,该费用的资金账户由招标人管理,双方协商使用,年终对账。食堂厨具等固定资产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含维修费)。承包期满,设备应确保完好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1.5.5、承包人必须确保所采购粮油、蔬菜、调味品等原材料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大宗食品采购均要求从合格供应商、厂家及正规渠道进货,并保留采购凭证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

1.5.6、每月最后一天为用餐费用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堂月报表》,甲方在收到承包人税务发票后,以转帐方式将结算额支付给乙方。

承包人在经营期间,员工就餐收费采用刷卡制。

1.5.7 承包人经营所发生的水、电费甲方每月承担28400元,超出部分由承包方每月向招标人缴纳,水费单价3.393/吨,电费单价:0.5638/度。如国家对水电价格进行调整,则水电单价也相应的调整。

承包人所使用的液化气、燃料费用自付。

1.5.8、承包人必须遵守招标人厂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食堂岗位职责,按时搞好伙食保障。对可能发生无法保证按时供应伙食的突发事件,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1.6承包人人员资质要求条件具体详见附件食堂外包管理、技术要求

1.6.l、承包人应至少配备一名经营经理,一名厨师长,一名营养师,二名中餐厨师,一名面点师,并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经营经理应为承包人单位正式员工,中层以上管理层人员,并提供半年有效社保证明和职务任命书。

厨师长涉足餐饮业有三年以上大锅烹饪的经验,具备小炒的能力。

厨师、营养师、面点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的职称级别。

1.6.2、承包人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能够适应企业后勤保障(就餐)的需要。

1.7、投标人中标后,要与招标人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2、定义和解释

2.1 “比选人”系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即业主方。

2.2 “参选人”系指向比选人报名并接受邀请,领取比选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参选文件的法人。

2.3 “参选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参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参选文件的人,如果参选人代表不是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4 “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参选人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须承担的所有工作,包括:装车、运输、处置等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比选文件组成

3.1 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比选公告、比选须知、合同书格式、报价单、承诺函等。

3.2 比选文件除3.1内容外,比选人在比选期间发出的书面文件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比选文件的澄清

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比选人提出。参选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参选截止时间前5日,按参选须知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传真、电子邮件下同)通知到比选人。比选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文件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

5.1 在参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可主动地或依据参选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比选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比选项目的每一参选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参选人未按规定时间予以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书面文件的,视比选通知已收到。

5.2 为使参选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比选文件的修改,比选人可酌情推迟参选截止时间和开评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得比选文件的每一参选人。

5.3 比选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参选人具有约束作用。

6、参选人资格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比选服务内容,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具备经营食堂的经济实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请提供网站截图);

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意向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参选人方可参与比选,才可能有资格成为中选候选人。

7、参选保证金

1.参选人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拾万元整(¥ 100000元)

2.1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参选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即开户许可证中的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人下列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如未从基本账户汇出则为无效保证金)

人: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号:35001002406052517017

2.2参选保证金必须在2021717日下午1600前到达比选人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XX项目参选保证金”,比选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选保证金。同时参选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与参选文件一同递交比选人。

3.凡未按规定交纳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为无效参选。

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选的参选人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及收到参选人提交的等额收据后3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收据的收款事由应注明“收到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参选保证金”。

5. 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工程竣工验收后或设备调试合格)及收到中选单位提交的等额收据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6.1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

6.2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参选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比选人同意,违反比选文件规定,将中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723下午1600分。

2.递交参选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东南电化公司办公楼四楼商务室比选箱内(福建省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国盛大道3号),联系人:陈智敏,联系电话:0591-86552258,也可以直接邮寄(截止时间以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的时间为准,若要邮寄,请提前寄出。)。参选文件邮件包装外层应用油性笔写清投标项目、联系人(参选人)及电话,若未标记致收件人员无法正常辨别、接收投标件的,按废标处理。请使用顺丰或EMS进行邮寄,其他邮寄方式可能无法到达我司。

