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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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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项目CZZC2021-G1-810059-YZLZ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项目CZZC2021-G1-810059-YZLZ中标结果公告

2021年07月14日 11:4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凭祥市教育局
行政区域崇左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14日 11:44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雪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凭祥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YLCZG20214001-P[fujian]_60ee4fdf1fe23.rar

一、项目编号:CZZC2021-G1-810059-YZLZ(招标文件编号:CZZC2021-G1-810059-YZLZ)

二、项目名称: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吴越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凭祥市狮子山路5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吴越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项目 凭祥市 1.本项目为提供食材供应配送服务。负责签订食品需求方食堂日常所需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蔬菜、水果、鲜肉、鲜活水产、冷冻食品、牛奶、面包等食堂食材定点供应。
2.选取 1 家供应商作为食材供应商。
5年(即签订合同之日起满5年) 满足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以固定金额收取: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YLCZG20214001-P

政府采购编号:CZZC2021-G1-810059-YZLZ

二、项目名称: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吴越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凭祥市狮子山路5号

中标平均综合折扣率: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具体详见附件。

名称:

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凭祥市

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提供食材供应配送服务。负责签订食品需求方食堂日常所需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蔬菜、水果、鲜肉、鲜活水产、冷冻食品、牛奶、面包等食堂食材定点供应。

2.选取 1 家供应商作为食材供应商。

服务时间:

5年(即签订合同之日起满5年)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贾果强、吕春玲、钟礼凤、龙 菊、农丽宁、梁 松(采购人代表)、许成高(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以固定金额收取: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金额合计: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单位:凭祥市教育局

地址:凭祥市友谊关大道40号,凭祥市民服务中心六楼629室

联系人:周振辉

联系电话:0771-8530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

联系方式:0771-7835598、0771-7833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燕

电话:0771-7835598、0771-7833699 传真:0771-7835509

财务电话:0771-7836268

十、附件

1. 招标文件

2.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报价、基本概况等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凭祥市教育局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雪

