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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旅游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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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旅游学校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宁夏旅游学校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1年07月13日 14:3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旅游学校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旅游学校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4:3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杜荷莉 马桂文 于晓昕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项目联系电话0951-6047647
采购单位宁夏旅游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于晓昕 联系电话:0951-2083659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街金海明月9号楼17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联系电话:0951-6047647
附件:
附件1宁夏旅游学校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pdf

一、项目编号:XH-CWB-20210608(招标文件编号:XH-CWB-20210608)

二、项目名称:宁夏旅游学校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金麦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路同心苑10号综合楼17号营业房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金麦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旅游学校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 宁夏旅游学校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荷莉 马桂文 于晓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照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价为基数,按服务类取费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旅游学校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5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于晓昕 联系电话:0951-2083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街金海明月9号楼1701室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联系电话:0951-6047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电 话: 0951-6047647

1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XH-CWB-20210608 项 目 名 称:宁夏旅游学校 2021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 购 单 位 :宁夏旅游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CWB-20210608 项目名称:宁夏旅游学校 2021 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元 最高限价:0 元 采购需求:宁夏旅游学校 2021 年度食堂外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 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 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页面截图,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 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 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7 月 3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 地点: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尹家 渠街金海明月 9 号楼 1701 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工人疗养院职工之家会议室(正源街与长城路十 字路口向北 100 米)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5 地点:工人疗养院职工之家会议室(正源街与长城路十 字路口向北 100 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旅游学校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 855 号 联系人:巨平娃 联系方式:13709518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街金海明月 9 号楼 1701 室 联系方式:0951-6047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电话:0951-6047647 代理机构: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 日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 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宁夏旅游学校 2021 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宁夏旅游学校 2021 年度食堂外包服务 2 采购人:宁夏旅游学校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 855 号 联系人:巨平娃 电 话:13709518562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街金海明月 9 号楼 1701 室 业务联系人:徐志超 电话:0951-6047647 传真:0951-6047647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①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 一只提供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页面截图,页面中的处罚日期 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 7 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 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 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9 项目预算金额:0 元;最高限价:0 元 10 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1 年 7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 位 名 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6401000112000685756 开 户 银 行: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12 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13 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工人疗养院职工之家会议室(正源街与长城 路十字路口向北 100 米) 14 磋商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工人疗养院职工之家会议室(正源街与长城路十字路 口向北 100 米) 8 15 信用查询时间:2021 年 7 月 12 日 17:00 前 16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 17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18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元)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7 个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非现金形式 19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 收取形式: 单 位 名 称: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951900546810504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德胜支行 收取时间:中标后 7 个自然(日历)日内 20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 业务的范围:否 2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2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无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2 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9 投标人须阅读并承诺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回族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 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宁教规发 [2020]1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政府采 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01 号 3 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5 份 1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 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 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 人。 1.4 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 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 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 11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 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 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 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 为响应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 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 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 应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 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 12 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 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 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 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 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 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 磋商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13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6 响应文件格式 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5.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 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 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 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 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 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 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14 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 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 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 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 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 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 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 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 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 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 物、工程(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署。 1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两次报价,投标书报价为第一 次报价,现场最终报价为第二次报价,采购人不接 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12.响应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 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 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 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 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 16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 商的响应保证金。 1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的; 12.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 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 意串通的; 12.4.