3.参选人有只能有1参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参选。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参选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参选人所提交的比选文件在评选结束后,无论中选与否都不退还。

5.参选人收到比选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比选人汇总。

6.参选人对比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比选人概不负责。参选人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比选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选人负责。


第%1章 参选文件的编制

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意向参选人的单位经营历史简介,经营能力介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及法人授权代表(如有)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意向参选人的承包业绩合同及供比选人考察的承包业绩企业。比选人将视意向参选人提供承包业绩企业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2、参选文件的组成:

有良好经营业绩的证明。其中包括以往承包业绩的合同、营业收入证明等,其他可以证明承包单位具有良好运营业绩的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②投标单位经营历史简介,经营能力介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函

③参选单位出具业务联系人的授权代表证明,业务联系人或被授权代表变更时应取得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选单位缴纳比选保证金的交款单据原件或银行电子回单。如2019-2020年年度有在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业务外包项目的承包商或有参与第一次比选的重新单位,可不用提供。

⑤参选单位还需提供例如:1、食堂经营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组成;2 针对本公司食堂经营策划方案;3、人员配备及成本利润分析;4、经营风险承担、安全服务承诺书;5。根据本比选文件要求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①至⑤项内容合并密封并加盖公章标注

3资格预审文件、参选文件格式

意向参选人、参选人应按规定制作资格预审文件、参选文件并需加盖公司公章。参选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4、参选报价

参选人须对参选报价负责。参选报价应根据报价函填写,加盖参选人印章,字迹清晰,否则视为无效。

5、特别说明

5.1参选人需承担所有与比选有关的费用,比选人在任何情况

不负担上述费用。

5.2参选收到比选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比选人汇总。

5.3参选人对比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比选人概不负责。参选人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比选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选人负责。




第四章 评比规则

1、 评选规则:

由比选人组建的评选委员会按以下规则执行:

(一)按照比选文件的评选程序、标准和方法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二)对参选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求参选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澄清或者说明必须符合原参选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三)在评选时,中选单位的报价仅为比选要件之一。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人或者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要求参选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参选处理。参选人串标、相互勾结故意压低标价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参选无效;

(四)对符合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技术信息和数据不全等细微偏差的参选文件,要求该参选人在评选结束前予以补正;

(五)对评选过程中需要以表决方式决定的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并经评选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在合同签订前,比选单位发现参选人的参选报价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参选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或参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有理由取消中选人资格,没收其参选保证金,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选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2、 初步评审

()资格审查:

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将按照第二章比选须知第六点“参选人资格”的要求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是否为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参选人,同时,评选委员会将依据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参选人的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财务以确定参选人是否有资格履行合同。经上述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经上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文件,其参选资格将被评选委员会予以否决。

() 比选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

在详细评选之前,评选委员会将确定每一参选是否对参选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参选是指参选符合参选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参选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和关键的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比选人的权力,或保留、反对参选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参选的参选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评选委员会判断参选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参选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评选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参选,参选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参选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参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选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其参选将被否决,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1)参选有效期不满足参选文件要求;

2)参选文件无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参选人代表)签字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参选保证金的;

4)不满足参选文件所规定的合格性标准;

5)同一参选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的,但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的除外;

6)参选内容与比选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参选人所报参选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9)合同付款方式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

10)比选文件中有规定的其它否决参选条款。

三、详细评审:

1.1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数量为一名。评审委员会依据以下评分标准,按综合评分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排列次序,并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报价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则类似项目业绩分较高,与比选人合作良好的参选人将被排序在前。比选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参选人依法确定中选单位人。

评审委员会将按技术和商务部分开展评审工作,各合格参选人的技术部分(PT)最终得分和商务部分评分(PB)最终得分之和最高者为中选参选人。

1.2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PT: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65

P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35

: PTPB部分的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的算术平均值,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②评委评分取小数点后1位数。

综合得分:PPTPB

1.3比选项目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分参照下列评分标进行评分:

项目

具体要求

相关说明

分值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65分)