电 话: 详见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服务类招标文件范本(2021 年版)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LCZG20214001-P 政府采购编号:CZZC2021-G1-810059-YZLZ 采 购 人: 凭祥市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1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采购需求..........................................................................................................................................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9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8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CZG20214001-P 政府采购编号: CZZC2021-G1-810059-YZLZ 项目名称: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不低于):1.大米折扣率 3%,2.面粉折扣率 10%,3.食用油折扣率 3%,4.调味品折扣率 3%,5.蔬菜、 水果折扣率 6%,6.鲜肉折扣率 3%,7.鲜活水产折扣率 2%,8.冷冻食品折扣率 4%,9.牛奶、面包折扣率 4% 。 最高限价(不低于):1.大米折扣率 3%,2.面粉折扣率 10%,3.食用油折扣率 3%,4.调味品折扣率 3%,5.蔬菜、 水果折扣率 6%,6.鲜肉折扣率 3%,7.鲜活水产折扣率 2%,8.冷冻食品折扣率 4%,9.牛奶、面包折扣率 4% 。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 项目 1 项 1.本项目为提供食材供应配送服务。负责签订食品 需求方食堂日常所需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 蔬菜、水果、鲜肉、鲜活水产、冷冻食品、牛奶、 面包等食堂食材定点供应。 2.选取 1 家供应商作为食材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他食品及原材料配送的有关资质;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 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通过实名制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每天审核时间:8:00 至 12:00,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 方式:实行供应商实名制在线免费获取。 注:1.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在“供应商入驻”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 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2.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如在政采云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 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 行崇左分行,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8000 9177 3466 66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保函、保险单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保险 单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 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 zfcg.gxzf.gov.cn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政 府 采 购 网 ) 、 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凭祥市教育局 地址:凭祥市友谊关大道 40 号,凭祥市民服务中心六楼 629 室。 联系方式:周振辉,0771-8530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 100 大楼 2#楼十三层) 联系方式:0771-7835598、0771-7833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燕 电话:0771-7835598、0771-7833699 传真:0771-7835509 财务电话:0771-7836268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1 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之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请以本项目《评标办 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3.“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及“商务条款”中“实质性要求”是指带“▲”的项目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项 目条款或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项目条款。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 利的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 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5.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6.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国家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强制性认证资料,否 则投标无效。 7.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 准执行。 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本服务项目所属行业为: 住宿和餐饮业。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1 凭祥市义 务教育阶 段学校食 堂食品原 材料统一 采购项目 1项 一、主要配送的品种 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蔬菜、水果、鲜肉、鲜活水产、冷 冻食品、牛奶、面包等。 二、配送要求 1.食品品质要求: ①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如有最 新标准的,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②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编号“sc”加 14 位阿拉伯数字,其中,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执 行标准:GB/T 5009.37-2003 或国家最新标准;大米为籼米(一级),执 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添加剂严 格执行国家标准:GB1355-86 或国家最新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 符合国家标准 GB 2762-2017 规定的,即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 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 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 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③猪肉(冷鲜肉、热鲜肉):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具备《动 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 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测)等相关证明材料,肉 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 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 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 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④蛋类: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 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 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 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 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⑤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 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 小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 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当日配送 种类与数量以业主书面(传真或邮件)菜单为准,招标方根据需求开出 每日应送达的菜单品种及数量,供应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 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使用方,以便使用方方做出必要调整, 中标人保证规定的时间前将各类蔬菜配送至使用方指定地点。 ⑥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 烂,口感好,并按采购方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 ⑦调味品、小食品、奶,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使用方要求,大 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 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2.配送要求: ①市场波动引起价格调整,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市场价格信 息,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定期对市场价格询价(结合采购单位当地市场价 格和超市价格),根据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根据市 场价格变动实际情况,及时对价格进行调整。若市场波动价格变化幅度 大,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价格。 ②中标人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 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中标人将被取 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定期随机对配送的物资进行二次抽 检,抽检不符合将取消该配送人入围资格,同时依法追究配送人相应的 责任。 ④对部分易存放的食材,需要进行储藏包装,分等分级,按照要求 存放在采购需方的库房。与此同时中标人在每一次配送时需要做接收记 录,并做好留样处理。并有采购负责人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 ⑤若采购需方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中标人进 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⑥中标人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 间相互调货,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⑦中标人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配送工 具和配送团队能力,至少配备专门配送人员 2 人,送货冷链车 2 辆,中 标人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二、涉及项目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按折扣率报价,报价不低于本次采购上控折扣率,市场基 准价以采购人结合采购单位当地市场价格和超市询到的市场价而定,每 半个月询价 1 次。结算单价=采购人所定的价格×(1-中标折扣率)。结 算价款按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结算单价。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例: 本项目大米上控折扣率为 3%,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 3%。应填写 如“3%”或“4%”或“5%”…,取整数。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 足的要求 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及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 准”。 规范标准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 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 见本表“服务要求(包含功能目标、技术指标)”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 准、期限、效率等 见本表“服务要求(包含功能目标、技术指标)” 三、商务条款 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5年(即签订合同之日起满 5年)。 2.服务地点:广西凭祥市采购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 按合同条款执行。 四、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符合实际项目具体情况的本项目实施方案、配 送能力等 1 份,以作为评标依据。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编列内容 3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6.2 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无。 7.2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11.2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 集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 报价文件: 1. 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 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连续 3 个 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 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 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 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 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 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 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 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8. 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 处理。 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 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时,第 1-5 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 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 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 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 处理。 技术文件: 1.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实施方案(格式自拟)【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计划(人员构成、技术服务、技术培 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视项目情况设置是否必须提供)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5.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13.2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1 份和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扫 描件(PDF 格式)1 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 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16.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 17.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日。 18.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 单,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分行,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 行账号:8000 9177 3466 66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保险单等方式的,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保险单。