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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教育体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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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530722202100008:永胜县教育体育局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1-07-13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
采购单位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1-07-1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1-07-22 中标日期 2021-07-12
中标供应商 四川民泽餐饮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307.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聪
项目联系电话 08886541900
采购单位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88808798
代理机构名称 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丽江市雪山路香江花园二期30幢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398584609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C530722202100008
二、项目名称: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四川民泽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工业大道东段 1061 号

中标金额(万元):307.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二标段
名称:null
服务范围:null
服务要求:null
服务时间:null
服务标准:null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琴美、李贵明、奚汝福、丁会兰、杨明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307.7万元

金额:7.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单位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三条及各项相应法规所示,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13988808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雪山路香江花园二期30幢301室

联系方式:15398584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聪

电 话:08886541900



政府采购法所示中标结果所需公示内容.docx
(工勤服务)招标文件系统上传版本.doc
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C530722202100008 采购编号:4530722JH202100188 采 购 人(盖章):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六月 0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 7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9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办法 22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胜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1项目名称: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 1.2.预算价: 639.9万元/年 一标段(南片区):人民币332.1万元/年; 二标段(北片区):人民币307.8万元/年; 1.3.招标内容: 1.3.1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金额(万元) 1 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 3 年 639.9万元 备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南片区):人民币332.1万元/年;项目编号:ZC530722202100008001001 二标段(北片区):人民币307.8万元/年;项目编号:ZC530722202100008001002 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4.服务期:自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 1.5服务地点:永胜县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 1.6标段片区划分: 一标段南片区包含:程海镇、期纳镇、涛源镇、鲁地拉镇、片角镇、六德乡、仁和镇、东山乡; 二标段北片区包含:永北镇、羊坪乡、三川镇、顺州镇、大安乡、光华乡、松坪乡、县民族中学、县幼儿园、县特殊学校;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制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6月22日至2021年 06月28日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本项目采取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料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年07月12日14时3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说明:指当地门户网站或交易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电子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7.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8.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 *.ZCTBJ ;(2)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9.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 *.ZCTBJ ,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0.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1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3.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2)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人统一信用代码证号:1153322201527539XR 联系人:白老师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文明南路 联系电话:13988808798 邮箱:231337325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530103734295506E 联系人:杨丽娟 地址:丽江市雪山路香江花园二期30幢301室 联系电话:15398584609 邮箱:543976770@qq.com 第二章 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 4 采购需求 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供货期 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定点采购供应资格暂采用三学年一定。供货合同根据考核结果及退出机制一年一签。) 6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0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ljggzyxx.cn/ )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 公告有关时间安排],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11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ljggzyxx.cn/ ) 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招标公告有关时间安排],由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 12 偏离 ? 不允许 13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 11的时间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4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ljggzyxx.cn/ ) 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招标公告有关时间安排] 15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自行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16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自行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ljggzyxx.cn)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7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无。 18 投标报价 投标上限价:(超过上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一标段(南片区):人民币332.1万元/年; 二标段(北片区):人民币307.8万元/年 1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的形式: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60000元(陆万元整) 二标段:60000元(陆万元整)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胜县支行 账号:53001746139051005098-XXXX(注:“-XXXX”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四位阿拉伯数字,代表招标项目的审核码,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保证金对应菜单内),登录系统后自行查看,必须以此账号(包含“-XXXX”四位阿拉伯数字审核码)为准缴纳保证金,短横杠“-”必须输入。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0888-6528019。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投标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投标。 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在昆明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20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 *.ZCTBJ ,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22 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jggzyxx.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 27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是 2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07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29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检查。 (2)开标顺序:按照开标系统从网站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 注:现场投标人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仅在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才启动全部导入。 30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招标人代表1人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及商务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和办法”。 32 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3 其他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计算基数为本项目对应标段投资金额乘以3(三年资格)、公证费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34 政府采购政策响应 34.