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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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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采购--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 0773-2141GNJLHWGK18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 对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采购
2、项目类型: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
5、采购内容: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
6、交货地点: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定地点
7、交货(工)期:365 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售后服务:保证食材新鲜及送货上门服务
10、付款方式:预付款:5%,根据预估的每月额度计算。 每月结一次账,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每日副食消耗清单
1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3、明暗标分离或商务标和技术标分离:
14、投标有效期: 90天
15、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21-07-14 08:30
16、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21-07-20 16:00
17、发放标书地址: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下载招标文件
注:此下载招标文件仅供参考,最终版本以采购代理机构出售为准!
18、答疑会时间: 2021-07-27 10:00
19、答疑会地址: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20、采购文件售价:
21、投标文件份数: 6 份
22、投标保证金:
23、现场投标开始时间:2021-08-05 10:00
24、现场投标截止时间:2021-08-05 10:30
25、投标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第二开标室
26、开标时间:2021-08-05 10:30
27、开标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第二开标室
28、评标时间:2021-08-05 10:30
29、评标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第二开标室
30、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31、采购单位联系人:姜洋
32、联系电话:19990595857
33、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谊民路399号
34、邮编:130000
35、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6、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守明
37、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44170506
38、办公电话:0431-88785553
39、代理机构传真:0431-81150785
40、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定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41、代理机构邮编:130000
42、监管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43、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431-85281665
1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采购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HWGK186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记录表 四、投标报价说明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三)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五)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六、服务工作计划书 七、其他资料 八、技术要求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采购的潜在投标人 应按照招标公告内容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05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HWGK1866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采购 预算金额:3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报价方式: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的市县资讯《长春市主要粮 油副食品零售价格检测表》的价格为基准,用折扣率报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 采购数量: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 采购的项目; 3 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 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3.1 时间:2021 年 07 月 14 日至 2021 年 07 月 20 日,每天 8:30-11:00, 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号伟峰 东樾 11号楼 2303 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 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 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3) 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13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谊民路 399 号 联系人:姜洋 联系电话:19990595857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号伟峰东樾 11号楼 2303 6 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汪泽民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17743469017 7.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汪泽民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17743469017 7.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联系电话:0431-852816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谊民路 399 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洋 1999059585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号伟峰东樾 11 号楼 2303 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汪泽民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17743469017 1.1.4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采 购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HWGK1866 1.1.5 项目地点 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采购 1.3.2 服务周期 1年 1.3.3 服务要求 保证食材新鲜及送货上门服务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2.1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 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 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9.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投标疑问的提出: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 疑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 8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机构。 提交地址: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号伟峰东樾 11 号楼 2303 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1.9.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开标前 10 日。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3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证明文件;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2018-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要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 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注册成立公司的,即需提供银行资信 证明)、提供2020年全年纳税证明材料原件;2020年一月一号至 今,提供近半年的员工社保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并体现姓名; 6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8 月 05 日 10 点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1个工作日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投标人认为针对本项目有利于自身的其他资料 3.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否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 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 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由被授权人 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和“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 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经有效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 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9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3.7.4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五副 3.7.5 装订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 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 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 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胶状)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联系人名称、联系 人电话、开标时间截止前不得开封”,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 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如果投标人没有按 照要求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概不负责。 4.