参选人需提供项目经理一名,。

项目经理每周至少3天以上在我司食堂进行上班,并提供项目经理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的证明

5

满足要求得5分。

参选人需提供一名厨师长,一名营养师,二名中餐厨师,一名面点师

(1) 厨师长涉足餐饮业有三年以上大锅烹饪的经验,具备小炒的能力。需为二级或以上烹调师。

(2) 厨师、营养师、面点师应具备三级及以上的职称级别。

15

第一项满足要求得7分、第二项每提供一名得2分,满分共8分。

参选人需提供5日常员工花名册及配套健康证。

不含项目经理及配套厨师、面点师、营养师

10

每提供1名得2分。

参选人需提供食堂原材料供应渠道。

需提供与福州本地相关企业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质。

5

满足要求得5分。

参选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备方案

停水、停电、停气、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

10

比选人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编制是否到位进行打分

参选人需提供的菜单种类及相关菜品报价方案。

所提供的菜品及报价在后续合同试用期中需进行提供,且报价不得超出。

10

比选人根据菜品种类及报价进行打分。

参选人需根据我司实际情况,针对我司现有现场人员就餐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

我司每日约有200名人员需要食堂进行送餐,送餐地点为我司厂区内。

10

比选人根据所提方案是否针对我司现有情况及其实用性进行打分。

商务部分35分)

参选人需提供具备经营600人及以上承包业绩。

提供相关合同材料及承包食堂的简单说明。

3

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提供2项者得3

参选人需提供承包业绩单位出具的参选人承包业绩良好的证明。

提供由承包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

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提供2项者得2

参选人需提获得各种荣誉或资质认证。

提供相关荣誉证明

5

每提供1项得3分,最高提供2项者得5分。

参选人需提供从2018年以来3年以上餐饮经营管理业绩,无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附证明)

无相关报道或处罚即可。

5

没有不得分。

比选人根据参选人提供承包业绩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情况进行评分。

比选人将实地考察

20

比选人考察小组成员将进行对比并打分。


特别提示:上述评分表所涉及到的如证书、机构设置证明、业绩等一切需要参选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是清晰的,且均应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委可视为没有或不满足,评委将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评议和评分。评审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查,参选人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复印件以及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比选人将保留在评审过程中或签订合同前随时核查其原件的权利,参选人应无条件配合比选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

1.4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项目业主提交评审报告并推荐标明排列顺序的合格的中选报价候选人。

四、评选

1.比选人将在参选文件截止日期后另行择日组织比选会,参选人选定工作在比选人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比选人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

2.比选人将做比选会议记录。

3.参选人必须对其参选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比选人有权在评审过程中或签订合同之前对参选人参选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参选人应无条件配合比选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参选人有为谋取中选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比选人和评审委员会的行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中选后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为谋取中选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比选人和评审委员会的行为,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第五章 合同授予

1.中选人确定后,比选结果将通知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示在比选人公司官网。

2.中选通知对比选人和参选人具有法律效力。中选单位需在比选人通知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若因中选单位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比选人签署合同,比选人有权单方取消中选单位的资格。同时,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选单位的全部责任。

3.中选人签署合同后必须履行合同要求。若因中选单位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则比选人有权单方面取消中选单位的资格。并取消参选人三年内在比选人的业务中的参选资格,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选方的全部责任。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选人

4.比选文件与合同附件作为签订合同的条款,比选文件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的内容,比选人、参选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可另行商定解决。

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参选的权利:比选机构和比选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比选,以及宣布比选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参选的权利,对受影响的参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章 中选后相关履约要求

1.中选单位要服从比选人的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比选人的生产运行,如有违反,取消中选单位的继续履行合同的资格同时,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有权追究中选单位的全部责任。

2.中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协议书》(详见附件)、《承诺函》(详见附件)的规定。

3.中选单位需遵守比选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违反相关条例者则按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七章 其它

1.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无论其是否中选,均不退回。

2.比选人郑重承诺: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向第三方泄露。

3.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2021-2023年度厂区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合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