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 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 定为响应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 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 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 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 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4.2 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 17 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 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 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 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 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 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15.3 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响应截止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 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 间后送达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 18 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17.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 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 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将予以接受。 (五)磋商评审 18.成立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的单 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二。 18.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 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 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8.3.1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 应无效。 18.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 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 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磋商 1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 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 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 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 20 19.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说明情况。 19.3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9.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 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 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 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 21 的, 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 19.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 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9.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 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1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 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 19.11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20.响应无效 20.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 效: 20.1.1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0.1.2 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0.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0.1.4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1.5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0.1.6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实质性要求的。 21.保密要求 21.1 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 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 (六)确定成交 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2.1 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 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 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 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 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 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 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 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 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 24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 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 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 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26.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7.履约验收 28.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 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执行。 2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 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 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 务。 (八)质疑和投诉 30.质疑 3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25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 以依法提出质疑。 30.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 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0.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 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1.投诉 3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31.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 26 诉。 27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强化学校后勤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将宁夏旅 游学校学生食堂经营权实行对外公开招标承包经营。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经营范围仅限于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除水吧以外所有食材 的采购事项由承包商统一经由甲方通过招标入围的供应商中进货。 学校现有学生约 1000 人,遇毕业生离校期间约减少 300 人,学校教 职工约 100 人。经营供餐时间除去寒暑假大约为 8 个月。 2、厨房已通水、电;配备灶台、抽烟系统、蒸饭柜、消毒柜等, 配套设施合理;有独立仓库、洗菜池、车辆存放区,操作空间宽敞。 宁夏旅游学校现有的厨房设备:冷藏柜 2台、冷冻柜 2千瓦 4台、 汤锅 3个、消毒柜 4台、和面积 2台、压面机 1台、煮面锅 2台、 灶台 2台、蒸包炉 1 台、饼锅 2台、蒸饭车 2 台、快餐加温车 2台、 调料车 3 台、大货架 9 个、小货架 4 个、调料车 3 台等(假期要采 购设备,以采购最新设备数量为准)。中标人依照设备清单对宁夏 旅游学校提交的设施设备进行保管、维护,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维护维修,如因厨房设施设备维修不到位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 人承担全部责任。经营期内必须添置和大修的厨房设备,由双方协 商解决。 3、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者提供水、电、暖,其中水费需由承包 经营者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给甲方。如果发现在使用中有浪费情 况甲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烹饪中如使用燃油由承包商自行解 决(必须使用按国家标准要求合格的产品,操作中严格规范流程, 确保安全使用),学校为食堂承包方必须要住宿的员工免费提供住 宿(员工住宿设施自行准备)。 4、餐具:由承包商自行采购并负责保管使用和卫生清洁消毒工 28 作。 5、每道菜价上架前必须严格按照报审程序,经学校主管部门同 意审批后上架。所有菜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保证饭菜价格明显低 于本地区校外同类餐饮价格。菜品要及时更新,每周确保供给牛(羊) 肉,保证营养均衡。 6、食堂的经营服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包括寒暑假),未 经宁夏旅游学校许可,承包方不得自行安排对外接待客餐。 7、要求实现学校食堂 4D管理模式。 8、食堂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限内产生的水费由承包经营者承 担。 9、根据《宁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食堂承包经营者需微利经营,利润率不得高于 6%。 10、食堂经营收支情况由学校通过食堂支付系统后台进行统一 管理,所有与食堂相关的营业收入、人员工资、食材、杂费等收支 必须使用同一帐户,每一笔支出均需甲方主管部门通过授权进行支 付。 三、食堂管理要求: 1、服务期内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经营权分包、转让或委托 他人经营,更不能在校内搞不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 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2、食堂承包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 存、加工、供应、留样等各环节日常管理,做好设施设备消毒清洗、 维修保养等校验工作,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3、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承包商管理范围,承包商需负责承包 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 校规,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 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 4、因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承包商负责承担全 29 部责任。 5、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 由承包商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 制定的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检查。 6、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 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 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 7、食堂经营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办理食品安全责任险。 8、食堂经营方应当每周至少一次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 业务知识等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9、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线路方针政策,爱国敬党,遵纪 守法;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学校管理,无不良 嗜好,服务意识好; (3)无重大疾病或重大传染性疾病。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禁止事项: 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校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经营资 格: 1、经营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撤) 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2、发生食物中毒或严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禁止生产经营 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 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4、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满意度测评低,考核不合格 的; 30 5、违反学校规定私自采购学校指定食材供应商以外的食材的; 6、出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食堂后期投入费用: 在承包经营期间,经营者需对食堂进行旅游、企业等内涵文化 建设,投入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六、食堂承包合同期限: 食堂承包经营期为 3 年(合同签订);经营期内承包商不能正 常经营或因承包商经营不当造成学校师生严重抱怨或给学校带来其 他严重负面影响(社会影响)和损失的,或是因经营者的不当行为 造成严重的事故,校方有权立即终止承包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商 承担。 七、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前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一次性交纳 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具体缴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履约保证金使用:除法定扣除情形外,用于经营者违反《食 品安全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 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或给学校或师 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菜价标准高于同期市场水平 5%及以上情形。 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在合同期满并办理完全部交接手 续后,其履约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八、其他事项: 1、食堂经营方应当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关于 对扶贫平台采购食材的任务比例完成食材采购任务。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所有食堂工作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 录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调取),提供承诺函原件。 