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给予6%价格扣除;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2)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声明,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本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本次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具备相应政府招标代理资格,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织本次招标的中介组织。 2.3“投标单位”系指具备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响应本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参与竞标的投标单位。 2.4“项目”系指投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及其辅助服务的总称。 3.合格的投标单位 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招标货物,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下述法定条件和项目特定要求: 4.法定条件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4.1 基本资格条件 4.1.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计算基数为本项目对应标段投资金额乘以3(三年资格)、公证费、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6. 通知 6.1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信息(包括采购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通过《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发布,投标单位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无须回复。 6.2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对外公布的业务信息故意拖延或不予通知和公布,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投标单位收到业务信息通知但未确认或声称未收到业务信息通知而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TBJ ,包含招标公告、投标须知、评标标准和办法、采购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其他附件(电子版)。根据本章第 8.1 款、第 8.2 款、第 9.1 款、第 9.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同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内容不全,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云南省CA数字证书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ljggzyxx.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 8.2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ljggzyxx.cn/),投标人自行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无论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电子招标文件(*.ZCTBJ),并重新备案,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9.2 投标人自行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 10.1.1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 JPG 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 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10.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10.2 投标报价 10.2.1投标报价以“投标报价一览表”要求的方式报价。 10.2.2投标人应对报价进行计算分析(格式各投标人自行决定,但应简洁明了)。 10.2.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应参照国内行业相关标准,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市场行情报价,为服务要求工作内容包干价格。 10.3 投标有效期 10.3.1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0.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0.4 投标保证金 10.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4.2 投标人不按本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9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0.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0.5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5.1 投标文件格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0.5.3 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4 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5 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6 投标文件光盘刻录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注:本项目进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提交资料 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网页公告所传附件内容 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现场光盘和纸质版递交投标文件外密封袋上写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2.2 网上上传:投标人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 *.ZCTBJ),并完成最后的“确认并签名”,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表明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 11.2.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1.2.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五)评标 12.1 评标委员会 12.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12.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2.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六) 合同授予 13.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中标通知 在本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 8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3.3签订合同 13.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3.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七) 废标和重新招标 14.1 废标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4.2 重新招标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八) 纪律和监督 15.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5.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5.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5.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5.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附表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 *.ZCTBJ (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如果要求提供电子效果图纸文件 / 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 *.ZCTBT ) / 视频演示文件(格式为 *.ZCTBY )。 2、《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 CA )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上传指定的开标项目,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4、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该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为准。 7、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网上对所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 8、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6 第3章 项目实施方案及采购需求 一标段南片区: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食堂工勤人员 1. 身体健康,有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证,保证持证上岗 2.按时参加学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 3.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换衣;保持衣着卫生整洁,不带首饰,不带病上岗,上岗不吸烟 4.坚持“一穿两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规范工作行为。 5.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切实做好“留样、消毒、试餐、卫生打扫”等常规工作。 6.食堂工勤人员必须心理健康、责任心强。 205 人 合计: 二标段北片区: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食堂工勤人员 1. 身体健康,有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证,保证持证上岗 2.按时参加学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 3.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换衣;保持衣着卫生整洁,不带首饰,不带病上岗,上岗不吸烟 4.坚持“一穿两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规范工作行为。 5.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切实做好“留样、消毒、试餐、卫生打扫”等常规工作。 6.食堂工勤人员必须心理健康、责任心强。 190 人 合计: 永胜县教育体育系统学校食堂劳务外包 实施方案 为改善学校食堂管理状况,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让广大学生吃得营养、健康、安全。经教育体育局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办学校公办食堂的劳务工作对外承包。承包相关事宜如下: 一、承包内容 1.永胜县教育体育局把永胜县人民政府核定给学校食堂的395名临时工勤人员以劳务外包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由中标劳务公司负责全县公办学校公办学生食堂的全部劳力工作。 2.食堂就餐人数基数为在全县公办学校公办学生食堂就餐的全体师生。 3.全县公办学校公办学生食堂临时工勤人员劳务外包分为两个片区进行招标(一标段南片区包含:程海镇、期纳镇、涛源镇、鲁地拉镇、片角镇、六德乡、仁和镇、东山乡;二标段北片区包含:永北镇、羊坪乡、三川镇、顺州镇、大安乡、光华乡、松坪乡、县民族中学、县幼儿园、县特殊学校) 4.每年承包金额为639.9万元(南片区人民币332.1万元/年,北片区人民币307.8万元/年)。合同期内学生就餐人数发生增减时,承包金额不变。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三、承包方式 1.学校作为食堂厨房、餐厅设备的所有权人免费为中标方提供食堂场地及设施、设备。 2.承包期内,如厨房设备必须更新时,中标方应提出申请呈报学校,经学校核准后,由学校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 3.中标方需在签定合同之日交纳承包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学校根据县财政拨款情况即时付给中标方劳务承包费。 4.承包期内,中标方必须确保承包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及正常使用,并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因日常保养或操作不当而造成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中标方需承担相关维修费用。 5.承包期内,中标方承包食堂所用水、电、燃气由学校负责提供,费用由学校承担。 6.