否则视为 无效投标保证金。 相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 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 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 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 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 (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 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9.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报价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 六 份;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六 份;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 六 份; 21.1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 8时 00 分至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3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4(5) 唱标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服务期限。 25.3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7人 29.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报价法 29.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30.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 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 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 35.1 履约保证金金额:3万元。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 等非现金方式(参照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中标单位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出现违约情形时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备注: 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 知》(桂财采〔2020〕49 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 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 同金额的 5%。 2.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 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 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 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36.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8.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联系电话:0771-7833699, 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 100 大楼 2#楼十三层)。 业务时间:每天8时00分00秒到12时00分00秒,15时00分00秒到18时 00分00秒,双休日和法定 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9.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以固定金额收取: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3000157995 40.1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 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解释。 40.2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 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 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 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 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 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 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 签字。 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 “以外”,不包括本数。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 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 求中带“▲”的条款。 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 的情形。 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 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 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 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 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 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 7.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 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 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 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 回避。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 标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 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 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 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桂财采【2007】65 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发出后 24 小时内以 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的除外),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1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 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 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 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 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 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 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 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 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8.3 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9.2、9.3 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 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 装订成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 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3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 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 ,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9.5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 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9.6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 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投 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20.2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及投标截 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21.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 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1.3 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40.2 条签字、盖章,并按照本须知正文第 20 条密 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不得开标,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 理人签字领回投标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2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撤销投标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 18.4 的 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 过程和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24.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4)检查文件:由各投标人检查各自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唱标:经投标人确认各自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 价格和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 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 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 处理; (8)开标结束。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5.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6)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 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5.4 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 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 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 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 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28.3 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 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 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 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 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 七、中标和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 3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 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 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 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和或者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1. 结果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 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 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2 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 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 35.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2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 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5.3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 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6.签订合同 36.1 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 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6.2 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 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 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 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 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 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5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 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39.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 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39.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20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l.5 %= 1.5 万元 ( 200 - 100 )万元 ×0.8%=0.8 万元 合计收费= 1.5+0.8= 2.3(万元) 4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0.1 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3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 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 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 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者成交) 投标人(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 (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 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 投标人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 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 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2: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 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 金 (大写)¥ (小写) 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采 购 人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投标人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报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 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 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 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 5 条第(2)项情形的。 (7)投标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2 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 资料的; (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9.2 条情形的; (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11)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 (2)服务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 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 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 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投标文件修正 4.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 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3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5.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 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 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 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2 采用最低评标报价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比较。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 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满分 10 分) 投标报价 (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 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 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竞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 其最后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所投标全部货物为小型或者微型企业 货物的;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在服务采购项目 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 标报价×(1-2%); (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平均综合折扣率。 (7)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即(1-折扣率)数值 最小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 10 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 分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行政机构税务部门开 具的拟派项目组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 的凭证(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社保同月份)》;②2017 年度~2019 年度经 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 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 用)、技术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③提供至少 3 个类似项目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有合同双方盖章 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项目实施方案分 (满分 57 分) 食材(食品)安 全措施 (满分 20 分) 一档(7 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食材(食品)安全措 施还包括:进货渠道、食材(食品)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 食材(食品)质量标准管控措施等方面描述,但描述不够详细。 二档(14 分):食材(食品)安全措施中进货渠道、食材(食品)控 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食品)质量标准管控措施等方面 描述较为详细。 三档(20 分):食材(食品)安全措施中能明确主要食材(食品)的 进货渠道,且能提供拟供食材(食品)部分检测报告。食材(食品) 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食品)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 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且投标人设有蔬菜农药残留量化验检 测部门,配备有先进的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设备,能保证蔬菜安全性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检测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证明文件,否则不 予得分)。 配送方案分 (满分 20 分) 一档(7 分):配送方案包括食材(食品)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 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但描述不全面,整体评 价一般。 二档(14 分):配送方案包括食材(食品)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 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且描述较全面,整体评 价良好; 三档(20 分):配送方案包括食材(食品)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 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且描述详细具体。生鲜 食材配送采用先进的管理系统能保证相关配送食品安全、新鲜、准时 地送达,整体评价优秀。 服务承诺分 (满分 17 分) 一档(6 分):服务做到满足文件要求,有售后服务承诺,承诺内容 简洁,无服务特色; 二档(12 分):服务水平优秀,有售后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好,完全 满足采购要求。 三档(17 分):在二档基础上,提供全面的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有项 目服务保障、应急应对方案、保密承诺等,且描述了项目保障和应急 应对方案的方法以及实现方式,方案优秀。 3 综合实力 (满分 30 分) 仓储检验能力 分(满分18分) (1)因食品生鲜类配送具有时效性,投标人必须拥有自建或租 赁大型物资周转仓,作为配送保障,商品运转基地,投标人的仓储面 积至少有 400 平方的(含冷库、检测、分拣中心),在此基础上每多 增加 100 个平方得 1 分,满分 6 分。(必须提供周转仓的租赁证明或 场所证明,清晰显示场地位置、面积,并提供标注冷库、检测区、分 拣区等合理布置的工作区域平面图和清晰的场地图片(包含外部和内 部图片),无证明资料的不予认可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场地信息必 须是真实准确,一经上级监督主管部门核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 依据相关法规作出处罚)。 (2)投标人拥有或租用食品检测设备(提供设备图片、设备购买 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每套得 1 分,满分 3 分。 (3),投标人仅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后开设独立食品检测室得1 分,投标人设有独立食品检测室并配置食品检测员得3分,满分3分。 (提供食品检测员证件、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否则不予计分) (4)投标人仅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后3个月内配置专业的营养师 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养师资料得3分。(附营养师有关 证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5)投标人仅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后3个月内配置专业的安全管 理员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全管理员,每1人得1分,满 分3分。(附安全管理员有关证件、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 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人员车辆配送能 力分(满分10分) 为了不影响食品安全配送,要求 24 小时以内送达,投标人必须 要自有或租赁配送工具和配送团队,需按时专人专车配送送到需求方 指定地点。要求至少配备专门配送人员 2 人,送货冷链车 2 辆。(必 须提供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清晰 图片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每增加一辆送货冷链车的加 1 分,满分 8 分(必须提供投标企业 或者其法人代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 予计分) 本地化服务得分 (满分 2 分) 在凭祥市内设有公司或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网点或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在中标后 1 个月内成立公司或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 2 分。 4 业绩分 (满分 3分) 投标人2018年以来有同类食品配送项目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服务合同,不提供不予计分);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总得分=1+2+3+4。 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书(格式) 甲方(采购人):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供应商): 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定乙方作为 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食品配送供 应事宜,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的组成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 中选通知书; 1.2 乙方为响应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及其他材料; 1.3 甲方的采购文件; 1.4 甲、乙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乙方服务期限为3 年,从 202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第三条 供货及服务要求 3.1 供货内容及服务要求具体见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3.2 乙方配送时间要求:乙方须每天按制定的订单采购计划,送达甲方签订的需方的食堂。 3.3 供货内容及服务要求具体见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3.4 乙方对食品送货计划的时间要求:甲方需在每周下午 18 时前以书面或电话微信方式将下周食材采购 计划告知乙方。 3.5 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补货时(如甲方临时接到接待任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后,马上做出服 务响应并按甲方要求将所需食材送达。如超出甲方限定的送货时间,甲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 3.3 其他: 。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4.1.1 有权获得优先服务,以及获得最低供货价格。 4.1.2 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发现购买的食材商品不合格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 偿退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如因乙方供应食材原因发生食品卫生及安全责任事故,乙方除需承担全部责任外,没收 全部履约保证金。 4.1.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需食材供应配送任务 4.2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2.1 接受乙方质量合格的商品。 4.2.2 对购进食品的质量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负责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保管好供货 商提交的各种供货合格凭证。 4.2.3 按时结算购货款。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及要求供应食材,以确保食品安全。一经发现乙方供应以下食 品,甲方除要求全部退货外,有权提出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提出整改通知后再次发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 方的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的。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5.1乙方的权利 5.1.2 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结清货款。 5.1.3 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投标承诺以外的服务要求。 5.1.4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5.1.5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时的承诺为甲方提供商品和服务。 5.1.6 优先向甲方供应定点采购范围内的商品。 5.1.7 合同服务期限内,对甲方的定点采购必须予以积极响应。 5.1.8 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按照有效期限及时审验。 5.1.9 乙方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操作。 5.1.10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事故预防工作。 5.1.11乙方供应的食材必须保证其产品质量,严禁供应腐烂、变质、过期的产品。每天必须向需方提供当 天的肉类和蔬菜类食品合格的卫生检疫或检测证明,如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卫生检疫或检测证明,甲方有权拒收 食材,对由于乙方提供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或出售任何变质和受污染的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 毒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1.1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 复印件以及相关食材检测报告等。 5.1.13 对于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密切配合。 5.1.14 其他约定: 。 第六条 价格结算 6.1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6.2 食材结算价格应包含食材成本和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包括送货上门)及所有的税费,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配送产生结算。供货方凭正规发票要求甲方支付货款,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6.3 实际采购时的价格应不高于甲方购买产品之前 30 日内销售给甲方所在市(县)区域内其它直接用户的 价格(包括各项优惠价、促销价等),应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包括送货上门) 及所有 的税费。 6.4 如遇乙方对某些产品降价促销,当产品按中标折扣率计算后的价格高于产品的促销价时,乙方应按促销 价供货。 第七条 质量保证 7.1按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及本合同附件执行。 7.2票据要求:供货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增值发票及转账资料。如供货方提供假发票的, 除须向甲方补开合法发票外,并须赔偿甲方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 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 7.3结算账户要求:货款结算账户要求必须为银行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 得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货款。 第八条 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验收 8.1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验收前所有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自 行承担。 8.2 双方在送货当天对送货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进行现场清点及验收并签字确认,如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的 供货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9.