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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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SJH(ZB)2021081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3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 |||||||||||||||||||||||||||||||||||||||||||||||||||||||||||||||||||||||||||||||||||||||||||||||||||||||||||||||||||||||||||||||||||||||||||||||||||||||||||||||||||||||||||||||||||||||||||||||||||||||||||||||||||||||||||||||||||||||||||||||||||||||||||||||||||||||||||||||||||||||||||||||||||||||||||||||||||||||||||||||||||||||||||||||||||||||||||||||||||||||||||||||||||||||||||||||||||||||||||||||||||||||||||||||||||||||||||||||||||||||||||||||||||||||||||||||||||||||||||||||||||||||||||||||||||||||||||||||||||||||||||||||||||||||||||||||||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高水平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SJH(ZB)2021081 二、项目名称:太原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高水平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时尖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202号东悦广场4号楼1401室 成交金额:1480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相军、孟润香、梁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金额:2028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大昌南路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1902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133274390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327439001
评审专家名单:赵相军 孟润香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金额:20281元 代理费收费金额:2.0281 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3日 |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酒店管理高水平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ZSJH(ZB)-2021081
采 购 人: |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3
磋商须知前附表 3
一、总则 6
二、磋商文件 7
三、磋商响应文件 8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五、磋商程序 13
六、签订合同 17
七、保密和披露 18
八、询问和质疑 19
九、违约处罚 20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1
一、 商务要求 21
1、采购背景 21
2、采购说明 21
3、供货期限及地点 21
4、质保、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21
5、付款方式 22
6、培训 22
7、验收标准 22
二、 技术要求 23
1、茶艺及评审实训室 23
2、意式咖啡实训室采购需求 26
3、精品咖啡实训室采购需求 29
4、房地产管理实训室采购需求 32
5、形体实训室采购需求 34
6、酒店管理实训室采购需求 36
第四部分 合同协议书 43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6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48
一、报价函(格式) 4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51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52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3
五、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3
六、缴纳社保金凭证 53
七、纳税凭证 53
八、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3
九、管理体系证书 53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
十一“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5
十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5
十三、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55
十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6
十五、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57
十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58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59
一、报价一览表 60
二、质量保证承诺及组织措施 61
三、廉洁自律承诺书 (格式) 62
四、供应商技术偏离表 63
五、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 64
六、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64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64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65
一、节能产品明细表 65
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66
三、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67
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67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8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9
七、监狱企业声明函 70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71
附件 最终报价单 72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高水平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19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JH(ZB)2021081
2.项目名称:太原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高水平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2.15万元
5.最高限价:152.15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1个包,太原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高水平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及安装
8.供货地点: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19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19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1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需携带的纸质版资料
1.单位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表格如实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得表格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开标时间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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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大昌南路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1902室
联系方式:13327439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327439001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内容 |
见磋商公告 |
4 |
供货期 |
自签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及安装 |
5 |
最高限价 |
152.15万元 |
6 |
技术要求 |
见本文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7 |
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1)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圆整(¥30000.00元) 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到指定银行的账户上 (2)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或支票倒送的方式交纳,不得采用现金方式递交。 (3)保证金需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太原新建南路支行 账 号:8115501012500353944 银行行号:302161026161 注: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需标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U盘(word版投标文件)1份 |
10 |
装订要求 |
1.要求简装,不得使用装帧豪华的硬封面包装,使用胶装形式。 2.供应商须在所有正、副本响应文件书脊处添加项目名称。 |
11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
12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 |
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1902室 |
1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1902室 |
14 |
磋商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1人、评审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认方式:评审专家2人由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1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
16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 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 2019 第 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5.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该通知规定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7.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注:1. 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如涉及上述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2.格式见第五部分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磋商的全过程。
2. 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2.2 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响应磋商文件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备本项目实施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货物、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知识产权
5.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
5.2如供应商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7.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7.6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磋商响应文件
8.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磋商响应文件的纸制版和电子版需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未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
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及U盘一份(word版响应文件)。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9.2 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其中加 * 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商务部分:
一、*报价函(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四、*营业执照副本;
五、*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六、*响应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的缴纳社保金凭证(任意一项险种)(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交);
七、*响应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八、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九、管理体系证书;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一、*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十二、*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十三、*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十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十五、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十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 报价一览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 质量保证承诺及组织措施;
*廉洁自律承诺书(见“磋商文件格式”);
供应商技术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
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9.3磋商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装订须采用胶装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导致被拒绝。
为方便评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9.4 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元);
缴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太原新建南路支行
账 号:8115501012500353944
银行行号:302161026161
