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7月13日 15:32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 |
项目概况
成都东部新区贾家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9号楼E座8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HD-SC2021-023
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贾家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若成交人服务质量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可按“1﹢1﹢1”形式续签两次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至 2021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9号楼E座806
方式:现场办理,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2、供应商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9号楼E座806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9号楼E座8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东部新区贾家高级中学
地址:贾家街道环城北路72号
联系方式:夏老师 028-27922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9号楼e座806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8-65770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8-65770377
一、项目概述
成都东部新区贾家高级中学拟对成都东部新区贾家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贾家高级中学有学生约2300人,教职工约179人。师生自愿就餐。
二、服务内容
(一)日常供餐服务
在校历规定学生就读期间(含周末),按照学校要求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因学校补课、接待等造成中标方非正常工作量增加或工作时间延长,则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另行支付采购方相关费用。
(二)供餐种类及标准:供餐应营养多样科学,餐标由采购方确定。
(三)菜品要求
1.所有食材由采购人提供,并保证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2.实行菜谱审核制。成交人应及时菜谱及采购计划交采购人,在采购人审核并公示后,由采购人按审核菜谱下单采购。
3.成交人制定的菜谱应符合《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成都市中小学生供餐营养操作规程(实行)》每日营养素摄入量。
(四)人员岗位设置及要求
1.根据学校现有师生就餐人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共约需食品从业人员25名。
2.人员要求
(1)所有员工身体健康,须持有效健康证。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采购人有权对员工进行不定期抽查。
(2)成交人应建立员工档案,更换项目经理、食品安全管理员、营养师等管理人员,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更换其他人员,应提前1周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3)所有员工须统一着装,工作时形象整洁,服务热情周到、礼貌快捷。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为采购人服务以外的其他工作,不得私自接受其他单位、个人的有偿服务要求。成交人应为员工提供2套以上的工作服。
(五)劳动保障
1.成交人应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成交人应依法为全体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3.成交人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4.成交人在服务期间,发生员工工伤或经认定不是工伤的,均由成交人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5.成交人与员工之间出现劳动争议,由成交人依法处理并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6.成交人的员工因违法或违规操作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个人无力赔偿时,成交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六)安全要求
1.成交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件)。
2.成交人承诺成交后应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承诺函)
3.成交人应确保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加工制作法律法规禁止加工制作的食品。
4.成交人应坚持每周一次的员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5.做好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食堂。
6.做好食堂水电气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并实施各类应急预案。
7.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垃圾日产日清。落实加工工具、容器等餐用具清洁、消毒、保洁。确保排水沟清洁通畅。
(七)服务要求
1.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擅自停业。
2.按采购人要求按时供餐。
3.严格执行采购人规定的消费管理方式,严禁对外供餐。
4.做好日常应急准备,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正常供餐。
5.严禁发生中标企业因拖欠员工工资等问题,影响正常供餐,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将扣减服务费;影响严重的,将终止服务合同。
6.协助采购人管理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度,物品放置有序,领取记录清楚,无丢失损坏,无鼠虫霉变。
7.接受采购人管理,对采购人对菜品质量和食堂管理的意见,在24小时内予以整改并回复。
8.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成交人企业资质、人员健康证以及从业资质等证明资料。
9. 严格成本管理,杜绝浪费,确保食堂收支平衡。
10.每月应提供创新菜品。饭菜应现做现供,确保数量、质量和安全。
11.每周菜品品种不重复,食品营养科学搭配。
12.合理使用食品原辅料以及水电气等,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八)其他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和其他安全事故为0。
2.室内外、设备设施、物品清洁。
3.各类设备设施完好。
注:食堂场地、厨具、清洁和消毒剂,食堂设备维修维护,水电气费等由采购人提供。员工服装费、培训费、福利费等由成交人支付。
成都市东部新区贾家中学食堂考核标准(按季度考核)
序号 |
测评内容(100分) |
分数 |
备注 |
食堂饭菜的新鲜度及食材质量(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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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饭菜荤素营养搭配(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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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饭菜种类、创新(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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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饭菜味道、咸淡程度(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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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饭菜保温效果(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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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早、中、晚按时供餐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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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就餐环境、卫生状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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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餐具卫生和消毒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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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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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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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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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次考核≥95分,不扣除服务费;85分≤考核<95分,扣除费用1000元;75分≤考核<85分,扣除费用1500元;60分≤考核<75分,扣除费用2000元;考核<60分,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费用采购人从考核当月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