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谊民路 399 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 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13 楼第二开标室 收件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日 10 点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13 楼第二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将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 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 的其他内容 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唱标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 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 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成员人数应当 10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4 履约担保比例及形式 2%,根据预估的每月额度计算。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交至采购人 处,履约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返还。 7.5 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应附一份承诺函,如有以次充好等 情况,每次扣除合同总价的 1%,当三次后履约保证金扣完,则自 动放弃中标权利,合同终止。 10 需要补充的内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接到入围通知书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中标服 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 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2 付款方式 预付款:5%,根据预估的每月额度计算。 每月结一次账,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每日副食消耗清单。 10.3 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3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0.4 投标报价 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的市县资讯《长春市主要粮油副 食品零售价格检测表》的价格为基准,用折扣率报价。 采购预算:1.0。 例如:九折,则报价为0.9. 11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0.5 报价优惠政策(本项 目不适用) 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 予6%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根据财库【2014】 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统计数据。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 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财库〔2020〕46号)第4)、9)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 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本条款中1)、2)和3)两种价格扣除规则不得同时适用。 5)注:第1)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3)条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 条提供联合协议、各成员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及投资关系情况 说明。 6)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 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注:如供应商有以上1)-6)条款任意一种价格扣除情况,须在响 应一览表中明确标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2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周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时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3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疑问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 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 1.9.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 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 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报价说明; (5)资格审查资料; (6)服务工作计划书;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2 付费说明 付费方式按照实际发生服务量结算。本次招标只入围资格,具体付费标准按实际情 况支付。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 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作废标处理。 3.4.3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予以 退还,不计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照规定递交履 约担保。 (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 15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填写目录 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时限要求、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每一页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人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 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开标前单独 提交。 4.1.4 未按本章第4.1.1 项、第4.1.2项和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或在指定登记表上签字确 认。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6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 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 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时限要求及其他 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投标人若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17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公告媒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入围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在领取入围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出示中标服务 费的缴纳凭证,如未按招标文件中的金额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发放入围通知书, 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 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 人造成的损失超,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未按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5.2 发出入围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3家情形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18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并详细填写下表。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资格性审查表 检查内容 投标人 资格性 审查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提交了相关证 明资料的复印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结论 审查人签字: 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 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1.1.2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检查内容 投标人 符合性 审查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和技术需求进行应答,详细 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符合招标文件中服务周期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结论 主任评委: 其他评委: 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 20 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 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投标商的家数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采购人有权委托 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21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折扣率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0 分 投标人业绩(6分) 近三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 分,共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并且标书内附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6分 企业实力(8分) 投标人有配送车辆5台及以上的得8分,有3台及以上的得5 分,3台以下得2分,无不得分。(提供车辆图片及证明材 料原件(自有车辆提供行车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 且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8分 配送方案(8分) 供应商应制定完整的配送方案,方案应体现专业配送能力、 配送时间、配送准时性和服务队伍的人员配置等服务方案。 方案合理、完整、可行进行得8分,方案较合理、较完整、 较可行得5分,其余得2分,没有不得分。 8分 货源保证措施(8分) 针对本项目内容编制货源保证措施,货源充足、措施完善、 可行得8分,货源较充足、措施较完善、较可行得5分,其 余得2分,没有不得分。 8分 质量保证措施(8分) 针对本项目内容编制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完善、可行得8 分,措施较完善、较可行得5分,其余得2分,没有不得分。 8分 应急预案(8分) 针对供应商应制定应急预案(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恶劣天 气等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完整、可行、充分考虑到采购 人权益得8分,应急预案较完整、较可行、基本考虑到采购 人权益得5分,其余得2分,没有不得分。 8分 售后服务(8分) 供应商提供并承诺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实行“三 包”服务(包质量、包数量、包调换),解决处理问题及 时,方案完善、可行,措施合理得8分,解决处理问题较及 时,方案较完善、较可行,措施较合理得5分,其余得2分, 没有不得分。 