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出。
注:在回单备注栏填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未成交的供应商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6)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后退还磋商保证金。
9.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要按响应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
(3)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磋商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审时予以考虑。
(4)响应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报价一览表、响应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审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6)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成交后在货物交货和货物安装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10.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10.2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供应商未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
10.3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4 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审查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或评审的要求。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12.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2.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2.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磋商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2.6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2.7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3.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3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供应商应按磋商响应文件 “报价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另一份密封在信封内,于投标时单独递交。
14.报价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5.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5.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
五、磋商程序
16. 第一轮公开报价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仪式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16.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查验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后由唱标人员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6.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6.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7.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1人、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2人,共3人构成,组长从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中推荐产生。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8.磋商
19.1资格性审查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 * 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报价函(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营业执照副本;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响应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的缴纳社保金凭证(任意一项险种)(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交);
*响应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管理体系证书;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第五部分格式);
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18.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服务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号条款);
(7)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18.3磋商小组各成员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以磋商小组名义共同提交符合性审查结果表。
18.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成员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
18.5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技术陈述;
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报价服务就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服务理念、项目成果、样品以及报价组成等向磋商小组进行陈述。
(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结合小组成员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0. 报价的澄清
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 综合评审
21.1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1.2 综合评审因素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其中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45分,报价部分30分。
21.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除约定的共同认定内容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评审附表
评 标 标 准 |
一、商务部分(25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供应商业绩(10分) 供应商近三年每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业绩须提供成交通知书、完整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018年6月之后视为有效业绩)。 |
2、管理体系证书(3分) 供应商具有完整的管理体系证书(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件,计1分,最高得3分。 |
3、财务状况(3分) 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响应文件编制情况(9分) A、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编制商务、技术内容的扣3分; B、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或编排页码不完全的扣2分; C、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的扣2分; D、未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或内容编排错乱的扣2分。 |
二、技术部分(45分) |
1、所供设备主要参数和性能指标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9-15分 |
2、所供货物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以及服务方案详情; 6-10分 |
3、所供货物提供完善的设备到货验收计划,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计划; 6-10分 |
4、安装、调试以及参与验收人员配备情况; 3-5分 |
5、保障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3-5分 |
三、价格分(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 注:保留2位小数 |
2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成交人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确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3.3 重新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 磋商过程保密
24.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磋商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6. 成交通知
26.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成交服务费
本次磋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8. 签订合同
28.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七、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 披露
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1.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1.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1.4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1.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1.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加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1、? 商务要求
1、采购背景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是2004年经山西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省最早开办旅游职业教育的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是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最早成立的专业之一。目前,酒店管理专业是山西省骨干专业。
本次采购设备是为酒店管理专业山西省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配置,该项目建成后可新增8个实训室,涵盖茶艺实训室、咖啡、中西餐服务、礼仪、房地产管理等实训教学项目。其中,形体实训区113.4平米;客房实训区107平米;精品咖啡实训区67.2平米;意式咖啡实训区100平米;茶艺实训区108.4平米;茶叶评审实训区67.2平米;中餐实训区113.4平米;西餐实训区113.4平米。可同时满足240名学生实训教学需求,所采购的设备对标行业前沿及兄弟院校高水平实训室,建成后有利于学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有助于世界技能大赛相关项目的训练及社会培训项目的开展。此外设备的稳定性及后续售后维护都十分重要,关系到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及教学的持续开展,因此要求供应商有与之匹配的售后服务能力。
2、采购说明
供应商负责对本项目的集成安装、设备使用培训、设备运行调试,并确保采购人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正常使用,满足采购人正常工作。响应总报价包括:设备价格(软件、配套硬件设备);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费、保管费用(指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技术培训服务(包括学校驻场培训);质保期内维护产生的一切配件费及人工费等费用。
3、供货期限及地点
1.供货期:自签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及安装。
2.供货地点: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指定地点。
4、质保、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3年。
2.质量保证期内维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维护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对应时间内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提供备品备件服务。
3.采购清单所列全部设备免费负责送货、安装,调试。
4.所有设备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维修支持及在线技术支持。
5.所列主要设备如包含软件系统,须承诺正版软件,提供三年内免费升级服务。
5、付款方式
1.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100%。
2.供应商需提供合同总价的10%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6、培训
货物安装完成后,按照采购人的安排,组织日常使用、管理维护培训。
培训目的及效果:能熟练操作及使用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熟悉整体架构,能够分析故障及独立完成维护工作。
7、验收标准
1.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如验收结果不合格,供应商须无条件收回该批次所有产品,并按要求重新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应商处罚。
3.如发现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所供产品与投标承诺不符等不诚信行为,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并对供应商处以相应的罚款。
4.供应商所提供的组件或附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供应商应对质量向采购人负责,供货验收时提供相应的出厂和验收合格证明。
5.设备包装宜完好,应注明与提货清单相符和的型号规格和数量。
2、? 技术要求
1、茶艺及评审实训室
序号 |
名 称 |
产 品 描 述 |
数量/单位 |
1 |
洗杯池 |
1.水池: 尺寸:62cm*43cm*22cm;材质:不锈钢;不锈钢板材厚度≥1mm;下水孔径110mm;配套pp塑料下水管; 2.水龙头: 材质:全铜;阀芯类型:陶瓷片阀芯;款式:单把单孔 3.研磨器: 尺寸:高≤38cm,外径宽≤18cm;功率≤355W,电压:220v,频率:≥50Hz,转速≥3550转/分;容量≥1500ml;噪音控制,超低静音;重量≤4.1Kg;直流电机;钝口研磨锤,360°旋转,双研磨腔,主体材质:304不锈钢 4.★台面材质厚度≥1.5cm;台面材质: 仿大理石花纹人造石;柜体尺寸:长900mm-1200mm,深≥550mm,高≥780mm;台面需开孔嵌入水池;柜体:E1级刨花板;门板材质: 实木颗粒板,柜体环保级别: E1; |
6套 |
2 |
洗杯池 |
1.水池: 尺寸:62cm*43cm*22cm;材质:不锈钢;不锈钢板材厚度≥1mm;下水孔径110mm;配套pp塑料下水管; 2.水龙头: 材质:全铜;阀芯类型:陶瓷片阀芯;款式:单把单孔; 3.研磨器: 尺寸:高≤38cm,外径宽≤18cm;功率≤355W,电压:220v,频率:≥50Hz,转速≥3550转/分;容量≥1500ml;噪音控制,超低静音;重量≤4.1Kg;直流电机;钝口研磨锤,360°旋转,双研磨腔,主体材质:304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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