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 2021/7/13 】
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小学校
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营养改善计划
猪肉采购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1.采购方式
单位内部控制。(预算在30万元以下)
2.评标方法
(1)合理低价中标(报下浮比例)。(2)合理低价方式。(预算在30万元以下)各企业投标时,报下浮比例。学校评审委员会先计算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平均值中最接近平均值的报价为中标价。
3.采购时段、品种及数量
采购时段为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2年春季学期结束,共两个学期。采购时限及数量因国家政策而调整变化,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新的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
肉类采购以猪肉为主,其他肉类为辅。每周采购猪肉的天数约5天,每人每天按50克预算,全校有供餐学生1350人,全年约需12150千克。
该预算量仅作参考,供货企业须按学校的实际需求供货,具体采购品种及数量均以学校实际购买为准进行结算。
4.资金预算及定价原则
(1)资金预算
全年291600元(贰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
(2)企业投标报价及实际定价原则
投标时,企业只报下浮比例,各种肉类执行价格均以该类产品市场询价标准价乘以(1-下浮比例)为实际定价。
由于猪肉价格波动幅度大,本次招标项目建立价格异动机制。学校执行广安区教体局营养办的询价结果为标准价,供货商供货目录及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供货情况建立统一的采购食材目录,学校只能在统一的采购目录中挑选采购。
5.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学校账号:88160120004577474,开户行:广安农商银行恒升支行。)
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7.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整,约占项目预算的10%)。中标企业在接到成交通知书7个工作日与学校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期内,货物配送结束,质量达到要求,无任何安全事故,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为一月一结。学校在次月初对上月的食材购买情况进行汇总,并与供货商仔细核对数量,供货商于次月10日前开具有效票据,送达学校,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待财政拨付到校后立即将货款拨付给供货企业。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商务要求
1.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提供所配送猪肉“两章两证”(动检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检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3.提供与生猪定点屠宰证B级及以上级猪肉生产企业的签订的销售协议(屠宰企业投标不需提供)。
4.提供针对本次投标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本次投标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5.提供租赁或购买仓储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一辆能正常运行的箱式冷藏运输货车行驶证(所有权与投标人一致或租赁冷藏箱式运输货车合同及行驶证)、驾驶证。
6.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猪肉”屠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猪肉屠宰生产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B级及以上)复印件。投标人为销售企业的还必须提供自己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产品质量要求
猪肉:符合GB9959.1—2001国家标准。规格:屠宰加工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动检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严禁配送注水、注胶、病猪、死猪猪肉及老公猪、老母猪肉。弹性:肉质富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色泽:脂肪呈粉白色或乳白色;瘦肉呈鲜红或深红,有光泽;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所配送猪肉有“两证两章”(出场的动物产品必须经屠宰企业肉品品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对胴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检疫验讫印章,并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其他肉类:在给学校配送时需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
四.投标价格
投标人所投报价含合同货物、税费、保险、运输、售后服务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五.配送及售后服务
1.配送及储存要求
①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将采购产品送到学校,按学校的实际需求提供食材。如因不能按时送达到学校而影响学校正常就餐的,经核实后每次扣除保证金2000元。
②中标企业须确定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按要求送货到学校指定的库房,并按要求存放。
③中标企业必须保证用专用车辆(能正常运行的专业箱式冷藏车)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配送企业须合理规划配送路线,每周至少为每个学校配送3次及以上,保证肉质新鲜,及时生产,屠宰后9个小时内按学校指定时间送至学校,不得超越新鲜时限;生猪进场、鲜肉出场通道分离,避免二次污染;生产、配送、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保证猪肉清洁、卫生;整块配送,肉质合理均衡搭配。
2.服务要求及质量保证
投标人应设有服务专门电话。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如学生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供应商接到通知后须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的安全问题需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到现场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货企业自行承担。
生产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检疫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送达学校备案以备审查。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到达使用者所在地,如有变质、不清洁、不卫生、感官异常的产品,由中标供应商在配送当天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在配送过程中,如发现企业配送过期变质及其他质量不符合要求产品,经确认后首次罚款2000元,如果再次发生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中标后,企业还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①因投标方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
③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④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
⑤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⑥中标后对中标产品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⑦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⑧在供货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断货1天,采购方按学校学生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1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断货2天,采购方按该校学生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2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建立供货商评价机制
评价由区教科体局负责组织实施。评价时,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分管主任、食堂管理员、参与验收的教师、食堂工勤人员等不少于20人参加,每学期两次对中标供应商的货物质量、货物数量、配送时效性、服务态度进行评价,
第一次评价低于90分,区教科体局对供货商进行约谈,并扣除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评价低于90分,则取消配送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采购食材招投标。(评价表详见附件。)
六、廉政纪律
各配送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廉政纪律,不得有任何违反廉政纪律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配送资格,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近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校食材采购招投标。
七.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 16 日8:30——17:00;报名地点:广安区恒升镇小学校;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单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单位法人参与报名,此项不予提供)。开标时间:202年 7 月 19 日 9:00 点钟。投标人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转账凭证,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中标后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2.投标人按照学校要求主动衔接采购相关事宜。
3.投标文件共三册(其中一册要逐页加盖鲜章,其余两册可以是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分册装订。除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外,投标文件一律打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资料需密封递交。
4.一次性报价。投标供应商按照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下浮比例,并将报价函作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相关资料一并密封递交。
5.所有承诺函均要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签署承诺日期。
6.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供应商报价与评审结果相同的情况,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7.特别提醒注意报名时间和开标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8.投标人要在相关网站随时关注更正等相关信息,如造成遗漏,自行负责。
附件.广安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供应商评价表
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小学校
2021年7月10日
附件
广安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供应商评价表 | |||
评价学校:(盖章) |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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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评价描述说明 |
实得分 |
备注 |
送货及时性评价 |
1、几乎总是早于预定时间或在约定时间及时送到,得分90-100分; 2、偶尔比约定时间晚,但不会耽误食堂工作,得80-90分; 3、送货经常不守时,耽误食堂工作,得80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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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新鲜度及质量评价 |
1、物资新鲜,质量符合要求得90-100分; 2、偶有送存货或次品来,但都可使用,未变质,影响口感,得80-90分; 3、时常送存货、次品或变质食品,得80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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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数量符合评价 |
1、重量总是足称,不缺斤少两,得90-100分; 2、偶尔有重量不合格现象,但有证据显示不是有意的,得80-90分; 3、重量经常不达标,有意缺斤短两者,得80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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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评价 |
1、与供应商联系,态度良好、诚恳,有问题及时改正,得90-100分; 2、态度一般,但与之合作基本不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整改稍有拖延,得80-90分; 3、态度恶劣,有欺诈、怠慢行为,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严重拖延整改,得80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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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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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综合评价实得分取前四项平均值,即为本次评价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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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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