31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 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 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 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 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 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 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 评审;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 32 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 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综合评标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 33 序 号 评审项 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1 招标要 求响应 情况 5 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招标要求的,有一条扣 2 分,扣完为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招标要求的 得 3 分。投标人响应内容优于招标要求规定的, 每有一项加 1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2 服务方 案 30分 投标人需充分了解宁夏旅游学校现状,根据现实 情形编写具有针对性的经营服务方案,服务方案 需思路清晰、合理。投标人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 限于合理安排、人力配备预案、风险防控预案、 教职工加班临时接待等。方案内容充实,完善合 理且可行性高的得 25-30 分;方案良好,具有针 对性,能满足采购方使用需求的得 15-24 分;方 案一般,无明显针对性,仅仅书面响应招标文件 需求的得 8-14 分;服务方案存在漏项,编写粗 糙的得 1-7 分;无方案的不得分。 3 管理制 度 18分 投标人应根据对校园餐饮行业的理解编写管理 制度,内容包含不限于从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 样制度、采购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内容全面。制 度合理、内容最完善的得 14-18 分;制度制订良 好,能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 8-13 分;制度制订 一般,仅仅书面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得 4-7 分; 制度制订存在漏项,编写粗糙的得 1-3 分;无制 度的不得分。 4 人员配 置 10分 1.投标人应根据宁夏旅游学校教职工及学生数 量,合理搭配拟配置团队。团队人员配置科学合 理,能够满足食堂正常的管理及运营,人员安排 充分的得 5 分;人员安排基本满足需求的得 3-4 分;人员配置经推算不能满足需求的得 1-2 分; 无相关论述不得分; 2.投标人所配置服务团队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 健康合格证明的,每有一人得 1 分,满分 5 分。 注:以上第 2项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 企业实 施能力 22分 1.投标人拟配置团队中,具备《营养健康类资格 证书》、《厨师等级类证书》、《食品安全管理 员证书》每有一项得 3 分,满分 9分; 2.投标人具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得3 34 序 号 评审项 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分。 3.供应商近五年内(2016 年始),行业监管部门 获奖情况,每有一项得 2 分,共 10 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 类似业 绩 10分 近 5 年内(2016 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 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有一项得 2 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7 增值服 务 5 分 投标人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外,每提供一项给予 学校的具备价值的增值服务得 1 分,共 5分。 注:本项需单独出具承诺函,投标文件正本附原 件,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 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 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 在地; 35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3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招标编号: 买 方 : 卖 方 : 买卖双方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采购部门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 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 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要求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 《标的物明细表》。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为货物到 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全部 费用。 二、质量保证 1、卖方提供并交付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产地等应与投标文件一致,达到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是未 使用过的,全新的合格产品。 2、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要安全可靠,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不对使用者及环境造成危害。如因产品质量或标示不明确造 成损失的,由卖方负责,买方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力。 3、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 37 下,其使用寿命期达到产品质量要求;并在货物最终验收后 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 何问题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4、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在接到买方“产品质量问题 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问题的货物或 部件。在规定时限内,产品质量问题仍得不到卖方解决的, 买方有权单方采取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全 部承担。 三、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提供给买方的货物的各项专利、知识产权等 符合我国及国际有关法律要求。凡因上述问题与第三方发生 任何纠纷与买方无关。因此而产生的侵权或法律纠纷均由卖 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及运输方式 货物的包装和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由卖方负责。包装必须符合国际标准或行业要求,保证买方 收到的货物无任何损伤。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五、交货时限及安装 本合同签订之日期起 日内标的物交于买方指定地 点。买方应于卖方交货前, 准备好设备安装场地及必要条 件(场地、水、电)等,在具备安装条件下,于 10 日内完 成货物的安装与调试工作。因买方原因造成卖方无法按合同 约定交货或安装的,则卖方免责。 六、货物验收 38 卖方完成货物的安装并达到使用要求后,可向使用单位 提出货物验收申请,买方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 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至合格 为止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付款条件 买方凭货物《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原件 及相关资料和货物发票 等办理付款事宜。买方依据前述资 料及卖方汇款凭证向其支付合同金额的 90%,合计¥ 元;在货物验收合格 12 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使用人、 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提交货物《中标通知书》《合 同》《验收报告》、汇款凭证复印件及质保金收据后,买方 30 天内支付卖方货物质保金¥ 元。 八、保修及售后服务 卖方所供货物,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 算质保期,卖方承诺质保期为 个月,凡在质保期内,因 货物质量或安装等原因出现的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所发 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由此给买 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给于赔偿;超过质保期所发生的问题, 卖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终身提供有偿维修服 务。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未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将 被视为违约。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 39 终止方按货物总金额 20% 赔偿给被终止方。 3、如所交付的货物中有不满足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货 物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或不是投标文件中货物的制造商,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换货,但时间不超过 15 天(免税进口设 备另行约定),否则从超过之日起,每日按应换货物金额的 千分之三收取违约金。在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 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 部损失,并按买方要求采取措施直至达到要求。 4、如买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则 按合同应付款的每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给卖方作出赔偿; 如卖方未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则按未交付货物金 额的每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给买方作出赔偿。 十、合同仲裁 在合同履行期间,买卖双方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 则,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 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自协商 之日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可将争端提交合同 签约地的工商行政部门仲裁,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 约束力。 十一、其它事项 合同经买卖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买方的招标文件、卖方的投标文件、承诺书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部分。本合同一式 6 份(买方合同签订部门 3 份、货物 使用单位 、卖方、招标公司各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0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卖方法人(代表人) 签字: 买方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信用代码: 电话: 买方使用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章: (确认内容为: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制造商等)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 面)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2 目录 一、响应函………………………………………………(页数) 二、响应一览表…………………………………………(页数)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43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 ( 单 位 / 本 人 , 以 下 统 称 我 方 ) 自 愿 参 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 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 提供所需的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 (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 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 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 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 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 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 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 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44 供应商: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5 二.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响应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备 注 响应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 的最终报价。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46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内容(型号 及主要规格、技 术参数)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47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服务 名称 磋商文件规定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48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 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49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50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 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1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 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2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3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 54 书) 55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7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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