承包期内,食堂所要配备的厨师、厨工及其他工作人员由中标方负责招聘,劳动关系隶属中标方,但必须经招标人审查,持有效健康证等必须要的证件上岗,其所聘用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为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定期体检所发生的费用、人员养老医疗保险(企业承担部分)、加班、服装、税金、管理费等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因劳务承包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劳务承包方承担。 7.中标方拟派的本项目管理人必须为食堂实际管理人且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保证在岗在位,确保师、生每天正常就餐。因不可抗拒力劳务承包人不能正常组织生产(如停水、停电等原因),劳务承包人准备积极有效的应急方案报学校同意后实施,不得影响师生正常就餐。如因为劳务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师生未能及时就餐而造成的后果由劳务承包方承担。出现一次师生未能及时就餐的情况招标人从承包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8.中标方需按学校要求设置售饭窗口个数。保证师生能够快捷、有序的打到饭菜。 9.学校有权对中标方的人员安排,配菜烹饪方法,卫生状况及服务质量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中标方必须接受学校的检查监督和整改要求,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10.学校每天向中标方提供食堂开餐所需物质。中标方按学校报餐的标准和人数准备饭菜,杜绝浪费。 11.中标方应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并作好登记,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若因中标方原因提供不洁食物造成学校师生身体不适或食物中毒,经医院确诊后,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学校除了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之外,中标方须对学校赔偿损失。 12.承包期内,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3.学校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提供给中标方承包使用的食堂厨房、餐厅及设备,中标方不得转包、转租或挪作他用。 14.中标方在学校食堂、餐厅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内进行相应作业,不得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15.中标方必须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按时开餐。中标方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餐,不得提前关闭配餐窗口,需保证学生有充裕的就餐时间。 16.中标方须每天对厨房的泔脚料及厨房垃圾作出处理,厨房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堆放倒置。 17.实行刷卡就餐的学校,中标方必须按刷卡次数给师生分发饭菜。中标方不得出现无卡分发饭菜及收取现金分发饭菜现象。 18.中标方的各项工作必须随时接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中标方需每餐对师生使用的餐具进行清洗及消毒处理,按学校划定的卫生区搞好卫生工作,穿好工作服,每日三餐前后及时整理干净,若不按规定搞好卫生。 19.中标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中标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的教育区域。 20.中标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给造成学校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1,中标方从业人员须遵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所有办理及体检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合同无条件终止,履约保证金不退。 22.中标方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及动物,不得污染环境卫生,宿舍卫生;不得在校内聚众赌博或吵架、酗酒等不良行为,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违反法律法规等其他情况,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并予以中止合同。 23.中标方应保证优质服务,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及餐厅内外卫生。学校不定期组织总务处和学生会对食堂进行检查,如发现食品及餐具不卫生状况等一次罚款200元;学校组织的大型食品安全卫生检查不合格一次罚款300元;县级检查不合格罚款1000元;市级检查不合格罚款5000元。 24.本合同终止后一天内,中标方应将学校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移交学校,结清账目。中标方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学校的场地。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占有或使用学校的设备、设施,不得继续留守或占用学校的场地。 四.违约责任 1.中标方如违反与学校签定的合同条款规定的,学校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无须对中标方作出任何赔偿。 2.承包期内,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任何事故,由中标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学校实际的经济损失赔偿。学校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对中标方的损失作任何赔偿。 3学校如遇国家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提前终止合同的,学校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方终止合同,合同即于通知发出之日起的一个月后自行解除,学校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亦无须向中标方做任何赔偿。 4.承包期内,学校或中标方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伍拾万元。双方合同即行终止。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8日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办法 一、评标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招标文件。 二、评标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法、择优、保密”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 (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三)评标只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要求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评标专家的职责要求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四、评标组织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其以上单数构成。每位评标专家对所有投标文件一一进行独立审核和评价,客观公正的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打分。 五、评标纪律 (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五)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单位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 (八)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 (九)征询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单位是否有利害关系,是否需要回避。 六、评标程序 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分、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一)评标办法及打分细则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以下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资质性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的内容。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三年则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新注册成立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新注册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及食品卫生、食品安全不良记录;如企业在本次采购的前三年内成立则从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及食品卫生、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 (2)信用查询: A、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B、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其它要求: A、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能力,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D、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E、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符合性评审 在综合评分之前,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投标单位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需要时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将不进入详细评审: (1)没有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已公布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签署、盖章的或存在重大漏项的; (3)原则上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4)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5)投标单位未能按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7)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 (8)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 详细评审(满分100 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满分100分)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分别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20分 技术部分:55分 商务部分:25分 2.2.2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计算方法 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20分) 投标报价 2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100。 技术部分(55分) 食堂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方案 15 第一档次:食堂人员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方案内容合理、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15分) 第二档次:食堂人员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方案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9分) 第二档次:未提供食堂人员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方案(0分) 注:人员配置包括行政、安检、营运、客服、财务等部门的人员配置。 人员专业性 20 1.投标企业配备专业食品检测人员得2分,每增加1名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2.配备专业营养师得2分,每增加1名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3.配备专业厨师得2分,每增加1名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 4.配备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得2分,每增加1名加1分,最多得6分。 (注:需提供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相关证书、已任职半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健康证、相关证书、已任职半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提供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如不实,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未提供不得分 厨务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 12 第一档次:厨务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较全面、规范性较强,可行性较高(8-12分) 第二档次:厨务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规范性、可行性一般(4-8分) 第三档次:厨务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内容不完整,规范性、可行性低(0-4分) 食堂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8 根据投标人处置大规模突发事件的能力,如火灾、地震、食物中毒等,根据应急处理能力的全面性、安全性、预见性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6-8分,良得4-6分,一般得1-4分;未编制本内容不得分。 商务部分评分(25分) 业绩 10 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类似本项目采购业绩,每提供1份得5分,每增加一份得5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审查) 企业证书 15 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体系五星级认证,认证范围需涵盖餐饮管理,每提供1项认证得3分,满分1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4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编写评标报告,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应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提交招标人。评标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少数服从多数。 (二)评标结果确定 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最大限度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包括服务承诺及国家质量规范标准)、充分考虑投标人的资质、服务承诺、优惠条件的前提下,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得分分值从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单位。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规定,初步评审后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为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并推荐排名。 第5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体以中标供应商同甲方签订内容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包含下列文件: 2.合同标的及价格 2.1本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元 ( 大 写 人 民 币 元)。 3. 付款方式 4. 服务内容 5. 服务期限 6. 服务承诺 7.其他事项 8. 索赔 8.1 在本合同“服务”使用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凭有关管理部门的检验证书或验收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8.2 乙方赔偿由乙方违约引起的甲方所受损失。 8.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 2 日内作出回复。乙方应在甲方发出 索赔通知后 3 日内,按照甲方同意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4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 日内未能作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 被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日内或甲方同意 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及设备保修金中扣回或要求乙方支付索赔金额。 9.履约保证金 9.1 乙方应在与甲方签定合同 7日内,向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 9.1.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 。 9.1.2 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支票、现金方式提交。 9.2 如果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义务,甲方有权从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追索。 9.3 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期满后,履约保函失效,履约保证金甲方退还乙方。 10.不可抗力 如部分或者全部因下列人力不可控制的原因而致使合同义务没有或延迟履行,合同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且限于:战争、叛乱暴动、地震、洪水。在上述情况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合同的另一方,并将预计的或者实际延迟期限以及有关细节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期限达到了 30 天,而且合同双方未能就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和修改达成合同的话,任何一方在向另一方提前 15 天发出书面通知之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在不妨碍甲方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 10%的违约金。 11.1.1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间后_ __日内仍履行服务; 11.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 3日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做出补救。 11.2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向甲方交付验收合格的“服务”时,每逾 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11.3 在甲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设备和/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11.4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更改或终止合同。若因一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并承担合同金额的 10%的违约金。 12.公开 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消息。 13.合同的份数及其它 13.1.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持 贰 份,乙方持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3.3.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13.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验收完毕付清全部合同款时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部分 二、服务内容偏离表 三、技术部分 四、资格审查部分 开标(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永胜县学校食堂人员工勤服务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元 大写: 人民币 服务质量承诺 符合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制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 小写:? 元 大写: 人民币 投标单位全称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小写:? 元),服务期限年,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 2.我方将随同本投标承诺书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大写 )(小写:? 元)。 3.如我方中标: 3.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2 本投标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60日,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3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承诺书连同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4 随同本投标书,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签订合同,你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3.5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它资料并承诺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投标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3.6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3.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46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单位: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二、服务内容偏离表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中要求的服务内容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 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所有内容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号 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条款要求 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条款 有无偏离 表格填写说明: 1、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 2、表格中“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及条款号。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勐海县各学校(园)食堂工勤人员政府购买服务 招标文件 年月 47 勐海县各学校(园)食堂工勤人员政府购买服务 招标文件 47 三、技术部分 1、食堂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2、食堂相关人员专业性 (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3、厨务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4、食堂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5、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详细住所: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工作年限 本行业工作年限 联系电话 传真 技术力量及人员组成 姓名 性别 职称 本行业工作年限及业绩情况 本项目中主要工作或职责 具有的资格证书 (务必详细列明) 说明:要求详细填写参加本次人员的详细情况,人员证明材料附在本表后。 四、资格审查部分 (一)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填表日期: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注册执业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4、 …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投标单位类似业绩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总价 完成时间 注:证明材料附后 (三)财务报表、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及信誉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四表一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是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开始时间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受理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扫描件); 6.丽江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上“打印”的投标保证金回执; 7.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承诺; 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责任。 (四)按招标文件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材料 (投标单位自行填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