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8-1面粉食用油采购.doc
2021年“八一”慰问品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谈
判
文
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谈判文件
三、 报价文件
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 谈判
六、 签订合同
七、 保密和披露
八、 询问和质疑
九、 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八一”慰问品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1404042021ATP000007
2. 项目名称: 2021年“八一”慰问品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83.8445元
5. 采购需求: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袋) |
|
面粉等级:特制一等粉。 |
22.5公斤/袋 |
6100 |
95 |
非转基食用植物调和油5L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5L/桶 |
3050 |
84.9 |
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要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交货地点:长治市上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交货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生产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7月8日 至 2021年7月12日
2.获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7月 13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上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长治市上党区
联系方式:18235518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西环路北段进峰实业写字楼317室
电话:0355-69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女士 电 话:16535510002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1
序号 |
细目 |
内容 |
1 |
采购人名称 |
长治市上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
采购代理名称 采购代理地址 |
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治市西环路北段进峰实业写字楼317室 |
3 |
项目名称 |
2021年“八一”慰问品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1404042021ATP000007 |
5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6 |
投标保证金 |
不适用 |
7 |
报价文件份数 |
纸质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在线递交电子报价文件1份。 备用电子报价文件(未加密版本)1份(载体为:U盘) |
8 |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时间:2021年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12楼 |
9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12楼 |
附表2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要求报价人在第一轮报价时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 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 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 本次谈判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
3.5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谈判文件对报价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3.6 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7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3个工作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 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所有上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补充或补遗文件,将以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或发送邮件至报价人已登记邮箱的形式通知报价人,报价人应按澄清、补充或补遗文件要求将澄清、补充或补遗文件回执以扫描件形式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请报价人注意查看网站或邮箱,如无回执,则采购代理机构视同报价人已收到本项目澄清、补充或补遗文件。
6.6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6.7 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叁份、U盘电子版一份。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报价文件格式’);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请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纸质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电子复印件(扫描件)须报价人电子签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纸质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电子复印件(扫描件)须报价人电子签章);
*生产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纸质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电子复印件(扫描件)须报价人电子签章);
*纳税凭证(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报价人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税种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纸质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电子复印件(扫描件)须报价人电子签章);
*社保缴纳凭证及社保清单(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的凭证及社保清单,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需在社保明细内)(纸质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电子复印件(扫描件)须报价人电子签章);
*审计报告(2020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可出具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代替,纸质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电子复印件(扫描件)须报价人电子签章);
*报价人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纸质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电子复印件(扫描件)须报价人电子签章);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单位的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的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包含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需在文件获取时间内);
报价人企业简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
*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等情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胶装装订、双面打印(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不适用
8.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 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 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1小时内)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如供应商认为其有可能出现上述情况,且认为1小时规定时间准备资料仓促,可提前准备书面解释或相关证明材料。
9.3 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 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10.1 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1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1.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名章。
11.4 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 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
(2)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6 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 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U盘电子版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或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并注明“谈判时启封”或“开标时启封”字样。
12.2 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或开标检查密封情况时其他报价人或监标人质疑其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时,经核实确认后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3. 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 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谈判程序
15. 第一轮公开报价
15.1 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 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 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三名代表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5.4 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6.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审查
17.1 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7.2 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本文件“报价人须知”第8条“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2)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4)报价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5)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7)联合体报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8)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8.谈判
18.1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8.2 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商务、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技术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货物的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生产工艺、制造设备、材料材质、安装调试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技术谈判;
(3)商务、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8.3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9.二次报价
19.1 各报价人在谈判后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
19.2 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20. 三次报价(根据谈判情况有可能进行,若报价人的报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或报价人的报价均在采购人接受范围之外,则二次报价变为参考报价,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报价人统一做出第三次报价)
20.1 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承诺为基础,根据谈判情况进行三次报价,即最终报价;
20.2 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注:三次报价后,仍出现上述情况,需进行多轮报价的,按上述程序执行。
21. 报价的澄清
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平均值,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对其报价的成本、费用及利润构成等进行书面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1小时)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如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有可能出现上述情况,且认为1小时规定时间准备资料仓促,可提前准备书面解释和相关证明材料。
22. 确定成交候选人
22.1 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最后报价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谈判小组根据上述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 谈判过程保密
23.1 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 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的情形,谈判小组均有权加以纠正;进入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报经财政监管部门批准,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5. 成交通知
25.1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 成交服务费
本次谈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7. 签订合同
27.1 成交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尽快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7.2 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报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7.4 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7.5违反27.1条、27.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8.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 披露
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0. 报价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0.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0.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0.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0.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0.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0.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并当面办理接收手续。
3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0.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0.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政策性因素
32.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2.1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商务要求
1、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交货
2、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规范和技术要求执行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4、质 保 期:180天
相关技术要求
面粉 面粉等级:特制一等粉;
质量要求:符合 GB1355-1986
相关标准; 1.灰分:≤0.7%(以干物计);
粗细度:全部通过 CB36 号筛,留存在 CB42 号筛的不超过 10.0%;
面筋质:≥26.0%(以湿重计);
含砂量:≤0.02%;
磁性金属物:≤0.003(g/kg);
水分:≤14%;
每袋净重 22.5 公斤
非转基因食用油:
质量要求:
符合食用调和油相关标准; 每桶净含量 5L;
酸价≤3mg/g; 过氧化值≤0.25g/100g;
滋味气味正常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价格(元) |
小计(元) |
|
面粉等级:特制一等粉。 |
22.5公斤/袋 |
6100 |
95 |
579500 |
非转基食用植物调和油5L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5L/桶 |
3050 |
84.9 |
258945 |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设备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本合同价格为包含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及培训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货款支付
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 年内支付全款。质保金:质保金 %,质保期 年, 年后如无质量和服务问题,无息返还。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产品装箱单,对所有产品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产品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产品清单,对产品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产品及进行调换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产品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产品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厅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谈判文件
2、报价文件
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2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商务部分
报 价 函 (格式)
致: (采购人)
(报价人全称)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致: (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生产 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质保期:
供货期: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报价一览表除报价文件中须提供外,建议另外再单独密封一份,再与正本一起密封,便于开标时唱标。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须与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完全一致。
2、报价人须如实按上述表格填写相关信息,除备注一栏外不得有空项,有空项或错漏项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序号 |
品名 |
谈判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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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公章) :
报价人代表(签字) :
日 期: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报
价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二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