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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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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1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7月0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7月08日 - 2021年07月14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7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4.1原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4.2原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开标(投标截止)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变更为
4.1相应变更为:“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以申请人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准”。
4.2相应变更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更正日期:2021年07月13日16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标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2、原采购文件中合同内容以本次更正公告附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方式:13783450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德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8号2号楼21层2102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8937199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8937199813

相关附件

合同.doc

合同编号:

采购类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供货单位(乙方): 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注释: 

本《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方(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住所地:中牟县府前街八岗镇人民政府东北侧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合同签订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的招标结果(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17)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要求按下列清单提供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与内容:

服务名称

要 求

服务人员要求

早餐

早餐开餐时间(07:30-08:30):1 个鸡蛋、2 菜 1 汤、2 个主食

5人及以上

午餐

午餐开餐时间(12:00-13:30):2荤2素2汤、1个面食小吃、2 个主食;

晚餐

晚餐开餐时间(18:00、夏令时 18:30);晚餐 2 菜 1 汤、2 个主食

双休日、节假日须有管理人员值班,随时接收工作。

第二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货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合同总价款中包含:本招标采购对象,及与之相关的食材采购、制作、包装、运输、装卸、样品检测、库存、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等验收合格前全部费用,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人员工资等。

现有供餐人数若在合同期增加10名内,合同价款不变;若增加人数多于10名,则按390元/人/月计取。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和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相关变更、补充协议、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提供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使用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食物的技术规格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不使用变质腐烂产品或剩菜剩饭,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量及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食物安全、卫生。食物食用后若出现大面积呕吐、腹泻等不良现象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腐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食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食材单和有效期。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2、服务期限:从 合同生效之日 计算。

3、乙方交付的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的食材、数量和规格要求,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服务,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服务的验收包括:卫生、口感、服务质量、食材及伙食水平。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定期将食谱与甲方沟通,及时调整更新,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食品安全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如有不听取意见,不服从管理的现象,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应当在就餐人数、基本配套设施方便及时配合乙方,方便乙方做出及时的响应,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

7、服务和食品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细标准可在合同附件载明,且不得低于相关标准)

8、验收标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保障措施方案(包括:环境卫生管理措施、食物加工管理措施、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员工管理措施、服务质量管理措施等)。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措施方案(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工伤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消防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供应商管理范围,供应商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

(4)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为广大职工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或冲突。

(5)供应商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膳食方案(包括:充分考虑职工餐饮习惯、规律和口味差异性,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菜肴品种搭配)。机关食堂大厅根据季节变换、时令要求每周五安排下周就餐菜谱交与招标人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并确保所有食品都是当天现做,保证新鲜。

(6)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监督,并检查。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饭,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荤素搭配合理。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遇到重大活动积极配合及相应配合措施,能够及时调配厨师及服务人员;

(7)为确保饮食安全委托方有权对原材料储存、加工制作、饭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供应商虚心听取意见。

(8)供应商在经营中需增加设备、增减人员、改造、装修须以书面形式报委托方审批,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设备、人员,改造装修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减员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委托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包经营期满后, 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供应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供应商负责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服从委托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防止被盗、投毒,并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供应商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良好就餐环境,操作间、大厅、等场所卫生状况保持良好。

(11)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食堂内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12)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项目拟派人员组成表”中的拟派人员名单及数量向该次招标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派遣项目人员,不经过采购人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减少项目派遣人员。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常驻现场,对现场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负责与采购人的联络;合同期内供应商更换项目主管、厨师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拟派人员中考核不称职、不合格或服务质量差评的人员进行要求限期更换,供应商不得借故推诿或延期更换。

(13)根据考核细则要求甲方每月15日会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年度超过两次低于75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将制定验收单按年度分六次每两个月对乙方服务进行整体验收,如未通过验收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验收小组成员:甲方财务代表、纪检代表、资产管理科室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15)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本项目不再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验收。

第八条: 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食材的现场制作、管理及发放;

(2)食材的多样性应符合甲方要求。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供应商管理范围,供应商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为广大职工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2、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消防或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履约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如若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拒不按要求执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并将乙方违约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禁止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第十条:合同款的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付款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每两个月为一次支付节点,支付乙方前两个月度合同款(专项款到账且乙方负责提供完善相关手续)。

2、每月15日为支付节点支付乙方上月度合同款。

3、若乙方需要预付款的,甲方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本合同额10%的预付款(在第一月度支付合同款时将自动扣除10%预付款部分)。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同等额度的保函(保函甲方保管),如若乙方在签订合同收到预付款后拒不按要求执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向金融机构发起索赔,如若乙方按要求完成履约则保函将在第一季度支付合同款项后2个工作日退还。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拒付货物及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按约定交付货物及服务,或交付的货物及服务质量、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标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及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 1% 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4、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未按“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每次扣除乙方违约金2000.00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6、根据考核细则要求甲方每月15日会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超过两次低于75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将制定验收单按年度分六次每两个月对乙方服务进行整体验收,如未通过验收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补充,终止及转让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合同的变更和补充追加需经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生效。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在此列)。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二、合同协议书格式

本合同协议书于 日由

(以下简称“招标方”)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中标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协议书:

我方愿意向中标方购买 (所供设备或服务名称),并接受中标方的投标条件,以总金额为(大写) 购买服务。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支付条款

本合同买、卖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法,严格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依照下列顺序解释本合同。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评标过程中通过询标双方达成的协议

采购文件

中标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向招标方提供上述合同的服务。

招标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中标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方(盖章): 中标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三、考评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细则

分数

最多违反次数

1

人员管理、岗位分工

配备5人及以上且均持有健康证

10分

0

工作人员注意着装仪表,穿着大方,清洁卫生。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标准。

3分

2

服务期间要按岗位要求配置专业管理服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 且保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3分

2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应服从管理单位的指挥、调度和管理,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工作怠慢、不负责任、不听指挥、违纪、违规的员工。

3分

0

严禁出现不按时出工,人员增减及时汇报给采购人

3分

3

供应商按劳动法和郑州市有关政策规定聘请、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并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发放。供应商及聘请的员工应无犯罪记录,供应商负责所聘员工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

5分

0

2

服务水平

采购人若有公务接待任务,供应商应配合做好伙食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2分

0

供应商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目标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

5分

0

要结合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食品安全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5分

0

服务态度端正,禁止发生争执、争吵或打架现象

3分

0

3

膳食分配措施

菜品丰富多样、应时应季。

5分

0

保证食材新鲜,荤素搭配。

5分

0

严禁腐烂变质食材,保证菜肴的卫生。

5分

0

各类优质粮油、食材与调味品的采购、配送应严格验收

3分

0

4

安全保障措施

供应商负责食堂用火、用水、用电安全,防止发生灾害事故。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节约,不得浪费。

5分

0

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当积极妥善处理有关应急突发事件,确保项目安全稳定的工作秩序

3分

0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加工食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5分

0

供应商确保员工人身安全,供应商承担全部员工安全责任

3分

0

5

卫生保障措施

定期接受卫生情况检查

2分

2

定期接受菜品质量检查并按规定留样

2分

2

定期接受服务质量的检查

2分

2

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他私人用品

3分

1

保障操作台、操作间、排污处、垃圾处理及整体清洁、干净

5分

2

6

基础设施改造

严禁私自改造操作间

2分

1

严禁私自装修操作间

2分

1

供应商负责基础设施的维护

2分

1

保管好采购人配备的设备

2分

1

7

分包

不允许

2分

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