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见附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7月13日 至 2021年7月20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7月21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1年7月2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附件。
六、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1年7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经办人:付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8246500
采购人地址: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八、附件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QYVTC-ZB-2021-01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二楼餐厅托管经营权
招标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现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二楼餐厅托管经营权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二楼餐厅面积约1120平方米(平面图见附件),座位数约400个,操作间约300平方米,设施设备齐全,每年经营时间约为10个月。
2.投标人资质及相关条件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从事学校餐饮经营达三年及以上的企业。提供材料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从事学校餐饮经营的承包合同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2.2具有固定的住所或办公场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加盖鲜章扫描后于2021年7月20日下午17时前发送至邮箱327240628@qq.com,未按时提交报名表的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标。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2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份(售后不退),公对公形式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见本篇5.账户信息),转账时须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如递交投标文件后未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不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
3.3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3.3.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3.3.2按时打了投标保证金;
3.3.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3.3.4按时报名签到。
3.4投标地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开标室(二会议室)。
3.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1日09:30北京时间,超过该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3.6开标时间:2021年7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3.7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4.投标保证金
4.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4.2保证金形式及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对公形式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见本篇5.账户信息),转账时须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4.3保证金退还
4.3.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5.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帐号:500115612018010012134
行号:301653000666
开户行地址:中国交通银行重庆北碚支行
6.其它有关规定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6.2本项目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投标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6.3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5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23-68246500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经营期限
3年(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二、设备设施投入
3年内设备设施(含装修美化)投入必须达到20万元及以上(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票据证明)。
三、经营项目
1.早餐供应达到8个品种以上,不定期更新花样。
2.午餐、晚餐主食不低于3个品种,菜肴不低于15个,并推出精品套餐,分窗口搭配出售。
经营项目多样化、美味化,提升学生食堂的吸引力。
第三章 服务需求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经营范围
1.制售满足学生三餐需要的主副食等健康食品。
※2.不得销售外购的成品食品,如方便面、饼干、小食品及烟酒、生活用品、文具等未明确的经营内容。如经营过程中确需要增加的,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增加。
二、报价要求
按照经营总额的百分比计提设施设备使用折旧费进行报价(投标格式见附件,报价百分比取小数点后二位数字),报价最高不超过7%,凡超过7%的为无效报价。设施设备使用折旧费用于食堂的设备折旧、维修维护、经营管理等成本补偿。
三、经营管理要求
1.品种与数量
经营方所提供的主副食品种应多样化、搭配科学、营养丰富、价格合理,符合食品卫生标准。饭菜数量准备充分,不得脱销。
※2.质量要求
米饭、面条质量良好、肉菜新鲜,色香味良好,不购来历不明的食物,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
※3.价格控制
3.1定价合理,物价稳定,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并报招标人审核批准。
3.2经营方必须将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的菜品及价目表在各窗口张贴公示。
4.服务要求
4.1从业人员要统一标识,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4.2服务统一、着装整齐,整洁干净,供应饭菜时要戴口罩。
4.3对师生热情有礼,讲话文明,不与学生发生冲突。
4.4充分保障供给,服务及时到位。
※5.卫生管理
经营方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卫生许可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当地关于卫生问题的有关规定,对饭堂进行经营管理,自觉接受学校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5.1食品卫生
5.1.1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及其原料。肉、食油、碘盐、米面、酱油、食醋等食品原料,有监督部门认可供货点的,必须到认可供货点采购;无认可采购点的,也必须从正规经营商处采购。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产地必须明确记载。如有异常,责任自负。
5.1.2不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加工出售有关部门禁止出售的食品。
5.1.3炒菜与面食分开,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2食用具卫生
使用统一的餐具,有消毒设施及卫生检测措施。厨具和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并有完整的消毒记录。公共食用具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清洗、消毒、保管,保持餐具干净、卫生,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5.3环境卫生
要建立清洁制度,保持厨房、备餐间的整洁卫生,有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器具与设施,达到卫生监督部门有关要求。
5.3.1不随意改变餐厅布局和格调,不得因为维修和维护影响日常饭菜供应。
5.3.2仓库通风良好,做好防腐、防尘、防鼠工作。
5.3.3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保持管道畅通及隔油池良好工作状态。
5.3.4经营期内,经营方须自行负责食堂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有专门盛装垃圾废物的设施,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处理符合环保规定,费用自行承担。
5.4个人卫生