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以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指定的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10 万元,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视为放弃中标。,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 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 金退还的书面申请函,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函后于在 7 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乙方有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 责任的,甲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先行抵扣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 (1)乙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自行停止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服务的。 (2)乙方出现 4.3条款所述情况而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行为导致被甲方取消其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资格或解除合同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延迟付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10.2乙方存在提高价格、质量下降、以次充好、服务质量不达标服务响应不及时等问题,甲方视乙方违约情况要 求乙方赔偿损失,可向甲方提出整改或通报、警告、没收乙方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10.3乙方在供应的货物中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除要求全部退货外,有权提出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 甲方有权 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的。 10.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按时配送, 10.5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并取消经营资格的或者被甲方列入采购禁入名单的, 甲方将终止合同,取消其采购供应商资格。 10.6 当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每被投诉一次并经查核属实的,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000 元。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应当赔偿损失,全年被投诉达 5次以上(含5次),并经查核属实的,则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行为条款如下: (1) 对甲方的采购邀请无正当理由不予响应的; (2) 有证据证明乙方对甲方的采购报价高于市场价或乙方给予其他采购者的优惠价格的; (3) 无正当理由,超过甲方要求送达时间 1 小时及以上的; (4) 其他有碍合同公正履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1.1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 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日内将情况书面告之对方,并提供 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 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2 若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由合同签订 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本合同签订地为广西凭祥市。 第十三条 送达 13.1 各方确认,以下通讯地址为各自有效的通讯址: 甲方通讯地址: , 邮编: 。 乙方通讯地址: , 邮编: 。 13.2 合同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和函件,应按照前述记载的对方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挂号信或专人递送方 式发出。若是信函,在信件投递后第 5 日视为通知或函件送达对方;若是专人递送,则在对方授权代表或代理人或收 件人签收时视为送达对方;若同时使用几种方式的,以其中最快送达对方者为准。 13.3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上述的地址仍为有效的通讯地址。 第十四条 其他 14.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4.2本合同虽未约定,但乙方在文件中已明确承诺的服务或义务,乙方应当履行,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14.3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 盖 章 ): 乙 方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地 址 : 地 址 :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4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44 二、报价文件格式 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45 2.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46 3.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______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 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 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 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 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 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 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 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47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48 4. 开标一览表(服务类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市场参考 单价(元) 折扣率报价 (%) 备注 1 大米 2 面粉 3 食用油 4 调味品 5 蔬菜、水果 6 鲜肉 7 鲜活水产 8 冷冻食品 9 牛奶、面包 平均综合折扣率: % 注:平均综合折扣率=所有标的折扣率合计/9 注: 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 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9 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 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 理。 5.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0 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51 2.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52 3.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 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 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53 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 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54 4. 投标声明 投标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 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 部法律责任。 2. 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 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 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 分别签字,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55 年 月 日 四、商务文件格式 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56 2.商务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57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 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 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 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 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 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 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58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9 5.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 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 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 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 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 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 是指“本人”。 60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 项目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投标人的承诺 偏离说明 售后服务要 求 交付或者实 施时间及地 点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付款条件 …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一、商务条款”逐条明确 的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 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61 7.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采购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标准具体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62 五、技术文件格式 1. 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63 2. 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64 3. 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 服务需求偏离表 项号 标的的名称 服务需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 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 离”。 3.如服务项目含有货物标的,投标人认为其投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偏离表 中列明,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 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附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公章。 4. 如技术偏离表中的投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65 4.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或者 职业资格或者 执业资格证或 者其他证书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 写。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66 5.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 序号 优惠内容 适用机型 单价 比市场价优惠率 1 % 2 % 3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67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1.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 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 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 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 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公章之日 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 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68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9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 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委托 5.投标费用 6.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7.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8.特别说明 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 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15.投标的风险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 19.2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 19.3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 19.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 19.5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 19.6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 20.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及投标截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21.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 21.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4.开标程序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27.评标的依据 28.评标原则 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七、中标和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 31. 结果公告 31.1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者 31.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 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35.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 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 3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 36.签订合同 36.1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 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3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 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39.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 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4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3.澄清补正 4.投标文件修正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比较与评价 三、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二、报价文件格式 四、商务文件格式 五、技术文件格式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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