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7-13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昭通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昭通市 | 公告时间 | 2021-07-13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1-07-13 | 成交日期 | 2021-07-12 |
成交供应商 | 云南立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145.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警官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7058439 | ||
采购单位 | 昭通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昭阳区昭通大道13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870584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西山区广福城怡福园6栋7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94200677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BZB-2021-ZT016C
二、项目名称: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立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蒙泉大道宏发金都C栋401
成交金额(万元):14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
名称: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1.为市局民警职工辅警700余人提供三级以上防控勤务及战时伙食供应保障(含早餐、午餐、晚餐和宵夜),包括一个汉族食堂、一个回族食堂;2.会议、培训、接待等工作用餐;3.特殊情况需集体用餐配送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及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服务标准:1.为市局民警职工辅警700余人提供三级以上防控勤务及战时伙食供应保障(含早餐、午餐、晚餐和宵夜),包括一个汉族食堂、一个回族食堂;2.会议、培训、接待等工作用餐;3.特殊情况需集体用餐配送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及技术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怀娟(组长)、舒 铭(采购人代表)、冯艺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金额:1.86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公安局
地址:昭阳区昭通大道1397号
联系方式:13887058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城怡福园6栋704室
联系方式:1589420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警官
电 话:13887058439
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KBZB-2021-ZT016C
采 购 人:昭通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
第二章 说明和要求 - 7 -
第三章 承包商须知及前附表 - 8 -
第四章 服务及技术要求 - 16 -
第五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 18 -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21 -
第一章 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昭通市公安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承包商,特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承包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KBZB-2021-ZT016C
3、磋商需求:包含1.为市局民警职工辅警700余人提供三级以上防控勤务及战时伙食供应保障(含早餐、午餐、晚餐和宵夜),包括一个汉族食堂、一个回族食堂;2.会议、培训、接待等工作用餐;3.特殊情况需集体用餐配送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及技术要求”。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5、服务地点:昭通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7、预算金额:150万元
二、承包商资格要求:
承包商需具有完成项目的必备资质或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包商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承包方信誉:承包方2018年至今须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八)承包商基本要求
1.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经营餐饮食堂服务。
2.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3.建立餐饮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留存时间不得低于48小时,不得混入民警、职工、辅警用餐食品中。
4.所有餐具严格一洗、二清、三消毒,保证餐具消毒柜无异味。
5.厨余垃圾(湿垃圾)按照昭通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分类处理。
6.承包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具有工商、质监及卫生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所有食材必须提供随货票证(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一式三联,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帐,一张作为月底结帐凭据,一张公安局留存),有货无票证,视作不合格配送。
7.承包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标准的食品将取消承包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承包商安排专人负责食堂管理,并保证上班时间在岗,严把食品安全关,因提供食品质量不达标造成就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全权由承包商负责。
9.承包商所有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和在食堂工作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包商全权负责,与招标方无关。
10.厨师团队人员要足额配置,(至少配置13人,保证有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必须满足回、汉食堂早、中晚餐、宵夜、加班就餐以及突发事件、安保任务等就餐需求。
11.食堂所有员工由承包商自行招聘,为所有厨师团队工作人员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险、财产险、火险。
12.厨师团队工作人员(含食堂食材配送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办理饮食行业健康证持证上岗。所有食堂员工应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并无犯罪记录。
13.承包方必须提供质量价格保证及服务承诺,并提交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由评标小组进行评估,确定中标承包方。
14.招标方若有临时供货需求将提前通知承包商,承包商须确保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内按时且保质保量送达。如不能按时、按质提供食堂所需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均由承包商承担。
15.承包商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招标方须对被投诉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承包商承担。
16.招标方按照《昭通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对承包商进行管理考核。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请于2021年07月02日起至2021年07月08日上午09:00-11:30时至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休息)到昭通市昭阳区龙韵雅苑写字楼一单元602室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需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及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提供近3年(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具有防伪码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新注册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2021年07月12日上午09:00至09:30 时止,地址:昭阳区昭通大道1397号昭通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房号1124)。
2、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07月12上午09时30分,地址:昭阳区昭通大道1397号昭通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房号11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承包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递交以下相关资格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4)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磋商保证金缴纳转账凭证。
五、磋商保证金金额: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07月12日上午09:00前从承包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前卫支行
银行账号:3975 0188 0000 28986
查询电话:0871-65614365(项女士)
其它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概不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上发布。发布日期为 2021 年 07月01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通市公安局
联系人:杜警官
电 话:13887058439
代理机构: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894200677
第二章 说明和要求
第一节、项目说明
一、本次采购: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二、适应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中所叙述的项目。
三、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改。
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发布;承包商须在规定的答疑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前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
四、相关要求:若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承包商不足3家,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五、磋商申请单位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的所有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第二节、项目要求
一、承包商资格:须符合本项目磋商的承包商。
二、承包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仅对此次磋商的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三、承包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必须是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要求(如果承包商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被磋商小组评定为低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要求,采购人不接受磋商申请)。
四、采购合同按采购代理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
五、服务地点:昭通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六、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七、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统一结算价款。
八、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承包商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磋商活动。
第三章 承包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一节承包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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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昭通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KBZB-2021-ZT016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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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地点:昭通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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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包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包商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承包方信誉:承包方2018年至今须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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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包商基本要求: (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经营餐饮食堂服务。 (二)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三)建立餐饮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留存时间不得低于,48小时,不得混入民警、职工、辅警用餐食品中。 (四)所有餐具严格一洗、二清、三消毒,保证餐具消毒柜无异味。 (五)厨余垃圾(湿垃圾)按照昭通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分类处理。 (六)承包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具有工商、质监及卫生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所有食材必须提供随货票证(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一式三联,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帐,一张作为月底结帐凭据,一张公安局留存),有货无票证,视作不合格配送。 (七)承包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标准的食品将取消承包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承包商安排专人负责食堂管理,并保证上班时间在岗,严把食品安全关,因提供食品质量不达标造成就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全权由承包商负责。 (九)承包商所有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和在食堂工作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包商全权负责,与招标方无关。 (十)厨师团队人员要足额配置(至少配置13人,保证有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必须满足回、汉食堂早、中晚餐、宵夜、加班就餐以及突发事件、安保任务等就餐需求。 (十一)食堂所有员工由承包商自行招聘,为所有厨师团队工作人员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险、财产险、火险。 (十二)厨师团队工作人员(含食堂食材配送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办理饮食行业健康证持证上岗。所有食堂员工应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并无犯罪记录。 (十三)承包方必须提供质量价格保证及服务承诺,并提交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由评标小组进行评估,确定中标承包方。 (十四)招标方若有临时供货需求将提前通知承包商,承包商须确保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内按时且保质保量送达。如不能按时、按质提供食堂所需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均由承包商承担。 (十五)承包商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招标方须对被投诉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承包商承担。 (十六)招标方按照《昭通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对承包商进行管理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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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磋商保证金为?:3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必须于2021年07月12日上午09:30前从承包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前卫支行 银行账号:3975 0188 0000 28986 查询电话:0871-65614365(项女士) 其它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概不接受。 保证金专用收据:承包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银行回单复印件即可。退还形式:按承包商转入账户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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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效期: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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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昭阳区昭通大道1397号昭通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房号1124)。承包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递交以下相关资格文件,如你单位未能提交下述资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4)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磋商保证金缴纳转账凭证。 以上文件请与响应文件分别装档,以备资格审验,若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承包商不足3家,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资格文件与响应文件未单独分别装档的,将取消本次磋商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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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7月12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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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07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昭阳区昭通大道1397号昭通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房号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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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比例合同中另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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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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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项目最高限价15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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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成交承包商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签订采购合同,超过5日未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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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履约担保金额:为保证协议约定,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10%以内,具体金额双方在洽谈合同时商定。)。若中标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第二节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要求
1、承包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承包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一旦参加磋商,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报价要求
报价均为人民币元,报价应含有服务费用、售后服务等费用,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属于无效报价。
三、语言和计量单位
1、磋商响应文件及承包商与采购代理公司间的一切函、电往来均以中文书写;
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说明书、技术资料、有关资格证书等,承包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3、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磋商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承包商基本情况
六、商务部分
七、技术部分
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的复印件;并自行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其它材料
五、承包商资格证明文件
承包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装订并密封于磋商响应文件中,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4)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磋商保证金缴纳转账凭证。
以上资格均加盖公章为有效。以上证明文件应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签名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
六、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承包商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否则拒绝接受。
七、磋商响应文件报价
1、报价均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服务价,包含服务的成本、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承包商应根据“格式四”要求填写价格形成情况,未列出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或免费提供;
3、承包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否则一经查实,其磋商申请将可能被拒绝。
4、独立报价
(1)评审磋商组在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始接受承包商独立报价。所有承包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2)独立报价程序:采用2轮报价。
①报价顺序按随机的顺序进行;
②由监督人员审查承包商的资格证明(即现场验证资料)资料并作记录;
③由招标人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拆封;
④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竞争性磋商小组宣读申请人的报价表内容;
⑤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报价表内容后,根据评审小组对所有有效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资格评审;在通过初步审查和资格评审后由申请人代表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磋商申请书
磋商申请书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承包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附磋商申请书格式填写。
九、质量保证措施
承包商自拟格式填写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十、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时起,有效期为60天;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承包商协商延长磋商申请书的有效期、要求与答复都应为书面形式。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
1、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磋商申请书一式二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副本可由正本复印),电子版一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磋商申请书应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第三节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
1、明确标明磋商文件“正本”和磋商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一并密封,在封套上应标明如下内容: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2日09时 30 分前不得开封
2、密封口处应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和单位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采购人不予接受。
二、截止日期
1、磋商申请书必须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超过截止时间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承包商的保证金应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按规定方式提交;
3、推迟截止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承包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截止时间前,承包商可以提供补充文件,并可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正,也可以书面申请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必须由采购代理公司认可后才能生效;
2、承包商的补充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核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文件请单独装档,以备资格审验,若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承包商不足3家,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第四节 评选办法
一、磋商及评审
1、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的原则。
2、本项目将邀请相关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及评审。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3.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3.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3.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3.4、原则上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3.5、磋商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4、磋商会议程序。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含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公布各承包商响应文件报价)→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就采购内容进行磋商→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对各承包商递交的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进行评审评分→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部分评审评分,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承包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磋商中,磋商小组成员和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承包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承包商。
5、磋商会议纪律
5.1、磋商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磋商意见、磋商记录、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均不得外传和泄露;
5.2、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各种文字记录)在磋商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5.3、磋商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磋商小组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5.4、磋商期间,磋商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5.5、磋商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均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承包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统一组织办理;
5.6、磋商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和采访磋商工作。
6、磋商内容:技术参数响应、服务、价格等。
7、评定成交承包商的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承包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承包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承包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1家成交候选承包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次竞争性磋商不保证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承包商。
二、评选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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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标准 |
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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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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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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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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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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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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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的复印件;并自行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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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评审标准 |
磋商文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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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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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书写不潦草、字迹不模糊未难以辨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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