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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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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所属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1-07-12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7月12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7-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任城区任兴路64号
联系人:耿科长 联系方式:0537-221489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柏学恒 联系方式:15587399695
附件:
需求.pdf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预算金额:443.66 万元/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采购品目: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数量: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宗。 预算金额:443.66 万元/年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济宁市任城区南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小微企业价格折减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 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 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 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 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 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 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 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 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投标人) 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或所报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给予产品的价格 10% 的扣除。 (四)、根据鲁财采【2019】39 号文件、财库【2019】9 号文件、财库【2019】 18 号文件、财库【2019】19 号文件,对符合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准产品优惠条件 的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若同时符合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准产品优惠条件的, 只享受一次,不重复享受。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实施地点:济宁市任城区。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 作任务。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要求。 9.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止。 10.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1 年 7月 16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 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11.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耿科长 联系电话:0537-221489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柏学恒 联系电话:15587399695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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