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13 17:59:11 【字号 大 中 小】
项目概况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下载,网址: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SJ202106
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434220
最高限价(元):43422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342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细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8月0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下载,网址: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装有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送交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退还。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2296352?
质疑联系人:330803221920fp
质疑联系方式:0570-8762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8楼
传 真:0570-8589088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8589008
质疑联系人:刘育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0-85890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江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
附件信息: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docx
308.2K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JXSJ202106
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单位: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招标说明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评标方法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下载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2日09: 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XSJ202106
项目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434220元
最高限价(元):43422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1 |
批 |
434220元 |
详细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后获取
(1)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2)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 02 日 09 : 30 (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装有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送交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退还。
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02日 09 : 30
开标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0-2296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8楼
传 真: 0570-8589088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0-8589008 18657045122
质疑联系人:刘育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0-85890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衢江区财政局
联系人 :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招标说明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 |
2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0-2296352 |
3 |
项目名称 |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4 |
工期 |
30日历天 |
5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价434220元,最高限价434220元(人民币) |
6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30 整(北京时间) |
7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 月02日09:30 整(北京时间) |
8 |
开标地点 |
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 |
9 |
签订合同 |
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 |
10 |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
投标人请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档,以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数量为1份。 (3)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
12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3%的履约保证金。 |
13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履约有效期满后1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
14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5 |
采购公告、澄清文件、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网址 |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 |
16 |
注意事项 |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解密等事宜。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中所叙述的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定义解释
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采购项目”是指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4“投标人”是指获得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潜在投标人”是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告无异议的投标人。
2.7“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
2.8“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
3、项目说明
3.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3.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凡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招标收费标准的60%计取、开评标相关服务费、公证费等按实收取(详情咨询代理机构),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6、特别说明:
▲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6.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7、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7.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7.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7.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7.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或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监狱或戒毒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共分为6部分,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1.2除上条1.1内容外,招标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不予受理、答复。
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投标人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时,应用书面形式送至招标采购单位,但是招标采购单位收到该通知的时间一般不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15日,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予以澄清,并应将答复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2.2采购文件发出后,招标采购单位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2.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若发出通知日距采购文件确定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招标采购单位在通知书明确是否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若所有投标人规定的回复中对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表示同意,则按原时间执行。
2.5投标人在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或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签署意见并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招标采购单位,逾期回复视为默认收到通知。
2.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除采购设备有关专用名称、型号外,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说明均应使用中文。
1.2除采购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2.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制作的备份文件。
2.2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
2.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4【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产品适用监狱和戒毒企业政策情况表》;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产品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情况表》。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2.5【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商务内容: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①截止时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②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③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技术内容:投标人按照采购项目文件要求作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
(2)其它内容根据商务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自行编制提供所需资料(格式自拟);
(3)供应商认为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格式自拟)。
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存储,由投标人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
3.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4、投标报价
4.1最高限价:434220元。
4.2有关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费用《(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4.3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含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全部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4.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4.5供应商应根据要求报价,报价单中不得漏填项目。
%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2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光盘或U盘递交至招标公告指定开标厅,逾期不予接收。
1.3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和递交。
2.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
2.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五)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见本采购文件中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六)无效标条款
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1.1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
1.2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的;
1.3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1.4商务技术文件中包含投标报价的;
1.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
1.7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9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1.1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