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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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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XSZFCG(G)20210106

招标详情

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XSZFCG(G)20210106
发布时间:2021-07-13 14:43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政府采购专栏采购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6日9点00分 2021年8月6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FCG(G)20210106

2.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

3.项目预算价:2900万元, 一标段: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1000万元;二标段:江苏省怀仁中学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1000万元;三标段: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500万元;四标段:无锡市天一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400万元。

4.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 采购人: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江苏省怀仁中学、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无锡市天一实验学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可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政府采购专栏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步骤操作,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1.①在投标前完成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的通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市级 公示栏)。注册地址:http://58.215.18.247:9003/zfcg_supplier_wx/login?bs=5,或前往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市级 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 点击进入。

②请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市级 供应商主体信息库公示(查询) 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地址:http://58.215.18.247:9003/zfcg_supplier_wx/static/supplier/loginGysGs)。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3.在疫情防控期间,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以线上 不见面 、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开展服务。有关单位对于项目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日每日9:00-17:00内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咨询相关业务。

其他有关事项:2021年7月21日10点00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411室(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4楼)召开公开答疑会,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4.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禁止外来车辆进入,请各投标人参加答疑会及投标时服从门卫指挥,将车辆停入指定区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8月6日 9点00分(投标截止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6日 9点30分

投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411室(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4楼)

五、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标段

名称: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文瑞路60号

联系人:钱成浩

电话:13961705370

二标段

名称:江苏省怀仁中学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湖塘东港路88号

联系人:陈洪伯

电话:0510-88790992

三标段

名称: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英才路1号

联系人:孙宇

电话:15995281558

四标段

名称:无锡市天一实验学校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兴越路2号

联系人:许学东

电话:0510-88537399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联系人:邵明民、张新怡

电话:0510-88213027

传真:0510-88218810

八、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 凡参加答疑会或者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必须从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大门进入,进行 健康码 核验(请现场扫描生成最新 健康码 ,并配合核验信息),采取 测温+扫码 进, 扫码 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核验结果为 红色 的人员,严禁进入。

2)乘坐电梯到达四楼投标区域,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凭签署完毕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疑会或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

2. 投标(报价)人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 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二○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招标文件--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docx








锡山区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XSZFCG(G)20210106

采购单位: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

    江苏省怀仁中学

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

无锡市天实验学校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二○二十三

目录


投标邀请函…………………………………………………3


二、投标人须知………………………………………………...5


三、项目要求和………………………………………12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18


五、合同条款………………..………………...……………….19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34







一、投标邀请函

我中心受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受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江苏省怀仁中学、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无锡市天实验学校的委托,其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

2.项目编号:XSZFCG(G)20210106

3.服务期限:1年。

4.项目预算:约为2900万元,一标段: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1000万元;二标段江苏省怀仁中学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1000万元;三标段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500万元;四标段无锡市天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400万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人: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江苏省怀仁中学、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无锡市天实验学校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之前须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的通知》。注册地址:http://58.215.18.247:9003/zfcg_supplier_wx/login?bs=5,或前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点击进入。

2.首次入库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项目所在地,选择锡山区为注册登记地。

3.请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 市级 — 供应商主体信息库公示(查询)”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地址:http://58.215.18.247:9003/zfcg_supplier_wx/static/supplier/loginGysGs)。

4.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公示(查询)”中无法查询的投标人,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公开答疑时间、地点

在疫情防控期间,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以线上“不见面”、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开展服务。有关单位对于项目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日每日9:00-17:00内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咨询相关业务。

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于以下时间、地点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会前传真项目联系人(答疑会时递交盖章原件)。

公开答疑会时间:2021721 10:00

公开答疑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411室(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4楼)

(五)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869:0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69:30 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及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411(锡山区迎宾南路194)

定标时间: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六)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捌份,正本壹份、副本柒份。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针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

(八)其它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联系人:邵明民、张新怡

  话:0510-88213027

  真:0510-88218810

  编:214101































二、投标人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人应至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政府采购专栏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中心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投标人为其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复印件(如有,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

3.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 服务保障承诺(格式见附件)

5.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6. 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8.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上述1-5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文件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在标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标袋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针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9.投标费用自理。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 未按规定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8.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

10.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1.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1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5.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6.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7.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8.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19.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20. 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1.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4.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开标、评标:

1.开标时由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邀请公证机构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记录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如有争议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A.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B.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合计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各标段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为该标段中标单位。各个标段独立评审,同一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单位投标,可中标多个标段。

5.评标标准:

详见附件。

()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人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人。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冠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日前缩短至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备案。

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根据苏财购〔2020〕19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精神,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免收取履约保证金、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3.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三) 注意事项: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质量及安全。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2021-2022学年度食堂所需的叶、瓜、果、根、茎类时蔬、水产品(分为鲜活和冷冻)、肉类、水果、酸奶、米、面、食用油、调料等各类食材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

3、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

1)采购标的数量:2021-2022学年度食堂食材供货、配送品种:叶、瓜、果、根、茎类时蔬、水产品(分为鲜活和冷冻)、肉类、水果、酸奶、米、面、食用油、调料。

2)实施时间:一年。

3)实施地点: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江苏省怀仁中学、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无锡市天实验学校。

(二)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订单及计划的确定

1)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每天下午1600向食材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甲方以传真或电话、QQ微信等方式直接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商解决方法。

3)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5%以内。

4)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甲方选择。

2、交货要求

1)乙方每天早上700前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面条、馄饨皮交货时间按甲方需求执行,一般为早上5:00及下午15:00),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乙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应标明食材名称、数量、单位、品牌型号、单价和合计等信息。

2食材必须使用冷链运输车运输,运输过程中保持全程均衡冷冻或冷藏状态。

3)所有品种按除筐净重过磅,最终确认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4)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甲方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或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货物拉到相应的使用点。

5)交货具体地点说明:

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食堂分三层,一、二楼为学生食堂,三楼为教师食堂,一楼、三楼两个库房有电梯。米、油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签名后,由乙方送货人员负责直接送到一楼、三楼库房。

江苏省怀仁中学:学生食堂共两层,无货梯,二层学生食堂食材由乙方负责搬运至二楼过磅验货区。教工食堂位于学生食堂二楼,无货梯,食材由乙方负责搬运至二楼过磅验货区。米、油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签名后,由乙方负责运送至一楼、二楼主食库。

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食材由乙方负责送到食堂一楼粗加工区域和库房。

无锡市天实验学校:食材由乙方负责送到食堂一楼粗加工区域或者库房。

3、数量、品质要求

1)本项目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2)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乙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5%,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乙方补足。

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乙方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甲方可以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一次不合格的,罚当天食材供货费用的两倍,抽检不合格满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甲方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5)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①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预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散装食品);②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③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④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招标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4、配送要求:

1)蔬菜类:

序号

货物种类

质量要求标准

其它要求

1

叶菜类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必须每天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

2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3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4

瓜果类

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2)大米必须符合GB/T 1354-2018标准,并拥有“SC”生产许可编码;

3)食用油必须符合GB2716-2018标准,必须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并拥有“SC”生产许可编码;

4)猪肉、牛肉、禽肉需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其中,猪肉需再提供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SC”生产许可编码;

6)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SC”生产许可编码;

7)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8)上述2~7项遵循当日索证索票原则,蔬菜类提供当批次农药检测报告、肉类提供当批次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他产品提供定期的检测报告(外检报告最好),外购产品提供对应批次的相关证件(包括合格证等市监部门要求必须具有的其他材料)。

9)品类:乙方应无理由满足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类食材品种(指某品牌、某型号规格的食材)。

5、价格确定:

1)投标供应商报价时,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依据:

按照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平均价折扣率进行报价,最高报价为折扣率100%。最终价格为: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平均价*投标报价。若甲方所需产品当日未在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商品清单内,则甲方有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结算方法:方法一、参照近一个星期内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的超市及农贸市场的食材调研价格*投标报价;方法二、以甲方附近农贸市场或超市的调研价*投标报价作为结算依据;方法三、以京东超市的零售价*投标报价作为结算依据;方法四、以无锡及周边地区食材批发市场的批发调研价加上合理的税费及运输费作为结算依据,税费及运输费不超调研价的30%。市场调研由甲乙双方、教师或家长代表共同参与并确认。

乙方每周五提供一份食材进购报价清单,报价清单价格按每周四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的产品价格为依据,并作为下一个星期甲方的结算参考依据,报价清单价格高于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及市场调研价,则按照网站公示及市场调研价为准。

2)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三)其他说明

%2.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0】17号文件执行。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2.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2.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1、 政府采购编号:

招标文件--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