员工应做到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女员工不得戴首饰、化妆,男女员工不留胡子和长头发;勤洗衣服,勤洗澡,定期检查身体,取得《健康证明》,接受预防注射。
5.5食品卫生监督
经营方应接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质量监督等部门及学校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6.安全管理
6.1安全保卫等工作由经营方自行承担,一切用电设备安全及防火安全均按学校规定执行。
6.2厨房及餐厅内配电箱、开关、插座及灭火器由经营方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不得随意移动,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更换,食堂人员应每天对其性能进行检查,用电设备等更换需报告学校后由学校派专人负责办理。
6.3煤气灶应按规程操作,并由专人负责。
6.4经营方聘用水电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所聘用人员应报学校备案。
6.5经营方应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经营。如出现火灾、食物中毒、因经营服务不善引发事端、因经营管理问题被媒体曝光等,经营方自行负责。如给学校造成名誉及财产损失的,经营方必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6经营期内,经营方如出现上述事件,学校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
7.人员管理
7.1经营方应参照政府确定的炊事人员与师生比例,合理配置炊管人员,并报学校备案。
※7.2所有人员由经营方自行聘用并办理健康证。招聘人员必须符合政府有关用工规定,应“三证”齐全。员工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3人员培训、住宿、安全和日常管理由经营方自行安排。如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经营方承担。
7.4经营方严格按照《劳动法》为员工办理相应的保险,建立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
8.固定资产(经营用设备)的管理
8.1学校提供的现有设施设备,移交时由双方一起清点登记。不足部分经营方自备,合同期满后由经营方自行处理。
8.2经营方必须提交装修美化方案且经学校审定同意后装修美化,装修美化费用由经营方自行承担。
8.3经营方负责承包窗口内全部资产的保养、维护和维修,维修维护费用由经营方承担。经营方要定期盘点,并上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确保资产安全。合同期满时,经营方按移交登记的目录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的原价赔偿。
※9.财务管理
9.1消费一律采用校方智能管理系统,经营方在经营中不得收取现金(凡违规1次罚款1000元),学校有权通过管理中心了解掌握学生消费等有关信息。每月底进行一次结算,学校在扣除水电气、设备设施使用折旧费等费用后,余款返还给经营方。
9.2经营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自觉缴纳税金,自觉接受财税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核查。
10.其他
10.1经营方必须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坚持服务育人,体现食堂的公益性。
10.2经营方自主管理,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营风险。
10.3学校组建由经营方、师生代表参加的伙管会,定期对经营情况进行咨询和检查。
10.4学校可为经营方提供学生勤工助学机会,经营方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餐和其它补助。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3.投标人须满足本采购项目所有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并明确响应,标明差异情况,凡有负偏离情况将失去成为中标人的资格。
第四章 投标须知
1.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
1.2被责令停业的;
1.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
3.投标有关注意事项
3.1投标方参与投标即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3.2招标单位有权不接受不合理的投标报价,对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未中标单位标书恕不退还,并不作解释。
3.3投标单位自行组织现场实地察看,并自行承担投标风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4.开标
4.1开标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由招投标相关监督人员监督。
4.2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4.2.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5.评标
5.1评标工作在招投标监督人员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推荐出合格中标候选人,并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5.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组建。
5.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3)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和招标监督人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5.4其他具体内容详见评标办法。
6.定标
6.1招标人将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公示中标候选人3 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合同的签订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内容,按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以确保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同时,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全面性。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经济部分:投标函。
2.2资格部分:投标人的各项资格条件。
2.3技术和服务部分:制定经营方案,对招标文书中“第二章 项目需求”及“第三章 服务需求”做出响应并进行扩展。
2.4商务部分:对招标文件“第六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做出响应并进行扩展。
3.投标文件的编写和密封要求
3.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书写和制作,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
3.2制作投标文件时,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各项内容应按顺序装订。若未按表述顺序装订的,评标小组不承担评标时可能未找到上述条款的风险。
3.3资格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商务部分各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壹份),经济部分只需要一份,分别装袋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袋面注明“经济部分”“资格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商务部分”字样,其中技术和服务部分一律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字样,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的签署
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正本每一页必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后有效(技术标除外)。副本内容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应于开标前1天,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统一回答各投标人。
5.2若有书面质疑,学校将统一回复。投标方对本次招标的自行解释、推定,与招标书无关。
5.3书面回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方起同等约束作用。
5.4当招标文件、回复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以最后的书面回复为准。
5.5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第六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投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经济部分(30%) |
30分 |
所有报价中报价最高者为基准报价,得满分30分,其余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经济部分得分=(设施设备折旧费报价/基准报价)×30 |
|
2 |
技术和服务部分(50%) |
经营和服务管理(10分) |
1.经营方案(2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方案,经营模式是否全面合理、是否贴近师生学习、生活及工作实际,菜品是否丰富,价格是否理,是否能够促进整个学生食堂提档升级等。设置合理,好的得2分,一般得2分,差的不得分。 2.管理团队(6分) 2.1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