8分 优惠条件(6分) 投标文件中有投标单位对采购人合理的优惠条件,每有1 条得2分,满分6分。 6分 企业调配能力(10 分) 能随时调配产品,提供相应证明及承诺得10分。 10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推荐三名 入围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由采购人确定。 对各项评分进行汇总,将所有评委的打分进行汇总后,将各投标单位的得分的算术 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最后得分,拟定“综合评分排序表”,按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并依法确定中标人。 22 2.评审标准及分值构成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价格(30分) (2) 投标人业绩(6分) (3) 企业实力(8分) (4) 配送方案(8分) (5) 货源保证措施(8分) (6) 质量保证措施(8分) (7) 应急预案(8分) (8) 售后服务(8分) (9) 优惠条件(6分) (10) 企业调配能力(10 分) 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程序 3.1.1 评标程序: (1)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2) 熟悉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3) 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3.1.2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①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 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拒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 停。 ②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拒的影响结束具备评比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中途更换: ①应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②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实 施回避制度。 (3)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为无效。 23 (4)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 标。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 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A。 3.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 投标人得分=(A1+A2+A3+A4+A5)/5 3.3.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24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根据评审结果,评委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人,并依法确 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递交履约担保的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 标。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26 第五章 技术标准与要求 一、蔬菜 所需蔬菜一般为当季时令无公害菜,新鲜无变质,来源可靠。 二、粮油 所需粮油主要为大米、食用油、面粉、杂粮、豆类等,产品为正规大品牌非转基因 食品,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水产蛋禽 所需水产蛋禽主要包括鱼类、海产品、蛋类、禽类制品等。斤称保证新鲜无变质, 成件产品品质优良包装过关。禽类制品提供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符合国家相关部 门卫生标准和规定。 四、干调副食 所需干调副食主要包括调味品、干货、日杂、水果、豆制品、乳制品等。成件单品 商标牌号、生产日期清楚,检验报告真实齐全。散装单品新鲜无变质,来源可靠。 五、肉类 所需肉类是指禽类制品外的猪、牛、羊等牲畜的鲜肉、内脏及其制品,产品须为正 规大品牌放心食品。斤称产品保证新鲜无变质,成件产品品质优良包装过关,并要求供 货当场提供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 六、供货商具备同时提供前五项食材的能力。保证货源充足稳定,送货及时。 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8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服务工作计划书 六、其他资料 29 一、投标函 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项目的编号为招标文件,本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标 文件正本 1份,副本 5份,电子版 1份。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须知第 3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须知第 8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折扣率)。 (2)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如果有的 话)、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 15.1 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 须知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5)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我们承担响应责任。 (6)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信地址为: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代表姓名: 地址: 公章: 日期:年月日 3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 书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1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2 三、开标记录表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包: 序号 折扣率 质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说明 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要求执行 说明: 1.本“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 2.此表中的各项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 3.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投标人报价应为优惠条件折算后的最终价格。评标过程中不再接受价优惠条件的价 格折算。 33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企业规模 (大/中/小/微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 (二)投标人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序号 起讫时 间 项目概况 业主单位 完成情 况 备注 注:1、后附所填项目的入围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5 (三)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包: 招标文件编号: 序 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需求、 技术规格 投标文件对应的货物情 况、技术规格 是否 偏离 备注 说明: 1.技术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 2.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 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 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36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包: 招标文件编号: 序 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 是否 偏离 备注 说明: 1.商务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 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条件、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违约 赔偿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 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 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37 (五)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招标编 号 )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 中标货物,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 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1. 2. 3.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8 五、服务工作计划书 包含但不限于: 1.配送方案 2.货源保证措施 3.质量保证措施 4.应急预案 5.优惠条件 6.售后服务 39 六、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对项目有利的其他资料) 40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如供应商虚假承诺本声明函,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署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未成交供应商视为其虚假响应,并将此虚假响应情况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二、粮油 所需粮油主要为大米、食用油、面粉、杂粮、豆类等,产品为正规大品牌非转基因食品,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 三、水产蛋禽 所需水产蛋禽主要包括鱼类、海产品、蛋类、禽类制品等。斤称保证新鲜无变质,成件产品品质优良包装过关。禽 四、干调副食 所需干调副食主要包括调味品、干货、日杂、水果、豆制品、乳制品等。成件单品商标牌号、生产日期清楚,检验 所需肉类是指禽类制品外的猪、牛、羊等牲畜的鲜肉、内脏及其制品,产品须为正规大品牌放心食品。斤称产品保 一、投标函 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项目的编号为招标文件,本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记录表 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投标人报价应为优惠条件折算后的最终价格。评标过程中不再接受价优惠条件的价格折算。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三)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包: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需求、技术规格 投标文件对应的货物情况、技术规格 是否偏离 备注 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 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包: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 是否偏离 备注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 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五)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服务工作计划书 六、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对项目有利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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